A. 江蘇泗洪農村到縣城買房補貼
泗洪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農村集中居住點及康居示範村建設二十八條意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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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政發〔2009〕30號
泗 洪 縣 人 民 政 府
關於進一步推進農村集中居住點及康居示範村
建設二十八條意見(試行)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農村集中居住點及康居示範村建設,改善群眾生產生活條件,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二、科學規劃
4.完善規劃編制。做好農村集中居住點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農業產業布局規劃、農村道路建設規劃等規劃的銜接。鎮村布局規劃要結合已建的康居示範村進行修編完善,7月底前全部完成規劃調整和審批手續。集中居住點建設規劃要按照「先急後緩」的原則加快編制,10月底完成70%,其餘規劃在2010年上半年完成。省、市康居示範村修建性詳細規劃確保7月底前完成。
5.嚴格規劃執行。加強規劃管理,做到「無規劃不批准、無審批不建設」,堅決杜絕鄉鎮規劃區、集中居住點以外的零星建設。堅決制止違規、違法建設,對擅自亂批、帶頭亂建、阻止不力、查處不及時或不徹底的,嚴肅追究工作責任。
6.實行聯合審批。凡鎮村布局規劃確定的農村集中居住點,在正式啟動建設前,必須由鄉(鎮)政府委託有資質的專業規劃設計機構,嚴格按照《宿遷市農村集中居住點規劃建設技術要點》,結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以依託老村莊改造為主,編制村莊規劃及建築設計方案,並報經縣規劃和國土部門聯合審批。
7.注重挖掘特色。體現村莊建設的地域性、差異性和特色性,在規劃設計集中居住點和康居示範村的過程中,做好與歷史文化、旅遊開發、濱水特色、老村改造、集貿市場等結合文章,防止千篇一律、千村一面。同時,盡量靠近現有道路集中規劃建設,突出區位和形象優勢。
8.擴大村莊規模。按照「撤並自然村,消除空心村,建設中心村」的原則和「集中,集中,再集中」的要求,努力擴大村莊規模,原則上每個康居示範村規劃建設不低於300戶、每個集中居住點建設不低於200戶,戶均佔地不超過200平方米。
9.補貼設計費用。康居示範村建設規劃設計經費由縣財政全額承擔;對按序時進度完成集中居住點建設規劃編制任務的,縣財政給予40%的經費補貼。
三、精心建設
10.創新運作機制。集中居住點規劃確定後,由鄉鎮政府統一辦理規劃、建設等相關手續並組織實施。積極探索市場化的運作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加快康居示範村建設,可以採取自建、聯建、代建、統建等形式成片開發建設,提倡統一委託代建,努力擴大農民住房需求。
11.整合配套資金。建立農村集中居住點和康居示範村建設資金投入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建設、農工、國土、交通、水務、環保、扶貧、教育、文化、衛生、民政、供銷、供電、通訊、廣網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在確定年度建設計劃前,要提交聯席會議研究。編報項目時必須以康居示範村和集中居住點建設為載體,分頭向上申報,爭取資金,集中投向集中居住點和康居示範村。
廣泛發動群眾參與集中居住點建設,可以採用「一事一議」等形式,由農戶適當出資或出工,興建各項公益性基礎設施。康居示範村和集中居住點的商業網點等經營性設施經市場化運作所得收益,主要用於基礎設施配套。
12.實施配套獎勵。同步推進康居示範村的水、電、路等基礎配套建設,完善黨群服務中心、衛生室、超市、文化活動室等公共服務設施。對當年按規定時間和進度完成主體工程的,縣財政按照建築面積給予鄉鎮30元/平方米的獎勵,專項用於康居示範村的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獎勵資金根據各康居示範村工程建設進度,實行分期撥付。
13.實行稅費獎補。對農村集中居住點和康居示範村建設所涉及到市權范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一律免收,經營服務性收費由政府集中會辦、打包收取、集中支付,施工企業的施工營業稅予以全額獎勵。以代建方式建設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獎勵。
14.加強質量監管。建設過程中的規劃放線、施工指導、質量把關工作由鄉(鎮)城建規劃環保辦公室具體負責,縣規劃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工作。鄉(鎮)城建規劃環保辦公室按照省、市重點鎮2-3名、一般鄉鎮1-2名的標准,逐步配齊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行政管理人員,從施工設計、招標投標、質量監督、施工管理、資金運作、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嚴格把關,確保房屋建設質量。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個體工匠管理,定期對個體工匠進行培訓。嚴格施工環節管理,成片建設的康居示範村要聘請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單體建設的房屋要聘請鄉鎮城鎮建設管理機構登記備案的個體工匠施工。
四、加強管理
15.開展環境整治。每個鄉鎮創建3個以上整治村,達到「四無」標准,展現整潔、綠色、生態的農村新貌。
16.落實保潔措施。每個康居示範村要配備1—2名環衛保潔人員,落實環境衛生管理責任區制度,保障必要的經費開支。
17.硬化環衛設施。添置必要的垃圾房,實行動態保潔,確保住宅四周、村莊周邊及主要道路、河道和溝渠兩側無裸露垃圾。
五、政策扶持
18.設立專項基金。縣政府設立1億元新農村建設基金,重點用於農村集中居住點的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配套、農民退出宅基地及房屋的收購、農民建房貸款貼息、進城購房補助、稅費獎補,以及工作考核獎勵等。
19.提供貸款支持。農民在集中居住點建房,可根據需要,由農村合作銀行按每戶3-10 萬元的額度辦理貸款預授信,貸款利率按基準利率執行,待房屋土地使用證、產權證辦理後,以「兩證」作為抵押,申辦建房貸款,第一年利息由縣財政全額貼付,以後每年遞減20%,最長期限不超過 5 年。
20.允許房屋交易。農民在規劃確定的集中居住點按規劃設計要求建房,並在拆除原有住房、退出原依法獲得的宅基地的基礎上,國土、建設部門為新建房屋核發土地使用證和房屋產權證,允許房屋在本縣有購買資格的農民之間流通交易,同時專門設立農村房屋產權交易中心,為此類房屋上市交易提供服務。
21.實施入住獎勵。對當年康居示範村新建房屋,年內搬遷入住的,給予農戶2000元/戶的搬遷入住獎勵。
22.引導進城購房。凡屬縣域范圍內農村戶籍的居民首次到縣城和中心鎮購買普通商品房,除按規定享受已有的優惠鼓勵政策外,原農村宅基地、住房退出的,新購房屋契稅實行全額徵收全額補助,並由縣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5000元和3000元的安家補貼。對農村低保對象在履行退出原農村宅基地和住房相關手續後,可以直接在縣城購買政策性住房。
23、建立收儲機制。
(1)成立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儲備機構,通過市場化手段,直接收購農民退出宅基地(含宅基土地證以外實際佔用部分)及進城農民所退出的房屋。房屋由該機構負責拆除,並將拆除後的宅基地交由當地村民小組復墾。
(2)對農民所退出的宅基地,按照不低於農村徵用同類土地的補償標准給予補償。其中,在集中居住點建房的,補償面積按照原宅基地佔地扣除新建房屋佔地後計算;到縣城或省、市重點中心鎮購房的,給予全額補償。
(3)對農民退出的宅基地所形成的集體建設用地指標,以土地儲備機構為主體進行市場化運作,按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置換使用,所得收益全部納入新農村建設基金統籌使用。
六、考核獎勵
24.列入重點考核。把康居示範村建設列入鄉鎮結對競賽、列入年度目標考核和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季度觀摩評比,具體考核辦法參照《2009年農村集中居住點及康居示範村建設工作目標任務與考核辦法》(宿農建辦〔2009〕1號)精神執行。
25.加大獎勵力度。年底創建為省、市康居示範村的,分別獎勵鄉鎮300萬元、100萬元,被評為全縣前六名的鄉鎮,分別獎勵30萬、25萬、20萬、15萬、12萬、10萬元,上述獎勵資金只按最高級別標准獎勵,不兼得,主要用於康居示範村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對康居示範村創建有功人員另行獎勵。
七、組織保障
26.成立領導機構。成立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建設局、農工辦、財政局、國土局、供電公司等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各鄉鎮鄉鎮長為成員的泗洪縣康居示範村建設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工作。
27.明確職責分工。各鄉鎮主要負責人為集中居住點及康居示範村建設第一責任人;建設局為集中居住點及康居示範村建設牽頭單位,承擔規劃審批、業務指導、施工隊伍培訓管理、質量監測等職能;農工辦積極做好與市康居辦溝通,以及和各相關部門、鄉鎮的協調對接工作;國土資源局按照縣政府批復的鎮村布局規劃中保留的集中居住點,修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將建設用地調整到位;環保、交通、農林、水務、財政、供電、電信、網路等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暢通「綠色通道」,提供服務保障。
28.加強專項督查。縣督查室負責督查康居示範村和集中居住點建設進度,每季度通報一次;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考核工作,排出名次,以考核推進工作開展。
以上意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形勢發展變化及實際需要,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二○○九年六月一日
B. 泗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機構簡介
辦公地點在縣城長江路北側、建設北路東側。
C. 12345泗洪政府網站各位領導你們好,我在泗洪縣,石集鄉,瓦房村,家國天下工地,工作三年了,公司把
打市長電話,12345
D. 泗洪界集鎮姬樓村領導幹部分工情況
v界集新城(界集鎮) 地處江蘇省泗洪縣城東北20公里,東瀕成子湖,徐洪河、專安東河沿鎮南方屬東入洪澤湖、樓尚線、界洋(洋河)線穿境而過,境內水陸交通便捷,是龍集、太平、界集、曹廟、朱湖5個鄉鎮的重要物流中心和農副產品集散地,界集鎮總面積96平方公里,48310人,鎮區建成面積2.1平方公里,3.1平方公里起點規劃已經啟動。先後被省政府授予綠化先進鄉鎮宿遷市「新型小城鎮」、 「衛生鄉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鄉鎮」、「體育先進鄉鎮」、「教育先進鄉鎮」等稱號。隨著245省道的開通以及洪澤湖西北部運輸的擴張,界集作為泗洪東北部城鎮中心發揮越來越大作用。2013年11月18日,界集鎮正式被規劃成為界集新城,作為宿遷九個小城市建設規劃之一迎來重大發展機遇。
E. 宿遷市公安局所有領導
宿遷市公安局正副局長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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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回答
各縣(分)局,市局各部門:
根據工作需要,經局黨委研究,市局黨委成員工作分工如下:
江
海
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負責全面工作;分管人事工作,聯系武警支隊。
孫
維
市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協助劉亞軍同志負責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科技處、信息通信處、經濟犯罪偵查支隊等,聯系泗陽縣局。
劉芝玲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處級):分管交通警察支隊、信訪處等,聯系沭陽縣局。
高
超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蘇宿工業園區分局局長:分管刑事警察支隊、禁毒支隊、技術偵察支隊、警務保障處等,聯系蘇宿工業園區分局。
李笑梅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內部安全保衛支隊、出入境管理支隊(國際合作局)、法制支隊(直屬分局),聯系宿豫分局。
王士軍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治安警察支隊、水上警察支隊(水上分局)、巡特警支隊等,聯系泗洪縣局。
王
芳
市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分管紀委(監察室)、審計處、警務督察支隊,聯系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卞兆猛
市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主持政治部工作,分管人事處、綜合處、組織教育處、宣傳處、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婦聯、計劃生育、「雙擁」、扶貧、見義勇為、招商引資工作,協助分管人事工作,聯系湖濱新區分局。
陳作松
市局黨委委員:分管網路安全保衛支隊等,聯系洋河新區分局。
張以進
市局黨委委員、宿城區副區長、宿城分局局長:主持宿城分局工作。
田先鋒
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指揮中心、監所管理支隊、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強制戒毒所、消防支隊。
特此通知。
中共宿遷市公安局委員會(印)
2016年8月10日
F. 泗洪縣城管局局長,黨委書記兼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權力有多大 是什麼職務
有這樣的嗎?城管局和公安局是兩個執法機關,你有沒有弄錯啊?城管局長怎專么可能兼公安局付局屬長?如果真是這樣,覺得不合法理,城管局,全稱是城市綜合執法局,所從事的是城市建設、市容市貌等方面的執法,而公安局是管理社會安定的執法機關,兩個根本不是一個機關,所以,這種情況應該不存在關系
G. 呂德明的人物履歷
1979.09——1982.08,淮陰市農業學校牧醫專業學習;
1982.08——1984.09,泗洪縣魏營鄉青年幹事;
1984.09——1985.03,共青團泗洪縣幹事;
1985.03——1985.09,青團泗洪縣學少部副部長;
1985.09——1987.07,江蘇省青年幹部管理學院政治專業大專班脫產學習;
1987.07——1989.12,共青團泗洪縣青工部副部長;
1989.12——1992.11,共青團泗洪縣委副書記(期間:1990年3月--1991年4月,掛職任泗洪縣成河鄉黨委副書記鍛煉);
1992.11——1995.09,共青團泗洪縣委書記、黨組書記(期間:1995.06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南京師范大學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畢業);
1995.09——1997.03,泗洪縣金鎖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1997.03——1997.04,共青團宿遷市委籌備組副組長;
1997.04——1999.03,共青團宿遷市委副書記、黨組成員(期間:1998.09--2000.06南京大學工商管理專業領導幹部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
1999.03——2000.12,共青團宿遷市委書記、黨組書記(期間:1999.10-1999.12江蘇省委黨校第11期縣處級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0.12——2001.01,宿遷市宿城區委副書記、代區長;
2001.01——2005.12,宿遷市宿城區委副書記、區長(期間:2002.09-2002.11省委黨校第15期縣處級幹部培訓班學習;2001.09-2002.12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2003.09-2003.12江蘇省第七期高級管理人才經濟研究班赴美國學習);
2005.12——2008.12,宿遷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府辦主任、黨組書記;
2008.12——2012.06,宿遷市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2.06——2013.12,宿遷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政府黨組成員;
2013.12——2013.12,宿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政法委書記;
2013.12—— 宿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市行政學院院長。
H. 2016泗洪縣領導排名
泗洪縣委領導班子(暫缺縣委書記)
王曉東
朱長途
張建忠
顧建軍
武
聯
薛東內風
殷其國
侯志娟
范德容珩
馬向東
朱長春
馮如意
王克波
泗洪縣政府領導班子
王曉東
馮如意
王永剛
張繼銀
易
冰
張
敏
劉
新
韋立勇
楊光明
員明達
呂 瀚
I. 泗洪紀委書記肖海港簡歷
肖海港,2015年作為江蘇省宿遷市級機關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工作,分管監察室工作。
2020年擔任泗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等職務,主持泗洪縣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全面工作,還負責紀檢、監委、巡察、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9)泗洪縣城鄉建設局領導擴展閱讀
2016年12月27日上午,泗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肖海港一行5人來到該縣審計局,就進一步推動 「兩個責任」的落實和加強紀審聯動進行調研座談。
座談會上,審計局局長姚玉信匯報了該局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匯報會和2016年審計工作開展情況,隨後調研組一行與大家進行交流和座談。肖海港指出,審計監督是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一環, 過去的一年,該局在方式方法創新方面亮點突出,推動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肖海港強調,審計工作和紀檢監察工作從監督執紀的角度有很多相通之處,要在全面從嚴治黨大方略中找準定位,推進職能、方式、作風等多方面轉變,聚焦到監督主責上來,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要服務於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圍繞中心工作排出審計重點,針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建議,發揮審計的綜合作用;要加強與紀檢監察工作的聯動,在巡察、再監督再檢查、執紀審查等工作中加強協怍配合,實現資源共享、信息共享、良性互動,共同為縣域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
J. 江蘇泗洪縣縣長是誰
李愛華,男,漢族,1975年10月出生,安徽宿州人。大學本科學歷,碩士研究生學歷、助理研究員。199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7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江蘇省泗洪縣委副書記、代縣長(正處級)。
個人簡歷:
1992年9月—1997年6月 就讀於吉林工業大學(現為吉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工業經濟管理和計算機軟體專業學習;
1997年8月—1999年6月 先後任江蘇省泗陽縣倉集鎮政府工業辦幹事、信訪辦助理;
1999年6月—2003年4月 先後任江蘇省宿遷市建設局組織人事處科員、副處長(期間:2002年2月-2003年4月,掛職任宿遷市宿豫縣皂河鎮黨委副書記);
2003年4月—2004年2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宿豫縣曹集鄉黨委書記;
2004年2月—2005年11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曹集鄉黨委書記;
2005年11月—2008年3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旅遊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8年3月—2010年4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旅遊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
2010年4月—2013年12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3年12月—2015年4月 任江蘇省宿遷市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兼市項里景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5年4月 —2016年6月 任江蘇省泗陽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黨組副書記(正縣級)。
2016年6月—任江蘇省泗洪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任免信息:2016年6月,擬推薦為泗洪縣縣長人選。
2016年月20日下午,市委召開泗洪縣縣級領導班子會議,宣布省委、市委關於泗洪縣政府領導班子主要負責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根據決定並經過相關程序:李愛華同志任泗洪縣委副書記、代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