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規劃資質種類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
一、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標准:
(一)具備承擔各種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佔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於20%,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於4人,具有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於4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於8人,其他專業的人員不少於15人;
(三)達到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准;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於8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築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二、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准: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佔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於15%,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於2人,高級建築師不少於1人、高級工程師不少於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於5人,其他專業人員不少於10人;
(三)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准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於50萬元;
(六)有固定工作場所,人均建築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三、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准: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城市規劃師不少於2人,建築、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等專業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人;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行政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四)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准;
(五)注冊資金不少於2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築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經2000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第35次部常務會議通過,2001年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 第84號發布。
該《規定》分總則、資質等級與標准、資質申請與審批、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6章36條。
2012年7月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2號發布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該《規定》第43條決定,廢止原建設部2001年1月23日發布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規定》。
2. 根據2008年的城市規劃法,我國法定的城鄉規劃類型有哪些其在不同層面分別具有什麼樣的規劃屬性
首先,題目是錯誤的。2008年公布施行的是《城鄉規劃法》,而非城市規劃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即為法定的城鄉規劃類型。
《<城鄉規劃法>解說》:「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利用自然資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以上即為法定城鄉規劃的屬性。
3. 城市規劃圖的種類
總體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
修建性詳細規劃 這是規劃的主要層次
依照不同層次要求出相應的強制性內容與圖
不知道你想知道的是不是我說的
4. 城市詳細規劃的分類
城市詳細規劃又具體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1.控制性詳細規劃是以城市總全規劃或分區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的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的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規劃要求。 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重點問題是建築的高度、密度、容積率等技術數據,依然是數據平衡問題。
例如底層架空獎勵容積率的做法就是一種典型的規劃做法,而城市設計的重點是建築高度(不同於規劃中的高度規定)、室外空間、街牆界面、人車分流的解決方案、整體材質色彩等等,例如深圳城市中心區城市設計中的「街牆」、南京河西新城區中心地區城市設計中的「綠軸」。
2.修建性詳細規劃以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或控制性詳細規劃為依據,制訂用以指導各項建築和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的規劃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可以由有關單位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條件,委託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編制。
(4)城鄉規劃的種類擴展閱讀:
規劃原則:
城市詳細規劃應當體現總體規劃的意圖。可以提出多種方案,從功能、經濟、環境、景觀等效果和建設次序、周期等方面進行綜合的比較和論證,然後選定實施方案。在建設上宜採取綜合開發的方式(見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以利於詳細規劃的實施。
城市詳細規劃具有作為各項工程設計依據的性質,應當遵照國家和地方政府頒布的各種法規、技術標准和規定等。在具體工作中,例如在編制總體規劃階段研究市中心、車站廣場、重要街道、重要地段的規劃時,往往可以通過編制一些詳細規劃的草案來深入研究其綜合功能、規模容量、空間布局等問題,以便使總體規劃的有關內容較為切合實際。
在編制城市改建地段的詳細規劃時,應適當擴大規劃范圍,按比較完整的成片地區作出改建規劃方案,並注意保護歷史性建築、考慮地區特徵和環境綠化;妥善處理新舊建築的關系和保證交通、市政公用設施的改善和發展。
城市詳細規劃的目的主要在於選定技術經濟指標,提出建築藝術處理要求,確定各項用地的控制性坐標和標高等,為城市設計提供依據。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深化和具體化。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城鄉規劃 哪些類型
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又分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6. 城鄉類別是什麼
城鄉規劃是各級政府統籌安排城鄉發展建設空間布局,保護生態和自然環境,合理專利用自然資屬源,維護社會公正與公平的重要依據,具有重要公共政策的屬性。
按行政層級分為國家級規劃、省(區、市)級規劃、市縣級規劃;按對象和功能類別分為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按所覆蓋時間的長短分為長期規劃和短期規劃。總體規劃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綱領性、綜合性規劃,是編制本級和下級專項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制定有關政策和年度計劃的依據,其他規劃要符合總體規劃的要求。專項規劃是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特定領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領域的細化,也是政府指導該領域發展以及審批、核准重大項目,安排政府投資和財政支出預算,制定特定領域相關政策的依據。區域規劃是以跨行政區的特定區域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為對象編制的規劃,是總體規劃在特定區域的細化和落實。跨省(區、市)的區域規劃是編制區域內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依據。國家總體規劃、省(區、市)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的規劃期一般為5年,可以展望到10年以上。市縣級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的規劃期可根據需要確定。
7. 城市規劃分幾種類型 那些學校研究生比較好
空間規抄劃,規劃理論,城市規劃與襲設計,景觀規劃等等,這要看學校具體的方向了,我是規劃本科的,以前考過同濟,但過去幾年了,具體的方向我也記不太清楚。建築老八校比較好,然後就是以建築冠名的學校吧,很多的,你可以多去了解,如果不是規劃本專業,考太牛的學校比如同濟什麼的,難度很大,還有就是,考同濟這些重點大學而且規劃類很牛的學校,最好你學校是211以上的,他們注重所謂生源質量。最後,城市規劃似乎理工類的專業都可以考,為什麼要加個非地理專業呢?應該是非城市規劃專業吧,有點搞不懂你的問題
8. 什麼是城鄉規劃城鄉規劃分哪幾類
城鄉規抄劃是一個綜合性學科,襲涉及城鄉規劃、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旅遊規劃、建築設計、風景園林、農業經濟、生態環保、水利工程等專業。
城鄉規劃專業培養具備城市規劃、城市設計等方面的知識,能在城市規劃設計、城市規劃管理、決策咨詢、房地產開發等部門從事城市規劃設計與管理,開展城市道路交通規劃、城市市政工程規劃、城市生態規劃、園林遊憩系統規劃,並能參與城市社會與經濟發展規劃、區域規劃、城市開發、房地產籌劃以及相關政策法規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城市規劃學科高級工程技術人才。
9. 城鄉規劃管理控制類型有哪幾類
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主要是指按照由法定程序編制和批準的城市規劃,依據國家和各級政府頒布的城市規則法規和具體規定,採用行政的、社會的、法制的、經濟的、科學的管理方法,對城市的各項建設用地和建設活動進行統一的安排和控制,引導和調節城市的各項建設事業有計劃、有秩序、有步驟地協調發展,保證城市規劃實施。通俗地講,就是通過有效手段,按照城市規劃,依法安排各項建設用地和各項建設活動,把城市規劃落實在城市土地上,變為現實。《城市規劃法》第四章「城市規劃的實施」具體闡明了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在這里,扼要地把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主要內容歸納為如下三個方面: (1)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城市的土地利用是城市規劃的核心內容,城市土地利用的規劃管理,是實現城市規劃的基礎。城市土地利用得當與否,直接影響城市合理布局、環境質量和城市形態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是城市規劃能否順利實施的致命點。如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不對城市土地的利用進行嚴格控制,城市規劃就難以落實,當然就更談不上按照城市規劃實行統一的建設了;因此,城市建設用地的規劃管理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首要任務和極其重要的內容。 城市規劃是確保城市土地利用科學合理的唯一法律依據。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就是在城市規劃的指導下,運用法律賦予的控制手段,保證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學合理和節約原則的實現。為城市土地的徵用、規劃和具體使用提供依據和創造先決條件。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重點是要嚴格控制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的選址、定點,使之符合城/考/試大/市規劃。主要制約手段是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具有法律效益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就是說,凡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各類建設,必須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選址定點,並按法定程序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否則不得以任何借口使用土地進行建設活動。 概括地說,城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兩方面:一是參與法定的國家基本建設審批程序,對於國家確定建設的、與城市規劃有關的大、中型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提出具體要求,使其符合城市規劃,這類項目計劃任務書的報批,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選址意見書;二是根據法定的管理審批程序,在城市規劃區內使用土地,包括臨時用地,進行的各類建設項目,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持國家批準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選址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城市規劃確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出規劃設計條件,並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是指為了保證城市規劃區的各項建設活動符合城市規劃,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法定的審批程序,對於各類建設活動進行規劃管理。這是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一項大量性的日常管理工作,也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中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概括地說,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的具體內容就是: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規劃區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按照國家規定的有關批准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申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具體的規劃設計要求,並審查有關規劃設計文件和圖紙,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定其建設活動的合法性。 按照建設項目的類型/考/試大/和期限不同,城市建設工程規劃管理可以分為建築管理、道路管理、管線管理、臨時建設管理等幾大類。 各地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不同類型的建設項目的特點和城市的具體情況,制定相應不同的規劃技術要求和審批辦法。臨時建設工程必須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臨時建設工程許可證後,方可施工。 (3)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是城市規劃實施管理的一項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主要內容是:充分發揮行政監督檢查和群眾性監督的作用,對於各項進行中的建設活動進行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嚴格的監督檢查,及時制止和依法處理城市規劃區出現的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行為,保證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貫穿在建設項目從立項(選址)、定點、用地,直到建設申請、施工、竣工驗收,以及使用的全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