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隨州市養老保險怎麼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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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養老保險費繳納)
農村居民按以下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參保人,在區(市)縣政府按以下5個繳費檔次確定的具體檔次中選擇一檔作為繳費基數,按12%費率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保險費。5個繳費檔次分別為: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30%、40%、50%。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每年初定期公布。
(二)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農村居民,其子女參保繳費後,本人可不繳費,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三)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在區(市)縣政府按以下5個繳費檔次確定的具體檔次中選擇一檔作為繳費基數,按10%費率按年或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5個繳費檔次分別為: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30%、40%、50%。每年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年初定期公布。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按以下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參保人,按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或50%為基數,按12%費率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保險費。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每年初定期公布。
(二)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按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或50%為繳費基數,按12%費率按年或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年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年初定期公布。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參保人履行了耕地保護責任的,可用耕地保護金代繳養老保險費。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參保人繳費期間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經批准可暫停繳費;恢復繳費後,對暫停繳納部分可以補繳,也可選擇降低檔次繳費。
第六條(政府補貼)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城鄉居民,本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後,在按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計發養老金的同時,享受省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補貼。
(二)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本人按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後,區(市)縣政府按本人繳費基數2%給予養老保險繳費補貼。
(三)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本人按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後,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該繳費補貼低於本人繳費基數2%的部分,區(市)縣政府給予補足。
(四)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農村重度殘疾人,區(市)縣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標准及分擔比例由區(市)縣政府確定。
第七條(個人賬戶)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參保人繳費基數8%為其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省政府規定的計息標准計算利息。
(二)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劃入本人個人賬戶。
第八條(養老金待遇)
(一)參保人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計算辦法見附件),同時發給省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補貼。
(二)參保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具備領取養老金條件。參保人距年滿60周歲不足15年的,應按年或按月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參保人距年滿60周歲超過15年的,應按年或按月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三)市政府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養老金水平。
(四)參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領取養老金後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並按死亡當月養老金標准向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養老金作為喪葬補貼。
(五)參保人繳費期間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六)已按《成都市農民養老保險辦法》(市政府令第152號)領取養老金的農村居民,原養老金標准不變。
第九條(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全額轉移,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年限分別換算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
(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全額轉移,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年限分別轉換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
(三)農村居民因土地被依法徵用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未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含個人賬戶資金)全額劃轉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領取養老金後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㈡ 湖北隨州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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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隨州市社保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員,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第一批試點於2010年元月在隨州曾都區開展,由於吳山屬於隨縣所以未納入其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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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養老保險費繳納)
農村居民按以下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參保人,在區(市)縣政府按以下5個繳費檔次確定的具體檔次中選擇一檔作為繳費基數,按12%費率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保險費。5個繳費檔次分別為: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30%、40%、50%。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每年初定期公布。
(二)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農村居民,其子女參保繳費後,本人可不繳費,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三)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在區(市)縣政府按以下5個繳費檔次確定的具體檔次中選擇一檔作為繳費基數,按10%費率按年或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5個繳費檔次分別為: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30%、40%、50%。每年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年初定期公布。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以外的城鎮居民按以下辦法繳納養老保險費: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參保人,按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或50%為基數,按12%費率一次性繳納15年養老保險費。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每年初定期公布。
(二)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參保人,按繳費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40%或50%為繳費基數,按12%費率按年或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每年具體繳費金額由市勞動保障局、市財政局年初定期公布。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參保人履行了耕地保護責任的,可用耕地保護金代繳養老保險費。
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參保人繳費期間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繳納養老保險費時,經批准可暫停繳費;恢復繳費後,對暫停繳納部分可以補繳,也可選擇降低檔次繳費。
第六條 (政府補貼)
(一)年滿60周歲及以上年齡的城鄉居民,本人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後,在按本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計發養老金的同時,享受省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補貼。
(二)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本人按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後,區(市)縣政府按本人繳費基數2%給予養老保險繳費補貼。
(三)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本人按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以後,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貼,該繳費補貼低於本人繳費基數2%的部分,區(市)縣政府給予補足。
(四)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農村重度殘疾人,區(市)縣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具體標准及分擔比例由區(市)縣政府確定。
第七條 (個人賬戶)
(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參保人繳費基數8%為其建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省政府規定的計息標准計算利息。
(二)國務院確定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農村居民享受省政府規定標準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劃入本人個人賬戶。
第八條 (養老金待遇)
(一)參保人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計算辦法見附件),同時發給省政府對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規定標準的基礎養老金補貼。
(二)參保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具備領取養老金條件。參保人距年滿60周歲不足15年的,應按年或按月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參保人距年滿60周歲超過15年的,應按年或按月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三)市政府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適時調整養老金水平。
(四)參保人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領取養老金後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並按死亡當月養老金標准向其直系親屬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養老金作為喪葬補貼。
(五)參保人繳費期間死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次性支付給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六)已按《成都市農民養老保險辦法》(市政府令第152號)領取養老金的農村居民,原養老金標准不變。
第九條 (養老保險關系轉移)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全額轉移,繳費工資基數、繳費年限分別換算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
(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移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統籌基金全額轉移,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年限分別轉換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
(三)農村居民因土地被依法徵用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未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含個人賬戶資金)全額劃轉到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其個人繳納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扣除已領取養老金後的余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㈣ 湖北省隨州市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一共就兩種,一種是職工養老保險,一種是居民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多,以後待遇也高,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少,以後待遇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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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在隨州城區個人購買社會養老保險需要那些手續
購買個人養老保險最好到當地人社局問問,個人的有交靈活就業的養老保險,問問是每月交還是年底交,交多少錢,每年都不一樣的,手續無外乎身份證銀行卡失業證什麼的
㈥ 隨州市養老保險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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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一共就兩種,一種是職工養老保險,一種是居民養老保險,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多,以後待遇也高,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少,以後待遇也低
㈦ 隨州市的居民有基本養老保險標準是多少
從一百到一千不等。檔次任選 ,多交多得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