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池州住建委劉文君主要什麼工作
他是總工吧 ,男, 漢族 ,安徽懷寧人 ,1963年10月生,本科, 1986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內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容員會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全委技術總負責,分管村鎮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村清潔工程、牆材革新、散裝水泥、建築節能、工程造價、抗震、招商引資、城鄉創建工作,分管項目庫建設;聯系江南產業集中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村鎮建設科(風景名勝區管理辦公室);市牆改辦、散裝辦,市建築設計院。
2.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怎麼樣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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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池州市國土資源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國土資源局設1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財務科)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宣傳、保衛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國土資源信息系統建設、信息資料公共服務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政風建設、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負責省、市財政撥給的各項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依法承擔國土資源專項收入征管工作;監督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指導局屬單位的財務工作。
(二)規劃科(政策法規科)
編制實施國土、土地利用、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等綜合規劃;組織編制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整理、復墾等專項規劃;依法指導和審核市以下國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和實施本級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專項規劃並監督檢查;參與審核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負責各類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參與對城鎮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的審核和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的可行性論證。
組織起草地方規范性文件草案;承擔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聯系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協調行政審批事項;負責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聽證,承擔征地補償安置爭議有關工作;推進國土資源行業依法行政。
(三)耕地保護科
統一管理和監督城鄉土地徵收、農用地轉用和建設用地置換工作,承辦報國務院、省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審查和報批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基本農田保護、土地整理、開發復墾工作;組織開展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考核;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佔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指導基本農田保護示範區建設。
(四)地籍管理科
擬訂地籍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土地調查、監測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工作;負責土地確權、登記、爭議調處等工作;負責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的組織實施工作;指導、檢查縣(區)地籍管理工作。
(五)土地利用科
負責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節約集約用地、建設用地批(供)後管理、土地利用動態監測工作;依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劃撥、出讓(招標、拍賣、掛牌)、租賃、作價出資、轉讓、抵押、交易等業務工作;指導土地利用管理;擬定並實施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政策;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的測評、評估機構評估及收儲機構收儲工作,開展土地使用權評估結果備案。
(六)土地礦業流轉監督科
負責土地、礦業權市場的監督檢查工作,探索、創新土地礦業權流轉新機制;負責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和土地、礦產資源收購儲備工作的監督管理;參與國土資源資產經營的監督管理;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和綜合研究,研究提出全市國土資源供需總量平衡的政策建議;參與宏觀經濟運行及相關改革政策研究,擬訂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政策和措施;承擔國土資源綜合統計工作。
(七)礦產開發科(地質勘查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礦產資源開發管理的政策措施;承擔礦業權審核、審批登記發證等礦政管理工作;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依法管理礦業權市場;監管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調處礦業權權屬糾紛;組織申請礦產資源調查評價立項;承辦地質勘查項目申報和監督實施;參與本轄區勘查項目成果和地質勘查單位資質監管。
(八)礦產儲量科(地質環境科)
組織實施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辦法、標准和規程;負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登記、統計工作;承擔礦產資源儲量動態監督管理、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礦產地儲備、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的事項;承擔礦業權評估確認業務和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承擔組織礦產資源形勢分析和研究工作。
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地質災害調查和防治工作;擬訂並實施本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經批准後,發布地質災害預報;負責地質環境的監督管理和保護地質遺跡;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劃,負責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測繪管理科
依法負責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地籍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測繪登記工作;指導監督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和測繪成果資料匯交;監督管理測繪單位資質和測繪市場;按許可權監督管理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指導保護測量標志;依法管理地圖市場,協助做好公開發行測繪出版物審查、審核工作;指導並監管地理信息市場建設。
(十)執法監察科
監督檢查國家土地資源、礦產資源和測繪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擬訂土地、礦產、測繪執法監督和違法案件查處的規定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或協助查處土地、礦產資源和測繪違法違規案件;配合國家土地督察局對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信訪工作。
(十一)紀檢監察室
組織實施黨紀政紀教育;研究制定本部門預防和治理腐敗措施;檢查和監督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檢查和督促作風和效能建設;承擔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按照上級紀委監察部門的有關要求履行職責。
(十二)人事教育科
承辦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擔機關、直屬單位及所轄縣國土資源局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級別幹部和後備幹部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有關工作;負責組織機關政治學習、文明創建、雙擁和計劃生育工作;辦理本系統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國內外科技交流的組織協調工作。
4. 池州市園林綠化局是什麼級別
副處級別。
1、池州市是安徽省下屬的地級市,屬於正廳級別編制,所以池州市下屬的辦事部門、局、辦公室屬於正處級別。
2、池州市園林綠化局隸屬於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屬於副處級別。
5. 池州市建設委員會領導幫子名單
池州市住房城鄉建委領導介紹
張良浩 ,男,漢族,安徽貴池人,1962年 8月出生,大學學歷, 1981年
8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主持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全面工作。
余祖平 ,男,漢族,安徽宿松人,1964年12月生,本科,1983年0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機關黨務、組織人事、職工教育、勞動工資、財務、國有資產管理、 城建統計、城鄉建設規劃、海綿城市建設及
PPP項目、城鄉建設項目庫、招商引資、信訪維穩、輿情交辦、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計劃生育等工作,協助分管黨務工作;聯系江南產業集中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人教科、辦公室、信訪室、機關黨委、城建科、海綿辦。
張敏 ,男,漢族,安徽貴池人,
1963年10月生,大專,1981年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調研員。
分管 政策法規、人大議案建議、政協提案、黨代表建議、信息宣傳、目標考核、系統內部創建等工作 ; 聯系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 辦公室、 政策法規科。
許作峰 ,男,漢族,1968年5月出生,1988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入黨,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
公用事業(市政、供水、排水、燃氣等)、園林綠化、
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城市文明創建、應急防恐管理等工作,協助分管市政重點工程、房屋徵收管理工作;聯系市平天湖風景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城建科、市公用事業局(節水辦)、市園林局,聯系市水業投資公司、市供水公司、市排水公司、市港華燃氣公司。
楊文生 , 男
,漢族,安徽樅陽人,1966年4月出生,本科,1987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分管建築業管理、質量安全管理、經濟運行監測、建設稽查、建築節能、工程造價、抗震、牆材革新、散裝水泥、消防管理、市政務中心住建委窗口等工作;聯系東至縣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建築質量監督科(安全與科技科)
、 市政務中心住建委窗口(行政審批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局、市建築管理處( 市牆改辦散裝辦)
。
羅辛平 ,男,漢族,安徽貴池人,1971年3月生,本科,1993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委黨組成員、市房產事務局局長。
主持市房產事務局全面工作。分管住房保障、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廣告管理工作;聯系貴池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住房保障辦公室、市房產事務局、市政務中心第三辦證大廳。
伍亞斌 ,男 , 漢族 ,安徽廬江人
,1962年9月出生
,本科,1981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分管舉報投訴、督查督辦、作風建設及巡察、系統內審等工作;聯系九華山風景區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監察室、辦公室。
劉文君 , 男, 漢族 ,安徽懷寧人
,1963年10月生,本科, 1986年7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現任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全委技術總負責;分管
村鎮建設規劃、農村危房改造、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村鎮垃圾污水處理、旅遊等工作,協助分管扶貧攻堅工作;
聯系青陽縣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村鎮建設科(風景名勝區管理辦公室)、 市建築設計院。
方學松 ,女,漢族,安徽宿松人,1962年12月出生,1979年12月參加工作,黨校研究生,中共黨員,現任池州市建設建材系統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
主持建設建材工會全面工作;分管工青婦、雙擁等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辦公室、人教科(委雙擁辦)
丁憲平 , 男,漢族,安徽懷寧人,
1957年7月生, 本科,1980年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建築高級工程師,現任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副調研員。
協助分管住房保障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住房保障辦公室。
尹增發 ,男,漢族,安徽宿松人,1968年10月生,本科,中共黨員,現任池州市住房城鄉建委副調研員。
分管縣城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聯系石台縣住房城鄉建設工作。
分管(聯系)科室和部門:城建科。
6. 杭州公積金在池州買房需要哪些證明
池州市是屬於安徽省,目前僅僅開放省內異地公積金貸款,杭州公積金是不能在池州市進行使用的。
依據《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省內異地貸款操作細則》
根據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提升住房公積金服務效能的通知》(建金〔2014〕164號)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開展省內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制定如下操作細則:
一、開展省內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對象
在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規定的條件下,省內其他地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我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可在我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省內其他地市購買住房,應向購買房屋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我市管理中心負責提供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並協助調查個人信貸等情況。
二、申請條件
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安徽省內非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池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繳存地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
(三)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四)信用良好,無欠還貸款不良記錄,且借款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五)同意以所購房屋作抵押。
7. 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信息等工作;負責全局財務、資產、內審及機關後勤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承辦局黨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系統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和作風效能建設有關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聽證和執法監督;參與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工作。
(三)規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辦有關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和有關援助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建立並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
(四)就業促進科(失業保險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就業規劃和年度計劃;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城鄉勞動者創業、困難群體就業援助等政策措施;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管理;參與擬訂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政策辦法;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在池就業管理有關政策辦法;承辦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及其基金管理辦法;承擔失業預警有關工作;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的政策措施;擬訂並監督實施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辦法。擬訂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
(五)人才開發科(人力資源市場科)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相關制度;指導和監督有關職業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綜合管理和協調人才流動與開發工作,負責人才資源規劃、調研、統計、預測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人才工作政策,按規定承辦特殊需要人員和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調配事宜;負責高層次人才引進有關工作;承辦市重大人才專項的有關工作;承辦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市公務員局
貫徹執行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擬訂管理許可權內公務員職位分類、考試錄用、考核、獎懲、任用、培訓、交流、迴避、辭職辭退、申訴控告等配套法規的具體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綜合管理全市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科級非領導職數審核工作和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公務員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承辦以市政府名義任免的部分領導人員行政任免具體事宜;負責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活動,審核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活動;承辦公務員榮譽稱號授予、表彰事宜;承擔公務員懲戒、申訴控告、聘任制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公務員行為規范、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工作。
(七)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市外國專家局)
貫徹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承擔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和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推行博士後制度並負責管理協調工作;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組織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後備人選的選拔工作;協調指導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工作;負責有關科研經費資助工作;擬訂吸引留學回國人員來池工作和回國專家來池定居工作政策;承擔國(境)外機構在池招聘專業技術骨幹人才管理工作。
擬訂全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的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引智經費資助的外國專家聘請計劃的申報或審批,組織實施國家、省批準的聘請外國專家項目;負責相關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的對外聯絡,協助處理引進國外智力中的有影響事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全市智力引進成果的推廣體系,負責組織智力引進成果的鑒定、評估、獎勵及推廣工作;歸口管理全市出國(境)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國家批準的出國(境)培訓項目;負責管理因公出國(境)的審查工作;承辦市引進國外智力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承擔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擬訂相關改革配套政策和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有關政策;推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擬訂並落實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有關政策。
(九)軍官轉業安置科(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培訓政策和年度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直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培訓工作;負責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承擔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軍隊轉業幹部隨調隨遷配偶、子女安置和有關服務工作;承擔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的具體工作。
(十)職業能力建設科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擬訂並落實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負責全市技工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管理;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和職業技能鑒定製度;組織實施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
(十一)調解仲裁管理科(勞動關系科)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地方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處理制度;承擔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處理工作;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及其調解仲裁工作;依法組織處理重大勞動、人事爭議和涉及勞動關系的突發事件;承擔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管理工作;承辦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勞動關系有關政策;擬訂並督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指導勞動標准制定工作;監督執行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以及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相關政策的落實;負責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宏觀調控的有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擬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並監督檢查。
(十二)工資福利科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的組織實施;承擔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有關事項。
(十三)養老保險科
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養老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負責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承辦死亡職工遺屬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工作;負責對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監督。
(十四)醫療保險科
擬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相關政策及基金管理相關辦法;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范圍的審批、監督、檢查;擬定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店的資格審定、考核和監督;負責組織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和職工非因工(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十五)工傷保險科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辦法;完善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審核工作;負責工傷認定和傷殘勞動能力、護理等級等相關鑒定;承擔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農村社會保險科
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有關政策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有關被征地(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並落實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相關辦法。
(十七)勞動監察科
擬訂勞動監察工作制度;組織實施勞動監察,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違法違紀案件;指導縣(區)勞動監察機構開展工作;承擔勞動保障監察員有關管理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其他監督檢查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按《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編辦市監察局關於市直單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配備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8. 池州市和銅陵市的關系在將來會怎樣發展
2011年1月28日,兩市一區共同簽定了《銅陵市、池州市、江南產業集中區合作發展框架協議》,正式拉開銅池一體化發展序幕。7月28日,兩市一區討論通過了《銅池一體化工作協調會章程》,正式建立推進銅池一體化發展的交流渠道和工作機制,初步明確了開通城際公交、建設快速通道、推行社保互認、推進通信一體化、開展工作宣傳、幹部雙向掛職等六個方面的近期重點工作,並制定了實施方案,明確了目標任務,加快推進了各項重點工作進展。
銅池一體化在一些領域已取得了初步進展。在基礎設施對接方面:兩地交通部門提出了擬將連接兩市的省道321線由二級公路升級改造為一級公路的計劃,由銅陵市、池州市各負責境內路段的升級改造工作,目前該項工作已正式啟動建設。在產業互動發展方面:銅陵市鼓勵銅冠有色等一批重點企業到池州投資發展,支持在池項目的發展壯大。目前,安徽銅冠銅箔有限公司年產3萬噸高精度電子銅箔項目已於2010年11月在池州市經濟開發區開工建設,一期1萬噸計劃於今年底建成,並同步啟動二期工程建設。預計該項目完全達產後年銷售收入達32億元,可實現電子銅箔材料國產化,提高產業國際競爭力。早在2008年,銅陵和池州就簽訂了旅遊合作協議,並在共建線路、聯合促銷、精品打造、客源互送等方面合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據統計,每年通過銅陵旅行社送達池州的客源超過2萬人次。在信息人才交流和共同宣傳方面:今年2月份,池州市經濟開發區工商分局與銅陵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商分局簽署協議,以信息共享為基本目標,深入推動兩地工商部門信息化合作。今年7月份,銅陵學院與江南產業集中區正式簽署全面合作框架協議,積極推進項目、科技、人才和基地等四方面合作。銅陵市、池州市雙方互派5名幹部對口掛職已於8月份正式啟動。兩地日報也開辟了專欄,定期宣傳報道銅池一體化工作的新亮點、新思路和新舉措,營造了加快銅池一體化發展的良好氛圍。
未來將以「平等自願、友好協商、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為原則,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基礎設施建設為支撐,把「產業一體同構,城市功能互補」作為主攻方向,以加速銅池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為重點,實施城鎮帶動戰略和開發開放戰略,統籌空間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環境,加速人口和產業集聚,推進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增強區域整體競爭力,爭當安徽一體化建設的排頭兵,合作構建皖中南中心城市,共同打造安徽新的戰略增長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