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國文明城市」什麼時候評比結束
這個東西是一個長期工作,並不是短期的一個小項目,所以結束時間是不確定的。
全國文明城市,簡稱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發展階段,堅持科學發展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全面進步,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舉止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展,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市民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較高的城市。全國文明城市稱號是反映中國大陸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最高榮譽稱號。
全國文明城市是中國大陸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創建難度最大的一個,是反映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綜合性榮譽稱號,是目前國內城市綜合類評比中的最高榮譽,也是最具價值的城市品牌。
評選要求
1、⑴規劃合理,公共建築、雕塑、廣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觀實用,與居住環境相和諧,能給人以美的享受;⑵街道整潔衛生,無亂張貼(包括牛皮癬)現象;⑶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氣氛祥和。
2、⑴公共場所無亂扔雜物、隨地吐痰、損壞花草樹木、吵架、斗毆等不文明行為;⑵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全面禁煙,並有明顯的禁煙標識;⑶影劇院、圖書館、紀念館、博物館、會場等場所安靜、文明,無大聲喧嘩、污言穢語、嬉鬧現象。
3、⑴車輛、行人各行其道; ⑵機動車讓行斑馬線,車輛、行人不亂穿馬路、不闖紅燈;⑶自覺保持交通暢通、不人為造成交通阻塞;⑷車輛、行人服從交警指揮;⑸在交通站點遵守秩序,排隊侯車,依次上下車。⑹禁止酒後駕車。
4、⑴公交車上為老、弱、病、殘、孕及懷抱嬰兒者主動讓座;⑵友善對待外來人員,耐心熱情回答陌生人的問訊;⑶公共場所主動幫助老、殘、弱或其他需要幫助的人。
5、⑴群眾對黨政機關行政效能的滿意度>90%;⑵群眾對反腐倡廉工作的滿意度>90%;⑶全民法制宣傳教育的普及率≥80%;⑷市民對政府誠信的滿意度≥90%;⑸市民對義務教育的滿意度≥75%;⑹市民對見義勇為行為的贊同與支持率≥90%;⑺市民種綠、護綠等公益活動參與率≥70%;⑻市民對捐獻骨髓、器官等行為的認同率≥50%;⑼市民對本市的道德模範的知曉率≥80%;⑽市民對本地網吧行業形象的滿意率≥70%;⑾市民對公交站點布局與交通便捷的滿意率≥60%;⑿群眾安全感>85%;⒀科教、文體、法律、衛生進社區活動覆蓋率>80%;⒁家庭美德的知曉率≥80%;⒂市民對創建工作的支持率>80%。
6、對窗口行業進行實地考察、隨機暗訪,主要內容包括:服務是否文明規范,投訴機制是否便捷有效等。這些行業包括:燃氣、供熱、自來水、供電、公交、出租汽車、鐵路、長途汽車客運站、民航機場、環衛、風景園林、物業服務、郵政、電信、銀行、醫療、賓館、旅行社、商業零售、工商、稅務、110、派出所、交警等。
B. 中國十大魅力城市評選標准
本標准依據國家部委頒發相關條例制定。 總的要求
魅力城市首先應該是一座健康發展的城市,呈現出蓬勃的活力和對於外界的吸引力。與城市相關的重要環節,比如經濟、環境、交通、醫療、文化教育等各個方面,都應該呈現出良性發展的趨勢。城市化進程中,未發生重大違反科學規律事件。
分項要求
並不要求所有的申報城市滿足所有標准。但是滿足多項要求的城市會在考察中佔有優勢。
科學的城市規劃
21世紀的城市,是全球化時代的城市,是注重生態環境的城市,是信息技術和生物技術革命的城市,更應該是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信仰、不同性別、不同年齡、不同職業的城市居民共同和諧生活的城市。
充滿活力的經濟
有活力的城市才是最美的。大到一座城市的規劃和戰略,小到市民生活的豐富程度、購物、旅遊等消費行為滿意程度,都可能會映射出一座城市非凡的發展潛力。
優雅的城市環境
城市環境是一座城市的外表,這是她吸引外來者的第一要素。清潔程度、綠化水平、公共設施的完備狀況都會表現出一座城市裡人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態度。
獨特的民俗風情
民俗風情是最具有地域色彩的元素,一個健康的,獨具特色的民俗細節,可能蘊含著無比豐富的市民生活信息,這也是展示城市個性的重要環節。
悠久的歷史文化
文化往往是一個城市的靈魂。悠久的歷史文化將會讓一座城市呈現出與重不同的性格。當然這里還包含市民對城市歷史文化的了解程度,和對歷史遺跡的保護程度。
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城市因為有了人,才有生氣。城市人群的生活態度如何,過去一年裡,他們有怎樣的讓人感動的行為,對於未來,對於自己生活的環境,他們有怎樣的打算和看法。
創新型的城市管理
一座城市的潛力怎樣?會不會向著居民們夢想的方向發展?自主創新的城市管理對於這一點尤為重要,優良的自主創新系統,將為這個城市的經濟、環境甚至是文化建設提供無窮的動力。
關於魅力的分項闡述:
科學的城市發展規劃
●城市發展與自然生態保護相協調,即達到人與自然的和諧,
●歷史、現實與未來的延續性,即達到時間上的和諧,
●城市中各社會集團之間、人與人的社會和諧
充滿活力的經濟
●城市的發展採取可持續發展策略,生態環境保護、資源開發利用和基礎設施建設等各項目之間相得益彰。
●對周邊區域經濟有輻射帶動作用。
●居民受教育程度較高,科技創新能力強。
●居民就業率高。
●城市生活和商業環境對外來人才具有較強吸引力。
●經濟增長速度較快,與經濟相關的制度與政策能夠為城市提供較大的發展潛力。
優雅的城市環境
●入選城市應為綠色的城市,城區內各項綠化水平高於國內城市平均水平。
●飲用水清潔,空氣清新。(如果用數值計算,大氣污染指數達到二級標准,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達到三類以上。)
● 與居民生活相關的住房、燃氣、用水、出行等各項目不存在嚴重短缺現象。
● 城市居民環保意識較強,能夠主動的承擔保護城市環境的角色。過去一年未曾發生重大環境事故。城市自我清潔能力較強。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準較高。
●城區內道路、建築清潔美觀,城區衛生管理制度健全。
●公共衛生系統良好,市民身體健康,未有異常地方病。
●過去一年未曾發生重大病害、疫情。
獨特的民俗風情:
●有悠久獨特的民俗,具有文化品味。
●與之相應的建築、服裝、用具以及知識系統保存完好,能夠表現其民俗。
●管理者對民俗文化保存得力,當地居民參與度較高。
●過去一年中未發生重大有違傳統民俗並產生惡劣影響事件。
悠久的歷史文化:
●應具有悠久的歷史,在城區內保存了重要的歷史遺跡。
●當地人應以自己城市歷史為榮,他們為保護和修繕自己的城市,曾經作出過較大努力,並在修繕保護的過程中表現出相當的誠意,尊重和謹慎。
●仍然在使用的城市
●過去一年未曾發生重大破壞歷史遺跡事件。
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城市教育發達。
●城市管理機構廉潔高效。
●社會風氣健康向上,民風淳樸,崇善憎惡,
●市民用開放的姿態,歡迎外來者。
●服務業專業化程度較高。
●未見市民有群體性不良嗜好。
創新型城市管理
● 自主創新原則成為城市發展的重要發展戰略。
● 城市建立了完整的鼓勵發展創新的政策,並得到很好的執行。
● 城市科教基礎良好,並且成為人才資源地。
● 重要企業已經認識到創新的重要性,並且使之成為發展推動力。
● 積極培育自主創新文化。
● 城市法規中未含有妨礙創新的條目或相關內容。
C. 全國文明城市多久評選一次
全國文明城市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
創建文明城市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是和諧社會的本質特徵;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任務,把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部署,從原來的經濟、政治、文化建設「三位一體」,發展為物質文明建設、政治文明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四位一體」,不但反映了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也為我國城市精神文明建設提出了更明確的目標,和諧社會建設將成為文明城市創建的一個重要主題。
(3)全國城鄉規劃評優擴展閱讀:
考評方式
全國文明城市主要依據《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進行測評優選,並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評價作為申報全國文明城市的前置條件,測評結果單獨排序,按百分計算,得分低於85分的,不能參與全國文明城市申報,同時,該項得分按20%的比例計入全國文明城市總得分。
主要採用聽取匯報、材料審核、問卷調查、網路調查、實地考察、整體觀察六種方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難點是實地考察。
全國文明城市實地考察方法具體有三種:
1、是實景(情)模擬驗證。
2、是實地調查,即進入現場查證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測評標准。
3、是實地觀察,即根據實地觀察要求,在實地考察點、在一定時間內,對被考察對象進行實地觀察。
D. 全國文明城市的評選要求
申報全國文明城市必須具備以下六個條件:
一是獲得並保持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城市榮譽稱號;
二是申報前連續兩年人均GDP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三是申報前12個月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無嚴重違紀、違法犯罪;
四是申報前12個月內未發生有全國影響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五是申報前完成國務院下發的節能減排任務;
六是未發生非法出版、制黃販黃、侵權盜版的惡性事件。
全國文明城市的評選標准有八條:組織領導堅強有力,創建工作機制健全;思想教育深入細致,道德建設扎實有效;創建活動蓬勃開展,人民群眾廣泛參與。
黨政機關廉潔高效,社會風氣健康向上;科教文衛體穩步發展,社會事業全面進步;社會治安良好,社會秩序井然;基礎設施較為完善,生態環境優良;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居民生活水平穩步提高。
(4)全國城鄉規劃評優擴展閱讀:
在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中普通市民的做法
社會公眾是全省文明城市建設的真實主體,是文明城市建設成果的最終受益者。可以說,要建設一個民族文明城市,公民素質是關鍵。
作為一個普通公民,我們不應該亂扔垃圾,隨地吐痰,破壞花草樹木,在公共場所爭吵和打架。切勿在非吸煙場所吸煙;不要在電影院、圖書館、場館等公共場所大聲喧嘩、玩耍,不要打電話。
在交通行為方面,車輛和行人應各行其是,保持交通順暢,避免闖紅燈、亂穿馬路和人為阻塞。停泊私人車輛的安全標准;乘坐公共汽車時,自覺排隊,依次上下車。
在公共設施的維護中,公眾應自覺愛護公共設施,如公用電話、信箱、報紙欄、座位等,不得弄臟或損壞。
在人際幫助方面,公交車應該主動為老人、弱者、病人、殘疾人、孕婦和抱嬰兒的乘客讓座;友善對待外國人,耐心、熱情地回答陌生人的詢問;自願為孤獨、老人、殘疾人和弱者提供服務。
E. 全國文明城市幾年評選一次
全國被評為全國文明城市的周期是三年一次。
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實質上是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推動城市發展,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實踐;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推動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是一項順民意、得民心的利民工程,實事工程。
全國文明城市主要依據《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和《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測評體系》,進行測評優選,並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評價作為申報全國文明城市的前置條件。
測評結果單獨排序,按百分計算,得分低於85分的,不能參與全國文明城市申報,同時,該項得分按20%的比例計入全國文明城市總得分。
(5)全國城鄉規劃評優擴展閱讀:
一、申報條件
1、榮獲並保持「全國文明城市建設先進城市」榮譽稱號。
2、人均GDP在申報前連續兩年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3、在申請前12個月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無嚴重違紀違法犯罪行為。
4、自立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未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對全國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
5、完成國務院宣布前發布的節能減排任務。
6、沒有發生非法出版、生產、銷售色情、侵權、盜版等惡性事件。
二、評價方法
主要採用六種方法:聆聽匯報法、材料回顧法、問卷調查法、網路調查法、實地走訪法和整體觀察法。創建道和建設全國文明城市的難點在於實地調查。全國文明城市實地調查的具體方法有三種:一是對真實場景(情況)進行模擬驗證,如:撥打法律服務熱線、撥打權利舉報電話。
實地調查,即進入現場核實被調查對象是否符合考核標准,如:到社區查閱相關工作記錄;三是實地觀察,即根據實地觀察的要求,在一定的時間內對調查對象進行實地觀察。
F. 2020國家中心城市什麼時候評選
12月29日。
12月29日,鄭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發布了《國家中心城市建設報告(2020)》(通常被稱為國家中心城市藍皮書,下簡稱藍皮書),對鄭州市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情況進行詳細介紹。
該報告中除了亮「成績單」「座次表」之外,還提出一系列建議,比如將包括鄭東新區、經開區、航空港區、中牟在內的區域,共同打造為鄭州新區,引領鄭州都市圈高質量發展。
(6)全國城鄉規劃評優擴展閱讀
影響意義政治
中國古代城市的形成與政治中心的設置相一致,城市是區域的政治中心。隨著一批新興工商業城市、交通樞紐城市和資源型城市興起,傳統城市也步入了向近代轉型的現代化啟動階段。區域政治中心地位為城市現代化的啟動奠定了良好的經濟、社會基礎,
但作為中國行政網路中的結點,城市的規劃、管理、建設等方面都帶有政府強制性和目的性,缺乏充足的現代化啟動動力。因而,區域政治中心地位在城市現代化啟動中發揮了促進和制約的雙重作用。
G. 城鄉規劃設計院升級甲級資質需要什麼人員與條件
具體回答如下: 一、甲級 1、 從事建築設計業務6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5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特級的工程項目設計並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 單位有較好的社會信譽並有相適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不少於100萬元。 3、 單位專職技術骨幹中建築、結構和其他專業人員各不少於8人、8人、10人;其中一級注冊建築師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均不少於3人。 4、 獲得過近四屆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優及以上級別評優的優秀建築設計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不少於3項,參加過國家或地方建築工程設計標准、規范及標准設計圖集的編制工作或行業的業務建設工作。 5、 推行全面質量管理,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技術、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 達到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准。 7、 在固定的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專職技術骨幹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級 1、 從事建築設計業務4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3項工程等級為二級及以上的工程項目設計並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 單位有社會信譽以及相適應的經濟實力,工商注冊資本不少於50萬元。 3、 單位專職技術骨幹中建築、結構和其他專業人員各不少於6人、6人、8人;其中一級注冊建築師和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均不少於1人。 4、 曾獲得過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評優及以上級別評優的優秀建築設計三等獎及以上獎項不少於2項。 5、 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6、 達到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准。 7、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專職技術骨幹每人15平方米。 三、丙級 1、 從事建築設計業務3年以上,獨立承擔過不少於3項工程等級為三級以上的工程項目設計並已建成,無設計質量事故。 2、 單位有社會信譽以及必要的經營資本,工商注冊資本不少於20萬元。 3、 單位專職技術骨幹人數不少於10人;其中二級注冊建築師不少於3人(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於1人),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於3人(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於1人)。 4、 有必要的技術、質量、經營、人事、財務、檔案等管理制度。 5、 計算機數量達到專職技術骨幹人均0.8台,計算機施工圖出圖率不低於75%。 6、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建築面積不少於專職技術骨幹每人15平方米。
H. 中國人居環境獎的申報評選
中國人居環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
一、獎項的設立
為在中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充分貫徹、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協調發展,表彰在改善城鎮人居環境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城鎮、單位和個人,建設部決定設立「中國人居環境獎」(含「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
「中國人居環境獎」綜合反映城鎮在改善人居環境方面的總體成就。「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反映獲獎者在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工作中某個方面取得的成就。二、評選對象
「中國人居環境獎」的評選對象是城鎮政府。
「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的評選對象是:
1、城鎮政府或政府部門;
2、企事業單位;
3、社會團體;
4、項目;
5、個人。
三、申報條件
(一)城鎮政府或政府部門
積極制定改善城鎮人居環境,促進城鎮社會、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方面的政策、法規,並取得實施效果;組織改善城鎮人居環境的重大項目的規劃和實施;重視對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建設的投入;有效領導和引導社會積極參與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工作。
(二)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認真貫徹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為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做出了突出貢獻;積極從事和廣泛參與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工作;有效領導和引導社會積極參與改善城鎮人居環境工作。
(三)項目
能夠體現可持續發展戰略思想,有效利用資源;在改善人居環境方面成效顯著,並具有推廣價值,或能給予其他地區以有益啟迪的住區發展、城鎮基礎設施和環境設施建設、城鎮污染治理等項目。
(四)個人
熱心從事改善人居環境的社會公益事業,在改善人居環境領域積極進行宣傳、科研和科普教育工作,或有重要理論成果、科研成果,貢獻突出、成效顯著。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方式
採取自願申報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自願申報由申報單位提出申請,逐級上報。「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根據需要也可直接推薦備選項目。
(二)申報受理和管理機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的申報組織和推薦工作;建設部負責全國申報受理工作,具體日常工作由「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負責。「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設在建設部城市建設司。
(三)報送程序
1.申報單位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提交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經審核屬實後,提出推薦報告,報送建設部「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
(四)申報材料
1、申報表;
2、文字材料,包括3000字的申報內容介紹;
3、照片或圖片資料;
4、長度不超過10分鍾的音像資料。
申報表以書面形式、文字材料以軟盤形式、圖片資料和音像資料分別以光碟形式上報,一式三份。
(五)申報時間
每年的6月30日為「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接受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
五、評選程序
1、建立專家評選委員會專家備選名錄,根據每年申報項目的情況組成專家評審組;
2、「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對各地的申報項目進行資格預審;
3、「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組織對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獎」的城鎮進行現場考察;對申報「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的評選對象,「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將根據需要、有選擇地組織現場考察,《考察報告》將作為評選依據提交專家評審組;
4、專家評審組根據《中國人居環境獎評選參考指標體系》、《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評選主題及內容》,對「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提交的預審合格的評選對象進行正式評選;
5、專家評審組的評選結果,經建設部中國人居環境獎工作領導小組審查批准後分別授予「中國人居環境獎」或「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並予以公布表彰;
6、「中國人居環境獎」辦公室從已授予的「中國人居環境獎」或「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中,提出推薦申報「聯合國人居獎」和「迪拜國際改善居住環境最佳範例獎」的名單,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後,由部外事司負責組織申報材料並向聯合國人居署報送。
六、有關事項
1、為了保證「中國人居環境獎」評選工作的規范性和權威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宜再設立省一級的「人居環境獎」。
2、建設部對已授予的「中國人居環境獎」和「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進行動態監督。凡出現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而引起的破壞人居環境的重大問題,建設部將取消已授予的獎項。
附件一
中國人居環境獎參考指標體系
一、定量指標
1.城市人均住宅建築面積:≥23m2
2.城市燃氣普及率:≥92%
3.採暖地區集中供熱普及率:≥65%
4.城市供水普及率:≥98.5%
5.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45%
6.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率:≥20%
7.城市人均擁有道路面積:≥10m2
8.城市萬人擁有公共交通車輛:≥11標台
9.城市綠化覆蓋率:≥35%
10.城市綠地率:≥30%
11.城市人均公共綠地面積:≥8m2
12.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4m2
13.城市垃圾糞便無害化處理率:≥65%
二、定性指標:
1.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已依法編制、審批並公布;
2.各層次城市規劃的編制符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相關規范的要求;
3.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實施統一管理,嚴格執行「一書兩證」制度;
4.嚴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土地使用;
5.城市建設投資力度大,城市基礎設施日趨完善;
6.保證城市用水有效供給,水質達到國家標准;
7.已形成覆蓋整個城市的公共交通快速網路;
8.城市道路交通設施功能完善、狀況良好;
9.城市路網結構合理,道路通行能力高;
10.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管理科學規范;
11.房地產市場活躍、交易規則健全,增量市場、存量市場、租賃市場,以及高、中、低檔住宅比例比較合理;
12.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應,基本解決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問題;
13.城市新建住宅小區全部實行了物業管理,絕大多數的舊住宅小區經過整治後實施了物業管理;
14.已編制完成城市空氣污染的控制性規劃;
15.建立城市空氣質量日報制度;
16.採取切實可行的減少大氣污染的措施;
17.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准;
18.採取有效降噪措施,治理城市雜訊污染;
19.有效控制城市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實行達標排放;
20.規劃區內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體環境質量達到相關標准;
21.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資源的循環利用;
22.全面實施污水處理收費和垃圾處理收費政策;
23.行政區域內森林、濕地和生態脆弱區等特殊生態系統得到了有效保護;
24.城市周邊地區植樹造林工作成效顯著;
25.各類歷史文化遺產保存完好;
26.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法規、制度健全;
27.市民廣泛參與城市發展的重大決策;
28.社區內生活、文化、衛生、教育等各類設施配套齊全;
29.社區治安情況良好;
30.社區公益性活動開展較好;
31.城市防災減災工作成效顯著;
32.積極開展改善人居環境的宣傳教育和科普工作。
三、相關條件:
1.已被命名為節水型城市;
2.已獲得「國家園林城市」稱號;
註:為與「建設『十五』計劃」的指標設計相對應,定量指標中的人口數,仍按「非農人口」進行統計。
附件二
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評選主題及內容
主題1:居民住房狀況的改善
建立了完善的住房供應體系;
停止了住房實物分配,全面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
有效啟動了廉租住房;
基本解決了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2平方米以下家庭的住房問題;
房地產市場增量和存量房銷售比例以及高、中、低檔住宅供應比例協調;
住房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得到有效啟動;
商品房空置量處於合理的區間;
住宅建設廣泛採用無障礙設計,注重養老設施建設,有效改善殘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
房屋產權、產籍檔案管理科學規范;
房地產交易、產權登記程序合理、服務規范;
市場規則比較健全。
主題2:住宅科技研究及成果轉化
編制完成住宅產業發展規劃,積極引進和開發關鍵技術,促進住宅產業現代化的發展;
積極推行康居示範工程,引導住宅規劃設計質量的提高和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
推廣應用先進的結構建造技術,增進居住功能;
積極推廣應用新材料、新產品、新設備,促進住宅整體技術的進步;
注重住宅基礎技術和關鍵技術的研究和技術突破;
在住宅技術集成、技術整合方面成績突出;
在推進住宅標准化工作、實施工業化成套技術方面有傑出貢獻;
在住宅部品生產、運行和流通體制方面,努力實現通用化、系列化、標准化,改善部品質量。
主題3:社區公共管理與服務
新建小區全部實行物業管理,舊小區全面整治後積極推行物業管理;
社區內生活、文化、衛生、教育等各類設施配套齊全,經常性群眾文體活動豐富多彩、健康有益;
社區居民團結互助、文明居住,重視開展社區的公益活動;
社區社會穩定,治安情況良好,各類矛盾得到有效的協調和化解;
重視失業或下崗人員的就業安排,社區里沒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殘人員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濟;
婦女的合法權益得到尊重和保護,婦女參與社區的公共服務及管理的程度較高;
社區有居民參與公共決策的正式程序,並得到認真實施;
重視社區之間的協作與交流。
主題4:減少空氣污染
加強城市燃氣設施建設,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減少城市煤煙污染,逐步實現集中管道輸配燃氣;
三北地區城市積極發展集中供熱,逐步實行用熱商品化、貨幣化,努力提高城市集中供熱水平和熱能利用效率;
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城市工業廢氣和機動車尾氣的治理;
城市內的建築施工場地有防止揚塵的措施;
建立城市空氣質量日報制度;
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准。
主題5:水環境治理
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建有較為科學、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統;
重視工業廢水綜合防治技術的應用,有效控制城市工業廢水的排放量,實行達標排放;
加大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力度,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能力明顯提高;
全面實行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推動污水處理企業化和產業化進程。
規劃區內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
水體沿岸綠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綠化景觀。
主題6: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
積極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和回收利用,促進城市生活垃圾的減量化;
積極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綜合利用技術的應用,重視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可燃氣體、有機肥料和熱能等資源性產品的合理利用,促進城市生活垃圾的資源化;
認真落實國家關於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污染防治的技術政策,科學、合理的選擇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不斷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水平;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項目的建設和運行,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要求,城市生活垃圾經處理後達到無害化標准。
主題7: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完善城市各類用水的區別水價和超額累進加價收費制度,有效促進水資源的節約和優化配置;
加強城市供水設施建設,保證城市用水的有效供給;
重視城市水源地保護,建立水源地水質報告制度;
重視城市供水管網的技術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
大力開發污水回用技術,促進污水資源化利用;
開展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積極創建節水型城市並已被命名。
主題8:風景名勝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認真貫徹執行「嚴格保護、統一管理、合理開發、永續利用」的方針;
已完成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並按程序經過批准。嚴格按照風景名勝區規劃,實施建設管理;
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建設管理規定》,風景名勝區內的各項建設項目,其建設選址按規定經過審批;
風景名勝區內沒有破壞自然、人文景觀,違章建設,亂砍樹木,捕獵動物等行為發生;
古建築、古樹名木保存完好;
風景名勝區內有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並得到認真的執行;
風景名勝區內的生態、生物多樣性得到了切實有效的保護。
主題9: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
制定了相關的法規或規章,以及相應的保護措施和政策;
已編制有關的保護規劃,並按規定的程序依法批准實施;
保留了真實的歷史遺存,有較完整的歷史風貌,並在保護規劃中劃定了保護范圍;
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狀況良好,未列入保護等級的歷史建築也得到妥善保護;
注重對地方傳統特色文化進行保護,包括地方戲劇、傳統工藝、飲食、民俗等;
對於具有旅遊價值的保護區,制定了相應的遊客管理措施,並注意避免由旅遊引發的對居(村)民傳統生活方式產生的不良影響;
建立有規范的保護管理檔案。
主題10:城市防災與減災
城市各項建設嚴格執行國家的強制性規范;
完成對城市險情和易受傷害程度的評價,根據實情制定以社區為重點的、系統的防災減災規劃和實施細則,並認真執行;
建立早期災情警報系統,及時向居民發布災情警告;
劃分各主要職能部門和行為主體在防災減災方面的職責,有完整的危機處理程序和對策;
做好城市防災減災的宣傳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特別是老弱病殘人員)和各有關方面的防災減災意識,確保他們行使知情權和參與權;
重視城市之間防災減災方面的協作與交流;
主題11:災後重建工作
城市政府對災後重建工作制定了近期規劃和長遠目標,從資金的籌集、人力的動員到重建工作的開展,都制定了具體的實施計劃。
政府各部門要明確界定各自的職責,相互配合,爭取同所有社會團體、民間組織進行廣泛合作,支持各種參加救濟、恢復和重建的活動,使重建恢復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把受災的損失降到最低。
在災後重建的工作中要重點考慮老人、婦女和兒童的需要,鼓勵婦女積極參與災害的規劃和管理工作。
住宅、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及經濟、文化等各方面得到較好的恢復和發展。
主題12: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
城鎮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已按法定的程序、許可權審查批准並公布;
鎮規劃范圍內的各項建設嚴格執行「一書兩證」制度;
鎮區綠化狀況良好,主要街道和河、渠兩岸植被豐富,鎮域內各類古樹名木保存完好;
城鎮供水設施良好能滿足需求,水質綜合合格率優良;
鎮區能源結構合理,燃氣普及率較高;
鎮區主次幹道路面鋪裝達到較高水平,路燈等設施齊全有效;
鎮區主次幹道、公共場所和集中居住區有地下管渠排水設施,實行雨污分流;
鎮區污水經過處理和綜合利用,符合國家規定標准,不污染水體;
對工業廢水進行處理,達到排放標准;
鎮區防洪、排澇、消防等各類防災設施符合標准、安全完好。
重視鎮區住宅小區的設施配套和環境改善;
鎮區基本實現平均每戶擁有一套功能相對齊全、綜合質量較高的住宅;
重視鎮容鎮貌管理,成效顯著;
垃圾站點分布適宜,設施完好;
鎮區公廁布局合理、管理規范、衛生狀況良好;
鎮區糞便、垃圾得到無害化處理,無露天堆放。
主題13:城市交通狀況的改善
有完善的城市交通規劃體系和合理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有完善的城市路網結構及道路交通設施,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高;
積極推進公共交通優先政策的實施,在城市主幹道上,設置公交專用道和優先通行信號設施,形成覆蓋整個城市的公共交通快速網路;
建立了先進、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指揮系統;
城市客運市場規范有序,管理法規健全;
建立起城市公共交通的監管體系,確保行車安全,提高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主題14:生態保護及城市綠化建設
重視對行政區域內森林、濕地、生物多樣性豐富地區和生態脆弱區等特殊生態系統的保護,並將其列入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規劃中;
重視城市在周邊地區植樹造林等恢復和改善生態環境的工作;大力推進城郊綠化,在城市周圍、城市功能分區的交界處建設綠化隔離帶;
認真實施《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嚴格實行城市綠線管制制度;
重視城市中心區綠化建設,努力提高城市綠化水平;
城市道路綠化情況良好;
城市公園綠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勻,公園設計突出植物景觀,綠化面積符合標准,綠化種植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維護管理良好;
城市綠化建設因地制宜,積極培育區域性的鄉土樹種、草種,加快新品種的研究和引種馴化,豐富植物物種;
城市廣場以植物造景為主,喬、灌、花、草有機結合;
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法規健全,古樹名木保護建檔立卡,責任落實,措施有力;
全市各單位重視庭院綠化美化,城市全民義務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高;
新建居住小區和改造舊居住區重視綠化建設,小區綠化符合標准;
主題15:通過宣傳、科普教育和科研成果促進人居環境改善
熱心從事改善人居環境的社會公益事業,在改善人居環境領域積極進行宣傳、科普教育工作,貢獻突出、成效顯著。
長期致力於改善人居環境的科研工作,其研究理論成果、科研成果,被證明確實有效,並已廣泛傳播,對人居環境的改善做出突出貢獻。
I. 中國人居環境獎申報和評選辦法的指標體系
中國人居環境獎參考指標體系
一、定量指標
1、城市人均住宅建築面積:≥25m2
2、城市規劃建成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10000人
3、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每戶人均住宅建築面積:≥8m2
4、城市燃氣普及率:≥95%
5、集中供熱普及率:≥65%
6、城市供水普及率:≥98.5%
7、城市污水處理率:≥70%
8、城市污水處理再生利用率:≥20%
9、城市人均擁有道路面積:≥11.5m2
10、以步行、自行車和乘坐公共汽車出行的居民比率≥55%
11、城市規劃建成區綠化覆蓋率:≥40%
城市規劃建成區綠地率:≥35%
12、城市規劃建成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0m2
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面積:≥6m2
13、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65%
14、城市規劃建城區內符合節能設計標準的建築面積比例
(2006年)
北方地區城市:≥30%
過渡地區城市:≥25%
南方地區城市:≥20%
(今後每年此指標提高2~5個百分點)
二、定性指標
1、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已依法編制、審批並公布,各層次城市規劃的編制符合《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和相關規范要求;
2、基本建立城鄉統籌的規劃建設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
3、規劃區內各項建設實施統一管理,嚴格執行「一書兩證」制度。嚴格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安排對土地使用。對違反《城市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的各類案件及時查處;
4、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進度合理,市政公用設施日趨完善;
5、建立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及應急系統,保證城市用水有效供給,供水水質達到國家規定標准。配套建設城市排水設施,切實發揮其排澇和保護水環境質量的作用,城市污水處理廠負荷率達到國家有關規定;
6、建立城市燃氣安全保障及應急系統,保障安全供氣;
7、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完善的城市路網結構及功能完善、狀況良好的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大城市應在城市主幹道上設置公共交通專用道(路)和優先通行信號系統;
8、積極推廣城市綠色照明;
9、建設(城建)檔案(特別是地下管線檔案、基礎設施檔案、房屋產權產籍檔案)收集齊全完整,管理科學規范;
10、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交易規則健全,增量市場、存量市場、租賃市場體系健全,住宅供求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價格基本穩定;
11、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體系,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
12、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范,近兩年未發生拆遷惡性事件;
13、新建住宅小區全部實行了物業管理,絕大多數的舊住宅小區經過整治後實施了物業管理;
14、已編制完成城市空氣污染的控制性規劃,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減少大氣污染,建立空氣質量日報制度,城市空氣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准,採取有效的降噪措施,治理城市雜訊污染;
15、有效地控制城市污水排放量,並實行達標排放,規劃區內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體環境質量達到相關標准;
16、實施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和綜合利用,基本實現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全面實施污水處理收費和垃圾處理收費政策,並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收費標准,運行資金解決較好;
17、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恢復城市自然生態環境的措施切實可行;
18、建立健全保護監管機制,各類自然文化遺產保護完好;
19、依法行政,城市規劃、建設、監管法規、制度健全,體系完善;
20、市民廣泛參與城市規劃、發展的重大決策,社區內生活、文化、衛生、教育等各類設施配套齊全,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情況良好,社區公益性活動開展較好;
21、綜合防災管理機制健全,城市防災減災工作成效顯著;
22、符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要求,村鎮建設規劃管理體制機制完善,村莊整治富有成效,村容村貌整潔、農民的居住條件良好;
23、基本完成「城中村」改造,城鄉結合部環境衛生等基礎設施建設整體狀況良好,已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統一管理;
24、建立有效的建築節能監管體系,新建建築全面執行節能強制性標准,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工作有實質性進展,建立建築能耗統計報告、公告制度;
25、積極開展改善人居環境的宣傳教育和科技創新工作。
三、相關條件
1、已被命名為「節水型城市」;
2、已獲得「國家環保模範城市」稱號;
3、已獲得「國家園林城市」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