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現行的是GB 50194-93還是 GB 50194-2002
住房城鄉建設部於2014年4月15日批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為專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194-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其屬中,第4.0.4、8.1.10、8.1.12、10.2.4、10.2.7、11.2.3、11.4.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同時廢止。
❷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用電總功率大於多少必須編寫臨電施工組織設計
臨時用電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實施手冊》第二章用電管理 第一節臨時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第2.1.1 條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及5台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第2.1.2 條臨時用電設備在5台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2)城鄉建設臨電規范擴展閱讀:
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一、現場勘探;
二、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的位置及線路走向;
三、進行負荷計算;
四、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五、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六、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臨時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並作為臨時用電施工的依據。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變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履行第2.1.5條規定手續,並補充有關圖紙資料。
❸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 46-2005作廢沒有
沒有作廢。
根據2018年12月25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2018年三季度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進展情況的通報建辦質函》(〔2018〕774號)中提及的「2018年三季度建築施工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督查執法建議書所列項目整改及處罰情況」材料顯示:
呼和浩特市城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中,因施工單位中鐵廣州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未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第7.2.3條相關規定要求,擅自西龍王廟站二級配電箱電纜沿地面明設,存在安全隱患,急需整改。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檢查標准採用的就是《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同時未印發新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築工程行業建設標准,因此該標准沒有作廢。
(3)城鄉建設臨電規范擴展閱讀
GB、GB-T、JGJ標准名稱含義
1.GB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簡稱國標(按漢語拼音發音),強制標准冠以「GB」。是由國家標准化主管機構批准發布,對全國經濟、技術發展有重大意義,且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標准。
國家標準是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由國務院標准化行政主管部門編制計劃,協調項目分工,組織制定(含修訂),統一審批、編號、發布。法律對國家標準的制定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
2.GB/T
推薦性國家標准(GB/T),GB即「國家標准」的漢語拼音縮寫,「T」是推薦的意思。推薦性國標是指生產、交換、使用等方面,通過經濟手段調節而自願採用的一類標准,又稱自願標准。
這類標准任何單位都有權決定是否採用,違反這類標准,不承擔經濟或法律方面的責任。但是,一經接受並採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納入經濟合同中,就成為各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技術依據,具有法律上的約束性。
3.JGJ
建築工程行業建設標准,JGJ為漢語拼音縮寫,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行業標准。
4.CECS
中國工程建設標准化協會(China Association for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ization),CECS為英文首字母簡寫,作為推動建設工程領域標准化的主要民間機構,其研究和制定的協會標準是對建設部相關標準的重要補充。
❹ 臨時用電的電費收取有哪些規定
1、對基建施工、農田水利、市政建設等臨時性用電,可提供臨時電源。
2、臨時用電期限一般不超過四年。
3、申請用電2年及以下,按容量費標準的70%。
4、收取2年以上至3年,按容量費標準的,3年以上至4年,按容量費標準的130%收取。
5、在合同期內結束臨時用電,預交的臨時接電容量費全部退還客戶。逾期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臨時接電容量費的千分之三從臨時接電費中計收違約金。
(4)城鄉建設臨電規范擴展閱讀:
臨時用電的要求:
(依據:供電營業規則)
第四十五條
用戶建設臨時性受電設施,需要供電企業施工的,其施工費用應由用戶負擔。
第四十六條
用戶獨資、合資或集資建設的輸電、變電、配電等供電設施建成後,其運行維護管理按以下規定確定:
1.屬於公用性質或佔用公用線路規劃走廊的,由供電企業統一管理。供電企業應在交接前,與用戶協商,就供電設施運行維護達成協議。對統一運行維護管理的公用供電設施,供電企業應保留原所有者在上述協議中確認的容量。
2.屬於用戶專用性質,但不在公用變電站內的供電設施,由用戶運行維護管理。如用戶運行維護管理確有困難,可與供電企業協商,就委託供電企業代為運行維護管理有關事項簽訂協議。
3.在公用變電站內由用戶投資建設的供電設備,如變壓器、通信設備、開關、刀閘等,由供電企業統一經營管理。建成投運前,雙方應就運行維護、檢修、備品備件等項事宜簽訂交接協議。
4.屬於臨時用電等其他性質的供電設施,原則上由產權所有者運行維護管理,或由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
第四十七條
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歸屬確定。責任分界點按下列各項確定:
1.公用低壓線路供電的,以供電接戶線用戶端最後支持物為分界點,支持物屬供電企業。
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壓線路供電的,以用戶廠界外或配電室前的第一斷路器或第一支持物為分界點,第一斷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屬供電企業。
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壓線路供電的,以用戶廠界外或用戶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第一基電桿屬供電企業。
4.採用電纜供電的,本著便於維護管理的原則,分界點由供電企業與用戶協商確定。
5.產權屬於用戶且由用戶運行維護的線路,以公用線路分支桿或專用線路接引的公用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專用線路第一基電桿屬用戶。
在電氣上的具體分界點,由供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十八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和受電設備,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管轄單位同意,對方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後應迅速通知管轄單位。
第四十九條
由於工程施工或線路維護上的需要,供電企業須在用戶處進行鑿牆、挖溝、掘坑、巡視等作業時,用戶應給予方便,供電企業工作人員應遵守用戶的有關安全保衛制度。
用戶到供電企業維護的設備區作業時,應徵得供電企業同意,並在供電企業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作業完工後,雙方均應及時予以修復。
第五十條
因建設引起建築物、構築物與供電設施相互妨礙,需要遷移供電設施或採取防護措施時,應按建設先後的原則,確定其擔負的責任。
如供電設施建設在先,建築物、構築物建設在後,由後續建設單位負擔供電設施遷移、防護所需的費用;如建築物、構築物的建設在先,供電設施建設在後,由供電設施建設單位負擔建築物、構築物的遷移所需的費用;不能確定建設的先後者,由雙方協商解決。
供電企業需要遷移用戶或其他供電企業的設施時,也按上述原則辦理。
城鄉建設與改造需遷移供電設施時,供電企業和用戶都應積極配合,遷移所需的材料和費用,應在城鄉建設與改造投資中解決。
第五十一條
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於誰,誰就承擔其擁有的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
但產權所有者不承擔受害者因違反安全或其他規章制度,擅自進入供電設施非安全區域內而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以及在委託維護的供電設施上,因代理方維護不當所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
❺ 建築電氣安裝的規范和執行標准
建築電氣安裝的規范很多現給你介紹常用的幾個:
一、電氣施工規范;
《建築電回氣工程施工質量答驗收規范》GB50303-2011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57-2014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低壓電器施工及驗收規范》GB 50254-2014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2006
《建築物防雷工程施工與質量驗收規范》GB50601-2010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6-2007
《智能建築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339-2013
二、電氣標准圖集
常用低壓配電設備安裝04D702-1
電纜橋架安裝04D701-3
03D301-3 鋼導管配線安裝
98D301-2硬塑料管配線安裝
96D702-2 常用燈具安裝
03D501-1~4 防雷與接地安裝(2003年合訂本含07年局部修改版)
02D501-2 等電位聯結安裝
三、以上可到網路文庫里查找下載觀看。
❻ 最新的《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電用電安全規范》 的編號是多少
最新的《 建築工程施工現場供電用電安全規范》 的編號是GB50194-2014。
住內房城鄉建設部」關於發布容國家標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的公告「(第406號):
現批准《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194-2014,自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0.4、8.1.10、8.1.12、10.2.4、10.2.7、11.2.3、11.4.2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同時廢止。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