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解決城鄉收入差距
城鄉收入差距的直接表現是貧富差距在拉大,地區之間的城鄉收入差距也存在顯著差異。
對策:
第一,完善政策促進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近年來,國家針對「三農」問題持續出台幾個「中央一號文件」,給予了農業發展的重大政策支持。雖然在相關政策的指引下農業有了長足發展,但是為了保證農業持續、健康發展,國家應該繼續加大對農業的政策扶持,如財政支持、土地政策支持、金融支持、稅收優惠,特別是在土地政策方面,要完善當前統分結合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實行土地流轉,保持中國8億畝的土地紅線,鞏固農業的基礎地位。
第二,打破城鄉二元經濟結構,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
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全黨工作重中之重,城鄉發展一體化是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增強農村發展活力,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共同繁榮。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增強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堅持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重點放在農村,深入推進新農村建設和扶貧開發,全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著力促進農民增收,保持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壯大集體經濟實力,發展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改革征地制度,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加快完善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著力在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推進一體化,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第三,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
市場經濟是一把雙刃劍,即可以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時又拉大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因此必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製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要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貧標准和最低工資標准,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擴大轉移支付,強化稅收調節,打破經營壟斷,創造機會公平,整頓分配秩序,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第四,改革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推動勞動就業創新
城鄉二元體制戶籍制度使城鄉之間形成了一條不可逾越而且差距很大的壁壘,而這個屏障不僅阻礙了技術、資金、在城市和農村地區之間的流動,更嚴重的阻礙了城市和農村勞動力的流動,也使生產要素的合理流動不能正常進行,所以就使城鄉之間不能同步發展,隨之而來的是城市和農村地區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所以只有徹底改變目前的二元戶籍制度,使勞動力逐漸轉移,才能促進勞動就業和創新。
這才是解決城鄉收入差距的關鍵所在改革戶籍制度並不是對現行的戶籍制度全盤否定,現行戶籍制度也有它存在的合理之處,也有它的好處,所以說改革要做到「取其精華,剔其糟粕」,把現行戶籍制度中合理的部分,堅定的肯定並貫徹落實下去,而現行戶籍制度那些不合理的地方要堅決地剔除。而現行戶籍制度對社會管理仍然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它不僅為國民經濟規劃與勞動力配置提供很重要的數據,也通過戶口登記確定了公民民事權利與行為能力,維護社會治安,促進社的穩定。現行戶籍制度存在不合理,急需改革的地方在於隨著戶籍制度而誕生的就業權、受教育權、遷徙、社會保障、醫療服務和其他福利措施。所以說只有正確對待戶籍制度,才能使對它的改革順利進行下去。
戶籍制度的改革,其最終目的是促進勞動力的自由流動。所以,要在戶籍改革的時機,清楚所有阻礙到勞動力自由流動的歧視性政策法規,制定城鄉同意的就業資格准入制度,建立與完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讓農民有機會參與到城鎮崗位的競爭之中。然後,就要規范企業的行為,落實《勞動法》及其他法規的相關規定,保證農民的合法權利,杜絕「同工不同酬」現象發生,這樣才能推動勞動力就業創新。
第五,重視農村教育,提高農村居民素質
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教育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具有基礎性、先導性、全局性作用,發展農村教育能夠提高農村居民素質,促進社會公平,促進農村生產力發展。然而,目前中國的農村教育落後,勞動生產率低,教育水平低,使農民素質不高,收入不高。為了提高農村居民的整體素質,提高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我們必須優先和農村教育的發展。
首先要把教育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政府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與支持,完善農村教育經費保障體制。要發展農村教育,首先就得繼續貫徹和落實農村九年義務教育制度,落實最基礎的教育,使農村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權利。其次要大力加強農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大力推廣農業技術,培養有文化、有技術的農民,這樣才能提高勞動生產率。最後要加大農村師資隊伍的建設,提高農村教師的數量與質量、促進和推動農村教育的全面發展。
第六,堅持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社會保障制度能夠有效的穩定社會促進和諧,隨著我國現階段經濟體制的完善和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能夠有效的縮小城鄉差距、穩定社會、促進和諧、實現小康。但在這一階段,由於社會保障體系長期困於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完善,很多地方還存在偏差,導致社會保障水平低下,社會發展滯後,同時也存在管理的不和諧現象。農村居民享受到的社會保障與城市居民相差甚遠,據調查全國有70%的農村居民享受不到10%的社會保障。因此要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完善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切實使農村居民「能看病,看得起病」、「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❷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了嗎
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63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8.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6%,延續了一季度以來的平穩增長態勢。
今年上半年,我國農村居民收入增長快於城鎮居民,且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在縮小。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70元,同比增長7.9%;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42元,增長8.8%。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速快於城鎮居民0.9個百分點。城鄉居民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2.79下降至2.77。國家發展改革委就業司副司長常鐵威表示,今年以來按照《政府工作報告》的部署,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部際聯席會議,將20個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有關任務系統整理,形成了2018年收入分配領域的重點工作安排,各項收入分配政策也得以進一步完善。
❸ 中國城鄉居民之間收入差距的論文
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分析
常鵬宇,張信東
(山西大學管理學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分析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現狀及其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探討了城鄉收入
差距的深層原因,並就這一問題的解決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議。
關鍵詞: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二元結構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現狀
按照國際通行的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數表示,改革
開放前我國的基尼系數僅為0.25,現在據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
配課題組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2002年我國的基尼系數已達到0.454,超
過了國際警戒線(0.4),提高了80%,其中最明顯的當屬城鄉收入差距。
改革開放20多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由逐漸擴大到逐漸縮小,
再由逐漸縮小到加速擴大的發展過程。如果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之比來衡量城鄉的收入差距,就國際一般情況而
言,當經濟發展水平人均GDP在800美元~1 000美元階段,城鎮居民
人均收入大體上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7倍,而我國城鄉收入差距
一直超過國際一般情況,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57∶1(以農村居民
收入為1),1985年達到歷史最低點,為1.8∶1,1994年達到頂峰,城鄉居
民收入比為2.86∶1,1997年達到新的谷底,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47∶1。
1997年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開始加速擴大,2001年突破歷史最高點,城
鄉居民收入比擴大到2.90∶1,2003年繼續擴大到3.23∶1,2004年收入差
距比為3.2:1。但這個結論,還不能真實地反映城鄉之間的實際收入的差
別。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
性補貼。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醫療、教育、
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費救濟等等)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
可能要達到4倍~5倍,甚至是6倍。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演變過程中,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
定產生一定正效應,但不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產生負效應。由
於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較大,因此當前城鄉收入差距的負效應佔主
導地位。
2.1正面影響
(1)一定時期內能使我國經濟在生產力發展方面有長足進步,比如
改革開放後打「破大鍋飯」及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確實把我國的現代化
進程提前了(在汽車等方面)。
(2)推動農業發展。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調節到工業化所需要的一
個理想差距程度時,企業會在農村用較低的價格獲得工業發展所需要的
勞動力而促進工業化進程,而留在農村的勞動力能享受更多農業資源,
最大限度利用現有的生產手段,優化資源配置,推動農業增長。
(3)使農村居民向城市聚集,提高了農村居民的素質。城鄉收入存在
適度差距,會對農村居民產生吸引力。一方面,會使農村人口向城市轉
移,變成市民,這使他們的文化素質、勞動技能得到提高,比如農村居民
通過努力,以升學、學習勞動技能等方式到城市定居;另一方面,農村居
民到城市打工,在自己原有知識結構的基礎上,在一定條件下接受城市
先進的思想觀念和生產技術,提高了素質。
2.2負面影響
(1)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從而影響改革發展的進程。經濟發展需要一
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是如果沒有農村的穩定也就不會有整個社會的穩
定。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數的70%,是社會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
作為勞動群眾,也是我們的政權基礎,城鄉居民收入分配是否合理,會直
接影響社會成員心態的平和程度、社會關系的協調程度和社會形勢的穩
定程度。在貧富懸殊的社會中,收入分配對社會穩定的影響較多表現為
社會秩序的混亂。這個問題在轉型社會中尤為突出。貧困階層不斷擴大
並日益邊緣化,必然引發社會成員對社會的不滿情緒,繼而帶來一系列
的社會問題,使社會秩序混亂無序,從而造成社會形勢的動盪不安,致使
經濟發展可能止步。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導致農村居民購買力過低,難以激活農
村廣大消費市場,可導致農村邊際消費傾向持續走低,而這又影響了投
資乘數作用的發揮,難以起到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從而影響我國經濟
全面發展。
(3)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會導致農村教育投入不足和人力資
本水平低下,直接導致了農村教育投入不足,農村居民人力資本水平難
以提高,這也決定了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缺乏真正的支撐。為提高
農村居民收入水平,最關鍵的還是要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唯有加強人力資本投資才能真正提高農村居民
的收入水平。
3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
3.1收入的不平衡
行業壟斷帶著計劃經濟深深的烙印,雖然在一定期間可明顯提升此
行業與國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但其長期存在,必然導致行業間及
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因行業壟斷由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門實施,所以能
夠創造出完全排斥競爭的效果,如電力、電信、金融等自然壟斷的行業,
以及一些因行政體制原因產生的制度性壟斷行業,由於機會不均條件下
的壟斷和特權,在這些行業從業的人員幾乎都成為社會的高收入者。由
於行業壟斷,破壞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均衡規律」,弱化甚至排斥了
市場的調節功能,使壟斷行業與非壟斷的行業出現了收入上的差距。再
有是一些人將權力作為一種資本參與收入分配,貪污腐敗,導致收入分
配的嚴重變形。這些權力資本的使用不當已經成為影響城鄉居民收入的
重要因素。
3.2城鄉戶籍制度的影響
城鄉戶籍制度是城鄉分割體制的基礎,它是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
產物,符合當時對城市傾斜發展和城鄉社會穩定的需要,但是隨著市場
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它已成為影響社會協調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的因素,具體表現在農民勞動力轉移不順暢、農民工子女上學(中小學)
難等問題。
3.3市場運作不規范
在市場機制尚未完全健全的前提下,保證市場運作規范的重要條件
是法制建設的先行。當前,由於我國法制不健全或執法不嚴,致使非法非
正常收入大量存在;而且由於市場運作不規范,城鄉間信息的不對稱,在
這樣一種背景下出現的農業產業布局不科學,也導致了城鄉居民收入差
距的擴大。
3.4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
社會保障的功能在於它通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方面
的運作,縮小居民間收入差距,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然而,目前社會保
障面太窄,只有城市職工享受,而農民卻很少享受。這種在享受社會保險
方面的相對不均等性,特別是醫療保險,使農民由病返窮。雖然國家在
2005年採取了農村醫療統籌,但就實際情況看,對於完全單純靠土地生
存、困難(孤寡老人)及大(多)病的農民群體,按現在的統籌標准,其本身
支付的部分也是有相當難度的。
3.5教育機會不均等
在現實社會中,受過高等教育人員的收入水平普遍高於未受過教育
或受過很少教育的成員。目前教育軟硬體投資明顯不足,特別是農村地
區、西部地區。據2002年9月12日的《經濟時報》報道,各級財政教育投
入分配格局為:中央和省級政府掌握了主要財力,但只分別承擔了義務教
育經費的2%和11%,也就是說只承擔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極小部分
責任,縣鄉政府財力薄弱,卻分別負擔了經費的絕大部分。事實上,縣鄉
財政收入的大部分卻是對農民的徵收,這就客觀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而城鎮居民則是無需繳納這部分費用的,這就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城鄉居
民收入之間的差距。
4縮小城鄉差距的建議和措施
4.1完善法律制度建設
通過法律形式來查處政府官員的瀆職行為和打破壟斷,保證機會的
均等,允許民間資金進入,消除不正當競爭。通過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
限制和打破壟斷,逐步消除行業壁壘和壟斷,降低壟斷行業的市場准入
標准,鼓勵資本在行業之間的合理流動和有序競爭,促進行業之間平均
利潤的形成,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條件與環境,縮小行業之間的收
入差距。
4.2改革城鄉戶籍制度
改革城鄉戶籍制度就是實行開放式管理的戶口制度,即任何人不論
從何處遷往另外任何一處,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應該依法享有同當
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如享受教育(子女上學問題)、醫療等。改革戶籍制度
的實質是去除依附在戶籍關繫上的種種社會差別,真正做到城鄉居民在
發展機會上的均等,社會身份的同等,使戶籍只承擔對人口的社會管理
職能,不再與特定的社會經濟利益聯系在一起。
4.3優化產業結構
通過農村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等落實農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政
策,發展農村經濟和非農產業,以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帶動農業和農村
經濟的發展是國際上農村經濟發展的一條重要經驗,也是解決貧困地區
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長期性和根本性措施。農村工業化,就是大
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不斷提高第二、三產業在農村經濟結構中的比
重,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剩餘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提高農民收入。同時,
對於農村經濟,政府應積極指導,使城鄉對農產品供求雙方信息得到盡
可能對稱,以便科學布局。
4.4加大對農村的投入
增加投資,加大對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保障等的投入力
度;增加資金、技術、人力投入,發揮政府投資的導向作用。同時改革農業投入體制,推進農村投資和金融體制改革,特別是搞好農村信用合作社
的改革,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方向,信貸資金不準或按特定優
勢比例投向非農領域和非農產業,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加強農
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並廣泛吸納外資、工商資本和社會閑散資金,形成
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制,擴大農業投入來源,增加農業投入總量。通過
各種投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為農業、
農村的發展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並且使廣大農民擁有最低生活保障、
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
4.5制定稅收優惠政策
政府應進一步通過對高收入人群的征稅來調整收入差距,因為稅收
可直接有效地減少高收入人群的比例,並且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起到穩
定社會的作用。對於農用物資也應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雖然減免
了農業特產稅等稅種,但是對於農業物資(如化肥等)也應依照一定比例來
減少其稅率,讓農民最直接受益,讓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能較快縮小。
4.6增加農村教育投入
國家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把農村基礎教育列入中央預算,改
善農村辦學條件和辦學模式,並且在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
加強農村實用技術的培訓,完善農村職業技術教育,讓廣大的農村勞動
者掌握一些實用技術,實現教育在農村的真正普及。此外,還要對農民進
行法律法規培訓,全面提高農村人員素質,從根本上縮小城鄉居民收入
差距。
5正確看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解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是哪一項具體措施就可以做到的,亦不
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漸進過程,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就必須堅「持統
籌安排」,不能因過分強調公平而忽視效率,重「返大鍋飯」,如統籌初次
分配和再分配,就要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公平、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把勞動者的物質利益與勞動貢獻直接結合起來,鼓勵各種生產要素的所
有者把生產要素投入到經濟活動中去,按貢獻參與分配;而在再分配中
注重公平,把公平放在突出的位置,更多地考慮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
難。統籌市場力量、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更科學地對社會資源配置;從
社會的角度出發,應切實貫徹收入分配政策,保護每一個社會成員各方
面的積極性並使其收益最大化,使我國經濟能在穩定中持續增長,讓全
社會成員共同過上富裕生活。
❹ 2019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有沒有異常
沒有異常,具體的你可以參考城鄉二元結構系數、第一產業勞動增長率、非農業產業勞動生產增長率、第一產業增長值佔GDP比重、城鎮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第一產業從業人員佔全部從業人員比重、農副產業收購價格指數、農村工業品零售價格指數、工農業綜合比價指數、農村固定資產投資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比重。
來自農村的稅收收入占財政總收入比重、財政對農業投入佔全部財政支出的比重、農村存款佔全部存款的比重、對農村貸款佔全部貸款的比重、農民收入來自種植業以外收入增長率、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率、人均GDP總指數、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率、第一產業增加值增長率、農村居民人均鄉鎮企業增加值增長率等。
❺ 關於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加劇的問題
根本原抄因,我覺得要加強,提高農村的教育質量!!現在農村與城市裡的教育差距太大了,不論是師資力量,還是教學設施,都有非常大的差距,導致農村學生不能更好更深刻的學習!教育提高了,有了知識,有了本事,才能參加更好的工作,賺更多的錢!!更重要的還是更切實的實行計劃生育,形成一個良性循環!!
❻ 《論文》中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研究 追分50
請注意論文是用來參考的,不是有現成的給抄的。這篇看合適不?期能提供思路
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的分析
常鵬宇,張信東
(山西大學管理學院,山西太原,030006)
摘要:分析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現狀及其對社會發展的影響,探討了城鄉收入
差距的深層原因,並就這一問題的解決提出若干政策性建議。
關鍵詞: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二元結構
1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擴大的現狀
按照國際通行的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數表示,改革
開放前我國的基尼系數僅為0.25,現在據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收入分
配課題組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2002年我國的基尼系數已達到0.454,超
過了國際警戒線(0.4),提高了80%,其中最明顯的當屬城鄉收入差距。
改革開放20多年來,城鄉居民收入差距經歷了由逐漸擴大到逐漸縮小,
再由逐漸縮小到加速擴大的發展過程。如果用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與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之比來衡量城鄉的收入差距,就國際一般情況而
言,當經濟發展水平人均GDP在800美元~1 000美元階段,城鎮居民
人均收入大體上是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7倍,而我國城鄉收入差距
一直超過國際一般情況,1978年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57∶1(以農村居民
收入為1),1985年達到歷史最低點,為1.8∶1,1994年達到頂峰,城鄉居
民收入比為2.86∶1,1997年達到新的谷底,城鄉居民收入比為2.47∶1。
1997年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開始加速擴大,2001年突破歷史最高點,城
鄉居民收入比擴大到2.90∶1,2003年繼續擴大到3.23∶1,2004年收入差
距比為3.2:1。但這個結論,還不能真實地反映城鄉之間的實際收入的差
別。城鎮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沒有涵蓋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
性補貼。如果把城市居民所享有的各種各樣的實物性補貼(醫療、教育、
養老金保障、失業保險、最低生活費救濟等等)考慮進去,城鄉收入差距
可能要達到4倍~5倍,甚至是6倍。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演變過程中,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
定產生一定正效應,但不合理差距對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產生負效應。由
於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比較大,因此當前城鄉收入差距的負效應佔主
導地位。
2.1正面影響
(1)一定時期內能使我國經濟在生產力發展方面有長足進步,比如
改革開放後打「破大鍋飯」及實行按勞分配的原則,確實把我國的現代化
進程提前了(在汽車等方面)。
(2)推動農業發展。當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調節到工業化所需要的一
個理想差距程度時,企業會在農村用較低的價格獲得工業發展所需要的
勞動力而促進工業化進程,而留在農村的勞動力能享受更多農業資源,
最大限度利用現有的生產手段,優化資源配置,推動農業增長。
(3)使農村居民向城市聚集,提高了農村居民的素質。城鄉收入存在
適度差距,會對農村居民產生吸引力。一方面,會使農村人口向城市轉
移,變成市民,這使他們的文化素質、勞動技能得到提高,比如農村居民
通過努力,以升學、學習勞動技能等方式到城市定居;另一方面,農村居
民到城市打工,在自己原有知識結構的基礎上,在一定條件下接受城市
先進的思想觀念和生產技術,提高了素質。
2.2負面影響
(1)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從而影響改革發展的進程。經濟發展需要一
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但是如果沒有農村的穩定也就不會有整個社會的穩
定。我國農村人口占總人口數的70%,是社會人口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
作為勞動群眾,也是我們的政權基礎,城鄉居民收入分配是否合理,會直
接影響社會成員心態的平和程度、社會關系的協調程度和社會形勢的穩
定程度。在貧富懸殊的社會中,收入分配對社會穩定的影響較多表現為
社會秩序的混亂。這個問題在轉型社會中尤為突出。貧困階層不斷擴大
並日益邊緣化,必然引發社會成員對社會的不滿情緒,繼而帶來一系列
的社會問題,使社會秩序混亂無序,從而造成社會形勢的動盪不安,致使
經濟發展可能止步。
(2)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過大導致農村居民購買力過低,難以激活農
村廣大消費市場,可導致農村邊際消費傾向持續走低,而這又影響了投
資乘數作用的發揮,難以起到促進經濟發展的作用,從而影響我國經濟
全面發展。
(3)城鄉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擴大會導致農村教育投入不足和人力資
本水平低下,直接導致了農村教育投入不足,農村居民人力資本水平難
以提高,這也決定了農村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缺乏真正的支撐。為提高
農村居民收入水平,最關鍵的還是要不斷提高農村居民的受教育程度。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唯有加強人力資本投資才能真正提高農村居民
的收入水平。
3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形成的原因
3.1收入的不平衡
行業壟斷帶著計劃經濟深深的烙印,雖然在一定期間可明顯提升此
行業與國外企業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但其長期存在,必然導致行業間及
城鄉居民收入的差距。因行業壟斷由中央政府的主管部門實施,所以能
夠創造出完全排斥競爭的效果,如電力、電信、金融等自然壟斷的行業,
以及一些因行政體制原因產生的制度性壟斷行業,由於機會不均條件下
的壟斷和特權,在這些行業從業的人員幾乎都成為社會的高收入者。由
於行業壟斷,破壞了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益均衡規律」,弱化甚至排斥了
市場的調節功能,使壟斷行業與非壟斷的行業出現了收入上的差距。再
有是一些人將權力作為一種資本參與收入分配,貪污腐敗,導致收入分
配的嚴重變形。這些權力資本的使用不當已經成為影響城鄉居民收入的
重要因素。
3.2城鄉戶籍制度的影響
城鄉戶籍制度是城鄉分割體制的基礎,它是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
產物,符合當時對城市傾斜發展和城鄉社會穩定的需要,但是隨著市場
經濟體制的不斷深入,它已成為影響社會協調發展和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的因素,具體表現在農民勞動力轉移不順暢、農民工子女上學(中小學)
難等問題。
3.3市場運作不規范
在市場機制尚未完全健全的前提下,保證市場運作規范的重要條件
是法制建設的先行。當前,由於我國法制不健全或執法不嚴,致使非法非
正常收入大量存在;而且由於市場運作不規范,城鄉間信息的不對稱,在
這樣一種背景下出現的農業產業布局不科學,也導致了城鄉居民收入差
距的擴大。
3.4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
社會保障的功能在於它通過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社會救濟等方面
的運作,縮小居民間收入差距,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然而,目前社會保
障面太窄,只有城市職工享受,而農民卻很少享受。這種在享受社會保險
方面的相對不均等性,特別是醫療保險,使農民由病返窮。雖然國家在
2005年採取了農村醫療統籌,但就實際情況看,對於完全單純靠土地生
存、困難(孤寡老人)及大(多)病的農民群體,按現在的統籌標准,其本身
支付的部分也是有相當難度的。
3.5教育機會不均等
在現實社會中,受過高等教育人員的收入水平普遍高於未受過教育
或受過很少教育的成員。目前教育軟硬體投資明顯不足,特別是農村地
區、西部地區。據2002年9月12日的《經濟時報》報道,各級財政教育投
入分配格局為:中央和省級政府掌握了主要財力,但只分別承擔了義務教
育經費的2%和11%,也就是說只承擔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的極小部分
責任,縣鄉政府財力薄弱,卻分別負擔了經費的絕大部分。事實上,縣鄉
財政收入的大部分卻是對農民的徵收,這就客觀上加重了農民的負擔,
而城鎮居民則是無需繳納這部分費用的,這就不可避免地加大了城鄉居
民收入之間的差距。
4縮小城鄉差距的建議和措施
4.1完善法律制度建設
通過法律形式來查處政府官員的瀆職行為和打破壟斷,保證機會的
均等,允許民間資金進入,消除不正當競爭。通過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
限制和打破壟斷,逐步消除行業壁壘和壟斷,降低壟斷行業的市場准入
標准,鼓勵資本在行業之間的合理流動和有序競爭,促進行業之間平均
利潤的形成,逐步消除非法收入形成的條件與環境,縮小行業之間的收
入差距。
4.2改革城鄉戶籍制度
改革城鄉戶籍制度就是實行開放式管理的戶口制度,即任何人不論
從何處遷往另外任何一處,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就應該依法享有同當
地居民同等的權利,如享受教育(子女上學問題)、醫療等。改革戶籍制度
的實質是去除依附在戶籍關繫上的種種社會差別,真正做到城鄉居民在
發展機會上的均等,社會身份的同等,使戶籍只承擔對人口的社會管理
職能,不再與特定的社會經濟利益聯系在一起。
4.3優化產業結構
通過農村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等落實農業與國民經濟協調發展的政
策,發展農村經濟和非農產業,以農村非農產業的發展帶動農業和農村
經濟的發展是國際上農村經濟發展的一條重要經驗,也是解決貧困地區
農業經濟發展和農民增收的長期性和根本性措施。農村工業化,就是大
力發展農村第二、三產業,不斷提高第二、三產業在農村經濟結構中的比
重,使越來越多的農民剩餘勞動力從事非農產業,提高農民收入。同時,
對於農村經濟,政府應積極指導,使城鄉對農產品供求雙方信息得到盡
可能對稱,以便科學布局。
4.4加大對農村的投入
增加投資,加大對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村社會保障等的投入力
度;增加資金、技術、人力投入,發揮政府投資的導向作用。同時改革農業投入體制,推進農村投資和金融體制改革,特別是搞好農村信用合作社
的改革,堅持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方向,信貸資金不準或按特定優
勢比例投向非農領域和非農產業,提高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水平,加強農
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並廣泛吸納外資、工商資本和社會閑散資金,形成
多元化的農業投融資體制,擴大農業投入來源,增加農業投入總量。通過
各種投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和完善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為農業、
農村的發展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並且使廣大農民擁有最低生活保障、
養老保障和醫療保障。
4.5制定稅收優惠政策
政府應進一步通過對高收入人群的征稅來調整收入差距,因為稅收
可直接有效地減少高收入人群的比例,並且能增加國家財政收入,起到穩
定社會的作用。對於農用物資也應制定一些稅收優惠政策,國家雖然減免
了農業特產稅等稅種,但是對於農業物資(如化肥等)也應依照一定比例來
減少其稅率,讓農民最直接受益,讓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能較快縮小。
4.6增加農村教育投入
國家應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把農村基礎教育列入中央預算,改
善農村辦學條件和辦學模式,並且在農村普及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
加強農村實用技術的培訓,完善農村職業技術教育,讓廣大的農村勞動
者掌握一些實用技術,實現教育在農村的真正普及。此外,還要對農民進
行法律法規培訓,全面提高農村人員素質,從根本上縮小城鄉居民收入
差距。
5正確看待城鄉居民收入差距
解決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是哪一項具體措施就可以做到的,亦不
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漸進過程,是一個系統工程。這就必須堅「持統
籌安排」,不能因過分強調公平而忽視效率,重「返大鍋飯」,如統籌初次
分配和再分配,就要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公平、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把勞動者的物質利益與勞動貢獻直接結合起來,鼓勵各種生產要素的所
有者把生產要素投入到經濟活動中去,按貢獻參與分配;而在再分配中
注重公平,把公平放在突出的位置,更多地考慮低收入群體的實際困
難。統籌市場力量、政府力量和社會力量,更科學地對社會資源配置;從
社會的角度出發,應切實貫徹收入分配政策,保護每一個社會成員各方
面的積極性並使其收益最大化,使我國經濟能在穩定中持續增長,讓全
社會成員共同過上富裕生活。
參考文獻
[1]楊發玉.淺議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對經濟增長的影響[J].青海社會科
學,2004(6):25-28.
[2]許珞華.在「五個統籌」的發展中有效縮小收入差距[J].湖北社會科
學,2005(4):81-88.
[3]李實.中國個人收入分配研究回顧與展望[J].經濟學,2003(1):379-
404.
[4]王雅鵬.破解「三農」問題[J].理論月刊,2005(2):5-10.
[5]葉靜怡.發展經濟學[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15-113.
❼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與城鄉居民消費水平之間有什麼關系兩者之間是怎樣相互影響的
首先介紹一個概念「基尼系數」。基尼系數是國際上用來綜合考察居民內部收入分配差異狀況的一個重要分析指標,由義大利經濟學家於1922年提出。其經濟含義是: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於進行不平均分配的那部分收入占總收入的百分比。基尼系數最大為「1」,最小等於「0」。前者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不平均,即100%的收入被一個單位的人全部佔有了;而後者則表示居民之間的收入分配絕對平均,即人與人之間收入完全平等,沒有任何差異。但這兩種情況只是在理論上的絕對化形式,在實際生活中一般不會出現。因此,基尼系數的實際數值只能介於0~1之間。目前,國際上用來分析和反映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方法和指標很多。基尼系數由於給出了反映居民之間貧富差異程度的數量界線,可以較客觀、直觀地反映和監測居民之間的貧富差距,預報、預警和防止居民之間出現貧富兩極分化,因此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認同和普遍採用。按照國際慣例,基尼系數在0.2以下,表示居民之間收入分配「高度平均」,0.2~0.3之間表示「相對平均」,在0.3~0.4之間為「比較合理」,同時,國際上通常把0.4作為收入分配貧富差距的「警戒線」,認為0.4~0.6為「差距偏大」,0.6以上為「高度不平均」。一、對我國當前收入分配狀況的總體評價近年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分配總體上適應了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分配製度堅持市場取向,不同收入群體的分布基本反映出市場機制發揮基礎性調節的作用;計劃經濟高度集中統一的分配體制被打破,分配正在向科技含量高的行業和新興產業傾斜,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領域的勞動者以及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增長;人民生活水平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提高,城鎮居民的收入分配有力地支持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有利因素1、我國城鄉居民收入水平以較快的速度增長從農村居民來看,農民人均純收入1997年超過2000元,2002年達到2476元,平均每年實際增長3.8%。從城鎮居民來看,城鎮居民收入加速增長,2002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03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年均增長率達到8.6%。2、從總體上講,平均主義分配逐步在打破,「腦體倒掛」正在走向「腦體正掛」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平均分配逐步被打破,居民收入差距總體上正在合理拉開,分配開始向科學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向新興產業傾斜。傳統的體力勞動、資本含量少、勞動密集、競爭充分的行業的收入在相對降低,科技含量高的行業、新興行業的職工工資水平在顯著增長。腦力勞動者、技術密集型領域的勞動者、資本密集型產業的勞動者的收入正在迅速提高。3、居民家庭財產性收入增長迅速當前,我國城鎮居民年人均財產性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為26.42%,比同期城鎮居民人均全部年收入的年平均增長率16.23%高10.19個百分點,說明資本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力度加大。4、國有單位職工的收入增長勢頭較強「八五」和「九五」時期,我國國有單位、城鎮集體單位、其他單位的工資基本上都呈現正比例線性增長勢頭。其中,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平均工資增長了2.74倍,尤其是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國有單位的工資增長最快。另外從工資的絕對增長水平上看,其他單位工資水平一直最高,國有單位次之,城鎮集體單位最低。5、城鎮居民收入增長與宏觀經濟發展保持了協調一致現階段,我國城鎮居民人均第二、三產業國內生產總值、城鎮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職工平均貨幣工資三項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25%、16.23%、16.33%。這說明,我國城鎮居民的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速度是同步的,城鎮居民收入增長促進了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然而必須看到,在收入正常增長的背後,也存在著一些不容輕視的問題:1、收入分配的差距不斷擴大,貧富分化加劇主要表現為:一是以基尼系數反映的居民收入總體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經超過國際公認的承受線1991年為0.282,1998年為0.456,1999年為0.457,2000年為0.458,10年上升1.62倍。二是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斷擴大1990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2.2,1995年為1:2.71,2000年為1:2.79,2001年擴大到1:2.9。三是地區間差距擴大2000年,東部地區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與最低的省差距超過3倍。四是行業間的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80年代中期,行業間收入差距開始顯現,到90年代中期最高行業人均收入與最低行業之比為2.23:1,2000年又上升到2.63:1。五是不同經濟性質的單位職工收入差距越來越大國有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平均工資差距為1.25:1,2001年擴大到1.63:1,其他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與集體經濟性質單位職工工資相比,1985年的差距為1.49:1,2001年發展到1.77:1。六是城鎮內部各階層之間的收入差距的擴大速度明顯加快特別是近兩年,高收入戶的收入增長大大超過了低收入戶的收入增長,2002年1季度的統計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總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為7.66倍。2、財產的集中度越來越強,居民家庭財產的差別越來越大最新的調查統計顯示,10%的富裕家庭占城市居民全部財產的45%。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產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產的1.4%,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產總額的53.6%。與此同時,城市居民金融資產出現了向高收入家庭集中的趨勢,戶均金融資產最多的20%家庭擁有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資產總值的比例目前約為66.4%,在最低的20%的家庭中,戶均擁有的金融資產只有居民金融資產總額的1.3%。當前我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產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3、體制內的「平均主義分配」和體制外的「收入差距過大」兩種極端現象同時並存「平均主義」並沒有徹底根除,主要表現在工資收入(不包括工資外收入)分配上,多數國有企業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群眾團體內部工資收入分配差距偏校與此同時,在工資外收入分配方面存在著「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現象。工資外收入、壟斷性收入和非法非正常收入是引起收入分配差距過大的主要根源。4、收入分配不規范一是工資支付不規范,全國各地均不同程度存在拖欠職工工資現象;二是工資提取不規范,實行工效掛鉤企業的計劃外、基數外提取工資現象較普遍;三是部分企業建立補充養老保險超過工資總額的4%的標准進入,變相提高收入;四是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職務消費」隨意性太強,缺乏合理有度的約束。5、整體收入結構仍不合理主要表現為:一是工資收入結構不合理,制度內工資低,制度外勞動報酬高,項目繁多,未納入工資內;二是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收入比重不大,與中央關於「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收益分配」的要求尚有差距。我國城鎮居民按多種要素分配的格局還遠遠沒有真正調整到位,其它要素參與分配還需要進一步增加比重。二、調節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的財稅政策財政政策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調節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的主要工具之一。由於個人收入分配活動與財政收支有著特定聯系,財政政策可以說是政府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主要手段。從我國轉軌期經濟運行和制度安排特點以及市場經濟的一般特徵三個角度看,運用財稅手段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本質上是要妥善處理好三大矛盾:第一,經濟增長與增長福利分配之間的矛盾改革之後的中國在20多年的高速經濟增長過程中,GDP規模快速膨脹,但增長福利分配呈現出逐步拉大趨勢,一部分人的生活質量相對來講反而下降,低收入群體規模有所擴大。很顯然,現在有必要利用財稅手段調節好經濟增長的分配基矗這種調節的難點在於把握好公平個人收入分配的力度不能大幅度約束效率的遞增。第二,合理解決培育中等收入階層與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的矛盾中等收入階層人數增加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個人收入分配格局的規律性傾向,對消費進步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推動作用。而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規模也是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但從理論角度看,這兩者之間存在有一定的相互約束性,其表現是擴大向低收入階層轉移支付的規模勢必要影響中等收入階層的狀況,從而制約中等收入階層的擴張。第三,妥善處理創造就業機會與轉移支付資金之間的矛盾財稅政策調節個人收入分配有兩個切入點:一是創造就業機會,使中低收入者得到掙取收入的機會;二是在個人之間進行收入的轉移支付。從理論上講,這兩者有一定的矛盾,突出的表現是財政資源利用上的此消彼長。很顯然,確定合理的調節個人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就是要在創造就業和轉移支付之間選擇一個適當的配比。綜上所述,可確立以下一些個人可支配貨幣收入財稅調節政策:第一,在各級財政之間合理劃分收入分配調節事權收入分配調節涉及各級財政,因而首先要合理劃分事權。由於我國是區域經濟極度不平衡的國家,收入分配調節事權不可能相對集中,確定全國范圍內相對統一的調節標准也就不是一個務實的選擇。為此,收入分配調節的基本事權應按居民屬地來劃分。但考慮到各級財政收入汲取能力的體制性和資源性差異,可把收入分配調節財力支持劃入轉移支付體系。進一步說,上級財政可從專項轉移支付角度向下級財政撥付資金彌補下級財政的收入分配調節財力不足。從我國現實情況看,為了實現收入分配調節的針對性,中央財政對向省級財政轉移扶貧資金時可指定地區和類別。省級財政則可向符合條件的下級財政確定收入調節補助。這種補助額的確定應以各地收入、物價和人口狀況為依據,而不必尋求補助標準的統一性。第二,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建立居民收入監測體系時一方面可利用納稅信息,另一方面則可利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相關信息。如社會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統籌賬戶金額等。通過這些信息推算出收入的絕對額。同時,還應利用價格指數、工資指數、實物耗費指數等來監測居民收入的相對變動狀態。建立相對科學、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測體系的重要作用在於我們准確劃定調節對象提供基礎資料。第三,改革收入分配調節資金支出方式目前我國調節收入分配的財政性資金的支出以現金補助為主,這種模式在現實情況中暴露出了一些明顯的問題。突出的表現是資金使用一定程度上不能夠充分實現預期目的。比如低收入階層部分領取補助金者把錢用在非基本生活必需品消費上。為此,我國各級財政可建立對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消費的定向補助制度。如憑發票或收據報銷定額義務教育學雜費、水電費、醫葯費、食品支出等。有條件的地方可適當放寬補助范圍。定額標准確定權可由市級財政掌握,省級財政可酌情予以調控。第四,調整相關稅制改革個人所得稅稅制,在適度提高起征點的同時,減少級次、擴大級距並降低稅率,特別是3000元?5000元這一區間內的收入應採取低稅率政策,因為這一收入區間是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界限,稅率過高會抑制中國的消費擴張,反過來削弱經濟增長。在房產稅方面,可考慮在把房產分類的基礎上,把中高檔私人住房納入征稅范圍,稅率從低、征管從嚴。當然,這要以進一步規范房產交易、清除不合理收費為基礎。第五,在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中設立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對低收入群體子女來講,接受高等教育是能否實現收入階層轉換的基本條件。為此,中央和省兩級財政以及有條件的市級財政可在教育經費中核定一部分低收入群體子女高等教育補助金。這筆資金可通過教育部門根據一定的原則無償補助給符合特定條件的已考入大學的低收入群體子女。中央財政的這筆專項資金可向西部地區傾斜,經濟發達的省份可把此類資金更多地向省內經濟相對落後的地區傾斜。
原因:
(1)以為勞動者的個人稟賦和家庭負擔不同,實行按勞分配原則必然產生收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2)實行多種所有制經濟和多種分配方式,擁有不同生產要素的不同社會成員也必然會產生收入的差距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3)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在價值規律和競爭的作用下優勝劣汰,使具有不同競爭能力的人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出現差距
(4)城鄉之間、地區之間,腦力勞動、體力勞動之間。以及不同經濟領域和部門之間客觀上存在差別,也必然引起收入的差別和富裕程度的不同
❽ 我國城鎮居民5年來的人均收入的變化趨勢
變化趨勢如下:
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已現連續5年縮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居民收入隨著經濟的高速增長,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從1978年的343元提高到2013年的26955元,提高77.6倍;同期農村居民人均年純收入由134元增加到8896元,增加66.4倍。與此同時,還應該看到,由於農村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明顯慢於城鎮居民,導致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呈現出波浪式擴大的態勢。1978—2009年,全國城鄉居民收入比(以農村居民收入為1,下同)由1978年的2.57∶1擴大到2009年的3.33∶1,其間經歷了「兩降、兩升」的過程,其中,1984年為近36年我國城鄉收入差距最低點,收入比為1.84∶1;2009年收入差距達到最大,收入比為3.33∶1。從2010年起,城鄉收入比出現連續4年縮小的趨勢,到2014年為2.92∶1。
各省(市區)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拐點全部出現。
從各地區城鄉居民收入比峰值(收入比最大)出現的時間看,四川、西藏和新疆3個地區的城鄉收入比首先在2001年達到峰值,之後呈現持續縮小趨勢。到2009年,全國31個省(市區)的城鄉收入比先後達到峰值,且都呈現持續縮小的趨勢(見表1)。到2013年,全國城鄉收入比最小的5個省(市)分別是黑龍江(2.03)、天津(2.04)、北京(2.20)、上海(2.24)和吉林(2.32);收入比最大的5個省(區)分別是貴州(3.80)、雲南(3.78)和甘肅(3.71)、陝西(3.51)和廣西(3.43)。收入比低於2.5倍的還有河北、遼寧、江蘇、浙江和江西5個省;在2.5~3.0倍之間的有安徽、福建、內蒙古、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四川和新疆11個省區;其他5省(雲南、甘肅、青海、寧夏和重慶)的城鄉收入比都在3倍以上。
西部地區城鄉收入差距縮小幅度最大。
從不同區域看,城鄉收入差距以東北地區最小,中西部明顯大於東部,尤以西部地區城鄉收入差距最大。2013年,東北地區城鄉居民收入比平均為2.2∶1,東部為2.5∶1,中部為2.8∶1,西部為3.3∶1。2013年收入比與峰值比較,東部地區城鄉收入大約平均縮小10%,中部地區縮小了12%,西部地區縮小19%,東北地區縮小16%。其中,西藏城鄉收入差距縮小最大,2001年峰值年的城鄉收入比高達5.6∶1,到2013年降至3.04∶1,縮小45.7%;新疆、重慶、黑龍江和雲南的城鄉收入差距也縮小20%以上。
❾ 2013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
一、2013年人均收入
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介紹2013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時表示,全年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29547元。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上年名義增長9.7%。
馬建堂表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比上年名義增長9.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0%。在城鎮居民人均總收入中,工資性收入比上年名義增長9.2%,經營凈收入增長9.8%,財產性收入增長14.6%,轉移性收入增長10.1%。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24200元,比上年名義增長10.1%。按城鎮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低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1434元,中等偏下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8483元,中等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24518元,中等偏上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32415元,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6389元。
二、2014年人均收入
統計局數據顯示,2014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8%;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9.2%,農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大於城鎮居民水平。
總體數據2014年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上年名義增長10.1%。扣除價格因素後,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8.0%,比2013年的7.0%漲幅有明顯擴大,也高於2014年7.4%的GDP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