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依法加大城市建設和管理力度
按黨中央和國務院統一布署,依法依規逐步落實到實處。逐級落實責任制,加大監管力度。獎罰分明!
❷ 求關於城鄉建設的一篇論文要求3000字以上
城鄉建設管理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鄉建設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建監察工作。 (二)負責城市道路、橋涵、排水、照明、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研究擬定市政基礎設施養護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排澇工作。 (三)對全市公用事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城市供水、燃氣能力、污水處理的經營資質審查;實施行業技術指標、產品標准,參與價格的制定並監督執行;監管企業安全生產和服務質量;實施對國有企業財產的監管工作。 (四)負責全市城市綠化管理工作;研究擬定城市綠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擬定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並組織監督檢查。 (六)負責全市戶外廣告設置和監督管理;擬定戶外廣告設置的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全市經營性停車設施的行業管理;組織擬定有關停車設施建設和經營管理政策。 (八)負責編制市政、公用事業、園林綠化和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方面的維護及專項費用的年度計劃,對其實施監督;管理本系統收費工作。(九)指導縣區城鄉建設管理工作及承辦市市容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要提升就要從以上幾方面入手,拿出具體措施,這樣就可以了。
❸ 結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制度 談談對城市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解看法和建議
你的問題比較寬泛,一般來講我們寫論文只需要從中抓住一個點或者一個面進行闡釋就可以啦,這樣才能更精闢,更深入,譬如你提出的結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制度 談談對城市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解看法和建議,我們只需要從城管法律中提煉出一點,並對其提出自己的看法建議,在此給你如下的例子及看法:
准確理解和把握「文明執法」
隨著黨中央和國務院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的實施,作為最具有東北特色、歷史也最為悠久的吉林市,從提高城市綜合競爭力的高度,對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堅持「以人為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價值取向,更要求我們在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中強調文明執法。筆者結合這四年多執法實踐就准確理解和把握「文明執法」談幾點看法。
一、與時俱進,理解文明執法
什麼是文明執法?從廣義而言,是法律要求、紀律要求、道德要求三者的統一。從狹義上講,文明執法是指執法人員以人為本,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運用法律規范辦理各種案件,堅持教育與處罰相結合,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現在,我們對文明執法的法律要求抓得比較嚴格,並有法律程序保障。如審判中因程序錯誤影響對案件事實認定和性質認定的,必須重新審理,而控告、檢舉、上訴、申訴、國家賠償等制度的設置都是違法執法的救濟程序。但不少地方對文明執法的紀律要求特別是道德要求不甚重視,對違反道德要求的執法者沒有查處、批評、糾正等有效監督機制,「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依然存在。
眾所周知,文明執法是社會文明的一個縮影,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執法行為理應是文明的行為,因為它代表國家的權力,執行的是國家公正的法律。然而,現實生活中,個別執法人員視國家的執法權力為私有權力,視執法地位為稱霸地位,視執法利益為個人利益。這樣的思想表現在行動上,就會出現和發生不文明的行政執法行為、不文明的執法行為、不文明的執法過程等等。如整頓市場秩序、取締亂設攤位時將搶稱桿、擼稱砣,取締排擋攤位時將三輪車和台案踢翻、鍋碗瓢盆等當眾砸壞、撒落街上的行為就決不是文明的執法行為。這些行為實際上是將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權旁落他人,又怎能通過行政執法過程樹立執法公正文明的形象呢?這些不文明的執法行為,玷污了執法隊伍整體形象,破壞了法律的尊嚴,降低了法律的威信,損傷了群眾的信心。
國家賠償法可以對錯誤的執法職務行為賠償,可以對執法隊員的違紀違規行為予以約束,但老百姓對法律的尊重、對執法者的信任,又怎是一個「賠償」可以了卻!要從根本上杜絕或減少那些令老百姓想起來就「困惑」、「震驚」和「害怕」的錯案,就必須堅持執法隊伍建設,尤其是通過提高執法人員業務水平和道德水平,真正實現文明執法。
法律和紀律都是文明執法的保障,但不能代替職業道德。道德水平是業務水平的基礎,業務水平再好,如果沒有良好的道德文明基礎,執法者言行舉止、紀律作風就會出問題,錯案也就難免會發生。退一步說,即使錯案沒有發生,不良的言行本身也會使群眾對司法公正的形象打折扣,司法權威的社會信念遭受破壞。為此,認真分析執法隊伍中不文明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文明教育,特別是加強執法權力觀、執法地位觀、執法利益觀的教育;認真貫徹執行執法行為道德准則和執法紀律,規范執法言行,倡導文明執法;建立相關的監督機制,樹立文明執法、公正執法的先進形象,實乃當務之急。
二、文明執法與執法隊伍建設
作為城市管理一支重要執法力量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隊員們嚴格執法,規范管理,為維護城市管理、環境衛生和居民生活秩序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毋庸諱言,個別隊員也存在著粗暴執法、以罰代管的現象,侵犯了群眾利益,敗壞了隊伍形象。誠如隊員所說:「我是一名城管隊員,在我們要求別人理解、支持我們的同時,我想和我們隊員說句心裡話------我們要尊重我們自己。」市政府一直重視加強這支隊伍建設,從建隊之初就制定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必須遵守的12項管理規定,要求隊員嚴格執法、文明執法、秉公辦事,並且明確對違規執法行為,發現一個處理一個。可見,強調文明執法是相對於行政執法隊伍目前存在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而言的,很有必要。
文明執法是城市管理工作的屬性所決定的。城管執法的對象大多是下崗職工、待業人員、外來人員、「兩勞」釋放人員。正如有人所言,「公安管犯人,工商管富人,城管管窮人,」遇到的問題大量的屬於人民內部矛盾。有的違法行為輕微沒有造成後果的,應教育其糾正;如果言語粗魯,行為野蠻,不但不能糾正其違法行為,而且會增加違法者的對立情緒,破壞政府形象。執法講文明,要求有禮在先,出示證件在先,態度和藹,舉止端莊,教育疏導,以理服人。這既是執法人員文明素養的展示,也是行政執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實踐表明,城管隊員在執法過程中,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對違規違法行為當事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工作做到家,違法行為是能夠得到糾正的。文明執法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主題,也是進一步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樹立新形象的根本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五條至第六十二條中的法律責任規定,行政執法人員違反法律規定,徇私舞弊,造成當事人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這些都是對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具體要求。
在抓城管執法隊伍建設上,本人認為有必要堅持公正原則、求是原則、說理原則、廉政原則、服務原則。具體來說,堅持公正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徇私舞弊;堅持求是原則: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不似是而非;堅持說理原則: 耐心解釋,以法服心,不以勢壓人;堅持廉政原則:奉公守紀,潔身自好,不從中漁利;堅持服務原則:面向基層,為民解難,不擺臭架子。只有通過提高城管執法人員的素質,強化理想、道德教育,加強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工作,才能在實際工作中塑立起執法人員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才能努力實踐「三個代表」,牢記宗旨,熱情服務,多為人民群眾辦實事、辦好事,才能實現文明執法。
誠如市城管行政執法局船營直屬大隊領導所言:「我們頭頂國徽,代表政府,當須秉公執法,但歸根到底,我們是執法為民。」作為城管隊員,只有牢固樹立「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我們才能在執法工作中真正做到執法為民,體現文明執法。
三、文明執法與嚴格執法並不矛盾
嚴格執法是對執法人員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一法制建設基本方針的重要內容之一。實踐告訴我們,只有嚴格執法,才能糾正違法行為,保護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才能體現法律的尊嚴。嚴格執法至少有兩方面的意義。一方面,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秉公執法,嚴肅執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辦案,真正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另一方面,要求執法人員必須盡職盡責,對發生的違法行為敢於糾正並依法處罰,不搞「態度執罰」、「關系執罰」、「人情執罰」,做到見違必糾,糾違必罰,處罰有據。從這個意義上說,依照法律規定的權力和程序規范辦案就是文明執法。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並不矛盾。但是,嚴格執法不是粗暴執法,那種有法不依,執法不公,不按規定著裝,不佩戴執勤標志,儀表不端莊,語言粗魯,行為野蠻,濫用職權吃拿卡要,亂罰款,以罰代管,甚至搞所謂的「以邪治邪」,既背離了嚴格執法的精神,又違背了文明執法的基本要求,既不是嚴格執法,又不是文明執法。相反,只教育不處罰,以教代管,該糾正的不糾正,該罰的不罰,對違法者聽之任之,文明過了度,那也不是文明執法,而是執法不嚴、玩忽職守的表現。
由此可見,嚴格執法與文明執法目的一致,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毛澤東同志指出:「人民為了有效地進行生產,進行學習和有秩序地過生活,要求自己的政府、生產的領導者、文化教育機關的領導者發布各種適當的帶有強制性的行政命令。沒有這種行政命令,社會秩序就無法維持,這是人們常識所了解的。這同用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人民內部矛盾,是相輔相成的兩個方面」。認為「執法不能文明,文明就不能執法」的人,混淆了兩者的關系,是錯誤的。
四、強制執行過程中發生的拉扯、推搡,與不文明執法有原則區別
城管執法大多牽涉到違法者的生存問題,很多佔道攤點、違章建築都是下崗職工和外來民工維系生活的直接經濟來源,管理難度較大。剛剛教育糾正過的當事人,第二天又堂而皇之地我行我素。三番五次的教育,苦口婆心地勸說對於當事人無濟於事。一旦真要依法處罰或暫扣其物品,他們就會鋌而走險,以命相搏,管理越來越難。執法中往往碰到兩種情景,一種是當事人作出可憐狀,以博得過路群眾的同情,造成很多百姓對城管誤生「不文明」的印象;另一種是當事人抗拒執法,毆打城管隊員。
因此,在實施強制清除過程中,判斷城管是不是文明要破除兩個誤區:
誤區一:符合法律程序的強制清除是完全必要的,此過程中發生的推搡、拉扯等行為不能與不文明執法混為一談。其間如果當事人躺在執法車下面阻撓執法,或辱罵城管隊員,蓄意擴大事態,引起路人圍觀,堵塞交通,城管隊員為了盡快平息事態,將辱罵、耍潑的當事人制服,這難道是不文明行為?如果不強制清除,事態就不能平息,執法就不能順利進行,破壞城管、阻礙交通的狀況就不能得以改變。文明執法是一個過程,有的路過群眾對城管執法前期的教育、規勸直至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過程情況一概不知,單憑看到強制性清除的情景就指責或投訴城管「不文明」,這有失公允,是對城管的誤解。
誤區二:沖突過程中執法隊員被迫自衛是合理合法的行為。當少數「地痞無賴」拿起凶器毆打執法者時,城管隊員奮起自衛,冒著生命危險制服「地痞無賴」, 並扭送公安機關,是完全合法的見義勇為的行為。從法律上講,正當防衛是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的人身和其它權益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對實施侵害人採取必要的防衛行為,不僅不負法律責任,而且應當受到鼓勵和表揚。而有的媒體接到投訴僅到現場問幾個人就報道「城管打人」,這是失實報道,誤導讀者,使城管聲譽嚴重受損,也使眾多執法隊員深感委屈。一位同行者說:我們現在不是執法難,而是不能執法的問題,要麼請公安一起去,要麼請人大代表一起去,證明城管沒有打人,否則有口難辯。
五、要努力營造文明執法的社會氛圍
首先,要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城管隊員綜合素質,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制定、完善各項執法責任制,強化落實各種形式的執法監督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隊伍的教育和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設,樹立城管隊伍文明之師、威武之師的形象。從城管隊伍中的傾向性問題入手,加強執法規范建設,落實一案一卷制,讓依法執法、文明執法成為城管隊伍的制度。要開展綜合執法,提高執法技巧,對於屢教不改、蓄意鬧事、干擾執法的當事人,多用「智取」,少用「武攻」,走法定程序,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要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健全城管行政復議機構,保障國家法律監督制度在城管監察工作中的貫徹執行。
其次,要提高市民的素質和法律意識。文明執法必須普遍提高市民素質和對城管行政執法工作重要性的認識,使市民在獲取環境享受的同時普遍承認並願意承擔城管環境保護的義務。要加大全民普法教育,宣傳、教育、新聞等部門要加大城管宣傳教育力度,輿論監督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從而使市民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明確接受城管執法人員的監督檢查是自身的義務和責任,明確不接受處罰或暴力抗拒城管依法執法是違法行為。只有在城管執法被市民普遍認同為是維護城管環境的行為,在外部環境優化、執法環境成熟的情況下,文明執法才能順利進行。
再次,政府要加大投入,相關職能部門要協力配合。城管執法隊伍對市容市貌建設作出了突出貢獻,但其目前的社會地位並未與其突出貢獻成正比。城管隊伍裝備差、經費缺、待遇低,而執法遇到的矛盾沖突日趨激烈。每次執法隊員們都要頂著巨大的社會壓力和心理壓力,忍辱負重,即便如此,隊員被辱罵、毆打的現象還是屢屢發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如果沒有地方政府強有力的支持,城管隊員要在執法中求文明,在整治中求安全,在困境中求發展,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實踐表明,失去經費扶持,失去安全感的重負使城管隊員不能無後顧之憂地全身心投入城管環境保護工作。因此,政府要加大對城管的投入,提高城管隊伍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待遇,改善城管裝備,強化城管執法手段,完善城管法規中的強制性措施。同時,公安、工商、衛生等相關職能部門,要達成共識,認真履行職責,協同搞好城管行政執法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提高城管執法效率,確保文明執法。
以上你可以參考一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有什麼問題可以再留言 :)
❹ 關於城市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城市建設來管理與法規科
負責建設源行業重要地方性文件的起草、審查報批工作;指導建設行政執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意見、建議,議案辦理工作;綜合管理全市燃氣熱力、市政工程建設及設施,公共客運、園林綠化、市容和環衛工作;指導城市綜合開發、環境綜合整治、城建執法監察和污水處理工作;負責燃氣熱力、市政及園林綠化施工企業等資質初審申報工作;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綠化、生物多樣性保護和生態環境建設工作。
❺ 立法法 城鄉建設與管理包含哪些內容
城市建設分居住建築、公共建築、市政公用設施三部分的內容。
1)居住建築。
2)公共建築。
以上兩部分內容,在說明條文第3條的釋義中有具體解釋。
3)市政公用設施包括給水、排水、污水處理、防洪、供電、通信、廣播電視、電話、煤氣、熱力、道路、橋梁涵洞、市內公共交通、園林綠化、環境衛生、消防、路標、路燈等。
❻ 城鄉管理法
第一節土地使用權出讓
第八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第九條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幅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第十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和年度建設用地計劃。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讓土地使用權用於房地產開發的,須根據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擬訂年度出讓土地使用權總面積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由市、縣人民政府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出讓的每幅地塊、用途、年限和其他條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會同城市規劃、建設、房產管理部門共同擬定方案,按照國務院規定,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實施。
直轄市的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行使前款規定的許可權,由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第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
商業、旅遊、娛樂和豪華住宅用地,有條件的,必須採取拍賣、招標方式;沒有條件,不能採取拍賣、招標方式的,可以採取雙方協議的方式。
採取雙方協議方式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不得低於按國家規定所確定的最低價。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
第十六條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七條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應當全部上繳財政,列入預算,用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土地開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上繳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條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並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因土地滅失而終止。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第二節土地使用權劃撥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
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條下列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以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項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❼ 涉及城市規劃建設的法律有哪些
以黑龍江為例:制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志保護條例》
4、《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5、《黑龍江省測繪管理條例》
6、《哈爾濱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
7、《哈爾濱市中小學用地保護條例》
8、《哈爾濱市保護建築和保護地區管理條例》
9、《建設項目選址規劃管理辦法》
10、《開發區規劃管理辦法》
11、《城市紫線管理辦法》
12、《城市黃線管理辦法》
13、《黑龍江省測量標志保護管理辦法》
14、《黑龍江省測繪成果管理實施辦法》
15、《哈爾濱市建制鎮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16、《哈爾濱市城鎮個人建造住宅規劃管理辦法》
17、《哈爾濱市集鎮和村屯規劃建設管理辦法》
18、《哈爾濱市城市基礎設施工程規劃管理辦法》
❽ 淺談如何加強城市建設與管理
建設與發展現代城市是帶動社會發展的大戰略,是實 現中國特色的城市化道路的正確選擇。21世紀又是實現城 市發展集中化、人本化、生態化的世紀,因此,大力發展 城市建設就成了我國當前社會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城市 建設在數量擴張上取得了顯著成績。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注重提高城鎮化質量,科學規劃城市群規模和布局,是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需要。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城市建設規劃起著龍頭作用。近年來,城市建設的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如:城市規劃隨意更改、不按照規劃許可進行建設、未取得規劃許可就建設等等,並有愈演愈烈之勢。不但嚴重影響了市容市貌和城市投資環境,破壞了城市發展的健康肌體,同時衍生了一系列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理應引起高度重視。
1 、切實加強規劃管理,充分發揮規劃的龍頭引領作用
規劃是建設和管理的根本依據,是保障城市功能格局有序發展的重要基礎。省委高度重視規劃工作。縣政府為貫徹落實省里總體部署,適應吉林統籌城鄉發展的新形勢,深入實施《吉林省城鄉總體規劃》,進一步擴大城區建設規模,高效配置城區空間資源,完善城區功能,促進縣級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在2005年分區規劃的基礎上,明確了「政府組織、專家咨詢、部門合作、公眾參與、科學決策」的修編原則,該規劃充分考慮了時代進步的要求和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適度超前的前提下,堅持規劃時序性、可操作性原則,對我縣今後的發展進行了較為准確的定位,對城區的分區功能予以了合理的界定和設計,較好地體現了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對我縣功能定位要求和我縣發展轉型特點。在今後實施過程中,必將切實發揮其在城市建設中的引領作用。一是要堅持「先規劃、後建設,無規劃、不建設」的原則,保證建設服從規劃、建設按規劃進行。二是要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管理,實行「規劃一張圖、管理一本法、審批一支筆、建設一盤棋、實施一道令」,保證規劃執行的嚴肅性。三是要加強規劃體系建設,當前在認真執行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要把規劃工作的重點放在各類專項規劃、控制性詳規和修建性詳規的編制上,為完善城市服務功能提供配套。
2、 提速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開發,全力打造城市建設的精品工程
當前我縣城市建設特別是基礎,轉載請保留此標記。 設施建設正如火如荼進行,以「五縱五橫」為骨乾的城市道路建設取得了新進展;完成了園林綠化建設;全面實施「藍天、碧水、綠地、寧靜」四大行動;公廁、垃圾站的建設、污水處理、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等工作順利推進;城市的保障服務功能也進一步提高。但按照我縣的發展定位,要打造生態和諧宜居區,還要進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進一步加大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加快「五縱五橫」建設步伐,加強城市供排水、污水處理、生活垃圾處理以及公廁等的建設,不斷配套完善城市功能。二是要積極推進建築設計和建築風格的創新,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准建設,打造精品工程,突出城市的地方特色和文化內涵。加大環境污染治理,深入推進伏牛溪河等河道綜合治理,做足水的文章,美化人居環境。四是要把房地產開發同舊城改造結合起來,加快舊城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建設的檔次和形象。
3、 積極探索城市資產經營的有效途徑
城市建設必須堅持多元化融資的方向,大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元化城建投融資體制。一是要加強融資平台和誠信體系建設,積極探索城建融資的有效途徑,更大程度地吸引開發性金融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 二是要放寬准入限制,積極推進市政基礎設施的市場化經營。借鑒市內外等地的經驗,通過採取bot等方式,吸引有實力、會經營的企業參與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三是要切實發揮城投公司在政府融資中的核心作用,通過投資經營、借款、擔保等方式,建立新型的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及貸款運作機制,提高政府的融資能力。四是要加強政府對土地市場的壟斷管理,堅持經營性用地的招拍標出讓,努力形成土地開發利用保障城市建設的良好格局。進一步完善城市建設規劃立法。目前違法違規建築在法律地位上處於模糊狀態,建議在《城市規劃法》中明確規定違法違規建築的定義,明確統一的界定標准,這將有利於進行統一管理;建議在《物權法》中承認建造人對違法違規建築原材料上存在動產所有權,在被依法拆除之前可以享有相關權利。這樣有利於緩解各方壓力,均衡各方利益。與此同時,政府要加快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措施。
加大對違法違規建設的監督管理和執法力度。違法違規建設不是單一的土地、建設、規劃管理問題,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要客觀分析違法違規建築的特點與趨勢,建立長效監管機制。一是齊抓共管,綜合整治。建議由政府牽頭,各有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等基層單位參加,切實加強領導,落實管理責任,建立齊抓共管的綜合整治機制。二是區別對待,分層處理。對於已經用地審批而受規劃控制的違法違規建築,確實符合建房條件且建後自用的違法違規建築、新搭建的違法違規建築等,採取不同處理措施。三是加大對城市規劃的透明性與實用性的宣傳,增強居民群眾的規劃意識、法制意識和城市意識。四是健全監督網路,強化日常巡查監督,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上報、早查處。
4 、大力推進管理創新,著力構建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
城市發展「三分建、七分管」。城市越發展,越需要加強城市管理工作。當前,我縣城市管理工作才剛剛起步,還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一是要創新城市管理體制,加大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力度,進一步推進城市管理由多口管理向歸口管理轉變。二是要盡快研究制訂加強城市綜合管理的辦法,為構建規范管理的長效機制奠定基礎。三是要深入推進數字化城管和智能交通體系建設,不斷探索高效管理的新途徑。四是要以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和市級「文明城區」、「衛生城區」為契機,深入開展環境衛生和交通、市場秩序專項整治活動,為廣大市民營造良好的工作生活和發展環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五是要加強市民意識的教育和培養,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城市管理,人人有責」的濃厚氛圍。
根據「可持續發展」要求,必須緊緊圍繞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特色經濟、改善生態環境三個方面開展城鎮規劃建設工作,用科學規劃、分類指導、突出重點、有序推進的發展思路,努力強化中心城市功能,提高城鎮集聚能力和建設水平,積極發展小城鎮,形成以城帶鎮、以鎮帶村、整體協調發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