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是一個單位嗎還是從屬單位主要職能是什麼
住房保障局和房產管理局是一個大系統,兩個不同部門,分管職能不同,保障局以土地招標,建設房子,供暖,物業為主,房產管理局以房屋產權證,更名,房照等等有關為主。
2. 蘭州市城鄉建設局和蘭州市園林綠化局一回事嗎
是一個單位、2010年12月10日合並、是政府機構。
3.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做什麼的城鄉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法規、政策;制定城鄉建設行業發展那規劃,擬訂城鄉建設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建築活動,貫徹執行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法規、規章,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定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承擔規范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執行勘察設計發展、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范,組織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推廣應用。
四、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編報材料指導價格,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工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五、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城市建設(含城市房屋徵收拆遷)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項法規、政策,負責城市市政公用擾御喊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保護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拆耐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建築業技術政策。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築節能的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實施重點科級項目的研究開發。
九、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確認和推廣應用;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
十、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緩野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責任。指導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擬定建築市場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審核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十一、擬定城鄉建設行業培訓規劃。監督實施全市建設行業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如果你們當地沒有單列的規劃局和房管局的話,住建局還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制及實施,房屋產權的登記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等等。
4. 蘭州市城鄉建設局的內設機構及職能
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計生、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范性文件的報備工作。
政策法規處工作職責
擬訂城鄉建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負責局系統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局系統執法隊伍建設和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局系統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負責全市建設行業執法監督與稽查工作;指導監督縣區建設行業的法制建設和稽查執法工作;負責城鄉建設宏觀發展的調查研究並參與對外宣傳工作。
綜合計劃處工作職責
擬訂全市城鄉基礎設施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年度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計劃和城市維護建設計劃的編制下達及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局系統各類建設項目立項的審核和報批工作;參與城鄉建設項目規劃方案設計、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負責籌集管理局系統城鄉建設資金;負責局系統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的財務和會計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城市軌道交通籌融資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對局系統的國有資產進行管理;負責局系統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負責局系統的政府采購工作;負責城建口和局系統年度目標責任的銜接、簽訂和考核管理;負責全市城市建設綜合數據的搜集整理和各類統計報表的匯總編報;負責建設、管理城鄉基礎設施項目庫
村鎮建設處工作職責
負責全市村鎮、小城鎮建設管理工作;擬訂全市村鎮和小城鎮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市村鎮和小城鎮建設的投資計劃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鎮、鄉、村莊規劃的編制、技術審查與實施;監督管理全市村鎮和小城鎮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設計審查;指導全市村鎮和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人居生態環境改善工作;指導全市農村住房建設、住房質量安全及危舊房改造;負責全市村鎮建設年報和綜合數據統計;監督管理全市村鎮和小城鎮建設技術標准執行情況;指導全市村鎮和小城鎮建設的綜合開發和建設試點、示範工作;指導全市歷史文化名鎮(村)保護的建設管理;指導全市各級村鎮、小城鎮建設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信息處工作職能
負責局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各單位以及縣區建設系統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城建信息網路工程建設的設計、組織和實施;組織城建信息化應用系統的研究、立項、報批、開發、推廣、測評和鑒定;制定局系統信息工作有關標准規范、工作計劃和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辦公網站的欄目建設、運行維護、技術支持和管理服務;負責城鄉基礎設施項目庫信息化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城建信息資料的整理、分析、發布和交流,並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信息;負責城建系統信息化建設、電子政務的技術支持和保障服務。
人事處工作職能
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老幹部工作;負責局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和機關幹部的日常管理;負責局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局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承辦全市建設系統工程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審核工作;負責局系統職工教育及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局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
規劃建設處工作職能
參與制定全市城鄉建設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研究;參與擬訂城鄉總體規劃和分區規劃;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工作;負責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管理工作;參與建設工程結建人防的驗收工作;參與擬訂城鄉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負責核准房屋建築和城鄉基礎設施工程的初步設計;負責房屋建築和城鄉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書的核准備案;負責審批城建專項規劃;負責建築工程節能設計方案階段專項登記和民用建築節能質量監督專項備案登記工作;負責徵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負責城鄉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籌劃、方案設計、資料收集和評審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建設項目的選址審批;負責全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全市軌道交通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城市雕塑管理辦公室日常工作。
5.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和城市管理局一樣嗎
1、建設局,又稱住建局,全稱為住房與城鄉建設(規劃)局,縣(或設區)一級主管建設行業的行政部門;
2、城建局--主管城鎮建設(主要指城管大隊負責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築的審批規劃發證等;
4、幾年前只有建委後來改為城建局,現在細化為城鎮建設局與城市住宅建設局。
6.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什麼樣的單位
建設局是根據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08]11號),設立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局,為國務院組成部門。主要職能(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7. 建設局 和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說是是一回事嗎它兩是什麼關系
你好:
「建設局」是2009年大部制改革前的政府部門。此後隨著中央到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國家對房地產調控和對居民住房的重視,因而把此前的建設局、房產局合並成為今天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因此現在沒有建設局,也沒有房產局,只有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就目前大部制改革後的情況來看,不少單位也就是換了換領導,特別是一把手領導,具體業務還是沒有整合,也就是說原來建設局的事情還是以前那些人、哪些部門在干,房產局的同樣是這樣!
8. 甘肅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蘭州什麼地方
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靜寧路305號建設大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