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鄂托克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什麼行政級別
鄂托克經濟開發區屬自治區級開發區。分為蒙西與棋盤井兩個園區,核定規劃面積為225平方公里,其中棋盤工業園區85平方公里,主導產業為冶金、建材、化工,蒙西工業園區140平方公里,主導產業為化工、建材。
那麼鄂托克旗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就屬於正處級。
2. 內蒙古鄂托克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簡介、
按照常規來說的話應該是:鄂托克管委會
3.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規劃局、建設局、國土局哪個單位好
國土局的職責主要是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開發土地,審批建設用地和農村私人建房,辦理土地出讓、轉讓、出租、抵押,調處土地權屬糾紛,查處土地違法案件,征地,土地登記、確權、定級等等,除了土地資源,還具有管理礦產資源的職責。房地產老闆得燒香的部門啊。房地產房地產得有地才有房啊 做什麼工程都得先有地啊 而且還管礦 礦老闆也得悠著點
建設委員會是管一個城市所有建設方面的工作它都管,權力很大.我們在工程建設時主要是開工申請和竣工申請.他們不簽字就不能竣工.有些地方就是建設局
規劃局最重要的任務是負責城市的合理規劃 不過城市的規劃一般要5至10年做一次 因此這反而不是規劃局的主要工作了
其實規劃局日常最主要的工作有2個 一是對新的建築的報建進行審批 這可是個肥差 很多地產老闆在這個環節上會排隊給你好處
都是和搞工程有牽連的單位 我個人覺得 還是國土局最好 建委其次 再就是規劃局
對了 我給你查了個網上的詩 給你粘貼來呀
喝酒象喝湯,此人在工商! 喝酒象喝水,肯定在建委! 人均一瓶不會剩,工作一定在財政! 喝酒不用勸,肯定在法院! 舉杯一口乾,必定是公安! 一口能幹二兩五,這人一定在國土! 喝掉八兩都不醉,這人他媽在國稅! 天天醉酒不受傷,老弟八成在鎮鄉! 白酒啤酒加紅酒,肯定是個一把手! 酒後啥子都不怕,領導必定在人大! 成天喝酒不叫苦,哥們高就在政府! 喝酒只准喝茅台,這位領導中央來! 喝酒講情義,絕對是兄弟! 喝酒不認真,可能是醫生! 喝酒教育人,絕對是酒神! 酒後耍酒瘋,多半是民工!
一口能幹二兩五 國土的最厲害呀 嘿嘿 因為求他的人多了 喝的機會也就多了 自然就很能喝了
總之 我個人喜歡國土局
4. 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負責所在開發區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具體職能可參看當地政府在成立這個部門時下達的文件內容,
5. 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政府機構嗎
1、嚴格的說,「開發區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開發區管委會不屬於政府,但卻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黨政機關。
2、在我國行政機構序列中,並沒有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這樣一個機構。但實際上,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不僅負責招商引資,而且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行使著政府機構才能行使的權力。
3、開發區管委會是對開發區進行管理的專門機構。各級開發區由所在地政府領導,實行經濟特區的某些政策和新型管理體制。所在地政府在開發區設立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作為政府派出機構,代表政府對開發區的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和管理,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與開發區有關的工作。
同時,開發區管委會作為開發區日常管理機構,可以行使政府所授予的規劃、土地、工商、稅務、財政、勞動人事、項目審批、外事審批等經濟管理許可權和行政管理許可權,對開發區實行統一管理。
4、開發區管委會的基本職能,就是作為政府的派出機構負責開發區的日常管理,代表政府對開發區開發建設的全過程實行高度集中的統一領導和封閉管理,協調各部門、各單位與開發區有關的工作,行使政府的經濟管理職能和行政管理許可權,實現經濟開發規劃和管理,為各類企業提供服務。
開發區在很多個方面享有特權, 開發區管委會的待遇一般高於普通政府部門。在很多人眼裡都是香餑餑,但是用人如何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關繫到能否更好的建設好開發區,促進社會和諧,提升地方經濟。
(5)鄂托克旗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局擴展閱讀:
根據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4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當認定無效。
但是,在2005年8月1日前,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作為出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起訴前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追認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這是直接否定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體資格的重要司法解釋。
參考資料:開發區管委會-網路
6. 請問你知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和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哪個好嗎
個人覺得是建設局 油多水厚
7. 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審批機關
歸屬哪一級管轄,其規劃就歸其審批。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8. 請問下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是做什麼的在裡面的規劃部待遇如何
一)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制定各項實施辦法;
(二)編制開發區區域內的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按國家和省規定的許可權,報批或審批在開發區內的投資項目;
(四)負責開發區內土地的規劃、徵用、開發和管理;
(五)負責開發區內林業、水利、旅遊等事業的統一管理;
(六)負責開發區的財政、國有資產、稅收、勞動人事和工商行政管理;
(七)規劃、建設和管理開發區各項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
(八)興辦和管理開發區文化、教育、衛生等各項公共事業;
(九)負責開發區資源和環境保護工作;
(十)按國家規定處理開發區的涉外事務,管理開發區的進出口業務;
(十一)指導、協調、監督各駐區單位的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開發區的社會治安、交通和戶籍審批管理;
(十三)行使上級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個人認為還是企業好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