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最新城市規劃收費標准
望採納 謝謝
『貳』 最新城市規劃設計取費標准
這個要看規劃面積和用地性質收費
『叄』 如何計算城市規劃設計費
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說明
一、本「標准」是在2001年國家計委「1218」號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的情況下,為了規范城市規劃設計市場,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全面調查基礎上由「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制定並發布的行業統一收費指導標准。
二、本「標准」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的各項城市規劃設計收費。
三、本「標准」採用單價法,進行標準的制定。
四、本「標准」補充了部分以前「收費標准」中所缺項目類型及現在正在進行的項目類型。
五、本「標准」中,各規劃設計單位可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區、規劃資質等級等情況誠意0.8-1.5的調整系數進行上下浮動。
六、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項目的城市規劃設計收費,參照國際城市規劃收費標准,又承擔方和委託方協商解決。
七、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含境外設計單位)必須持有國家統一頒發的城市規劃設計證書,並經工商登記後,方可進入市場,收取城市規劃設計費。
八、境外設計單位在中國從事規劃設計業務必須執行此標准。
九、執行該「標准」,其各項規劃內容和深度按「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國家和各省有關項目規定的要求執行。如果根據實際需要,委託方增加或減少內容、深度,其所佔工作量要相應增減。
十、編制城市規劃所需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含電子文件),又委託方負責組織各有關單位提供。如委託方不能提供所需資料,要由承擔方調查收集基礎資料工作的,其資料費、地形圖(含電子文件)等費用由委託方支付。
十一、執行本「標准」,設計方成果需提供:中間成果(含論證材料)最多為15套,最終成果為6套,另提供彩色圖紙一套,如委託方須增加份數則需另行支付成本費用。
十二、執行本「標准」成果版權歸設計方所有,收費標准不包括提供電子文件及版權費用,如委託方須設計方提供電子文件和版權的,須支付相應費用。
十三、城市規劃設計費按進度分期支付,在規劃設計委託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委託方即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方案確定時支付40%,規劃設計成果交付時結清全部設計費用。
十四、本「標准」從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一、城市總體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3.5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註:1、本次總體規劃收費標準的城市分類,按照「城市規劃法」所規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不含鄉鎮規劃。
2、表中人口規模已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3、城市總體規劃按人口規模確定收費標准,按實際規劃建成區面積計算規劃費。
4、本收費標准不含城鎮體系規劃。
5、單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按總體規劃定額的50% 記取設計費。
6、城市總體規劃最低設計收費基價為40萬元/個。
7、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中,如需要警醒相關專題研究的,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特大城市為30萬元/個,大城市為20萬元/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個,小城市為10萬元/個。
8、城市總體規劃工作量劃分為:現狀調研30%,方案階段為40%,成果製作階段為30%。
9、總體規劃調研和考察費用由雙方商定,如由委託方組織的,則由委託方承擔,如由設計單位自行組織的由設計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分區規劃
序號 項目類別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新區 2.5
2 舊城區 3.0
註:1、城市建成區按照舊區標准收費,城市新區按照新區標准收費。
2、有些地區在城市建設中所驚醒的某些類似於分區規劃深度的規劃按照城市新區收費標准進行。
3、分區規劃最低設計收費基價為15萬元/個。
4、分區規劃工作量劃分為:現狀調研20%,方案階段為50%,成果製作階段為30%。
三、詳細規劃設計
1、控制性詳細規劃
序號 項目類別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城市新區、開發區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點地段 3500
註:1、表中收費標准不含酚圖則,如增加分圖則,則令增加500元/公頃。
2、如增加建築形體方案示意,則增加2000元/公頃。
3、控制性詳細規劃最低設計基價10萬元/個。
4、控制性詳細規劃工作量劃分建成區為:現狀30%、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30%;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為現狀25%、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35%。
新區為:現狀15%、方案階段50%、成果製作35%;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為現狀15、方案階段45%、成果製作40%。
2、修建性詳細規劃
(1)居住區
序號 用地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3 15000
2 3-10 12000
3 10-20 11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5 50以上 8000
註:1、最低設計費基價按5萬元/個。
2、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作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記。
3、委託方如要求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規劃總平面方案每增加一個,加收30%的規劃費用。
5、委託方如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號 用地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3 16000
2 3-10 14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1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5萬元/個。
2、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3、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委託方如要求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3)城市重點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圍地段
序號 項目類型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城市重點地段 16000
2 大型公建 18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圍地段 18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6萬元/個。
2、大專院校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收費。
3、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4、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5、委託方如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4)公園、游樂場及其它園林規劃
序號 用地面積(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1-10 12000
2 10-20 9000
3 20-30 8000
4 30-50 7000
5 50以上 6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5萬元/個。
2、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四、風景區規劃
(一)風景區規劃大綱
序號 規模(平方公里) 收費單價(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於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2、風景區規劃大綱收費標准為單獨編制大綱標准。
(二)風景區總體規劃
序號 規模(平方公里)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於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2、風景區總體規劃收費標准已包括風景區規劃大綱的工作量。
3、風景區總體規劃的面積應按實際規劃用地面積計算,水面應按實際規劃利用范圍計算。
(三)風景區詳細規劃
序號 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萬元/公頃) 備注
1 小於20 11000
2 20-50 10000
3 20-100 9000
4 100-200 8000
5 200以上 6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五、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1、單獨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收費按城市總體規劃收費的40%收取,如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時貶值則按城市總體規劃收費的30%收取。
2、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20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20萬元/個。
六、城鎮體系規劃
序號 規模(萬人) 收費單價(萬元/萬人) 備注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6 90-100 0.8
7 100-200 0.75
註:1、表中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2、都市圈、城鎮群等類似規劃參照城鎮體系規劃的深度和收費標准進行。
3、在編制城鎮體系規劃中,如需要進行相關專題研究的,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省城和區域按30萬元/個,特大城市為25萬元/個,大城市為20 萬元/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個,小城市10萬元/個。
4、城鎮體系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20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七、城市發展戰略規劃
1、參照「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基本要求進行。
2、收費標准按同等城市總體規劃的40-50%收取。
3、有些非城市地區發展規劃按所規劃范圍中的規劃建設用地的1萬元/平方公里計算。
4、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15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八、概念規劃
1、概念規劃收費標准按其相應階段規劃收費標準的40-50%收取。
2、概念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15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九、環境景觀規劃
1、環境景觀規劃指居住小區、城市街景景觀、校園規劃等城市各類景觀專項規劃。
2、環境景觀規劃按相應項目類別規劃收費標準的30-40%收取。
3、景觀設計詳細規劃按詳細規劃收費標准執行。
4、景觀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8萬元/個。
十、城市設計
1、單獨編制城市設計其收費標准: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階段按其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40-50%收取;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按期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50-80%收取。
2、如在不同規劃階段基礎上,增加城市設計內容,則收費標准在相應階段的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50%收取。
十一、小城鎮總體規劃
1、在編制小城鎮總體規劃時應同時編制鎮域城鎮體系規劃。
2、按規劃建設用地4萬元/平方公里收取。
3、本收費標准含鎮區總體規劃和鎮域村鎮體系規劃。
4、鎮區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5、設計收費按規劃期末的實際規劃建成區用地面積計算。
6、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20萬元/個。
7、如進行專題研究,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5萬元/個。
十二、城市單項專業規劃
專業規劃特指:給水、排水、供熱、燃氣、防洪、消防、電力、電信、環衛、抗震、人防、環境保護、綠地系統、道路工程、交通軌道、城市豎向、地下空間利用等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標准(萬元/萬人)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技術,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設計費
註:1、專項規劃深度為國家及省相關專業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進行計算。
5、對於單項專業規劃委託方委託時如有特殊要求,則根據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1-1.3的系數。
6、專業規劃根據該表中的收費標准,結合各專業的具體情況乘以如下專業系數:排水、防洪為1.1;消防、抗震、人防為0.8;電力、電信、地下空間為0.9;道路工程為1.2;環境保護為1.0(如做生態環境保護內容則為1.5);其他為1.0。
7、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在該收費單項收費標准基礎上乘以1.5的系數。
十三、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標准(萬元/萬人)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技術,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設計費
註:1、城市交通規劃深度以國家及省交通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進行計算。
5、本收費標准未包括委託方組織實施交通調查的工作量。
6、委託方如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規劃內容和其它深度要求的,則根據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2-1.5的系數。
7、城市交通發展戰略規劃收費標准按照同等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的60-70%收取。
十四、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及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
1、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按1萬元/平方公里收取。
2、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按8000元/平方公里收取。
3、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為列入省和國家保護的,歷史文化遺跡為市級以上保護的。
4、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必須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條例及編制辦法」的要求進行。
5、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0萬元/個。
十五、旅遊業規劃
1、按規劃期末旅遊人數收取,標准為15000元/萬人。
2、省域旅遊發展規劃基價為120萬元。
3、市域旅遊發展規劃基價為50萬元。
4、如增加旅遊產業規劃,則在原收費標准基礎上增加20%。
十六、咨詢收費
1、咨詢收費之從事各類規劃咨詢收費,工程類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2、咨詢收費按所從事的規劃項目收費的30%記取。
3、專家咨詢:教授級高工按5000元/工日記取,副高工按4000元/工日記取,工程師按3000元/工日記取。
十七、編制標書收費
1、編標指規劃設計單位為規劃管理部門或其它業主進行規劃表書制定等服務項目。
2、編制標書收費按所編項目規劃設計費的5%收費。
十八、規劃標底費的規定
1、規劃標底費指業主進行規劃招標時,對未中標但符合投標要求的投標方案所支付給投標單位的最低費用。
2、規劃標底費按照該項目規劃設計收費的30-40%收取,不得低於30%,不符合規劃標底費要求的招投標項目,各規劃設計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十九、電子文件收費
1、電子文件收費指規劃設計單位在規劃成果出院時將電子成果版權轉讓給委託方進行的收費行為。
2、電子文件收費標准按所規劃項目設計費的10%收取。
『肆』 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
這個國家有一個標准!!!
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說明
一、本「標准」是在2001年國家計委「1218」號文取消了1993年版「城市規劃設計收費標准」的情況下,為了規范城市規劃設計市場,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全面調查基礎上由「中國城市規劃協會」制定並發布的行業統一收費指導標准。
二、本「標准」適用於在中國境內的各項城市規劃設計收費。
三、本「標准」採用單價法,進行標準的制定。
四、本「標准」補充了部分以前「收費標准」中所缺項目類型及現在正在進行的項目類型。
五、本「標准」中,各規劃設計單位可根據項目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不同地區、規劃資質等級等情況誠意0.8-1.5的調整系數進行上下浮動。
六、外資和中外合資建設項目的城市規劃設計收費,參照國際城市規劃收費標准,又承擔方和委託方協商解決。
七、城市規劃設計單位(含境外設計單位)必須持有國家統一頒發的城市規劃設計證書,並經工商登記後,方可進入市場,收取城市規劃設計費。
八、境外設計單位在中國從事規劃設計業務必須執行此標准。
九、執行該「標准」,其各項規劃內容和深度按「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及國家和各省有關項目規定的要求執行。如果根據實際需要,委託方增加或減少內容、深度,其所佔工作量要相應增減。
十、編制城市規劃所需的基礎資料及地形圖(含電子文件),又委託方負責組織各有關單位提供。如委託方不能提供所需資料,要由承擔方調查收集基礎資料工作的,其資料費、地形圖(含電子文件)等費用由委託方支付。
十一、執行本「標准」,設計方成果需提供:中間成果(含論證材料)最多為15套,最終成果為6套,另提供彩色圖紙一套,如委託方須增加份數則需另行支付成本費用。
十二、執行本「標准」成果版權歸設計方所有,收費標准不包括提供電子文件及版權費用,如委託方須設計方提供電子文件和版權的,須支付相應費用。
十三、城市規劃設計費按進度分期支付,在規劃設計委託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委託方即支付規劃設計費總額的20%,方案確定時支付40%,規劃設計成果交付時結清全部設計費用。
十四、本「標准」從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起實行。
一、城市總體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3.5
2 中等城市(20-50) 3.0
3 大城市(50-100) 2.5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2.0
註:1、本次總體規劃收費標準的城市分類,按照「城市規劃法」所規定的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不含鄉鎮規劃。
2、表中人口規模已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3、城市總體規劃按人口規模確定收費標准,按實際規劃建成區面積計算規劃費。
4、本收費標准不含城鎮體系規劃。
5、單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按總體規劃定額的50% 記取設計費。
6、城市總體規劃最低設計收費基價為40萬元/個。
7、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中,如需要警醒相關專題研究的,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特大城市為30萬元/個,大城市為20萬元/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個,小城市為10萬元/個。
8、城市總體規劃工作量劃分為:現狀調研30%,方案階段為40%,成果製作階段為30%。
9、總體規劃調研和考察費用由雙方商定,如由委託方組織的,則由委託方承擔,如由設計單位自行組織的由設計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分區規劃
序號 項目類別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新區 2.5
2 舊城區 3.0
註:1、城市建成區按照舊區標准收費,城市新區按照新區標准收費。
2、有些地區在城市建設中所驚醒的某些類似於分區規劃深度的規劃按照城市新區收費標准進行。
3、分區規劃最低設計收費基價為15萬元/個。
4、分區規劃工作量劃分為:現狀調研20%,方案階段為50%,成果製作階段為30%。
三、詳細規劃設計
1、控制性詳細規劃
序號 項目類別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城市新區、開發區 2500
2 城市一般地段 3000
3 城市重點地段 3500
註:1、表中收費標准不含酚圖則,如增加分圖則,則令增加500元/公頃。
2、如增加建築形體方案示意,則增加2000元/公頃。
3、控制性詳細規劃最低設計基價10萬元/個。
4、控制性詳細規劃工作量劃分建成區為:現狀30%、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30%;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為現狀25%、方案階段40%、成果製作35%。
新區為:現狀15%、方案階段50%、成果製作35%;如果增加分圖則,工作量劃分為現狀15、方案階段45%、成果製作40%。
2、修建性詳細規劃
(1)居住區
序號 用地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3 15000
2 3-10 12000
3 10-20 11000
4 20-30 10000
5 30-50 9000
5 50以上 8000
註:1、最低設計費基價按5萬元/個。
2、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作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記。
3、委託方如要求作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規劃總平面方案每增加一個,加收30%的規劃費用。
5、委託方如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2)城市一般地段
序號 用地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3 16000
2 3-10 14000
3 10-20 12000
4 20-30 11000
5 30-50 10000
6 50以上 9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5萬元/個。
2、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3、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4、委託方如要求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3)城市重點地段、大型公建及周圍地段
序號 項目類型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城市重點地段 16000
2 大型公建 18000
3 主要公建及周圍地段 18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6萬元/個。
2、大專院校按城市主要公建地段收費。
3、建築單體為選型方案,如做建築單體方案設計,則建築方案費用另計。
4、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5、委託方如需要進行修建性總平面設計,則加收50%的規劃費用。
(4)公園、游樂場及其它園林規劃
序號 用地面積(公頃) 收費單價(元/公頃) 備注
1 1-10 12000
2 10-20 9000
3 20-30 8000
4 30-50 7000
5 50以上 6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5萬元/個。
2、委託方如要求做效果圖、模型等,則費用另計。
四、風景區規劃
(一)風景區規劃大綱
序號 規模(平方公里) 收費單價(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於50 5000
2 50-100 4000
3 100-200 3500
4 200-500 2500
5 500以上 15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2、風景區規劃大綱收費標准為單獨編制大綱標准。
(二)風景區總體規劃
序號 規模(平方公里) 收費單價(萬元/平方公里) 備注
1 小於10 1.6
2 10-20 1.4
3 20-50 1.2
4 50-100 1.0
5 100以上 0.8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2、風景區總體規劃收費標准已包括風景區規劃大綱的工作量。
3、風景區總體規劃的面積應按實際規劃用地面積計算,水面應按實際規劃利用范圍計算。
(三)風景區詳細規劃
序號 規模(公頃) 收費單價(萬元/公頃) 備注
1 小於20 11000
2 20-50 10000
3 20-100 9000
4 100-200 8000
5 200以上 6000
註: 1、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萬元/個。
五、城市近期建設規劃
1、單獨編制城市近期建設規劃收費按城市總體規劃收費的40%收取,如與城市總體規劃同時貶值則按城市總體規劃收費的30%收取。
2、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20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20萬元/個。
六、城鎮體系規劃
序號 規模(萬人) 收費單價(萬元/萬人) 備注
1 30-50 1.1
2 50-60 1.0
3 60-70 0.95
4 70-80 0.9
5 80-90 0.85
6 90-100 0.8
7 100-200 0.75
註:1、表中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2、都市圈、城鎮群等類似規劃參照城鎮體系規劃的深度和收費標准進行。
3、在編制城鎮體系規劃中,如需要進行相關專題研究的,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省城和區域按30萬元/個,特大城市為25萬元/個,大城市為20 萬元/個,中等城市為15萬元/個,小城市10萬元/個。
4、城鎮體系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20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七、城市發展戰略規劃
1、參照「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的城市總體規劃的基本要求進行。
2、收費標准按同等城市總體規劃的40-50%收取。
3、有些非城市地區發展規劃按所規劃范圍中的規劃建設用地的1萬元/平方公里計算。
4、城市發展戰略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15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八、概念規劃
1、概念規劃收費標准按其相應階段規劃收費標準的40-50%收取。
2、概念規劃的規劃費用如小於15萬元,則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九、環境景觀規劃
1、環境景觀規劃指居住小區、城市街景景觀、校園規劃等城市各類景觀專項規劃。
2、環境景觀規劃按相應項目類別規劃收費標準的30-40%收取。
3、景觀設計詳細規劃按詳細規劃收費標准執行。
4、景觀設計收費最低基價為8萬元/個。
十、城市設計
1、單獨編制城市設計其收費標准:總體規劃、分區規劃階段按其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40-50%收取;控制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按期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50-80%收取。
2、如在不同規劃階段基礎上,增加城市設計內容,則收費標准在相應階段的規劃設計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增加30-50%收取。
十一、小城鎮總體規劃
1、在編制小城鎮總體規劃時應同時編制鎮域城鎮體系規劃。
2、按規劃建設用地4萬元/平方公里收取。
3、本收費標准含鎮區總體規劃和鎮域村鎮體系規劃。
4、鎮區人口規模以規劃期末人口為准。
5、設計收費按規劃期末的實際規劃建成區用地面積計算。
6、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5-20萬元/個。
7、如進行專題研究,應單獨收費,收費標准為5萬元/個。
十二、城市單項專業規劃
專業規劃特指:給水、排水、供熱、燃氣、防洪、消防、電力、電信、環衛、抗震、人防、環境保護、綠地系統、道路工程、交通軌道、城市豎向、地下空間利用等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標准(萬元/萬人)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技術,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設計費
註:1、專項規劃深度為國家及省相關專業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進行計算。
5、對於單項專業規劃委託方委託時如有特殊要求,則根據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1-1.3的系數。
6、專業規劃根據該表中的收費標准,結合各專業的具體情況乘以如下專業系數:排水、防洪為1.1;消防、抗震、人防為0.8;電力、電信、地下空間為0.9;道路工程為1.2;環境保護為1.0(如做生態環境保護內容則為1.5);其他為1.0。
7、城市綜合防災規劃在該收費單項收費標准基礎上乘以1.5的系數。
十三、城市綜合交通規劃
序號 城市規模(萬人) 收費標准(萬元/萬人) 備注
1 小城市(20以下) 1.0
2 中等城市(20-50) 1.0-0.8
3 大城市(50-100) 0.8-0.6
4 特大城市(100以上) 以60萬元為技術,每增加10萬人增加5萬元設計費
註:1、城市交通規劃深度以國家及省交通規劃編制辦法所規定的深度。
2、規劃設計最低基價為15萬元/個。
3、城市規模為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人口。
4、城市人口規模介於中間規模的城市可採用插入法進行計算。
5、本收費標准未包括委託方組織實施交通調查的工作量。
6、委託方如增加城市道路交叉口等規劃內容和其它深度要求的,則根據其深度和工作量增加情況乘以1.2-1.5的系數。
7、城市交通發展戰略規劃收費標准按照同等城市綜合交通規劃的60-70%收取。
十四、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及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
1、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按1萬元/平方公里收取。
2、文化遺產保護專項規劃按8000元/平方公里收取。
3、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為列入省和國家保護的,歷史文化遺跡為市級以上保護的。
4、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必須按照「歷史文化名城(名鎮)保護規劃條例及編制辦法」的要求進行。
5、規劃設計收費最低基價10萬元/個。
十五、旅遊業規劃
1、按規劃期末旅遊人數收取,標准為15000元/萬人。
2、省域旅遊發展規劃基價為120萬元。
3、市域旅遊發展規劃基價為50萬元。
4、如增加旅遊產業規劃,則在原收費標准基礎上增加20%。
十六、咨詢收費
1、咨詢收費之從事各類規劃咨詢收費,工程類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2、咨詢收費按所從事的規劃項目收費的30%記取。
3、專家咨詢:教授級高工按5000元/工日記取,副高工按4000元/工日記取,工程師按3000元/工日記取。
十七、編制標書收費
1、編標指規劃設計單位為規劃管理部門或其它業主進行規劃表書制定等服務項目。
2、編制標書收費按所編項目規劃設計費的5%收費。
十八、規劃標底費的規定
1、規劃標底費指業主進行規劃招標時,對未中標但符合投標要求的投標方案所支付給投標單位的最低費用。
2、規劃標底費按照該項目規劃設計收費的30-40%收取,不得低於30%,不符合規劃標底費要求的招投標項目,各規劃設計單位不得參加投標。
十九、電子文件收費
1、電子文件收費指規劃設計單位在規劃成果出院時將電子成果版權轉讓給委託方進行的收費行為。
2、電子文件收費標准按所規劃項目設計費的10%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