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城鄉規劃優化需哪些程序
1 完善市域城鎮體系。
「雙核共興、一城多市」的大都市網路城市群規劃示意圖
按照現代化國際化大都市目標定位,全面對接「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戰略和成渝城市群規劃,編制《成都網路城市發展規劃》,構建1個特大中心城(雙核)、8個衛星城、6個區域中心城、10個小城市以及68個特色鎮和2000餘個農村新型社區組成的市域城鎮體系,形成「雙核共興、一城多市」的大都市網路城市群。按照「產城融合、四態合一」的理念,理性推進中心城區城市更新和舊城改造,合理調控中心城區人口規模,擴大實施「小街區規制」試點范圍,提升中心城區功能與品質;進一步優化天府新區規劃,增強吸納人口能力,打造國家級戰略功能主要承載地、內陸科技創新高地;堅持「獨立成市」規劃理念,高標准規劃建設衛星城、區域中心城,加強衛星城、區域中心城與「雙核」的快速交通聯系,提高城市功能配套規劃標准,增強城市綜合承載力和人口聚集能力;放手發展一批小城市,積極引導有條件的特色鎮向小城市轉型升級,推進人口向小城市聚集。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80%。
2提升「多規合一」和全域規劃管理水平。
推進「多規合一」,著眼於推動市域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建設一體發展,通盤考慮城鄉發展規劃編制,進一步加強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及土地利用規劃的一體設計、有機銜接,以法定規劃實現城鄉功能銜接、空間融合,為城鄉兩個空間提供平等發展機會。優化完善鄉村規劃師制度。到2025年,縣域村莊布局規劃全覆蓋。推行「陽光規劃」,在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管理、服務等各個環節,最大限度地實現公眾參與、民主決策和社會監督,確保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城鄉規劃管理體制,完善「統籌全局、分級落實」的全域規劃編制管理體制和「屬地負責、規范高效」的建設項目規劃審批管理體制機制。
3加快「小組微生」新農村建設。
全面實施「扶貧解困、產業提升、舊村改造、環境整治和文化傳承」五大行動,加快「業興、家富、人和、村美」幸福美麗新村建設,推進農村風貌和綜合環境整治、川西林盤保護和農村散居院落的改造提升,全面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將農村建設成為記得住鄉愁的幸福美麗新村。以全域成都新農村建設村莊布局規劃為引領,引導新村向《全域村莊總體規劃》確定的5個示範走廊聚集。推動傳統文化與現代文明有機融合,打造一批鄉村精品民宿、旅遊特色村和鄉村創客小鎮。按照「宜聚則聚、宜散則散」的原則,堅持「建、改、保」相結合,推進「小規模、組團式、微田園、生態化」新農村綜合體建設。到2025年,幸福美麗新村實現全覆蓋,其中建成「小組微生」新農村綜合體超過500個。
4推進統籌城鄉綜合改革示範建設。
選擇基礎設施、產業發展、改革創新等方面具有較好基礎的鄉鎮,建設統籌城鄉綜合改革示範片、示範鎮,集成推廣改革已有經驗,集中試驗改革新舉措,綜合展示統籌城鄉改革發展成果,實現跨鎮、整鎮成片推進、組團發展,帶動統籌城鄉改革發展工作由點到面、由淺入深。
2. 我國《城鄉規劃法》對城鄉規劃的審批許可權是如何規定的
①現場踏勘。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受理了建設單位的建設用地申請後,內應當與建設單位容會同有關部門到選址地點進行現場調查和踏勘。進行直觀審查,掌握第一手資料,避免由於盲目審批帶來不良後果。 ②徵求意見。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審批建設用地前,徵求環境保護、消防安全、文物保護、土地管理等部門的意見,盡量使土地的使用和建設項目的安排趨於合理。
③提供設計條件。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初審通過後,可向建設單位提供建設用地地址范圍的紅線圖,在紅線圖上標明現狀和規劃道路,並提出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和要求。
④審查總平面圖。主要審查用地性質、規模和布局方式、運輸方式等是否符合城市規劃的要求,建築與工程設施是否符合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的原則。⑤核定用地面積。根據城市規劃設計用地定額指標和該地塊具體情況,核定用地面積,防止浪費土地。
⑥許可證核發。經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建設用地審批程序批准後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許可證。
3. 城鄉規劃的調整應該依照什麼樣的審批程序進行
上報規劃審批部門,申請修編,然後修編規劃,重新上報。
4. 城鄉規劃的審批許可權是如何規定的
直轄市來的城市總體規劃源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並報送。
5. 城鄉規劃的審批許可權是如何規定的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版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權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並報送。
6. 誰能給我簡單介紹下,中國各級政府決定城市規劃方案的流程
城市規劃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1、城市總體規劃(包括市域城鎮體系規劃和中心城區規劃)
2、近期規劃
3、分區規劃
4、詳細規劃(包括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城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分區規劃。具體工作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承擔。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制定近期建設規劃。 控制性詳細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據已經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或者城市分區規劃組織編制。
修建性詳細規劃可以由有關單位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建設主管部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條件,委託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編制。
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批要求:
省會城市的總體規劃應報國務院審批
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應報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近期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由各級政府根據批準的城市總體規劃自己組織編制、公式、審批等環節。
具體的編制過程、編制要求、審批要求詳見現行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http://ke..com/view/1933513.htm?fr=ala0_1
7. 城市規劃的審批級別及各級別的審批內容
第二章城鄉規劃的制定
第十二條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於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第十三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第十四條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六條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並報送。
第十七條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
第十八條鄉規劃、村莊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願,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
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鄉規劃還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村莊發展布局。
第十九條城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第二十條鎮人民政府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第二十一條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
第二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鄉規劃、村莊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第二十三條首都的總體規劃、詳細規劃應當統籌考慮中央國家機關用地布局和空間安排的需要。
8. 請問有誰知道,產業規劃,發展規劃,城市規劃的審批部門和審批流程和還有依據是什麼呢,不勝感激!
城市規劃的審批部門和流程:
(1)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批:
直轄市的城專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屬務院審批。
省和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百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和國務院指定城市的總體規劃,由所在地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設市城市的總體規劃,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其中市管轄的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審批,其他建制鎮的總體規劃,報縣(市)人民政府審批。
城市人民政府和縣人民政府在向上級人民政府報請審批城市總體規劃前,需經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同意
才疏學淺,只能幫你解決一小部分問題。
9. 城鄉規劃制定的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
鄉規劃、村莊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願,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
鄉規劃、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鄉規劃還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村莊發展布局。
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用於指導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
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由國務院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國務院審批。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報國務院審批。
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鎮空間布局和規模控制,重大基礎設施的布局,為保護生態環境、資源等需要嚴格控制的區域。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的鎮總體規劃,在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前,應當先經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代表的審議意見交由本級人民政府研究處理。
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報送審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或者鎮總體規劃,應當將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或者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意見和根據審議意見修改規劃的情況一並報送。
城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城市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鎮人民政府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由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鎮總體規劃的要求組織編制,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可以組織編制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應當符合控制性詳細規劃。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鄉規劃、村莊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