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擬作出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主要內容有哪些
需經法制審核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的具體范圍:
1、涉及重大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項;
2、案件情況復雜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事項;
3、需經聽證程序作出決定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進行法制審核的事項。
行政執法機關有省級主管部門的,由省級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及政府權責清單,制定本系統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規定,進一步明確審核范圍;沒有省級主管部門的,由市級行政執法機關制定本系統規定,進一步明確審核范圍。
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執法機關擬聯合作出執法決定的,由牽頭負責機關的法制機構會同其他執法機關的法制機構審核。
法制機構收到重大行政執法決定送審材料後,在3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審核意見。情況復雜的,經批准可延長2個工作日。執法機構對審核意見有異議的,可自收到意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提請法制機構復審。對復審意見有異議的,應自收到復審意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提請行政執法機關集體討論決定。
法制機構審核後製作形成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書面意見,交由執法機構入卷歸檔。
❷ 如何做好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
為有效解決實際工作中法制審核人員嚴重不足的問題,通知明確,根據執法任務輕重按比例配備法制審核人員:政府法制機構法制審核人員按照不少於本級行政執法人員總數1%的比例配備;行政執法部門法制審核人員按照不少於本部門執法人員總數5%的比例配備。法制審核人員編制在本級編制總額內統籌安排解決,也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長期固定人員協助做好法制審核工作。執法任務較重的部門可明確專門的法制機構負責法制審核工作,並配強法制審核人員;執法任務較輕的部門可以專兼職法制審核人員協調配備。
為提高法制審核隊伍素質,通知提出,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明確具備國家法律職業資格人員佔法制審核人員的比例,科學設定法制審核人員招錄和選配的標准,配備充實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法制審核人員,逐步實現法制審核人員都具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建立健全法制審核人員定期培訓制度,不斷優化知識結構,增強其法學理論研究和綜合運用能力。鼓勵從事法制審核的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職業資格。
❸ 什麼是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❹ 行政執法機關作出什麼之前必須進行法制審核
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根據國務院2019年1月3日發布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8號)第四章規定:
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是確保行政執法機關作出的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有效的關鍵環節。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4)城鄉建設法制審核制度擴展閱讀:
2019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工作有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意見》強調,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採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規范信息公示內容的標准、格式,及時通過政府網站及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平台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基本信息、結果信息。
要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並全面系統歸檔保存,做到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記錄。
要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法制審核或者審核未通過的,不得作出決定。
❺ 如何理解十八屆四中全會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現代法治雖然要限制公民的行為,但限制公權力是主要的。「如果政府、公權力不守法了,那危害是遠遠大於個人違法的。」近年來,行政執法領域出現的多頭管理、互相推諉等問題飽受爭議。因此,《關於開展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中明確:要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也就是說,執法部門的整個執法過程要實施全程監督。對重大執法決定,要探索建立法制審核制度。換句話說,對執法部門做出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要進行法制審核,未經政府或部門法制機構審核,不得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從而實現執法監督關口前移。另外,對實施滿一年的法律、法規、規章,由其負責實施的部門向本級人民政府書面報告實施情況。
在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後,行政執法的主體在執法時就要慎重了。再者,嚴格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還能有效的避免不文明的執法行為。
❻ 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主要從哪些方面進行
上級單位審批
❼ 各級稅務機關推動落實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是
各級稅務機關推動落實本單位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是各級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各級稅務機關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
稅務總局確定法制審核流程,明確送審材料報送要求和審核的方式、時限、責任。稅務執法承辦機構應及時將符合法制審核范圍的重大執法事項提交法制審核,並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以及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的合法性負責。
(7)城鄉建設法制審核制度擴展閱讀:
各級稅務機關全面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三項制度」推行工作的領導,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研究審定實施方案和制度辦法,統籌部署推行任務,定期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報告,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實施有方案、部署有要求、推進有標准、任務有落實、工作有考核、組織有保障。
各級稅務機關全面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三項制度」推行過程中的溝通協調、跟蹤指導、督促落實、組織評估等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