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發生
一、家長方面
家長應做到對兒童有效的看護、採取措施將家中和家周圍的水體與兒童隔離開、教授學齡兒童基本的游泳和水上安全技能、帶兒童去安全的場所游泳或戲水、劃船時為孩子佩戴安全裝備、從小培養兒童防溺水的知識和意識。
另外還應叮囑孩子如果發現他人溺水,絕不能擅自下水救人,應積極呼救。家長不能將低齡兒童單獨留在衛生間和浴室,或者泳池、開放的水源邊。
二、學校方面
學校方面要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學生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社會方面
兒童溺水高發地點主要為池塘、湖泊和江河等。此外還包括一些管理不規范的泳池和戲水場所。作為社會方面,應該在游野泳的水域地方增加警示牌,加派人手去巡河加以警示。同時加強對管理不規范的泳池和戲水場所的處罰力度。
(1)建設局預防未成年人溺亡擴展閱讀
近期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頻發
一、13歲女孩游泳被吸入排水管溺亡
7月12日16時34分,一名13歲女孩游泳被吸入排水管,永嘉縣消防救援大隊隨後立即趕往,但是救治無效,女孩身亡。
接到報警後,永嘉縣消防救援大隊分指揮中心立即調派南城消防救援站1輛消防車7名指戰員趕赴現場處置。據報詟人描述,落水的是個13歲左右的女孩,事件原因系其在游泳時不慎被吸進排水管道。
二、遼寧沈陽發生一起3名未成年人游泳溺亡
7月12日,沈陽5名少年在家附近的一個廢棄采砂坑野浴,其中2人安全上岸,3人不見蹤影。
這幾名少年年齡在11至15歲之間。救援人員趕到後,將3人打撈上岸,但均已不幸身亡。
Ⅱ 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請從個人,家庭,學校的角度提建議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是從家庭做起,給孩子相對穩定的生活,父母要有適應社會的能力,還要給家庭和諧、安全的氛圍。對於品德障礙的孩子,學校的老師發現之後要關注他們,重視起來,進行家庭溝通、心理教育、團體治療,讓孩子建立起人與人之間信任、溝通的能力。
現代社會家庭都以獨生子女居多,加之社會成長環境比較復雜,錯誤的教育方式使得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容易誤入歧途,由於父母整天忙於工作或生意,家長沒有時間對孩子進行管教,有的只是簡單的說教而已,有的家長也不知如何對孩子進行行之有效的教育,甚至有的教育方法簡單粗暴或者過度溺愛,大多數家長不重視與孩子進行心靈上的溝通,父母對孩子的關愛不夠。
Ⅲ 我國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和處置措施有哪幾種方法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條,九項不良行為:
1、曠課、夜不歸宿。
2、攜帶管制刀具。
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參與賭博或變相財博。
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
8、進入法律、法規規定的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9、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
(五)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Ⅳ 為了防止未成年人溺水,你有什麼好的建議
我國有近3億未成年人,他們的保護問題一直是人們關切的焦點。 有數據顯示:我國每年約有5.5萬名未成年人意外死亡,農村地區非正常死亡學生占總數近80%。而從拐賣、遺棄、虐待、性侵、傷害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案例分析,受害人多為缺乏家庭監護的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等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關於如何營造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社會環境,有如下的建議: 一、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要從法律上強力保護未成年人! 在未成年人保護存在的許多薄弱環節當中,農村留守兒童的保護是一個面大量廣的問題。要盡快把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改納入議程。在立法中明確縣、鄉政府和農村基層組織對留守兒童的監護責任,加強建設和管理農村寄宿制學校。要進一步細化監護人應承擔的責任,明確哪些具體行為屬於沒有履行監護職責。 孩子是家庭的,也是國家的,現在仍然有一些人認為,父母打孩子天經地義,周圍鄰居即使發現父母存在虐待行為也未必有報案的意識,對不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進行教育和採取應對的措施。 另外,刑法將虐待罪定義為自訴案件,事實上,未成年人由於年齡、智力、認知能力限制,往往是難以行使訴訟權利的,這就導致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的維護,不利於預防和制止家庭虐待行為的發生。因此應規定對未成年人受虐待的案件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 二、建議研究設立未成年人專門保護機構。 終結當前:「誰都管誰都不管,誰都有責任但誰的責任都追究不了」的狀態!有些地方和部門重經濟發展,輕社會治理,在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組織協調、政策支持、資金投入、監督管理等方面明顯缺位。有的地方把政府職責推給共青團和婦聯組織,保護措施嚴重滯後。 當前,盡管多數省級地方政府都設立了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但是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還是存在很大問題,所以還是要有一個強有力的機構專門來組織協調、統籌解決未成年人的問題。建議國務院及有關部門適時研究設立未成年人專門保護機構,統一管理、協調落實未成年人保護相關工作。 三、形成「不可侵犯、不敢侵犯」的社會氛圍——把「兒童優先原則」、「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各項保護措施貫徹到千家萬戶。 在對未成年人保護方面,家庭、學校和社會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一是家庭監護職責在部分人群中沒有得到有效履行,尤其是農村留守兒童、城鄉流動兒童、離異家庭子女和暫時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家庭。二是校園性侵、體罰等安全問題和校車交通事故時有發生,學校保護措施在部分中小學校,特別是鄉鎮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不落實。三是社會保護不力,有些未成年人長期受到虐待、家庭暴力等侵害,鄰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政府相關部門干預不夠,保護不力。 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長,關繫到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關繫到億萬家庭的幸福安康。各級政府要強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法治觀念和責任意識,把法律的各項規定,融入到貫徹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各項工作中。文化、教育和法制宣傳部門及工會、婦聯、共青團、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等,要深入群眾,把「兒童優先原則」、「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各項保護措施貫徹到千家萬戶,讓知法、守法、自覺保護未成年人成為每一個公民的行為准則。同時,依法嚴懲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犯罪,充分發揮法律威懾作用,形成未成年人人身權利「不可侵犯、不敢侵犯」的社會氛圍,營造全社會關愛、保護未成年人的社會環境。
Ⅳ 建設法治中國的角度說明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要的是要加強宣傳教育,使未成年人成為知法之人。
其次,要督促學校和家庭對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
Ⅵ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稱的嚴重不良行為,是指哪些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三十四條: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製品等;
(五)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Ⅶ 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各方面採取的措施有哪些七下
1.預防中小學生的曠課行為;
2.防止未成年人的吸煙、酗酒行為;
3.預防未成年人擅自外出、夜不歸宿;
4.預防未成年人組織或參加不良團伙;
5.預防和制止教唆、脅迫、引誘未成年人違法犯罪;
6.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監督管理;
7.學校應當加強教育、管理具有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
8.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負有預防和矯治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職責;
9.加強教師品行的教育和管理;
Ⅷ 珍愛生命,預防溺水語句
珍愛生命 預防溺水 現在正是天氣逐漸轉熱季節,暑期即將來臨,中小學生溺水傷亡的事故也明顯多了起來。目前全國每年有1.6萬名中小學生非正常死亡,平均每天約有40多名學生死於溺水、交通或食物中毒等事故,其中溺水和交通仍居意外死亡的前兩位。聽了這些實例,我想在座的每一位同學心裡都不會感到輕松。你是否感嘆,是否惋惜,一個生命就這樣在世界上轉瞬消失? 人,應該珍愛生命。今天這節課我們就來學習珍愛我們的生命——防溺水教育。 一、關於游泳我們要嚴格遵守「四不」: 1、未經家長老師同意不去。 2、沒有會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 3、深水的地方不去。 4、不熟悉的江溪池塘不去。(當然,也不能到河塘撈魚摸蝦) 二、溺水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會游泳。 2、游泳時間過長,疲勞過度。 3、在水中突發病尤其是心臟病。 4、盲目游入深水漩渦。 三、如何防溺水: 游泳,是廣大青少年喜愛的體育鍛煉項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備、缺少安全防範意識,遇到意外時慌張、不能沉著自救,極易發生溺水傷亡事故。 為了確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發生,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不要獨自一人外出遊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較危險且宜發生溺水傷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選擇好的游泳場所,對場所的環境,如該水庫、浴場是否衛生,水下是否平坦,有無暗礁、暗流、雜草,水域的深淺等情況要了解清楚。 2、必須要有組織並在老師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帶領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顧。如果集體組織外出遊泳,下水前後都要清點人數、並指定救生員做安全保護。 3、要清楚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平時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參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區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備,先活動活動身體,如水溫太低應先在淺水處用水淋洗身體,待適應水溫後再下水游泳;鑲有假牙的同學,應將假牙取下,以防嗆水時假牙落入食管或氣管。 4、對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後不能逞能,不要貿然跳水和潛泳,更不能互相打鬧,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渦處游泳,更不要酒後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覺得身體不舒服,如眩暈、惡心、心慌、氣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腳部抽筋,千萬不要驚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躍動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時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時,現場急救刻不容緩,心肺復甦最為重要。將溺水者救上岸後,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嘔吐物和泥沙等雜物,保持呼吸通暢;應將其舌頭拉出,以免後翻堵塞呼吸道;將溺水者的腹部墊高,使胸及頭部下垂,或抱其雙腿將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動或跳動"倒水"動作。恢復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敗的關鍵,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可採取口對口或口對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時應迅速送往醫院救治。 溺水是非常危險是,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安全意識,安全第一,防患於未然。水無情,人有情。其實,只要我們在生活中注意各種游水、戲水事項,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學會在遭遇溺水懂得如何自救和他人遭遇溺水時如何搶救,溺水事件還是可以防止的。同學們,珍愛我們的生命吧。珍愛生命就是珍惜每一天。
Ⅸ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政府和家庭學校應該怎麼做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是從家庭做起,給孩子相對穩定的生活,父母要有適應社會的能力,還要給家庭和諧、安全的氛圍。對於品德障礙的孩子,學校的老師發現之後要關注他們,重視起來,進行家庭溝通、心理教育、團體治療,讓孩子建立起人與人之間信任、溝通的能力。
在政府方面,領導部門應該多多制定一些關於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條令,加強落實對各個學校的管理,禁止學生之間有違反學校校規的行為。同時,重視對未成年人犯罪預防這件事情。
Ⅹ 關於珍愛生命預防溺水的資料
關於珍愛生命預防溺水的資料
我來答
不雨亦瀟瀟33
LV.16 2017-05-21
1、不會游泳的人,千萬不要單獨在水邊玩耍;沒有大人的監護,不要和夥伴們玩水。
2、游泳前應做全身運動,充分活動關節,放鬆肌肉,以免下水後發生抽筋、扭傷等事故。如果發生抽筋,要鎮靜,不要慌亂,邊呼喊邊自救。常見的是小腿抽筋,這時應做仰泳姿勢,用手扳住腳趾,小腿用力前蹬,奮力向淺水區或岸邊靠近。
3、小學生參加游泳應結伴集體活動,不可單獨游泳,最好要有成人的帶領。游泳時間不宜過長,20到30分鍾應上岸休息一會,每次游泳時間不應超過2小時。
4、小學生不宜在太涼的水中游泳,如感覺水溫與體溫相差較大,應慢慢入水,漸漸適應,並盡量減少次數,減低冷水對身體的刺激。
5、小學生一般不要跳水,可以在水中玩拋水球的游戲,但不能起鬨瞎鬧、搞惡作劇,不能下壓同伴、深拉同伴或潛水「偷襲」同伴。對剛學會游泳的同學更不能這樣做。
6、游泳應在有安全保障區的游泳區內進行,嚴禁在非游泳區內游泳。農村的少年兒童應在選擇水下情況熟悉的區域。
生命無處不在。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來來往往那一顆顆跳動的心靈,那一張張微笑的臉龐,是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散發著智慧氣息的森林裡,沐浴著陽光茁壯成長的小樹,偉岸而祥和的參天古樹,是一株株充滿生機的生命;在那浩瀚無垠的大海里,無憂無慮暢游的小魚,婀娜多姿的珊瑚,是無數靈動而美麗的生命。
當你
看到一位母親懷胎十月,在經歷無數痛苦的煎熬和漫長等待的焦急後,隨著「哇」的一聲響亮的啼哭,宣告著一個新的小生命誕生時,你是否會感嘆於生命的來之不易?
當你看到一位身患重病的病人,看到他在生死邊緣上痛苦地掙扎,無數次昏迷,無數次命懸一線……他對生命的渴望,又是否讓你嘆惋生命的脆弱?
當你看到一株嫩綠的草芽在早春的寒冷中萌發,經歷無數次雷電風暴的嚴峻考驗後仍然奇跡般地活了下來,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屹立,書寫著它生長的執著時,你是否會為生命的頑強而驚詫?
夏季天氣炎熱,為防止學生在游泳中發生溺水事故,安全度過暑假,九峰小學開展了「預防溺水,安全度夏」為主題的活動。
該校對學生進行「游泳安全」的主題教育,包括「溺水常識」、「溺水的預防與急救」、「珍愛生命,遠離危險」等專題教育,學校在宣傳窗進行「預防溺水,安全度夏」的專題宣傳。同時發放告家長書,聯系家長、社會齊抓共管,對游泳活動進行有利引導、正確對待。使孩子度過一個健康、文明、安全的暑期活動。
4月15日,石台縣中學1名高一學生與同學結伴擅自下河游泳,泥水身亡;6月3日,郎溪縣1名初一學生不聽勸阻,私自下塘游泳,溺水身亡;6月12日,省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4名學生到合肥大學城內翡翠湖游泳,其中1名2002級女生預下水時不慎滑入湖中,約7分鍾後被同行人從湖底救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5月7日,山西省應縣7名中小學生結伴到一水庫玩,其中1名小學生五年級女生在水庫邊洗手時,不小心踩空滑落水中,其他同伴伸手去救落水學生,5名學生陸續墜入水中,溺水身亡。5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全州縣石塘高中4名學生外出遊玩,在返回途中遭遇洪水,溺水身亡。5月29日,浙江省青田縣僑鄉實驗學校1名初二學生到 江游泳,溺水身亡;30體,該縣利民小學1名四年級學生在 江邊玩耍,被潮水沖走身亡;同日,該縣溫溪鎮一小1名三年級在附近水庫游泳,溺水身亡。
通過教育活動,使我區全體師生更加認識到「安全無小事,事事有安全」。安全教育日雖然過去了,但我們要積極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安全教育將永遠貫穿在我們的教育教學活動中。
溺水可以避免——一些學生為了逞強好勝,在不知水深河水底的情況下,就潛入水底,有的甚至在水底連續有兩個小時以上,還做各式各樣的姿勢,很容易因體力不支而溺水。
夏天天氣炎熱,游泳者來到水邊游沒做任何准備動作就跳下水了,結果導致頭暈.惡心.心慌等不適應感覺,或出現抽筋.肌肉拉傷的事故。
有些學生下水前沒有觀察游泳處的環境,到一些水深,有漩渦,有障礙物等水域游泳時容易發生危險。發生危險時,小學生驚慌失措,不知如何搶救,有的甚至害怕逃走了,沒有呼救,使溺水者失去援救的機會。
在小溪河水庫游泳的小孩佔了絕大部分,大多數孩子都沒有家長陪同,獨自或兩三個人結伴而來,結果出現事故也沒人知道。所以小孩游泳家長一定要陪同,而且家長一定要回遊泳。這樣萬一發生溺水事故,也便於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