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後歸哪個部門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後歸社保局醫保中心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意見》要求,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意見》指出,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深化醫改的一項重點任務,關系城鄉居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布局要求,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省級醫改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整合過程中的問題。
《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綜合醫改試點省要將整合城鄉居民醫保作為重點改革內容,加強與醫改其他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快推進。
同時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前後的銜接;財政部門要完善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基金監管工作;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參與經辦服務的商業保險機構的從業資格審查、服務質量和市場行為監管;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管理部門要在經辦資源和管理體制整合工作中發揮職能作用;醫改辦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跟蹤評價、經驗總結和推廣工作。
⑵ 新農合要和城鎮醫保合並了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是解決農村居民醫療保障的惠民舉措。由縣新型農村合回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具體答負責。屬衛生局管理。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為沒有任何醫療保障的城鎮居民而舉辦的。由醫保處負責管理。隸屬人社局管理。
截至昨天沒有合並。兩塊牌子,各負其責。
合並應該是趨勢,早晚的事。(姑妄言之,姑妄聽之)
⑶ 整合城鄉居民醫保有何益處
實現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只差臨門一腳,這令人欣慰,也符合公民再分配中的公平原則。
據報道,國家醫保局近日會同財政部、人社部、衛健委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明確,2019年全國范圍內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將全面啟動實施。2018年的工作重點是制度整合工作,未出台整合方案和尚未啟動運行的地區要抓緊出台方案並盡快啟動實施。
在通知中,還涉及城鄉居民醫保的資金籌集。2018年的標準是:各級財政補助人均不低於490元,個人交費要達到220元(城鄉貧困家庭由醫療救助代繳)。兩者相加,應為710元。這相比新農保初起時的標准——各級政府補助30元,個人繳費10元——顯然已經不可同日而語。但應看到,新的標准與城鎮職工醫保相比,差距依然很大。
改革循序漸進,講究一個「進」字。可以想見,在2019年完成城鄉居民醫保的制度整合之後,調整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兩項醫保制度之間的標准差距,或許將會是下一步的議事日程,這值得期待。
來源:新京報
⑷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合並了嗎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部分城市合並了,大多數沒有合並。
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並軌後,農村人口中低保和重殘人員保險費用由政府承擔,學生繳費降低,成人繳費有所增加;但報銷比例提高了25%;納入報銷范圍的葯品,也由1000餘種增加到4000餘種。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繳費金額不一致,成年人為70元/人•年,未成年人為10元/人•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為50元/人•年。
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我市所有參保人將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2014年個人繳費標准為70元/人•年,相比之下,原城鎮居民未成年人由10元提高到50元,提高40元;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提高20元,提高為70元。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成年人籌資標准為376元,各級財政補助為306元;未成人籌資標准為252元,各級財政補助為242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籌資標准統一為290元,各級財政補助240元。
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我市所有參保人將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籌資標准統一為人均306元,各級財政補助256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所享受的醫療保險待遇因制度分設而有所區別,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統一城鄉參保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且待遇水平明顯提高。
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保持原有待遇的基礎上,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3萬元提高到6萬元;門診統籌醫療費報銷,由原來20%提高到50%,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⑸ 城鄉醫保整合哪年實行
抄2016年12月底。
簡介:
國務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國務院今日發布《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准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逐步統一保障范圍和支付標准,為參保人員提供公平的基本醫療保障。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⑹ 城鄉醫保整合有什麼樣的意義
城鎮醫保和新農合並軌好處: 城鎮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整合並軌後,城鄉居民醫保將統一政策、統一管理、統一籌資繳費標准、統一補償待遇等。未合並軌前二者各自統籌,繳費標准、待遇范圍和標准均有差異。 合並軌後城鎮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新農合參合人員發生高額醫療費用時,在基本醫療報銷基礎上,其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享受再次補償。再次補償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50%,且上不封頂。這提高了參保(合)人員的醫保待遇,減輕了他們的醫療經濟負擔
⑺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全國統一完成整合了嗎
沒有呢。
基本一個省內的各別市區等地可以用。
⑻ 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六統一」需要注意什麼
按照「並軌」文件,整合現有的城鎮居民醫保(主要涉及3類人群:非從業人員、老年居民、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和新農合制度,合並成為城鄉居民醫保。
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市級統籌,統一政策、統一管理,基金統收統支,即城鄉居民在醫保方面實現統一繳費標准、統一待遇范圍和標准。
統籌范圍外年醫療費超5萬,城鄉統報60%
原城鎮職工和居民享受統一的城鎮大病醫療救助待遇,原新農合享受單獨的農村大病醫療救助待遇,兩項救助待遇的起付標准、保障額度、保障項目存在較大差異。新制度規定,不分城鄉差別,實行職工和居民同一待遇。
特葯特材救助。特葯特材,是指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醫療服務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外,重大疾病治療必需、療效顯著、費用較高且難以使用其他治療方案替代的葯品或者醫用材料。以前只有城鎮職工和居民享受特葯特材待遇。新制度規定,城鄉全體參保人使用特葯特材發生的醫療費用統一按70%
報銷。
大額救助。參保人個人負擔的、符合規定的范圍外醫療費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5萬元以上部分,城鄉全體參保人統一按60%
報銷。一個年度內最高支付10萬元。
大病保險報銷標准為:參保人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報銷70%;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的費用,由大病保險金支付50%。一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累計支付最高限額為12萬元。
參保人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
⑼ 陝西城鄉居民醫保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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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部分城市合並了,大多數沒有合並。
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並軌後,農村人口中低保和重殘人員保險費用由政府承擔,學生繳費降低,成人繳費有所增加;但報銷比例提高了25%;納入報銷范圍的葯品,也由1000餘種增加到4000餘種。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准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繳費金額不一致,成年人為70元/人•年,未成年人為10元/人•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為50元/人•年。
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我市所有參保人將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2014年個人繳費標准為70元/人•年,相比之下,原城鎮居民未成年人由10元提高到50元,提高40元;農村居民個人繳費提高20元,提高為70元。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成年人籌資標准為376元,各級財政補助為306元;未成人籌資標准為252元,各級財政補助為242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籌資標准統一為290元,各級財政補助240元。
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我市所有參保人將不區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籌資標准統一為人均306元,各級財政補助256元。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人,所享受的醫療保險待遇因制度分設而有所區別,實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後,統一城鄉參保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且待遇水平明顯提高。
原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在保持原有待遇的基礎上,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的3萬元提高到6萬元;門診統籌醫療費報銷,由原來20%提高到50%,最高支付限額由原來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
對於農村居民,提高並統一了住院最高支付限額,達到6萬元;醫療費報銷范圍逐步擴大,葯品目錄和診療項目由原來的新農合目錄擴大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目錄;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由原來的三級醫療機構35%-45%、二級醫療機構65-75%、一級醫療機構70-80%,分別提高到60%、75%和85%,平均報銷比例由原來的53%提高到居民的69%,提高近16個百分點;8種特殊疾病的門診醫療費可以按住院待遇進行結算,即:患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治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精神分裂症及雙相情感障礙(需住院治療)、癲癇;門診醫療費報銷比例由原來的20-30%,提高到50%,支付限額由200元提高到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