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城市建設中心的職責是什麼
(一抄)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和襲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城鄉建設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編制城鄉建設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城鄉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二)指導、參與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審查審定工作;參與編制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
(三)組織建設系統各部門編制城鄉建設計劃,並會同發展改革部門平衡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負責籌措和綜合平衡城鄉建設資金,監督檢查城建規費的徵收和資金使用情況;負責城鄉建設統計、匯總和分析工作;負責組織城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負責城建項目的全過程管理;負責對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建設項目和重要工作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等等。
⑵ 城鄉建設局是干什麼的
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1、承擔保障全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落實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保障性住房規劃,參與保障性住房資金安排有關工作,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落實住房政策,落實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落實全市住房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3、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落實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擬訂房地產開發、房屋交易、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4、監管全市建築活動並規范建築市場,監督建築市場准入與清出、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工程監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落實勘察設計、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檢測、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及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的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
落實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相關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5、負責全市城市建設。負責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的綠化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對城鎮供水、節水、供熱、燃氣、污水處理及垃圾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徵收的監督、管理工作。
(2)基礎設施建設城鄉發展中心擴展閱讀:
城鄉建設局歷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國務院發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國家城市建設總局」,直屬國務院,由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代管。
1982年5月4日,「國家城市建設總局」、「國家建築工程總局」、「國家測繪總局」、「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的部分機構和「國務院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合並,成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
1988年5月,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決定》,撤銷「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設立「建設部」;並把國家計委主管的基本建設方面的勘察設計、建築施工、標準定額工作及其機構劃歸「建設部」。
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
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管理。
⑶ 中國城鄉建設發展中心是什麼單位 我准備往那找工作 說是直簽合同科員 這個好嗎 屬於正式編制嗎
中心是什麼單
⑷ 中國城鄉建設發展中心是什麼企業還是事業單位
應該是事業單位,企業很難掛這樣牌子
⑸ 呼倫貝爾市中心城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呼倫貝爾市中心城新區基礎設施建設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成立於2006年03月01日,主要經營范圍為許可經營項目:無一般經營項目:城市設施投資、融資、開發、管理(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生產經營)等。
法定代表人:李清學
成立時間:2006-03-01
注冊資本:184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52100000006683
企業類型:其他有限責任公司(1190)
公司地址:呼倫貝爾市海區友好東山家園7號樓106室
⑹ 如何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
按照《決定》的精神,必須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
第一,必須全面提高財政保障農村公共事業的水平。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就是要在城鄉之間均衡配置公共資源,逐步改變城鄉分治的狀況,形成城鄉統一的公共服務制度,為城鄉居民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務。建立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投入保障機制,應按照存量適度調整、增量重點傾斜的原則,重點在增量調整上下功夫,逐步形成財政資金穩定增長格局。要根據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層次性和受益范圍,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由於中西部地區財力較弱,應逐步減少和取消中西部地區涉農投資的地方資金配套。
第二,優先搞好農民最迫切需要的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現階段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就是為城鄉居民提供與公共財政職能和國家財力相適應的最基本的公共產品。要重點支持與農民生產和生活直接相關的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農村飲水、農村公路、農村能源、農村環境治理等基礎設施。要完善相關政策,提高公共財政對農村義務教育的保障水平,讓城市和農村、發達地區和落後地區的兒童都能獲得大體均等的義務教育資源,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切實加強農村公共衛生服務,提高農民醫療保障水平。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探索建立農村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和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完善農村社會救助制度。
⑺ 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屬於哪個部門
屬於建設局管轄。與公共行政服務中心類似。
城鄉建設服務中心由市城鄉建委設計處、住房處、科教處、節能處,和市開發辦、配套辦、招標投標交易中心、招投標辦、造價總站、建管總站、質監總站、安全管理總站、崗位培訓中心、城建檔案館,以及市規劃局、消防局、環保局、市商委、市公證處、保險公司、銀行等20多個單位或部門派駐人員設置窗口組成。
政務辦理中心採取「集中收件、集中出件、接辦分離、內部運轉」的工作模式,辦理房地產業、建築業、勘察設計業企業資質和人員資格審批,以及市管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相關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
中心通過不斷建立健全規章制度規范行政審批工作,強化內部管理、創新優質服務。
(7)基礎設施建設城鄉發展中心擴展閱讀
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大力實施「陽光行政」,堅持「便民、高效、廉潔、規范」的宗旨,以「建設一流環境、造就一流隊伍、實施一流管理、追求一流服務」為目標,實行工作職責、辦事依據、前置條件、辦事程序、辦事時限、收費標准「六公開」辦事制度。
按照一般事項即時辦理,復雜事項承諾辦理,上報事項負責辦理,重點事項聯合辦理,特殊事項集中辦理,控制事項明確答復的「六制式」辦理方式,將面向經濟、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行政審批項目集中辦理,實行一門授理,一口對外,一口說清,一口收費,一班人聯合踏勘,一條龍聯動服務的「六個一」審批辦法,極大地方便了投資者和百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共行政服務中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重慶市城鄉建設政務服務中心
⑻ 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包括什麼
基礎設施是指為直接生產部門和人民生活提供共同條件和公共服務的設施。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 住宅區、別墅、公寓等居住建築項目
● 高檔酒店、商場、寫字樓,辦公樓等辦公商用建築項目
● 石油、煤炭、天然氣、電力等能源動力項目
● 鐵路、公路、航空、水運、道橋、隧道、港口等交通運輸項目
● 水庫、大壩、污水處理、空氣凈化等環保水利項目
● 電信、通信、信息網路等郵電通訊
為了吸引更多的資金進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近幾年中國各城市實施了公有公營、私有私營、公有私營、用戶和社區自助模式等基礎設施建設與運營模式。其中公有私營又分為兩種主要形式即BOT方式和TOT方式。 ①BOT模式。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建設-運營-移交」的縮寫。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家發改委對BOT的定義略有差別。在此選取比較通行的定義:政府(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門)通過特許權協議,授權項目發起人(民營企業、外資企業、法人國企)聯合其他公司或股東為某個項目(主要是自然資源開發和基礎設施項目)成立專門的項目公司,負責該項目的融資、設計、建造、運營和維護,在規定的特許期內向該項目(產品/服務)的使用者收取適當的費用,由此回收項目的投資(還本付息)、經營和維護等成本,並獲得合理的回報;特許期滿後,項目公司將項目(一般免費)移交給政府。在國際融資領域BOT不僅僅包含了建設、運營和移交的過程,更主要的是項目融資的一種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