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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籌資水平

發布時間:2021-03-14 13:07:27

㈠ 請問成都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社保中的基本醫療保險的區別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和社保區別如下: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專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屬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社保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兩者從定義上來說就有很大的差別,保障的對象不同,保障的項目也不同,社保的范圍明顯要廣一些,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城鎮醫保只是醫療保險。

一、享受范圍不一樣:

社保中醫療保險不能享受住院生育醫療報銷,嚴重慢性病門診(大病)職工享受17個病種,居民享受8個病種。

二、報銷比例不一樣:

一是住院報銷比例不一樣。職工醫療保險在職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甲類92%,乙類70-80%;退休職工住院報銷比例為甲類92%,乙類70-80%;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報銷比例為一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80%、70%,二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70%、60%,三級醫院甲乙類分別為60%、50%。

二是嚴重慢性病門診(大病)報銷比例不一樣:職工醫保報銷比例75%,城鎮居民醫保50%。

㈡ 吳江城鄉居民醫保 籌資標准 2019

城鄉醫保應該交多少錢,各地會因生活水平的高低略有差異
擴展閱讀~2019年度安吉縣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一、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籌資標准:個人繳費:成年人458元/人,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318元/人。各級財政補助942元/人。總籌資標准:成年人1400元/年,未成年人(18周歲以下)1260元/年。
二、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的參保范圍和對象:
1.具有本縣戶籍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城鄉居民;
2.非本縣戶籍,在本縣領取浙江省居住證,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
3.非本縣戶籍,未在戶籍地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安吉縣中小學校(含幼兒園)在校學生。
三、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繳費的地點:
1、2019年度首次參保的城鄉居民統一到戶籍所在村(社區)辦理參保登記,同時在社保卡相對應的銀行辦理代扣代繳簽約手續,並存入足額費用。
2、已參保並已辦理銀行代扣代繳簽約手續的,直接將費用存入簽約銀行賬戶。(註:請大家關注銀行代扣賬戶扣款信息)
3、通過「支付寶-城市服務-智慧人社」參保繳費。
四、特困人群減免費用的范圍
本縣戶籍的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重度精神智力殘疾人、低保邊緣戶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和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獨生子女死亡不再生育收養及持證殘疾獨生子女的父母、孤兒和困境兒童,個人籌資部分全部由縣財政全額補助。除以上人員外的持證殘疾人個人籌資部分,全部由縣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全額補助,個人不繳費。
待遇情況具體見繳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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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社區城鄉醫保籌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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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於開展城鎮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國發〔2007〕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解決廣大人民群眾的醫療保障問題,不斷完善醫療保障制度。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之後又啟動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建立了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目前沒有醫療保障制度安排的主要是城鎮非從業居民。為實現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的目標,國務院決定,從今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以下簡稱試點)。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高度重視,統籌規劃,規范引導,穩步推進。
一、目標和原則
(一)試點目標。2007年在有條件的省份選擇2至3個城市啟動試點,2008年擴大試點,爭取2009年試點城市達到80%以上,2010年在全國全面推開,逐步覆蓋全體城鎮非從業居民。要通過試點,探索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政策體系,形成合理的籌資機制、健全的管理體制和規范的運行機制,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二)試點原則。試點工作要堅持低水平起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合理確定籌資水平和保障標准,重點保障城鎮非從業居民的大病醫療需求,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堅持自願原則,充分尊重群眾意願;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責任,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訂具體辦法,對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堅持統籌協調,做好各類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基本政策、標准和管理措施等的銜接。
二、參保范圍和籌資水平
(三)參保范圍。不屬於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可自願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四)籌資水平。試點城市應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醫療消費需求,並考慮當地居民家庭和財政的負擔能力,恰當確定籌資水平;探索建立籌資水平、繳費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掛鉤的機制。
(五)繳費和補助。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給予適當補助。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對職工家屬參保繳費給予補助。國家對個人繳費和單位補助資金制定稅收鼓勵政策。
對試點城市的參保居民,政府每年按不低於人均4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20元給予補助。在此基礎上,對屬於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和兒童參保所需的家庭繳費部分,政府原則上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1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5元給予補助;對其他低保對象、喪失勞動能力的重度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等困難居民參保所需家庭繳費部分,政府每年再按不低於人均6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30元給予補助。中央財政對東部地區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補助辦法給予適當補助。財政補助的具體方案由財政部門商勞動保障、民政等部門研究確定,補助經費要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
(六)費用支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重點用於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有條件的地區可以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要合理制定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完善支付辦法,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探索適合困難城鎮非從業居民經濟承受能力的醫療服務和費用支付辦法,減輕他們的醫療費用負擔。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用於支付規定范圍內的醫療費用,其他費用可以通過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醫療救助和社會慈善捐助等方式解決。
三、加強管理和服務
(七)組織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要充分利用現有管理服務體系,改進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的實際,進一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要探索建立健全由政府機構、參保居民、社會團體、醫葯服務機構等方面代表參加的醫療保險社會監督組織,加強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運行的監督。建立醫療保險專業技術標准組織和專家咨詢組織,完善醫療保險服務管理專業技術標准和業務規范。根據醫療保險事業發展的需要,切實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運行機制,加強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
(八)基金管理。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試點城市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範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
(九)服務管理。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服務管理,原則上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辦法由試點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等部門制定。要綜合考慮參保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醫療服務的范圍。通過訂立和履行定點服務協議,規范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的管理,明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和定點的醫療機構、零售葯店的權利和義務。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簡化審批手續,方便居民參保和報銷醫療費用;明確醫療費用結算辦法,按規定與醫療機構及時結算。加強對醫療費用支出的管理,探索建立醫療保險管理服務的獎懲機制。積極推行醫療費用按病種付費、按總額預付等結算方式,探索協議確定醫療費用標準的辦法。
(十)充分發揮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等的作用。整合、提升、拓寬城市社區服務組織的功能,加強社區服務平台建設,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將符合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納入醫療保險定點范圍;對參保居民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要適當提高醫療保險基金的支付比例。
四、深化相關改革
(十一)繼續完善各項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採取有效措施將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力推進進城務工的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重點解決大病統籌問題;繼續著力解決國有困難企業、關閉破產企業等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問題;鼓勵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的城鎮居民,以多種方式就業並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進一步規范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支付政策,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一步完善城市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搞好各項醫療保障制度的銜接。
(十二)協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和葯品生產流通體制改革。根據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統籌協調醫療衛生、葯品生產流通和醫療保障體系的改革和制度銜接,充分發揮醫療保障體系在籌集醫療資金、提高醫療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等方面的作用。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加強區域衛生規劃,健全醫療服務體系。建立健全衛生行業標准體系,加強對醫療服務和葯品市場的監管。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逐步建立和完善臨床操作規范、臨床診療指南、臨床用葯規范和出入院標准等技術標准。加快城市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社區衛生服務和中醫葯服務在醫療服務中的作用,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實行參保居民分級醫療的辦法。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十三)建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務院領導下,國務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組織協調和宏觀指導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並督促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總結評估試點工作,協調解決試點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就重大問題向國務院提出報告和建議。
(十四)選擇確定試點城市。省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條件選擇2至3個試點城市,報部際聯席會議審定。試點城市的試點實施方案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由省(區、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十五)制定配套政策和措施。勞動保障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衛生、民政、教育、葯品監督和中醫葯管理等有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和措施。各部門要根據各自的職責,協同配合,加快推進各項配套改革。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為推進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創造良好的環境、提供有力的支持,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十六)精心組織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省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指導意見規定的試點目標和任務、基本政策和工作步驟,統籌規劃,積極穩妥地推進本行政區域的試點工作。試點城市要在充分調研、周密測算、多方論證的基礎上,制訂試點實施方案並精心組織實施。已經先行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城市,要及時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進一步探索更加符合實際的基本醫療保險的體制和機制。
(十七)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直接關系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是一項重大的民生工程,政策性很強。各地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方針政策的宣傳,加強對試點中好的做法和經驗的總結推廣,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真正得到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使試點工作成為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實踐。
各地要注意研究試點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探索解決的辦法,妥善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遇有重要情況及時向部際聯席會議報告。
國務院
二○○七年七月十日

㈣ 2019年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農村居民個人繳費籌資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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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廈門市醫保報銷比例,廈門市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政策【新規】
廈門市農村醫療保險報銷范圍及比例
1、門診補償:
(1)村衛生室及村中心衛生室就診報銷60%,每次就診處方葯費限額10元,衛生院醫生臨時補液處方葯費限額50元。
(2)鎮衛生院就診報銷4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100元。
(3)二級醫院就診報銷3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4)三級醫院就診報銷20%,每次就診各項檢查費及手術費限額50元,處方葯費限額200元。
(5)中葯發票附上處方每貼限額1元。
(6)鎮級合作醫療門診補償年限額5000元。
2、住院補償
(1)報銷范圍:
A、葯費:輔助檢查:心腦電圖、X光透視、拍片、化驗、理療、針灸、CT、核磁共振等各項檢查費限額200元;手術費(參照國家標准,超過1000元的按1000元報銷)。
B、60周歲以上老人在興塔鎮衛生院住院,治療費和護理費每天補償10元,限額200元。
(2)報銷比例:鎮衛生院報銷60%;二級醫院報銷40%;三級醫院報銷30%。
3、大病補償
(1)鎮風險基金補償:凡參加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計應報醫療費超過5000元以上分段補償,即5001-10000元補償65%,10001-18000元補償70%。
(2)鎮級合作醫療住院及尿毒症門診血透、腫瘤門診放療和化療補償年限額1.1萬元。
廈門市農村醫療保險問答
問:我父母現在都住在安徽農村,參加了新型農村醫療保險,請問這種保險報銷金額有沒有封頂,最多能報多少?另外,我現在想給他們再買一份大病醫療保險,請問將來這這個險種報銷時會不會有沖突?
如果在本省內的醫院看病,報銷比例能不能達到50%,另外,醫療票據就一份,如果報了農村醫療保險,還有沒有辦法再去保險公司報大病醫療保險?
答:新農合最高封頂為四萬元每年,報銷比例為除起付線以後鎮級醫院為最高80%依次為縣級60%級和省級45%,和其它商業保險不沖突。請保留各項資料復印件並讓收你材料的新農合辦公室蓋他們的公章去報銷商業保險。
廈門市農村醫療保險溫馨提示
與2007年制度啟動時相比,2010年發布的新版《安徽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葯品目錄》中,甲、乙類葯品已達2422個品種,比上一版《葯品目錄》增加了300多種葯品。同時,醫保基金支付范圍逐步擴大,門診特大病、慢性病規定病種的范圍不斷增加。
另外,廈門市通過做好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和異地就醫結算服務,重點解決在城鄉之間流動的安徽省農村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進而實現醫保關系在不同制度與不同地區之間順暢地轉移接續。通過與「長三角」地區開展醫保管理協作與經辦服務的對接,不斷完善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方便我省參保人員能更好地享受異地醫保待遇。
2015年,廈門市繼續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項民生工程,並提高了醫保的報銷待遇。為幫助廣大參保居民進一步了解居民醫保政策,掌握如何參保、就診、報銷等相關程序,從而更好地享受政府惠民政策,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公布了居民醫保2015-2016年度待遇及報銷政策。
廈門市參保人員待遇
參保人員參保繳費後自本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期間,憑醫保卡、社會保障卡、身份證(18周歲以下參保人員可憑戶口簿,以下簡稱:有效證件),可享受下列待遇:
①住院報銷待遇②特殊病門診待遇③普通門診待遇④生育費用補助待遇⑤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補助待遇
●1.廈門市住院報銷待遇
一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20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報銷90%;
二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40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報銷80%;
三級醫院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60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報銷70%;
異地(轉院及異地急診)住院:
醫保范圍內費用超過600元(起付標准)以上部分報銷50%。
住院起付標准和基金支付比例詳見下表:
醫療機構普通居民起付標准(門檻費)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18周歲以下居民起付標准基金支付比例(報銷比例)
三級醫院60030070%
二級醫院40020080%
一級醫院20010090%
異地就醫60030050%
1、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居民住院、門診特殊病和普通門診的累計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6萬元。
2、使用乙類葯品和診療項目,需個人先自付一定費用。
●2.廈門市特殊病門診待遇
參保人員患有冠心病、高血壓三期、糖尿病、精神病、肝硬化、惡性腫瘤、腎透析、腎移植術後、帕金森病、類風濕關節炎、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乳腺癌(內分泌治療)、肝豆狀核變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腎功能不全、甲狀腺功能亢進、癲癇、丙型肝炎、前列腺癌(內分泌治療)、膀胱腫瘤(灌注治療)、肝移植術後、造血幹細胞移植術後、康復治療、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小兒腦癱等27個病種,經申請確認後,享受每月限額下60%至80%的報銷待遇。
●3.廈門市普通門診待遇
參保居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支付50%(在其他居民定點醫院發生的普通門診不享受此待遇)。單次就醫費最高報銷限額為40元。一個年度內最高報銷限額為160元,其中:男滿60周歲和女滿55周歲以上的參保居民最高報銷限額為240元。普通門診的報銷不設病種限制,醫療費用直接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結算。
●4.廈門市生育費用補助待遇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保居民生育,順產(含助娩產)補助600元、剖宮產補助1200元。
●5.廈門市參保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補助待遇
參保居民中持有殘疾證的下肢殘疾人、7周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在殘疾人裝配輔助器具定點機構裝配下肢假肢、配備助聽器給予補助。每5年對持證下肢殘疾人裝配的普通大腿假肢每具補助2000元,小腿假肢每具補助1000元,7周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配備助聽器每隻補助2400元。
廈門市醫保報銷辦理須知
●1.本地住院就醫
參保人員應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持有效證件在醫院辦理醫保住院手續,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出院時在醫院直接報銷結算。不在定點醫院就醫或不在醫院辦理醫保住院手續的,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2.特殊病門診待遇的申請辦理
參保人員填寫《廈門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病種門診申請表》,並附近期相關病歷、醫學檢查報告單,報廈門市醫保中心特殊病鑒定辦公室,由廈門市醫保中心組織醫療保險專家進行鑒定,符合條件的發放《門診特殊病治療卡》,憑卡享受特殊病門診待遇。鑒定每三個月組織一次。
●3.異地就醫辦理手續
參保人員所患疾病在三級醫院(含專科醫院)難以確診或無治療手段的,可申請轉往異地住院診治。異地轉院須填寫《異地轉院申請表》,經廈門市三級以上定點醫院簽署意見後,報廈門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備案後,轉入異地治療。
參保人員在異地突發疾病,確需住院醫療的,應當在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在入院後3日內向醫保中心電話備案。
轉院及異地急診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支付。出院後一個月內,攜帶轉院審批表、住院費用明細清單、發票單據、出院小結和有效證件到醫保中心報銷結算。
●4.生育費用補助待遇辦理
生育出院後一月內,憑有效證件、准生證、嬰兒出生證明、醫療發票、費用明細清單和出院小結,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報。
●5.新生兒先天性疾病報銷辦理
新生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等先天性疾病,自出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新生兒參保手續的,從其出生之日開始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因先天性疾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憑有效證件、住院發票、費用明細清單和出院小結,於出院後30日內,向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申報。
大病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員因病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其個人承擔在政策范圍內超起付線2萬元以上的部分,可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按照50%-80%比例報銷。具體分段比例為:
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2萬元以上分段報銷比例
0~5萬元(含)50%
5萬元~10萬元(含)60%
10萬元~30萬元(含)70%
30萬元(不含)以上80%
2017年廈門醫保新政解讀,廈門醫保報銷比例
廈門醫保出新政在京滬12家醫院住院可當場報銷新年伊始,廈門即出台首個醫保新政。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人社局獲悉,從現在起,廈門醫保參保人如果需要到省外就醫,只要先報備,且住院醫院是北京、上海的12家試點醫院之一,就可在就醫地實現醫保支付范圍內醫療費用一站式報銷的服務,不必等到返回廈門再報銷。此舉走在全國前列,將大大減輕參保患者的醫療費用墊付壓力。據介紹,人社部門還將在不久的將來逐步擴大廈門醫保省外結算試點地區和試點醫院的規模,進展狀況將及時予以公布。以前須25個工作日..…[詳情]
廈門農民居民醫保同標准
農民居民醫保同標准福建省廈門市通過構建城鄉一體化的全民醫保體系,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實現醫保同標准、無差別,一樣享受充分全面的醫療保障,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農村居民「新農合」醫療與城鎮居民醫保分屬不同體系,繳納費用不同,保障水平差異大。2008年,廈門就開始探索農村城鎮醫療保障均等化。一方面,加大各級政府財政補貼的力度;另一方面,把原本由衛生部門主管的「新農合」移交給勞動保障部門,由勞動保障部門統一經辦、管理城鄉醫保,避免多頭管理,重復投資..…[詳情]
福建廈門醫保報銷流程
從市人社局獲悉,我市近日出台《關於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通知》,該醫保惠民新政是今年市委、市政府24項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通知》通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准和門診醫療費報銷水平,進一步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負擔,實現全體市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全面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數。醫保新政實施後,每年可減輕參保人員1500多萬元門診醫療費負擔。醫保門診醫療費報銷水平將達到55%據統計,一個社保年度內,參保居民門診醫療費絕大多數發生在5000元以內。為了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詳情]
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方式2015
2015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在線使用:說明:打開頁面後,請輸入社會保障號進行查詢廈門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查詢[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數據由廈門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提供]廈門醫保卡余額查詢電話:廈門市醫療保險中心統一查詢電話(0592)12333,同時可以咨詢醫保卡定點醫院、醫療保險辦理、醫療保險補繳(補交)、醫療保險轉移等問題的查詢。簡訊查詢:手機用戶發送簡訊:11#社保登記的身份證號#社保卡號發送到106219009客服電話:0592-8798794廈門醫保卡余額上門查詢:廈..…[詳情]
2015廈門城鄉居民醫保新惠民政策
7月起,廈門城鄉居民醫保又有新惠民政策。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天召開新聞通氣會透露,廈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將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由原來的每人每年390元提高到430元,城鄉居民醫保門診醫療費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醫保新政實施後,每年可減輕參保人員1500多萬元門診醫療費負擔。醫保財政補助增40元7月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准,將從原來的每人每年500元提高到550元,其中財政補助標准由原來的390元提高到430元,比國家提出「今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准達到人均320元..…[詳情]

㈤ 重慶城鄉居民醫保檔次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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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的區別主要體現在:
1、繳費金額不一樣:城鎮職工醫保是按月繳費,籌資水平較高,目前一個月1300起,個人承擔近三百元起,單位承擔九百多起,如果是個人面議參保一年大概一萬多,可以一次繳;居民醫保是按年繳費,籌資水平低於職工醫保,一檔今年是140元,二檔繳費350元。
2、職工醫保是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一般來說個人繳納的職工醫保費用占個人收入的2%,而公司的繳納比例約為職工收入的6%左右,自主擇業的,可以以個人的面議參保。另外,職工醫保不享受政府補貼;居民醫保是由個人繳費,同時會享受一定的政府補貼。
3、居民醫保主要面對的是有城鎮戶籍但是沒有工作的人群,例如不享受退休金的老年人群、處於勞動年齡段的未就業人群、青少年、殘疾人等低保對象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職工醫保主要面對的保障人群是城鎮的所有用人單位職工、勞動年齡段的城鎮居民(例如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以及享受退休金的退休人員或自主擇業願意參加職工醫保的個人。
4、居民醫療報銷沒有繳費參保年限,需要一年一繳;職工醫保有繳費參保年限的規定:男性參保年限為25年,女性為20年,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之後不需要再繳納費用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5、職工醫保的待遇要高於居民醫保,一般職工醫保為80%-95%,居民醫保約為35%-80%。

㈥ 醫保籌資標准什麼意思

醫保基金籌資標準是由政府補助和個人繳費構成。其中政府補助又分為中央財政補助和省、縣財政補助。

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繳費年限、保障對象、繳費標准、待遇標准等方面。

1、保障對象不同

職工醫保的適用人群為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機關、企業、事業等等單位的職工;居民醫保的保障對象是有城鄉居民。

2;繳納標准不同

職工醫保的費用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照一定比例按月繳費;但是居民醫保一般是一年繳費一次。

3.待遇標准不同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低於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為50%到70%,而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為70%到85%。

(6)城鄉居民籌資水平擴展閱讀:

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是否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

基本醫療保險原則上以地級以上行政區(包括地、市、州、盟)為統籌單位,也可以縣(市)為統籌單位,北京、天津、上海 3個直轄市原則上在全市范圍內實行統籌(以下簡稱統籌地區)。

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執行統一政策,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統一籌集、使用和管理。鐵路、電力、遠洋運輸等跨地區、生產流動性較大的企業及其職工,可以相對集中的方式異地參加統籌地區的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率應控制在職工工資總額的6%左右,職工繳費率一般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率可作相應調整。

㈦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籌資機制

(一)籌資標准。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籌資能力、患大專病發生高額醫屬療費用的情況、基本醫療保險補償水平,以及大病保險保障水平等因素,精細測算,科學合理確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標准。
(二)資金來源。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基金有結余的地區,利用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年度提高籌資時統籌解決資金來源,逐步完善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多渠道籌資機制。
(三)統籌層次和范圍。開展大病保險可以市(地)級統籌,也可以探索全省(區、市)統一政策,統一組織實施,提高抗風險能力。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覆蓋職工、城鎮居民、農村居民的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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