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不一樣,早的大前年,晚的前年左右。
㈡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做什麼的城鄉建設局是做什麼的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法規、政策;制定城鄉建設行業發展那規劃,擬訂城鄉建設規范性文件。
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建築活動,貫徹執行建築施工、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法規、規章,擬定工程建設、建築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定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對外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三、承擔規范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執行勘察設計發展、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制度和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組織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的抗震設計規范,組織工程建設標准設計的推廣應用。
四、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編報材料指導價格,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組織實施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工期定額、工程造價管理制度。
五、指導城市建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城市建設(含城市房屋徵收拆遷)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項法規、政策,負責城市市政公用擾御喊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市容環境綜合治理等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內的綠化工作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和保護工作,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
六、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定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以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
七、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拆耐貫徹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建築業技術政策。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和行業科技發展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建築節能的政策,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組織實施重點科級項目的研究開發。
九、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組織新型牆體材料的確認和推廣應用;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開發。
十、承擔各類房屋建築及附屬設施的建造緩野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責任。指導規范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擬定建築市場招投標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審核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
十一、擬定城鄉建設行業培訓規劃。監督實施全市建設行業職工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十二、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如果你們當地沒有單列的規劃局和房管局的話,住建局還負責城鄉規劃的編制及實施,房屋產權的登記和管理、房地產市場監管、保障性住房的建設等等。
㈢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哪年下文三通費計入房屋成本的
朋友,你這這里所說的「三通」其實並不準確,開發商負責燃氣、電力回、數字電視答接入至用戶個人表(或者分配器)前的接入,這部分費用是納入商品房價格構成的。而要將這三樣接入用戶的家中,需要用戶向服務供應部門申請開戶,開戶的費用不在這幾通范圍內,不計入商品房的價格構成,由用戶自行承擔。你也可以不交給房屋開發商,自己向相關部門申請開戶。
㈣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內設機構
貴陽市房地產管理局內設10個職能處(室),其名稱和主要職責如下:
1、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1)、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及日常事務,保證局機關工作正常運行。承辦局黨委的日常工作;
(2)、組織安排局相關會議,組織編制全年工作計劃,起草工作總結,檢查工作目標進度和完成情況,督辦局領導的批示和指示;
(3)、負責局日常文書處理,組織局綜合性文件的起草,審核以局黨委、局名義發出的文件;
(4)、負責機密文電、信件的處理及傳遞工作,負責局文書檔案資料的立卷歸檔及使用工作,負責保密工作;
(5)、組織辦理各級人大代表意見、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督促檢查辦理情況;
(6)、組織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負責重大信訪的督辦工作;
(7)、負責局機關總務(後勤)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計劃生育工作;
(8)、承辦各級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人事處
(1)、負責人事管理、幹部培訓、勞動工資的社會保障工作;
(2)、負責承辦科級幹部任用和科級後備幹部的考察及全系統幹部職工年度考核工作;
(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4)、負責專業技術職務申報、資格考試、資格證書年審工作;
(5)、負責協助搞好職業技能鑒定、崗位培訓工作;
(6)、負責承辦傷殘人員等級評定的有關事宜;
(7)、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8)、負責幹部職工編制、人事勞資報表工作;
(9)、完成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工作。
3、財務審計處
(1)、負責局機關財務核算工作;
(2)、負責局系統財務收支及經濟活動的監督、指導、檢查工作;
(3)、負責局系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4)、負責局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依法對局屬各單位的財務進行監督審計;
(5)、負責局系統房屋維修基金的財務管理,對房地產中介機構的財務進行指導;
(6)、負責局系統發票票據的管理。
4、政策法規處
(1)、宣傳和貫徹執行房地產方面的法律、法規;
(2)、開展制定法規調研工作,組織起草房地產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3)、核查拆遷裁決書;
(4)、核查房屋權屬證書注銷決定書;
(5)、負責法規培訓和考核;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5、房地產管理處
(1)、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的協調、監督、檢查、服務和指導;
(2)、負責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審查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延期、變更手續;
(3)、負責核發房屋拆遷許可證,審查房屋拆遷許可證延期、變更手續;
(4)、負責房屋拆遷代辦單位資質審查及信譽等級評定工作;
(5)、負責協調房屋拆遷中各年房屋成本價、補助標準的測算工作;
(6)、負責對貴陽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資質初審、房地產經紀人的注冊審查,協助省建設廳開展房地產中介機構資質年審工作,建立中介服務機構信用檔案;
(7)、負責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審查、公示工作。
6、物業管理處
(1)、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檢查貴陽市物業管理工作;
(2)、負責審核頒發貴陽市三級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負責貴陽市物業管理企業的業績考評,負責貴陽市物業管理示範小區(大廈)的考評驗收工作;
(3)、負責指導、監督全市物業管理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
(4)、負責商品房預(銷)售時物業管理方案落實的核准,監督管理前期物業管理招標投標活動;
(5)、負責指導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
(6)、負責協調物業管理糾紛,辦理涉及物業管理來信來訪;
(7)、承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7、房屋租賃管理處
(1)、負責指導、監督我市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和經營管理工作;
(2)、指導我市房屋租賃市場的管理工作及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工作;
(3)、指導、監督我市廉租住房的相關工作;
(4)、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房地產管理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5)、負責直管公房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導和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房屋維護修繕管理工作和技術指導工作;
(7)、負責房屋維修安全管理和白蟻防治及房地產新技術、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工作。
8、技術信息處
(1)、負責貴陽市房地產市場預警預報機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負責局綜合大樓區域網及房地產信息網站的建設、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3)、負責局系統辦公自動化及電子政務的建設和推進工作;
(4)、負責房地產專業數據統計和數據的收集、整理與發布工作;
(5負責局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
(6辦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9、監察室
(1)、監督檢查機關及直屬單位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執行市委、市政府決定、命令情況;
(2)、協助局黨委、紀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
(3)、監督檢查機關及直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
(4)、受理對檢查、監察對象的控告和檢舉,並對其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5)、受理機關檢查、監察對象不服黨紀政紀處分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由監察部門受理的申訴;
(6)、參與對重大物資采購、工程招投標及其他經濟活動的監督;
(7)、幫助指導直屬單位認真開展紀檢監察工作;
(8)、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局黨委、行政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0、離退休幹部處
(1)、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2)、負責落實離退休人員「兩項」待遇;
(3)、接待協調處理離退休人員反映的問題;
(4)、督促指導局屬單位做好老齡工作;
(5)、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醫療保健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㈤ 貴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在哪個位置
在箭道街興隆興巷裡,那裡旁邊有南明區政府,往裡走還有什麼辦結婚證的,你進去就能看到有好多政府單位
㈥ 住房與城鄉建設局權職能是什麼
部門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房地產開發、住房體系保障建設、人防管理與建築業、建材業、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進行建築、房產、人防等行業管理;推進全區重點工程項目建設,並負責區直建設檔案建檔工作。
2、承擔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檢查和執法檢查;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安全生產的投訴;負責建築工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負責起重機械設備登記備案工作;負責轄區建築安全數據統計上報工作;參與建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項目安全報監備案工作;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費評價工作;負責推進安全質量標准化工地創建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監督管理全區建築活動;參與轄區建築市場秩序整頓規范工作;承擔轄區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勞務分包的監督管理職責;承擔轄區內清理拖欠工程款職責。
4、參與轄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竣工驗收監督等工作;負責受理和調解本轄區內工程質量投訴工作。
5、負責本轄區內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社會評審工作;負責本轄區內建築企業季度統計報表收集上報工作。
6、貫徹執行建築企業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對本轄區內施工企業資質申請與市城鄉建設局共同進行現場核查。
7、貫徹執行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承擔推進建築節能職責;負責建築節能減排檢查工作;指導各類房屋牆體材料革新、散裝水泥及預拌混凝土、干混砂漿推廣工作;組織實施建築材料應用情況檢查工作。
8、組織實施轄區內非市政府投資的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區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9、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職責,組織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擬訂全區村鎮、牧場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10、負責區政府投資工程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重點對工期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投資控制等進行監督管理。
11、參與轄區內市政府投資的市政工程(道路、橋梁、廣場、供熱、供水、排水、燃氣、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廠及其他市政設施工程等)監管工作及其質量、安全監督工作;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指導、監督工作,檢查計劃的執行;負責轄區內市政工程的管理、統計、推進工作;負責與市城鄉規劃局、市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委、市交通運輸局等對口單位的業務來往工作。
12、負責轄區內通村公路建設的協調推進工作。
13、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轄區初級中學開展「三防」教育,負責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的實施與管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人防費用收繳等工作。
14、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