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是什麼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內容為:
機動車進出或者穿越道路、進出停車場或者停車泊位,應當讓正常行駛的車輛或者行人先行。
⑵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修改決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通過)
為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在我省的正確有效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經對本省現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福建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決定對《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規作如下修改:
…………。
十六、《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
刪除第五十一條。
此外,根據本決定對相關法規的條文順序和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此外,根據本決定對相關法規的條文順序和個別文字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⑶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城鄉規劃復法》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制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而制定。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共7章70條,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作出修改。
法律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城鄉規劃的制定
第三章 城鄉規劃的實施
第四章 城鄉規劃的修改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⑷ 新的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出台後,原辦法第45條規定的
舊區改建的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標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於大寒日日照1小時的標准。版
舊區不低於權1:0.8應該是指舊區改建的項目內新建住宅日照間距不要低於0.8L(L=H/tgh,H:前排建築屋檐標高-後排建築底層窗檯標高,h為日照標准日太陽高度角)吧。
⑸ 我違犯了《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70條第2項和69條第3項要交多少罰款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規定:
第六十九條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罰款:
(一)違反交通信號燈或者不服從交通警察指揮的;
(二)違反禁令標志或者禁止標線指示的;
(三)違反規定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的;
……
第七十條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以警告或者一百五十元罰款:
(一)貨車或者掛車未按本辦法第七條規定設置反游標識的;
(二)用於公路營運的載客汽車、重型載貨汽車和半掛牽引車未按規定安裝、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行駛記錄儀或者行駛記錄儀不能正常運行的;
……
由上可見,違反該辦法第69條第(三)項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150元分罰款,不扣分;違反第70條第(二)項規定的,處以警告或者150元的罰款,不扣分。如果兩項都給以罰款的話,那就是300元。
祝你平安!
⑹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具體規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若干意見
[本網] 2009-01-23 11:23:00 字體顯示:大 中 小
閩政辦〔2009〕17 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對於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推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在推進我省「兩個先行區」建設的過程中,認真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是當前城鄉規劃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
一、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是指導福建發展的綜合性、前瞻性、戰略性的規劃,是協調福建省各城市發展、統籌區域重大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是制定區域內相關專項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的重要依據。
積極推進區域規劃編制實施。積極開展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修編,加強對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以及城鎮密集地區協調發展規劃編制的指導。跨區域的城鎮密集地區協調發展規劃編制由共同上一級政府牽頭,所涉區域市(縣)政府參與的工作機制,具體工作由城鄉規劃及相關部門落實。
完善城鎮總體規劃修編。城市總體規劃修編要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和《福建省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福建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為依據,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交通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要將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列為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要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統籌兼顧城鎮周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村民生產生活需要。在城鎮總體規劃中,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科學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范圍;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開發區。對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總體規劃,市、縣、鎮政府應當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及時組織修編;規劃期限到2010年的,要在規劃期限屆滿前完成修編和報批工作。
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要嚴格依據總體規劃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並與近期建設規劃相銜接。按照先規劃後建設的原則,加快城鎮規劃區內近期建設用地和擬出讓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不得違反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確需對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進行修改的,應當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先修改總體規劃並報經批准後,方可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區域,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開展近期建設規劃編制工作。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時編制近期建設規劃,保證總體規劃有序實施。要對規劃期限內的近期建設作出科學預測和合理安排,將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近期擬出讓的建設用地納入近期建設規劃。
加強鄉村規劃編制工作。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盡快確定應當編制鄉村規劃的區域。編制鄉村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願,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鄉鎮規劃、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森林、水域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鄉鎮規劃還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村莊發展布局。
強化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近現代建築保護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工作。要按照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的原則,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和近現代建築保護規劃,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編制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要按照保護優先、開發服從保護的原則,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區域協調發展和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突出風景資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城鄉規劃區與風景名勝區重合區域,城鄉規劃與風景名勝區規劃應當保持一致。
城市總體規劃審批前的技術審查工作、設區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備案管理工作由省建設廳負責組織實施。
二、嚴格實施城鄉規劃
進一步規范城鄉規劃許可行為。要按照《城鄉規劃法》、《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嚴把規劃許可關,對於不在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建設項目,不得辦理規劃許可;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未納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注重維護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修改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應當採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開展鎮政府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試點工作,選擇一批省重點中心鎮作為試點,由鎮政府核發所在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業務上接受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指導。規范農村村民建房審批程序,對於村民在鄉村規劃區內的原有宅基地上建設住宅的,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辦法》(閩政〔2004〕21號)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完善城鎮規劃區內個人建房管理措施,市、縣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城鎮規劃區內危舊住房居民的安全問題。對原住房確已形成危房的,應當及時組織遷出安置,符合條件的,在分配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時予以優先解決,確保安全。
加強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規劃管理。城市公共綠地、教育用地內不得批准作為臨時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上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商業、旅遊、娛樂、文教、體育、辦公等公共建築及工業生產性用房不得以臨時建設名義報批;對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有影響的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不得批准。臨時建設為商品房售樓屋或工地建築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該建設項目工期。其他臨時建設使用期不得超過兩年,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審批機關經核實後可批准延長一次,延長期限不超過兩年。加強臨時建設批後監管,對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或者臨時建設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責令建設單位或個人限期拆除,並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嚴格核實建設工程規劃條件。完善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制度,嚴格核實規劃條件,保證規劃條件落實。建設工程符合規劃條件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房產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三、強化城鄉規劃監督檢查
完善城鄉規劃監督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或者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並自覺接受監督。上級人民政府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政府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審批、修改、實施城鄉規劃的監督,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和處理結果應當依法予以公開,供公眾查閱和監督。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將經批準的城鄉規劃依法公布。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監督人員,及時發現違反城鄉規劃的情況,並設立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等,受理社會公眾對違法建設案件的舉報。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促進城鄉規劃全面實施。
加強建設工程監督檢查。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綜合執法機構、省重點中心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城鎮規劃區內建設行為的巡查,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鄉、村莊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巡查責任制,做到違法建設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加大對城鎮規劃區內非法佔地違法建設行為查處力度,對於未經用地審批,非法佔地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由國土部門負責查處;已取得用地批准文件,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由城鄉規劃部門或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查處。加強城鄉規劃監督檢查證件管理,實行持證檢查制度,規范監督檢查行為。
四、加強領導,推動《城鄉規劃法》全面貫徹實施
做好城鄉規劃工作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各部門要把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我省城鄉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結合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組織集中學習《城鄉規劃法》,研究促進城鄉規劃建設事業科學發展的具體舉措。要將《城鄉規劃法》列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不斷深化宣傳。各級公務員培訓機構要將《城鄉規劃法》列為領導幹部培訓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制度建設,加快清理與《城鄉規劃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抓緊修訂有關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各級政府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提供保障。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加強地方部門協作。堅持「統一規劃、整體布局、設施共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原則,加強城市聯盟工作,促進區域規劃實施。要嚴格執行城鄉規劃統一管理制度,不得下放、分解、委託實施城鄉規劃管理權。要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履行相應職責,實施城鄉規劃管理,認真落實《城鄉規劃法》各項規定。對違反《城鄉規劃法》規定的責任部門和人員,要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⑺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6條第3款
寧德市霍童狗警交通安全法第6條3款被罰i200
⑻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有沒被廢止或者被修正了,哪裡能找到
網路,搜索就能找到。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共7章70條,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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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是什麼急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如下:
1、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臨時建設影響近期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2、臨時建設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
3、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第四十四條:
省、市、縣、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省、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每年應當對城鄉規劃許可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是否已辦理規劃許可;
(二)城鄉規劃許可的執行情況;
(三)規劃控制情況;
(四)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
(五)建築物、構築物的規劃使用性質;
(六)按照相關規定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內容。
其它相關條款:
1、規劃條件未納入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春鍵同的,該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無效;對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建設單位批准用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撤銷有關批准文件敏春;佔用土地的,應當及時退回;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給予賠償。
2、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⑽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若干疑問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適不適用於該法頒布實施之前的違建?
不適用,回但是該建築建成答後存續到頒布實施後就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無追訴期?追訴期是多長時間?
追訴期是指刑事案件,這里應該適用的是訴訟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所列之處罰措施(如強拆)是否屬於行政行為?
是的
若過追訴期,城管可否繼續執行
無論是訴訟時效還是追訴期都是指訴訟的事
這個是行政處罰的執行沒有關系
1、http://consult.fabao365.com/ask/251448.html這些律師的解釋是否得當
的解釋基本是合適的
2、法律是逐步完善
3、你的補充沒有看明白你是問問題那還是想表達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