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設委員會與建設局有什麼區別
建設委員會,簡稱建委,是一個地方建設部門的綜合協調部門,而建設局則沒有協調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通俗地說:委大局小。就是委的職能多而寬,而局的職能相對少而窄。個人理解,公供參考。
以您提到的經貿委員會與商務局為例:經貿委可協調商務局的工作,而商務局則沒有這個職能。
B. 請問區級別的 建設委員會 和建設局有什麼區別
建設局只是針對城市的房產登記過戶等辦理一些相關手續的。建設委員會管轄的面試非常大的,負責城鄉的建設、規劃、管理等工作。
C. 建委與建設局有什麼區別嗎
城市建委的全稱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規范簡稱是叫做「住建委」,一般設在副省級市和地級市,是所在地方市政府的工作部門之一,
而建設局的全稱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范簡稱是叫做「住建局」,一般設在縣、縣級市、副省級市和地級市的市轄區,是所在縣(市、區)政府的工作部門之一。
城市建委(住建委)與建設局(住建局)都是負責當地建設行政與房地產業管理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建築工程勘察的發展規劃和相關的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監督有關工程設計、施工的招投標活動,指導與規范設計市場、建築市場;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和建築安裝的行業管理和資質管理;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和監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造價管理、質量等級核定及工程咨詢工作;指導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建設工程重大事故。
(三)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中心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維護規劃;指導管理全市供水、供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工作;綜合管理城市給水排水、燈光夜景、路燈設施。
(四)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組織開展城市配套建設綜合驗收工作;負責住宅區物業管理;管理房產轉讓、抵押和租賃工作。
(五)制定實施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人才培養規劃;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六)管理全市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和人防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建制鎮、集鎮、村莊的建設工作;負責城市建設和工程建設的檔案管理。
城市建委與建設局實際上就是承擔同樣的管理職能、屬於同一類性質的一個政府機構,只不過是由於所在地方的級別不同,導致機構的名稱不一樣而已。
D. 城鄉建設委員會和城鄉建設局的區別
委員會曾經是計劃經濟時代各級政府部門比較盛行的行政機構的稱呼,在多次政府機構改革中多數委員改用局做為行政機構的名稱。但某些地方政府仍沿用以前的名稱。因此,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城鄉建設局,是同類的行政機構,只是稱呼不同。
城鄉建設局或城鄉建設委員會,有的地方稱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規劃局),屬於政府組成部門,是行政單位。其職責包括:
1、貫徹執行《城鄉建設法》、《建築法》、《招標投標法》、《房地產管理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民用建築節能條例》等建設行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負責城市規劃區內住房和建設規劃執法工作;指導監督各縣區住房和建設規劃行政執法工作。執行有關城鄉建設規劃、建築業、住房保障、房地產行業管理、城市房屋拆遷、物業管理、測繪、抗震設防、風景名勝區管理、勘察設計等法律法規和政策。
2、負責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專項規劃,指導全市縣城總體規劃初審工作;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規劃初審和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規劃審批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戶外廣告的設置規劃、審批及管理;負責城中村和舊城改造的規劃、實施和管理;負責制訂城市房屋拆遷年度計劃;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測繪管理工作。
3、監督工程建設階段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的執行。
4、負責轄區內建築行業及建築市場管理;指導監督建設監理及工程質量和安全;負責建設行業、勘察設計行業管理工作;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建築安裝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管理辦法;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內外工程承包和建築勞務合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工作。
5、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項目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范圍內工業民用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招投標管理;負責建築有形市場監督管理和從事相關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
6、指導城市規劃區、開發區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
7、指導全市村鎮規劃建設工作。
8、監督、指導全市城鄉建設工程和工業民用建築抗震設防的設計與實施;負責城市建設工程和工業民用建築抗震設計的審查與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城市附建式人防工程建設和易地建設的規劃管理工作。
9、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 地級市的建委主任比建設局局長級別高嗎主任是什麼行政級別,建委是做什麼的
1、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局長(主任)正處級幹部,有的地方叫局,有的叫委員會但是職權都一樣。
2、地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局長(主任)級別是:正處級幹部。
3、建委和城建局為區域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基本建設規劃、審批、工程監督等事宜。
(5)建委和建設局擴展閱讀:
公務員職務與級別:
(一)國家主席:一級;
(二)國務院總理:一級;
(三)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四至二級;
(四)部級正職,省級正職:八至四級;
(五)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十至六級;
(六)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十三至八級;
(七)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十五至十級;
(八)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十八至十二級;
(九)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二十至十四級;
(十)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二十二至十六級;
(十一)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二十四至十七級;
(十二)科員:二十六至十八級;
(十三)辦事員:二十七至十九級。
F. 建委是哪個級別的啊,市級還是
正部級的建委-----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一:正廳級的建委
省:廣東、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四川、浙江、江蘇、江西、陝西、甘肅、青海、貴州、雲南、河南、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建設廳是正廳級。
自治區:新疆、西藏、內蒙古、寧夏、廣西建設廳(或者建設委員會)是正廳級。
直轄市:重慶、北京、上海、天津建設委員會(或者建設管理局)是正廳級
二:副廳級的建委
副省級城市15個(廣州市、武漢市、哈爾濱市、沈陽市、成都市、南京市、西安市、長春市、濟南市、杭州市、重慶市、大連市、青島市、深圳市、廈門市、寧波市建設局(或者建設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副廳級。
三:正處級的建委
(1)直轄市市轄區、副省級城市市轄區建委(建設局或者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正處級。
(2)地級市正廳級(含普通省會(首府)地級市17座)333座的建設局(或者建設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正處級。
,
普通省會(首府)地級市(正廳級)城市:17個(普通省會地級市、普通自治區首府地級市<非副省級城市>:石家莊,鄭州,南昌,太原,烏魯木齊,呼和浩特,長沙,貴陽,昆明,西寧,蘭州,銀川,南寧,福州,拉薩,海口,合肥 )
四:正科級的建委
普通省會(首府)地級市市轄區、地級市市轄區、縣級市、縣建委(建設局或者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正科級。
G.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建委是一個單位嗎
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與建委是一個單位,建委是建設委員會的簡稱,國家機構改革後改名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建設委員會是負責本區工程建設及建築行業、房地產開發行業、建材行業綜合行政管理的區政府職能部門。
(7)建委和建設局擴展閱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快建立住房保障體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著力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
2.加強房地產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動態監測,優化房地產業發展和住房供應結構,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的房地產業新格局。
3.加大城鄉建設統籌力度,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加強村鎮工程建設的指導和技術服務。
4.改進行政審批管理和服務,整合行政審批受理窗口,推進集中受理和一站式審批,提高行政審批效率和服務效能;強化為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工程項目和房屋管理提供協調服務的職責。
H. 請問建設局,建委,住建局有啥區別
住建局全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或者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住建委),建設局、建委、住建局只是各地稱呼不同,實際是一個政府部門
以北京市為例: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是市政府組成部門,為正局級,加掛北京市住房保障辦公室(簡稱市住房保障辦)牌子。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負責保障本市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古都風貌保護和危舊房改造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棚戶區改造政策。負
責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房源分配的協調、管理工作。組織、指導住房保障對象的資格審查和備案管理工作。
(三)負責推進本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擬訂住房制度改革相關政策。負責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負責公有住房出售、集資合作建房、住房分配貨幣化的管理工作。
(四)負責本市工程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監管以及徵收拆遷的協調工作。協調並督促推進鐵路工程建設各項前期工作,協調解決鐵路工程建設中征地拆遷等相關問題。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許可。
負責中央國家機關、駐京部隊、中央企事業單位在京建設項目登記備案和施工計劃管理工作,並對重點建設項目提供協調和服務工作。
(五)負責本市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秩序、推動建築行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建築業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資格認定和監督管理。組織制定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六)負責本市建設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管工作。研究擬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管理,負責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管理。
負責牽頭制定各類工地揚塵控制規范。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承擔北京市建築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指導本市村鎮建築工程建設工作。負責村鎮建築工程建設的技術服務,制定村鎮建築工程建設技術標准。組織指導農村危房改造、抗震節能農宅建設工作。
(八)負責促進本市建築節能和行業科技發展工作。研究編制建築業科技發展、建築節能規劃和政策,制定地方工程建設標准,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進步和成果轉化。負責建築節能、綠色建築、裝配式建築、牆體材料革新和散裝水泥發展及管理工作。
(九)負責本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發展工作。研究擬訂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中介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房地產估價機構備案管理。
(十)負責本市房屋管理工作。研究制定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劃。負責物業服務的監督管理。負責城鎮房屋使用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有關房屋防汛工作。負責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作。督促、協調私房等房屋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工作。
(十一)組織制定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建築業與房地產業各類人員職業資格管理及執業注冊管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應當進一步強化住房保障職能,加快完善租購並舉的住房保障體系。
(十四)與市交通委在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有關職責分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築工程的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質量安全監督等工作;
市交通委負責城市道路、交通樞紐場站建設項目的組織推進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市交通委負責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安全管理工作。
(8)建委和建設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要職責
(一)承擔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央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的責任。擬訂適合國情的住房政策,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全國住房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
(三)承擔規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起草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
依法組織編制和實施城鄉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負責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的審查,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
(四)承擔建立科學規范的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
組織制定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准,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擬訂公共服務設施(不含通信設施)建設標准並監督執行,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
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全國建築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
擬訂勘察設計、施工、建設監理的法規和規章並監督和指導實施,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擬訂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七)研究擬訂城市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安全和應急管理,擬訂全國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
負責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和監督管理,組織審核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等有關主管部門審核世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的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八)承擔規范村鎮建設、指導全國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的建設。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擬訂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技術政策並指導實施。
(十)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
(十一)負責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確保公積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國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二)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I. 建委和建設局有什麼區別為什麼建委有兩塊牌子,建委和建設工委謝謝
建委是當地政府下設的國家行政管理機構.建設局是建設實施管理的企事業單位.有些單位,"一個單位"掛兩個或多個牌子是中國的特色.就是通常所說的,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
J. 城市建委與建設局有何區別
城市建委與建設局實際上就是承擔同樣的管理職能、屬於同一類性質的一個政府機構,只不過是由於所在地方的級別不同,導致機構的名稱不一樣而已。
城市建委的全稱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規范簡稱是叫做「住建委」,一般設在副省級市和地級市,是所在地方市政府的工作部門之一,而建設局的全稱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范簡稱是叫做「住建局」,一般設在縣、縣級市、副省級市和地級市的市轄區,是所在縣(市、區)政府的工作部門之一。
城市建委(住建委)與建設局(住建局)都是負責當地建設行政與房地產業管理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建設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工程建設、城市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建築工程勘察的發展規劃和相關的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監督有關工程設計、施工的招投標活動,指導與規范設計市場、建築市場;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和建築安裝的行業管理和資質管理;管理工程質量監督和監理工作;負責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工程造價管理、質量等級核定及工程咨詢工作;指導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查處建設工程重大事故。
(三)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中心城區市政公用設施建設和維護規劃;指導管理全市供水、供氣、市政設施、園林綠化工作;綜合管理城市給水排水、燈光夜景、路燈設施。
(四)負責房地產行業管理,規范房地產市場;組織開展城市配套建設綜合驗收工作;負責住宅區物業管理;管理房產轉讓、抵押和租賃工作。
(五)制定實施行業科技發展規劃、人才培養規劃;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管理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內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六)管理全市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和人防工程建設工作;指導全市建制鎮、集鎮、村莊的建設工作;負責城市建設和工程建設的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