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四川省建設廳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證件查詢
四川省建設廳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證件查詢的方法如下:
1、網路搜索「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如下圖所示。
『貳』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9年職稱評審
2019年四川省中高級職稱評審晉級條件及申報材料
(2019-08-19
15:12:52)
關於開展2019年度建築類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
申報人員除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政治思想及基本能力要求外,還應符合下列資歷條件、學歷及任職年限(任職年限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1.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建築專業相關工作;
2.獲得碩士學位,從事建築專業相關工作滿3年;獲得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或雙學士學位,取得助理級任職資格且聘用相應崗位工作滿2年;
3.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初級職稱任職資格且聘用到相應崗位工作滿4年;
4.取得其他專業中級職稱資格後,改行從事建築專業工作滿1年。
『叄』 四川建設人才網是四川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的直屬網站么
可以這么說,四川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基本包含所有四川建設人才網的內容。。
直接看四川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
『肆』 四川省城鄉和住房建設廳關於取消16個執業資格的通知
川建辦發〔2015〕485 號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於取消相關職業資格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廳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廳屬建設社團: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通知精神,切實規范職業資格設置和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省政府決定取消四川省建造員等16項職業資格(見附件),各有關單位要立即停止開展與這16 項職業資格相關的評價、認定、發證等工作,不得以這些職業資格的名義開展培訓活動或以其他方式變相開展與這些職業資格有關的活動。
二、四川省建造員等16 項職業資格取消後,有關直屬事業單位、廳屬建設社團要認真做好後續工作。相關行業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各地、各單位不得自行設置職業資格,確有必要設置的,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清理規范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07〕73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53號)等有關規定,經省政府同意後,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批准,納入國家統一的職業資格管理。
四、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相關單位和行業協會的監督,督促本地區相關單位停止開展與上述16項職業資格相關的活動。
附件: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取消的相關職業資格目錄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5 年6 月30 日
13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事故)鑒定能力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監理工程師執業證書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監理員執業證書
1 四川省建造員執業證書
2 四川省建設企事業單位(租賃管理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3 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試驗室專職試驗員培訓合格證
4 四川省建築施工企業試驗室主任資格培訓合格證
5 四川省房屋安全鑒定人員執業資格證書
6 四川省白蟻防治管理員崗位培訓合格證
7 四川省城建檔案人員崗位合格證書
8 四川省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從業人員合格證書
9 司鑽員、描述員(工程勘察類勞務人員)培訓合格證
10 四川省液化石油氣銷售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11 四川省燃氣行業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12 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職業資格證書和四川省城鎮供水排水執業證
15 四川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人員資格證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16 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證
『伍』 為什麼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頁打不開呢
打不開嗎?我知道那個網站,作為政府機構網站,通病就是沒人維護,估計上班時間都在外面花著呢,因為我打他們的電話從來就沒人接過。不過倒是能打開的,你沒有多刷新幾次嗎?
『陸』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能查建築電工證嗎
不可以查,需要跨部門查閱。
『柒』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哪裡
地址位於: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
你到了可以再具體咨詢,看有沒有多個辦公區域的情況。
『捌』 四川省建設廳是什麼時候改名為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是2005年修改成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玖』 四川省宜賓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址
上下級關系在各個地方的名稱,規劃局,直接歸屬市建設局,規劃局,城建局是負責規劃功能。
以下是住房和城鄉發展部的責任:
◎研究制定城市規劃和村莊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住宅房地產業,調查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發展戰略,中期和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行業管理的原因。
◎指導全國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國務院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和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查批准;參加審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歷史文化名城批准和保護監督進行審查;城市建設檔案的管理。
◎組織國家標準的制定,為工程建設的實施階段,由國家統計局統一公布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制定並公布全國統一的固定和部管業標准,經濟固定的國家標准組織開發的可行性研究,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定額,建設期,建設用地指標和工程造價管理系統,與國家發展規劃委員會與其他部門聯合下發的各類建設項目的監督標準定額的實施。
◎指導全國的建築活動,規范建築市場,指導監督建築市場准入,工程招投標,工程監理,工程質量和安全;准備的調查,設計,施工,建設監督,以及相關的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法規和規定,並監督指導,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指導全國城市和農村建設,引導城市供水和節約,氣,熱,市政設施,公共客運,園林景觀,市容和環境衛生;指導城市規劃區的綠化負責為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及其規劃審查,批准和保護監督,指導城市規劃區地下水開發利用和保護;指導城市市容環境治理和城建監察。
◎一個國家的住房建設和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負責住房和房地產行業的管理,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支付的轉讓和開發使用工作的指導;指導規范房地產市場。
◎負責的發展抗震設計規范的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建設項目;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發展工業,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部的管理,組織應用研究項目,成果推廣,指導引進的重大技術和創新工作。
◎准備大學建設類專業教育標准,培訓標准;指導部管各行業勞動力的培訓和繼續教育。
◎建設行業的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和外交事務,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築市場和房地產市場。
◎管理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准備;管工業部的科技人員負責。專業技術職稱標准和資格管理。
◎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當地規劃局,建設局,城建局,建委,各部門負責上述功能都掌握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管轄的
『拾』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的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住房保障、城鄉規劃、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屋裝飾裝修業、住宅與房地產業、勘察設計咨詢業、市政公用事業和風景名勝事業的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省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三)承擔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責任。指導全省城鄉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工作,擬訂城鄉規劃的政策和規章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城鎮體系規劃,負責省政府交辦的城市總體規劃、城鎮體系規劃的審核報批和監督實施,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四)承擔建立本省工程建設標准體系的責任。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准、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制定工程建設的地方標准,組織制定和發布全省統一定額,擬訂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准和工程造價的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
(五)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並監督執行,指導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和開發利用工作,提出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管理、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危房鑒定、白蟻防治、房地產估價與經紀管理、物業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全省建築活動,擬訂工程建設、建築業及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范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重大建設項目稽察特派員制度的有關工作。
(七)承擔監督管理勘察設計咨詢市場秩序和勘察設計咨詢質量的責任。擬訂工程勘察設計咨詢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和技術政策、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抗震技術地方規范和標准圖集,組織開展城市建築物抗震性能普查、鑒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導村鎮和農村建設抗震工作,指導和組織災後恢復重建工作。
(八)承擔指導城鎮建設管理的責任。擬訂城鎮建設的政策、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城鎮供水、節水、排水、燃氣、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指導城鎮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城鎮防汛排澇工作,指導城鎮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九)承擔規范和指導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村鎮規劃編制、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指導和組織各類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受災村鎮及國家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地區村鎮遷建、重建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擬訂全省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風景名勝區的保護、規劃、建設和管理,指導風景區內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全省世界自然遺產申報,會同文物主管部門負責世界自然與文化遺產的申報以及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城鎮園林綠化工作。
(十一)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推進城鎮減排。組織實施重點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及成果轉化工作,承擔推進牆體材料革新的責任。負責組織實施散裝水泥的推廣工作。
(十二)承擔住房公積金監督管理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住房公積金政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制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管理和監督制度,監督全省住房公積金和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
(十三)承擔貫徹執行省級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責任。指導監督全省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負責省政府非經營性投資項目代建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四)制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省級建設民間組織的工作。負責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信訪工作,督查督辦重大信訪案件。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五)承擔省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