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設部什麼時候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前身為建設部,設立於1988年3月28日).2008年3月15日,根據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建設部」改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B. 住房與城鄉建設部與建設部有什麼區別
兩者是同一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簡稱為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負責建設行政管理的國務院組成部門。
C. 誰能全文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093號"文件,謝謝!
現批准《住宅設計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 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5.1.1、5.3.3、5.4.4、5.5.2、5.5.3、5.6.2、5.6.3、5.8.1、6.1.1、6.1.2、6.1.3、6.2.1、6.2.2、6.2.3、6.2.4、6.2.5、6.3.1、6.3.2、6.3.5、6.4.1、6.4.7、6.5.2、6.6.1、6.6.2、6.6.3、6.6.4、6.7.1、6.9.1、6.9.6、6.10.1、6.10.4、7.1.1、7.1.3、7.1.5、7.2.1、7.2.3、7.3.1、7.3.2、7.4.1、7.4.2、7.5.3、8.1.1、8.1.2、8.1.3、8.1.4、8.1.7、8.2.1、8.2.2、8.2.6、8.2.10、8.2.11、8.2.12、8.3.2、8.3.3、8.3.4、8.3.6、8.3.12、8.4.1、8.4.3、8.4.4、8.5.3、8.7.3、8.7.4、8.7.5、8.7.9條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關於《住宅設計規范》GB5096-2011的具體內容,見才考資料
D. 誰能全文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093號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來《電氣裝源置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的公告
[日期:2016-06-02]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093號
現批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150-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4.0.5(3)、4.0.6(3)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電氣裝置安裝工程 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准》GB50150-2006同時廢止。
E. 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建設部是一個部門嗎
可以說是!
建設部算是住房與城鄉建設部的前身。
後來國家出台住房保障政策,進而把職能劃歸建設部,就演變為後來的住房與城鄉建設部。
現在大家便於習慣,有時候還是叫建設部。
不過應該叫住建部才對。
F.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05號頒布令有加蓋公章的嗎
國務院部委的命令一般稱之為部門規章,有效頒布的部門規章都需要加蓋公章。你所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705號頒布令,具體情況可以到住建部的網站上查詢,或者通過司法部網站查詢。正式公文都會加蓋公章,但網上公示的一般沒有公章,但是,在各大機關的網站上公示有其相應的公信力,可以視為加蓋公章,如果確需加蓋公章版的公文,可以申請行政公開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開,該公文或提供有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G.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一個單位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前身,是2008年國務院「大部制」改革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簡稱住建部。
H.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 第1567號文內容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告(第1567號)
關於發布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的公告
現批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為國家標准,編號為GB50500-2013,自2013年4月1日起實施。其中,第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6.1.4、8.1.1、8.2.1、11.1.1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標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8同時廢止。
本規范由我部標準定額研究所組織中國計劃出版社出版發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