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屬於什麼戰略
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屬於經濟發展戰略。
經濟發展戰略是指關於經濟發展中帶有全局性、長遠性、根本性的總的構想,在一定時期內,國家關於國民經濟發展的基本思想及其為此而實施的總體規劃和方針政策。
經濟發展戰略通常包括三個基本組成部分:
①制定戰略的實際依據和理論依據。要考慮本國的經濟、社會、科學技術、教育、文化等的歷史和現狀,並明確所遵循的基本指導思想和重要指導原則。
②提出在一定時期內擬實現的綜合的、概括的總體目標和在某些方面比較具體的目標。
③提出實現戰略目標的途徑和手段。包括戰略重點、實施步驟、力量部署、重大的政策措施等。經濟發展戰略有不同層次和不同范圍,一個國家、一個部門、一個地區、一個企業,都可有自己的經濟發展戰略。下一層次或較小范圍的經濟發展戰略,是上一層次或較大范圍的經濟發展戰略的組成部分。其中,最重要的是全國性的宏觀經濟發展戰略。
城鄉一體化[是中國現代化和城市化發展的一個新階段,城鄉一體化就是要把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城鎮居民與農村村民作為一個整體,統籌謀劃、綜合研究,通過體制改革和政策調整,促進城鄉在規劃建設、產業發展、市場信息、政策措施、生態環境保護、社會事業發展的一體化,改變長期形成的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實現城鄉在政策上的平等、產業發展上的互補、國民待遇上的一致,讓農民享受到與城鎮居民同樣的文明和實惠,使整個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城鄉一體化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促進城鄉居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變化的過程,使城鄉人口、技術、資本、資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為資源,互為市場,互相服務,逐步達到城鄉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空間、政策(制度)上協調發展的過程。
城鄉一體化,是一項重大而深刻的社會變革。不僅是思想觀念的更新,也是政策措施的變化;不僅是發展思路和增長方式的轉變,也是產業布局和利益關系的調整;不僅是體制和機制的創新,也是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進。對於城鄉一體化的根本應該廢除原有的城鄉二元體制制度。改革戶籍制度廢除現行的人口流動管制。
㈡ 如何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
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產業格局
城鄉發展一體化,首先要推進產業布局一體化,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提升農業對城鄉發展一體化的支撐能力,促進城鄉各個產業互動發展,實現農業現代化和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同步發展。
改革開放後我國確立了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農業基本經營體制,農業生產成就舉世矚目。進入新世紀,強農惠農富農政策連續出台,我國糧食產量實現了「十連增」,農民收入增長實現了「十連快」。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隨著農業不斷發展,農村人多地少矛盾加劇,農業發展方式粗放、農業比較效益偏低、農村勞動力大量流動、村莊空心化、人口老齡化、基礎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凸顯。特別是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不高,一家一戶經營難以採用先進科學技術、難以吸納現代生產要素,影響了農業生產效益和種地農民收入。因此,推進農業經營方式創新,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勢在必行。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發展中的基礎地位,尊重和保障農戶生產經營的主體地位,同時強調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實現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共同發展,充分激發農業生產潛能,並對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提出了新的改革思路。
在農村土地經營管理上,要求堅持土地產權集體所有,發展壯大集體經濟。要求堅持穩定土地承包關系並保持長久不變,依法維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要求堅持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有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允許農民以承包地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強調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化,鼓勵承包土地在公開市場上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規模經營。這些決策,明確了土地產權、承包權和使用權分離的界限,澄清了人們對土地權益的模糊認識,有利於克服土地產權虛化的弊端,有利於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的權利,有利於提高土地適度規模經營的效益。
在農業經營方式上,一是鼓勵發展合作經濟,扶持規模化、專業化、現代化經營。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同時,允許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符合條件的合作社,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允許合作社開展信用合作。這就為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提供了更為有利的政策環境。農民合作社作為農村集體經濟的新型實體,可以抓住機遇、培育經營活力、增強發展能力、壯大經濟實力。二是鼓勵工商資本到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向農業輸入現代生產要素和經營模式。這表明支持工商資本進入現代農業,但同時要求工商資本與農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積極創建現代農業示範基地,大力培育農產品(000061,股吧)品牌,促進農業產業集群發展,努力提高現代農業的規模化、專業化、標准化、集約化經營水平。
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利益格局
城鄉發展一體化,核心是城鄉主體權利,構建全體居民共享發展成果的體制機制,形成造福百姓、富裕農民的利益格局。重點是拓展農民增收渠道,增加農民收入來源,盡快扭轉城鄉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的局面。
改革開放後,隨著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推行、農產品流通體制的改革、鄉鎮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跨地區跨行業的轉移就業,城鄉二元體制逐步被打破。新世紀以來,取消農業稅、實行農業補貼政策、推進新農村建設,使工農城鄉逐步走向協調發展。
但是,由於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農民進城就業空間狹窄,收入難以穩定;農業生產資源束縛趨緊,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頻發,增收難度加大;農民的轉移性收入增長緩慢,財產性收入增長乏力,一直是農民增收的薄弱環節。總體上看,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近年來高於城市居民,但從絕對數看,農村和城市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拉大。目前,部分進城農民的身份尚未得到確認,不能充分享受城市的住房、醫療、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務。
如何讓廣大農民分享現代化發展成果?十八屆三中全會不僅強調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讓農民增加種地收入,而且強調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性權利,明確提出「兩個保障」:一是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要求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繼承的權利,分享集體資源和經營性資產的收益。二是保障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要求通過試點,改革完善宅基地制度,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和轉讓。同時,明確提出允許進城農民自願有償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增加農民的財產性收入。還提出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集體資產產權、林權、股權等各種產權公開、公正流轉交易,促進農業農村資源資本化,讓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這些規定不僅從體制機制上提出了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的途徑,而且從工作部署上提出了有操作性的具體措施,拓寬了農民增加收入的渠道,有助於農民和城市居民一樣共享發展成果。
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體系
城鄉發展一體化,重點是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一體化。在二元體制下,城市發展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十六大以來,隨著統籌城鄉發展、推進新農村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不斷加強,全民義務教育制度基本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現制度全覆蓋,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初步建立。但由於歷史欠賬較多,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總體滯後,城鄉公共服務不均等,農村發展資源短缺、動力不足。這已成為制約城鄉統籌發展和農村可持續發展的瓶頸。
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建立健全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的體制機制,引導更多的現代生產要素流向農村,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向農村傾斜,統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一方面要求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利,保障農民工同工同酬,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機構農村存款主要用於農業農村。另一方面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允許企業和社會組織在農村興辦各類事業。
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要加快建立土地、資金和人才資源城鄉平等交換機制和補償機制。在土地方面,切實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進一步改革征地制度,調整土地出讓收益分配關系,提高對農民的征地補償標准和用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比重,保護農民土地權益。在資金方面,既要加大財政投入和政策性金融投入力度,又要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創新金融產品,同時要引導企業和社會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建設。在勞動力流動方面,要加快形成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推進城鄉勞動力同工同酬同保障,逐步實現同城同待遇。此外,要建立以城帶鄉聯動機制,推動城市優質資源向農村延伸,構建統籌城鄉的基礎設施建設體系。加快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健全農村基本公共服務制度框架,逐步提高農村基本公共服務的標准和保障水平,形成城鄉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
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建設和管理體系
城鄉發展一體化,關鍵是城鄉建設和管理一體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走中國特色新型城鎮化道路,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推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促進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優化城市空間結構和管理格局,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改革開放35年來,我國城鎮化步伐不斷加快,城鎮化率已經超過53%,但城鎮化水平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城鎮化發展中存在一些誤區和隱患。如有的地方土地城市化快於人口城市化;有的地方不考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搞城市化「大躍進」;有的地方農民「被城市化」,沒有真正享受城市居民的權利。我們既要看到城鎮化的巨大潛力和美好前景,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正視和化解「城市病」,又要從國情出發,看到我國農村大量人口要進城,但不可能都進城,更不可能都進大城市,必須在城鎮化過程中同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城市建設管理創新,要求建立透明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展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並要求完善設市標准,嚴格審批程序,對具備行政區劃調整條件的縣可有序改市,對吸納人口多、經濟實力強的鎮,可賦予同人口和經濟規模相適應的管理權。這個重大決策提出了城市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新思路,也提出了城鎮管理體制改革的新路徑,打破了制約城鎮化建設的投資瓶頸,破解了城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難題。
全會還決定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要求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合理確定大城市落戶條件,嚴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規模。同時要求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常住人口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完全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把在農村參加的養老保險(放心保)和醫療保險規范接入城鎮社保體系。這個重要決策提出了戶籍制度改革和實現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具體路徑,破解了農民進城遇到的兩個最大難題,既提出了很高的改革目標,也體現出改革思路的科學性、可行性。
一個擁有13億人口的大國實現城鄉一體化,是人類社會發展史上的偉大壯舉,也是長期艱巨的歷史任務。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將有助於我們加快推進城鄉發展一體化,促進全面小康社會建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
㈢ 我國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要點是什麼
1.穩步推進城市化。
2.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加大對農村的支持力度。
3.建立全國統一的勞鬧鉛動力市場。
4.精簡鄉鎮政府機構。
5.依靠科技和制度創新繁液巧好榮寬鎮農村經濟。
㈣ 為什麼要實行 城鄉一體化 呢
城鄉一體化的關鍵在於隱嘩改善城鄉關系,這無論對於城市,還是對於鄉村,都是十分重要的,其目的在於實現共同繁榮和發展。在改善城鄉關系的過程中,增強城市綜合實力始終應當是核心、動力和基礎。
城鄉一體化是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而促進城鄉居民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變化的過程,使城鄉人口、技術、資本、資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為資源,互為市場,互相服務,逐步達到城鄉之間在經濟、社會、文化、生態、空間、政策(制度)上協調發展的過程。
城鄉一體化,是一項重大而深刻的社會變革。不僅是思想觀念的更新,也是政策措施的變化;不僅是發展思路和增長方式的轉變,也是產業布局和利益關系的調整;
不僅是體制和機制的創新,也是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改進。對於城鄉一體化的根本應該廢除原有的城鄉二元體制制度。改革戶籍制度廢除現行的人口流動管制中和。
(4)城鄉一體化建設擴展閱讀:
城鄉一體化和城鄉統籌發展的區別
「統籌城鄉發展」思想的提出,是一個理論創新,是對城鄉一體化理論的發展。統籌城鄉發展與城鄉一體化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城鄉一體化和統籌城鄉發展,都把城市與農村的發展作為一個整體而不是割灶培行裂地加以考慮。但進一步辨析,兩者是有差別的。城鄉一體化更多的可被作為一種長遠奮斗的目標,它強調的是城鄉融合的結果;
而城鄉統籌發展則主要是一種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是用統籌的思想來指導發展的實踐,它強調的是過程;城鄉一體化是要盡力消弭城鄉差別,實現城鄉共同發展;而統籌城鄉發展則更強調在保留城市與農村自然特徵的同時,實現城鄉的協調發展。
㈤ 城鄉一體化該如何推進
當前,統籌城鄉發展,破解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一體化,是發展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關鍵。在消除城鄉差距,推進城鄉一體化的進程中,關鍵是要解決好農民問題。 一般,普遍地認為,發展經濟,提高人們生產生活水平,實現小康目標,必須加快工業化、城市化步伐,盡快把農民從農村轉移出來。西方一些國家按照這樣的發展模式實現了經濟的良好發展,這也是眾多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發展經濟的普遍道路。但是,對於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地區差異性、城鄉差異性很大的發展中國家,能不能照搬這樣的經濟發展模式來實現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或者說,中國應如何消化吸收借鑒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發展經濟的經驗,並把這種經驗植根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情的實際,從而走出一條適合中國發展的經濟繁榮之路? 現在,經濟全球化已成必然。世界的經濟依存度越來越高,經濟的「蝶振效應」愈來愈明顯,經濟全球化對規模化、標准化生產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這種新形勢下,中國這種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下的千家萬戶小生產如何應對全球化浪潮?這確實是中國「三農」面臨解決的頭等問題,也是必須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現實要求。但是,通過工業化和城市化道路,簡單地把大量農民從農村轉移到城裡,以此來發展經濟提高經濟效益,解決城鄉二元結構,究竟能不能達到統籌城鄉、消除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協調發展,並最終解決好中國的農民問題? 從經濟社會發展的一般性規律來講,隨著經濟社會的深入發展,人們對高科技產品和服務的需求會越來越大,而對那些進城農民所提供的簡單勞動產品和服務會越來越少。那些科技含量低的勞動密集型的產業也會在全球經濟競爭中越來越難以取得優勢、佔領市場。一旦全球經濟發展減速,遭遇經濟低迷和發展不景氣,那種主要依靠簡單勞動的產業究竟能夠維持多久?那些失去土地轉移到城裡而且絕大部分沒有一技之長的農民怎麼辦?如果哪一天中國有2、3億轉移進城的農民失業而又沒有地種,那中國將會是一個什麼樣子? 而且,中國農民的戀土情結普遍強烈。這些轉移到城市裡的農民一旦賺不到錢不能生存時,首先想到的就是重新回到農村去,因為土地是他們的生存保障。2008年國慶節我們在湖北省京山縣調查,就發現了這樣的農民工返鄉現象:京山縣沙嶺灣村54歲的村民何貞祥,1994年到海南打工做早點生意,由於做生意賺不到錢,1996年回到村裡,1997年又舉家到四川省成都市做早點生意。一家三口人在外打工10年,每天凌晨3、4點鍾就起來開始做早點,一直忙到晚上11、12點才能睡覺,他們一家三口即使這樣起早貪黑地忙,一年到頭還是賺不到多少錢,不得已2008年全家又回到村裡。由於當時舉家一起到成都去做生意,原想是不再回來的,所以把老家的房屋連同10多畝承包地一連轉賣給了別人。現在回來沒地方住,只好又重新做了一間房,原來的承包地轉讓給了別人,現在也要不回了。沒有地種,何貞祥一家人都為生活生計擔憂著。這個村的另一戶村民李春龍,大兒子2002年去廣東省廣州市一家工廠打工,由於沒有專業技術和一技之長,只能幹一些粗活和簡單勞動,工資報酬很低,在廣州打工6年,除去吃穿住用等生活所需開銷,基本沒有積攢到錢,不得已又回來。去年買了一台收割機,當了一名收割機手,專門給村裡農戶收割稻子。 象這樣的農民工返鄉現象,在當前全球金融危機蔓延的情況下呈爆發性增長態勢。特別是中部的一些打工大省和打工大市,受金融危機的沖擊,大量農民工紛紛回鄉。這充分說明,那種簡單把農民轉移到城裡,不解決好轉移到城裡農民的長遠就業、最低生活保障、醫療保障和住房等問題,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好農民問題、消除城鄉差別、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 因此,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必須要著眼長遠、統籌兼顧,從體制機制入手,協調推進。目前,重點要加強「六個一體化」:一是城鄉規劃一體化。主要做好城鄉總體規劃編制,做好大中城市、小城鎮和新農村建設的規劃。充分發揮城市在人口、物資、資金、信息等要素的匯聚樞紐與孵化器功能,強化帶動效應,同時重視鄉村規劃,規范有序鄉村建設發展,二是城鄉社會管理一體化。主要是建立城鄉統一的新型戶籍管理制度,城鄉統一的就業管理服務制度,城鄉統一的社會保險體系,城鄉統一的社會救助體系,城鄉統一的社區管理體制。三是城鄉產業發展一體化。主要是建立城鄉共同發展的空間布局和城鄉互融互補的工業、農業、服務業等產業布局。四是城鄉公共服務一體化。主要是建立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城鄉一體的公共財政體制,推進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建立城鄉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繁榮城鄉文體事業,構建城鄉科技服務體系和城鄉郵政公共服務體系等。五是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主要是推進城鄉交通、電力、郵電通訊、供水供氣、農業生產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等方面一體化建設。六是城鄉市場體系一體化。主要是完善城鄉市場體系,培育城鄉流通主體,加強城鄉市場對接,加速城鄉各類要素流動。 同時,為了掃除統籌城鄉發展的制度障礙,還需強力推進「五項改革」。一是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放寬戶口遷移落戶政策,最大限度地降低戶口遷移條件,探索實行按公民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以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或生活來源為戶口准遷基本條件。二是推進就業制度改革。制定促進城鄉就業規劃和計劃,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三是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建立統一完善的城鄉養老保險體系、醫療保障體系和失業保險、最低生活保障體系,逐步縮小城鄉保障差距。四是推進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制度,建立適應市場要求的土地使用權流轉制度。五是推進農村綜合體制改革。扎實推進鄉鎮機構改革、農村義務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適應城鄉一體化的新體制新機制。
㈥ 如何實現城鄉一體化
該如何實現城鄉一體化呢?
1. 廢除城鄉差別的制度體系。要徹廢除城鄉戶籍差別制度,實行全國統一的戶籍管理。在就業方面,要堅決取消城鄉分割的就業歧視政策,創造城鄉居民的公平競爭就業環境。
2. 統籌協調城鄉社會經濟的發展。縮小城鄉差距,必須全方位著手,全面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要科學、合理地規劃大中小城市與小城鎮發展,配置通暢便捷的城鄉交通和信息網路,促進城鎮繁榮,從根本上破解「三農」難題,達到城鄉優勢互補、協調共進的預期目的。
3 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我國政府也應該設立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為農民建起社會保障體系。
4 統籌城鄉勞動就業制度。打破城鄉分割的勞動就業體制,將城市和農村的勞動力視為一個整體,納入城鄉協調發展的共同政策框架下,採取一體化的就業政策和管理體制,讓農民與市民在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上公開、公平的就業競爭。
5 統籌城鄉收入分配。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最終目標是要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共同富裕。根據目前城鄉收入分配關系的現狀,必須把增加農民收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作為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重點,貫穿於城鄉統籌發展的各個環節和各個層面。
㈦ 為什麼要城鄉一體化
這只是一種提法,也是當前正在某些地區實施著的一項政策,是領導摸著石頭過河的一種構想,至於對與錯,領導說了:需要用實踐去檢驗。
答案在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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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構建和諧社會需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新中國成立後,為了把我國從一個貧窮落後的農業國建設成一個獨立、強盛的工業國,黨和國家採取了「工業優先、城市偏向」的發展方針。國家依靠行政力量汲取農業剩餘投入到工業和城市中去。盡管農民、農業和農村為國家的工業化作出了重大貢獻,由於城鄉分割,城鄉差距越來越大,2004 年城鄉發展居民收入補貼等因素,加上農民的收入很大一部分用於再生產等因素,實際城鄉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影響社會穩定。因此,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有利於國家長治久安,實現城鄉社會和諧發展。
第二、 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在於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
業快速發展、農村經濟持續繁榮、農民生活不斷改善。但是,由於國家用於「三農」的投入嚴重不足,農村水、電、路、通訊、教育、醫療、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遠遠落後於城市水平。同時,由於受城鄉二元體制制約,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困難,城市化進程明顯滯後。從根本上解決「三農」問題必須重點解決制約農業和農村發展的體制性矛盾和結構性矛盾。因此。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把城市和農村存在的問題及其相互因果關系綜合起來統籌解決,發揮城市對農村的帶動作用,使城市和農村相互促進、工業和農業協調發展。
第三、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要求實行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黨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
社會的宏偉目標,農村小康是關鍵。目前,農村還有將近一億的貧困、半貧困人口,還有一大批基本解決溫飽的貧困人口,其溫飽的標准還很低,一些地方還存在返貧的危險.農村人多地少,農業結構調整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農民的農業收入增加緩慢。就業形勢嚴峻,農民外出打工阻礙因素增多,這些都影響著農民收入的增長和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解決「三農」問題,要按照「兩個趨向」的要求,把推進工業化與解決「三農」問題緊密結合,為農民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把推進城鎮化與解決「三農」問題緊密結合,使更多的農業人口轉移到城市中去,從事非農產業,形成一個城鄉統籌的格局。
為此,要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就業制度、城鄉統一社會保障體系、城鄉統一義務教育體系,逐步推進稅收城鄉一體化。改革城鄉分割、區域封閉的二元戶籍就業制度,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要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必須實行按居住地登記的新型戶籍制度。積極構建城鄉整合的社會保障制度,提高農村居民社會保障水平。加快土地徵用制度改革,提高農村居民社會保障水平。加快土地徵用制度改革,切實維護農民利益。建立新型行政管理制度,適應城鄉一體化的客觀要求。
㈧ 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樓房的產權是什麼
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樓房的產權是小產權房。
1、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2、「小產權房」的性質有兩種:
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於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外村農民不能購買;
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佔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㈨ 什麼是城鄉一體化
城鄉一體化旨在轉變城鄉二元結構、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其巨大的生命力和科學的實踐性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發展逐步顯現出來。遠景設計研究院規劃專家談到城鄉一體化內容主要包括:注重城鄉統籌發展,改變城鄉發展局面,切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現進城農民工的市民化待遇;公共資源配置向農村傾斜,逐步縮小城鄉差距,使城鄉一體化真正成為經濟轉型和可持續發展的動力。
㈩ 城鄉一體化建設過程中出現了什麼問題
城鄉居民基本權益均等化是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前提。而當前,城鄉回居民權益不平等答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財產權的不平等。二是在戶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城鄉公共服務的差距是城鄉差距的重要體現。包括養老、教育、醫療、交通、供水、供電、環境等,農村都明顯落後於城市。原因在於長期以來公共服務事業投入重點在城市,城市越來越漂亮,即使中西部地區的城市與沿海地區相比也毫不遜色。實現城鄉要素配置的合理化,關鍵是要建立城鄉一體化的要素市場,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要消除人為設置的各種障礙,促進各類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雙向自由流動。土地是一種重要的生產要素,也應發揮市場對土地配置的決定性作用。與其他要素不同的是,土地有一個用途管制問題。如果把耕地變為建設用地,必須符合城鄉建設規劃,並辦理相應的法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