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請問貧困戶的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是什麼單位發的
貧困戶教育補助:
1. 學前教育免收保教費;
2. 義務教育免除雜費、教科書、作業本,享受寄宿生補助,小學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營養改善計劃,4元/生/天;
3. 高中教育:發放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的學生可領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補助;
4. 大學教育:每人每年可獲得4000元補助 (其中學費資助2000元、生活補助2000元),直到學業結束。休學期間,暫停發放資助。
貧困戶醫療補助金:
1. 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醫療扶貧「十免四補助」;
2. 在區內住院治療目前實行的是個人醫療費用「零支付」;
3. 2017年貧困戶免收新農合費用。
貧困戶民政低保補助:
1. 重點低保保障標准為220元/人/月;
2. 一般兜底保障標准為120元/人/月。
B. 城鎮居民醫保怎麼辦理
辦理城鎮居民醫保需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
以鄭州為例,根據《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三條參加居民醫保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戶口簿、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照片到戶籍登記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申報登記,填寫登記表。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辦理申報登記,應當同時提供有效低保證件等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機構對申報資料核對無誤後予以受理。 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參保的,由學校提供其學籍和學生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統一在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報登記。
(二)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及時將受理的基礎信息錄入微機,並於當月25日前將參保居民的申報資料報區勞動保障部門。
(三)區勞動保障部門收到資料後,應當審核匯總,並將符合參保條件居民資料和審核意見於月底前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四)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相關資料後,應當對參保居民的資料進行復查核對,並在2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對於不符合參保條件的,應當說明理由。
(五)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居民的申報,每半年或一年編制一次居民醫保費征繳計劃。
(2)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擴展閱讀:
《鄭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第十八條參保居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和財政補助資金構成居民醫保基金,居民醫保基金分為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由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
參保居民個人帳戶資金劃入比例和數額為:18周歲以下的為籌資數額的25%左右,每人每年25元;18周歲及以上的為籌資數額的15%左右,每人每年50元;全日制在校大中專學生不建立個人帳戶。居民醫保基金劃入個人帳戶後的其餘部分為統籌基金。
C. 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貼
據獲悉,國家層面城鄉居民醫保年度重點任務清單首次出爐。除了2018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標准同步提高外,還將完善醫保服務協議管理,將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質量雙控制。此外,明確明年將全面啟動實施全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D. 什麼是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以沒有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城鎮未成年人和沒有工作的居民為主要參保對象的醫療保險制度。它主要是對城鎮非從業居民醫療保險做了制度安排。
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區別
一是面對人群不同。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有工作單位或從事個體經濟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居民醫保主要面對具有城鎮戶籍的沒有工作的老年居民、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學生兒童及其他城鎮非從業人員;
二是繳費標准及來源不同。城鎮職工醫保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不享受政府補貼。城鎮居民醫保繳費標准總體上低於職工醫保,在個人繳費基礎上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三是待遇標准不同。城鎮居民醫保由於籌資水平較低,醫療待遇標准總體上略低於職工醫保。
四是繳費要求不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後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
E. 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准達到人均多少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盧愛紅指出,2017年就業形勢穩中有進,全國城鎮新增就業1351萬人,四季度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9%,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558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177萬人,均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據了解,2017年,我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實現「十三連調」,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同步調整,1億多退休人員受益。城鄉居民人均月養老金超過120元。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准,達到人均450元。
F. 城鎮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是多少
(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一、學生、兒童(18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二、70周歲以上老年人(10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5%。
三、其他城鎮居民(10萬元以下)
1、三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0%;
2、二級醫院報銷比例為55%;
3、一級醫院報銷比例為60%。
(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程序
參保患者出院後,需在每月1日前將住院費用收據、病歷首頁復印件(需醫院醫保科蓋章)、出院小結、出院證、住院醫療費用明細(一日清單)、醫保現金交款單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交到社區,進行相關登記。並在每月5日前,各個社區將相關材料及表冊上報區醫療保險辦事處;
(6)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擴展閱讀
結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結算程序
定點醫療機構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出院患者的費用結算單、住院結算單及有關資料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作為每月預撥及年終決算的依據。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每月預撥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種門診治療的統籌費用。
經認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參保人員應到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一家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購葯,發生的醫葯費用直接記帳,即時結算。
(二)急診結算程序
參保人員因急診搶救到市內非定點的醫療機構及異地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或單位墊付,急診搶救終結後,憑醫院急診病歷、檢查、化驗報告單、發票、詳細的醫療收費清單等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報銷手續。
(三)異地安置人員結算程序
1、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由其所在單位為其指定1-2所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並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2、異地安置異地工作人員患病在居住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本人或所在單位先行墊付,治療結束後,由所在單位持參保人員醫療證及病歷、有效費
用票據、復式處方、住院費用清單等在規定日期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結算。
(四)轉診轉院結算
1、參保人員因定點醫療機構條件所限或因專科疾病轉往其它醫療機構診斷治療的,需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由經治醫師提出轉診轉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轉診轉院意見,醫療機構醫保辦審核,分管院長簽字,報市醫保中心審批後,方可轉院。
2、轉診轉院原則上先市內後市外、先省內後省外。市內轉診轉院規定在定點醫療機構間進行。市外轉診轉院須由本市三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提出。
3、參保人員轉診轉院後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個人或單位先用現金墊付,醫療終結後,由參保人或其代理人持轉診轉院審批表、病歷證書、處方及有效單據,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屬於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住院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