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怎樣才能進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榆樹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Yunlin Municipal Bureau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of Yunlin (City可要可不要)
單位名,各單詞首字母,大寫;介詞、專連詞除外
供參
參考文獻
1.中屬*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
2.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
3.榆林/佛山/宿遷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
不要忘本,任何時候,任何事情。
B. 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怎麼樣
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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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信陽市潢川縣城鎮低保標準是多少
信陽市基層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
實 施 方 案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城鄉低保工作程序,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按照民政部《關於開展基層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的通知》(民函[2007]177號)和省民政廳《關於印發河南省基層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豫民明電[2007]38號)精神,決定在全市開展以「規范管理、優質服務」為主題的基層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
一、目標要求
以「健全制度、規范操作、提高素質、改善條件、促進公開」為目標,以貫徹落實城鄉低保政策法規為重點,按照宣傳發動、示範引路、對照檢查、規范完善、總結提高等步驟,全面提高基層低保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努力把基層低保機構建設成民政部門「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優秀窗口。
二、主要內容
(一)完善制度。各地在深入調研,科學評估現行各項低保制度運行狀況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群眾評議、長期公示、分類管理、定期審驗、檔案管理和社會化發放等6項制度,做到內容具體,要求明確,程序清楚,便於實施。
1.群眾評議制度。街道辦事處、鄉(鎮)、村(居)委會分別成立低保待遇評議小組,對申請低保待遇家庭情況進行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評議情況和評議結果有記錄,參加人員有簽字。
2.長期公示制度。在鄉(鎮)政府所在地、村(居)委會設立長年固定公示欄。公示內容應包括固定公示內容和動態公示內容。
固定公示內容:有關低保政策;低保待遇申請程序和所需提交有關材料;舉報電話號碼。
動態公示內容:
城市低保應公示:低保待遇公布榜(按全省統一格式長期公示)、取消人員名單、低保金變更人員名單。動態公示內容每月更新一次。
農村低保應公示:低保待遇公布榜(按全省統一格式長期公示)、取消人員名單、資金發放情況。動態公示內容每季度更新一次。
3.分類管理制度。根據低保對象年齡、勞動能力、健康狀況,對城市低保對象實行A、B、C分類管理。具體分類辦法由各縣區民政局、市管各管理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原則將「三無」人員歸為A類管理。全市農村低保對象參照城市低保對象分類管理辦法,按A、B、C類,拉開補差檔次,並於2008年3月底前完成分類管理。
4.定期審驗制度。在分類管理基礎上,縣級民政部門實行定期審驗制度。城市低保對象按類別定期審驗,A類對象1年審驗1次,B類對象每6個月審驗1次,C類對象每3個月審驗1次。農村低保對象原則上A類、B類每年審驗一次,C類每6個月審驗一次。
5.檔案管理制度。低保對象審批檔案實行一戶一檔,分類管理,做到專人管理、按期整理、內容齊全、存放整齊。低保對象審批原始檔案由縣級民政部門保存,保存期限按省民政廳、省檔案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街道辦事處、鄉鎮、村(居)委會要建立低保對象台帳、《民主評議會議記錄本》、《保障對象參加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登記本》、《群眾來訪登記本》等,記錄的內容和要素主要包括轄區低保對象人數、資金發放月份及數量、低保對象增減情況、民主評議情況、入戶調查情況、公示及意見反饋情況、低保對象參加社區及村(組)開展公益性活動次數和時間(以小時計)、來訪群眾反映的問題及調查處理情況等。低保對象台帳保存時間不低於3年,《民主評議會議記錄本》、《保障對象參加公益性社區服務勞動登記本》、《群眾來訪登記本》等保存不低於1年,用於登記的各類本表式樣由縣(區)民政部門進行統一規范。
6.資金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對低保資金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的規定,確保資金不被挪用和擠占。在低保金發放過程中,除偏遠山區和沒有金融網點的鄉(鎮)外,城鄉低保資金必須全部實行金融機構社會化發放,減少資金運轉環節,確保低保對象按時、足額、安全地領取到低保金。
(二)健全機制。各縣(區)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以下工作機制:
1.低保標准自然增長機制。建立完善城鄉低保標準的正常調整機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結合城鄉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消費品價格指數等因素,適時調整當地城鄉低保標准,逐步提高補差水平。
市區和各管理區民政部門要加強調研,關注城區物價指數變化、居民生活水平改善、職工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等情況,適時提出城市低保標准調整建議,確保低保工作健康發展。
2.低保待遇審核審批機制。嚴格按照《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頒布<信陽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實施辦法>的通知》(信政[2003]14號)和《信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信陽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信政[2006]35號)的規定程序和時限要求,確保准確認定保障對象。
3.低保工作監督機制。要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將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緊密結合起來,使之制度化。街道辦事處、鄉鎮、村(居)委會要分別成立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熱心負責的群眾代表和低保對象代表等參加的低保待遇評議小組,對申請低保待遇家庭情況進行入戶調查和民主評議。評議情況和評議結果要有書面記錄,參加人員要簽字。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查證屬實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4.低保數據信息化管理機制。各地要進一步加強城市低保信息管理系統2.0版和農村低保信息軟體的運用,將城鄉低保數據信息全部錄入,建立健全城鄉低保對象資料庫,按規定及時上報。市局將在近期建立城鄉社會救助信息平台(QQ群),各縣區要積極加強城鄉社會救助信息平台建設,配備必要的電腦等硬體設施,年底前要實現市、縣(區)城鄉社會救助信息平台聯網,實現全市低保工作信息資源共享。
(三)提高素質。各地要高度重視基層低保隊伍建設,在建立健全低保工作機構、調配必要工作人員和解決必要工作經費的基礎上,以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培養精湛的業務能力,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為中心,重點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樹立職業道德規范,加強「為民」思想教育,強化責任、服務意識,打牢思想基礎;二是加強業務培訓,開展工作交流,組織案例研討,提高基層低保工作人員政策水平,增強做好業務工作的能力;三是規范工作行為,端正工作態度,努力為低保對象提供熱情周到、文明規范的服務。
(四)改善條件。各地要關心基層,加強一線,逐一檢查基層在人員、經費、辦公條件等方面的落實情況。條件欠缺,影響低保工作正常開展的,要向當地政府鄭重反映;不能得到解決的,要報上一級政府督辦,並報上級民政部門掌握。原則上,街道辦事處和鄉鎮政府要有專門的低保受理窗口,社區居委會要有1-2名專職低保工作人員,村民委員會要明確兼職低保工作人員。要著力建立起按上年度低保金支出總額或服務對象人數的一定比例安排工作經費的機制,確保基層工作經費。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07年11月15日至25日)。主要工作:1、組織必要的調查研究,切實弄清本地城鄉低保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2、依據上級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3、成立活動領導小組,並召開本轄區低保工作人員大會進行動員部署;4、通過集中培訓或指定教材、明確學習內容等方式,組織全體低保工作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政策法規,為活動的扎實開展做好思想准備。
第二階段:搞好示範(2007年11月26日至2008年1月31日)。各地要通過全面衡量,採取先行一步、分步實施的方法,鄉鎮(辦事處)確定1個村(居委會)、縣(區)確定1個鄉鎮和1個辦事處作為規范化建設活動示範點,分別就群眾評議、長期公示、分類管理、定期審驗、檔案管理、社會化發放等6個方面需要規范的運作流程、工作機制、保障形式、操作辦法、監管措施等具體問題、具體環節進行深入研究探索,建立和完善切合本地實際、符合規范要求、便於操作執行、相對穩定持久的各項工作制度,逐步在本轄區推廣。同時鼓勵各鄉鎮(辦事處)在有關法規政策范圍內創新工作機制,提高城鄉低保規范化建設水平。
第三階段:對照檢查(2008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各地要按照「領導重視、制度健全、操作規范、隊伍過硬、資金到位、公開透明」的總體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分級細化基層低保工作規范管理、優質服務的具體標准,各級對照標准逐項自查,在糾正問題、范圍程序的同時,逐步形成相對固定的工作程序和制度。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在搞好自查的基礎上,對下級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幫助基層低保部門規范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機制。
第四階段:規范完善(2008年4月1日至5月31日)。各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採取有效措施,及時組織規范完善。對共性的問題,要進行集中教育和培訓;對疑難問題,要組織力量攻關;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行為,要認真處理。對問題比較多的地方,上級民政部門要重點指導,幫助解決,切實保證活動成效。
第五階段:總結交流(2008年6月1日至30日)。各地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樹立一批基層低保工作「規范管理、優質服務」的先進典型。市局將採取全面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檢查驗收,對活動開展情況予以評比通報,並根據檢查情況向省民政廳、國家民政部推薦在全省、全國有示範作用的基層低保「規范管理、優質服務」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
四、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基層低保工作規范化建設活動是今明兩年城鄉低保工作的一件大事。對於規范全市基層低保工作,提高低保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各縣區要充分認識本次活動的重要意義,及時成立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相關人員參加的領導小組,逐級落實責任制,做到責任到位、政策到位、工作到位,確保活動順利開展。
(二)明確任務。各地要在認真調研、吃透下情基礎上,緊密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本著缺什麼補什麼,什麼弱補什麼的原則,有重點地抓好活動開展,既防止圖形式走過場,又避免「一線平推」、「一鍋煮」行為。
(三)總結經驗。各地要認真整理活動開展過程中形成的文件、總結的做法、創造的經驗和樹立的典型,並及時向上級民政部門報送。對有重大創新和推薦價值的實踐成果,市局將在調研後在全市重點推介。對確有重要社會影響的先進典型,將對其進行深入宣傳,或在當地召開經驗交流現場會,在全市營造「學典型、樹先進」的良好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