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都需要提交什麼材料啊
你貸款購二手房,夫妻雙方均有住房公積金,購房時只能在房屋總價款的額度內一次性全部提取兩個人的公積金賬戶全部余zd額還貸,如果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超過房屋總價款,則不能全部提取兩個人的公積金賬戶全部余額。
提取方法是:首先在網上下載《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並填寫好後向單位提出申請,由單位經辦人簽述同意支取意見並加蓋印章;然後持身份證原件、《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身份證復印件、購屋合同及貸款合同、購屋發票、還貸款存摺、結婚證(專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提取證明材料送屬交歸集櫃台審核;最後持公積金管理中心蓋章確認的《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支取通知書》到指定銀行辦理銀行存摺,憑存摺和身份證原件到受託銀行提取住房公積金。
Ⅱ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
職工有下列情形抄之一的襲,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農村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十)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未再就業3年以上(含3年)的;
(十一)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在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其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的,只能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10%的,在提取職工本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不足時,可以提取其同住直系親屬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
Ⅲ 青島離職後公積金要怎麼辦理怎麼提取
一、提取條件
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
二、提取材料
1、《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管理處歸集窗口領取)[表格範本];
2、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離開本市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戶籍遷出本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戶籍不在本市的,應提供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原件、戶口簿原件、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三、提取額度
賬戶本息合計
四、申請辦理人
職工本人
五、辦理流程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應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 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
六、辦理時限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七、辦理場所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區(市)管理處歸集窗口
Ⅳ 青島市公積金如何提取
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房公積金提取使用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 程序
1.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分口負責人初審------營業廳負責人核實------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匯總報財政局核實撥款----------財務科支付
2.非財政撥款單位:
申請人提供有關提取依據---------營業廳負責人初審-------中心主任審批-------財務科支付
二、 提取所需材料
a、 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b、 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c、 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d、 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准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e、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f、 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g、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公積金的支取使用:
1、 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Ⅳ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專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屬、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Ⅵ 青島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現在外面有可以辦抄這個的,你提供身份證,公積金存摺給他
他就給你辦了,根據你的公積金多少來收費
你可以到網上搜搜
正常的辦法你不符合條件啊,這個一般抓不到,我有朋友辦過,你到青島新聞網的論壇上搜索一下,你要是太少他們還不一定願意給你辦,其實他們就是串通銀行做個假的貸款合同。
嫩家房子誰的名字啊,辦個過戶過給你,用你的名字的房產證也可以提,還需要找你以前的單位,很麻煩。
Ⅶ 怎樣提取公積金 青島
步驟:准備材料、申請提取、櫃台辦理提取。
辦理材料:(一)管理處領取《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核表》加蓋單位預留印鑒;
(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三)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購買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應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
2.購買再交易住房的,應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全額購房發票原件或提供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原件、購房合同原件和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3.購買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已辦妥房屋產權證的,應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補繳差價發票原件。
步驟:
1.准備好上述材料,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單位應當進行初審。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的,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
2.單位經辦人應代職工統一辦理提取手續:持職工身份證明復印件、相關提取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3.單位經辦人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時,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通過櫃面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4.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單位經辦人。
Ⅷ 青島住房公積金什麼情況下可以提取
(一)、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本息的;
3、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6、在職期間去世的(由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