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1、填寫表格。按照樣表填寫《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所在單位名稱」為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聯名卡開戶銀行及聯名卡卡號」需為申請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已辦理過公積金聯名卡的,可以繼續使用。
2、提供材料
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辦理過同套住房的提取,轉移至北京地方後申請繼續提取同套房屋剩餘限額的,申請成功後,申請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額度清零。
3、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
由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
(1)北京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1、《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房屋所在地的規劃國土部門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或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文件原件。
4、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原件。
5、產權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B. 北京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步驟及所需材料
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回等情況而辦理住房公積金部答分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後提取的有關約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約定的時間,將提取款項劃入職工本人的銀行賬戶。單位經辦人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登記時,在提供提取相關材料的同時還需提供由職工本人簽字、由單位加蓋預留印鑒的《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約定提取申請書》為無碳復寫格式一式兩聯,第一聯交管理部留存,第二聯單位留存。
C. 北京提取公積金要什麼材料
購買新房提取:
1.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房屋權證或者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二手房提取:
1..北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2.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3.契稅完稅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4..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公積金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原件與復印件、主買房人的公積金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職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明原件並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委託他人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含單位辦理提取),應提供委託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明。
第十五條: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第十六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購房發票;
(二)購買危改回遷房的,提供拆遷協議、購房發票;
(三)購買二手房的,提供房產證、契稅完稅憑證;
(四)購買公有住宅樓房的,提供單位房管部門出具的購房協議或者購房證明、購房收據;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屬房管或物業部門的大修證明和產權證明、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房管部門宅基地批復或建房批准證明文件、購買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費用發票。
D.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北京提取公積金程序:1、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加蓋預留印鑒後到所屬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3、管理部人員對其提取材料、額度、次數、個人賬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對於符合部分提取條件的,管理部人員應依據提取材料在系統中錄入相關信息,為首次提取的職工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提取記錄單》,並在購房發票(或購房收據)上加蓋「已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字樣的印章。4、管理部人員錄入《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並確認個人儲蓄賬戶。5、提取確認後,管理部人員列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接收管理部上報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數據,按銀行分類匯總,核對無誤後,辦理資金的劃撥,提取款項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指定的個人銀行儲蓄賬戶。北京公積金提取條件:一、購房提取:1、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提取原因為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3、注意:異地購房亦可提取公積金。二、租房提取:1、申請人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3、2015年北京放寬的公積金提取條件為: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北京公積金的提取需要大家滿足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條件,在滿足了條件之後還要嚴格按照相關的流程進行提取。
E.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5)北京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材料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
第九條 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封存、注銷等相關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繳、多繳或者逾期繳存。
單位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依法退回。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每次申請期限不超過1年。
第十一條 單位合並、分立時,應當為職工補繳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的,應當在辦理有關手續前,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
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時,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清償欠繳的職工住房公積金。
第十二條 在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時,申請管理中心給予貼息。貼息的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制定。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本市的住房價格、政策、職工購買能力及公積金的資金狀況等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以及按照規定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所需資金。
第十五條 審計部門應當對管理中心進行年度審計監督,並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第十六條 管理中心可以對未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進行檢查。
單位應當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資料。
F. 北京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內賬戶內的存儲容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G.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續
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因購房、租房、退休、特殊事項銷戶等原因需要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應填寫相應的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交由單位經辦人到管理中心下屬的辦理地點,經審核通過辦理提取。(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一、買北京市住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購買北京市商品住房
(1)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註:①所填表內的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是指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簽約系統中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和密碼;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無法提供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的,應填寫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提供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②申請人有住房補貼的,可在表內提取限額欄在購房金額的數額內自行確定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提取限額,二者之和不能超過購房款。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也稱兩限房)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選房確認單原件(未簽訂購房合同)
(3)《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兩種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3.購買公有住房(也稱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房改售房或集資合作建房單位(也稱大產權人)給申請人開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據原件(只能提供收據復印件的,需售房單位在收據復印件上蓋章)
(3)《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4.購買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拆遷或徵收回遷協議原件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5.申請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購買上述四種住房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填寫《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還可進一步便捷辦理。
二、買異地商品住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購房合同
3.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需提交原件
5.《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三、租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3.公租房合同及發票原件(租住公租房需)
註:若申請人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發票原件,可辦理季度提取,月提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及月租金中較小部分。
夫妻購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夫妻雙方提取限額可在購房款范圍內自行確定,二者之和不能超過購房款。
來源: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H.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每年都需要提交材料嗎
需要的,因為提取條件不一樣,所需要的資料不一樣。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