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等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抄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第三條規定:「個人實際領(支)取原提存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時,免徵個人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B. 住房公積金要交稅嗎
住房公積金一般不需要納稅,超標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住房公積金繳稅擴展閱讀:
公積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積金,有時也指 公司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已全部可以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逐步實現實現「賬隨人走、錢隨賬走」。同時,大力推進異地貸款服務,滿足繳存職工跨地區購買住房的資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據央行、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完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形成機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由現行按照歸集時間執行活期和三個月存款基準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C. 住房公積金繳稅問題
職工在戶籍所在地或者工作所在地購買已取得產權的住房可以提取公積金。
可持以下資料到公積金管理部辦理提取手續:
1.身份證;
2.住房公積金龍卡;
3.《房產買賣協議》;
4.房屋產權證;
5.契稅完稅證明;
6.戶口簿;
7.借款合同;
8.貸款還款憑證;
9.職工本人簽署的同意查詢其徵信信息的《授權書》一份。
D. 住房公積金怎麼繳納,公司和個人各交多少,怎麼算
住房公積金的繳費基數是員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這個繳費基數不得低於上年度當地社平工資的60%,不得高於300%。繳納的比例是5%-12%,用人單位可在這個范圍內自行決定,最常見的是8%。公司和個人是按1:1的比例等額供款,也就是說個人繳納多少,公司也繳納多少。此外,公司還可根據自願原則為員工繳納補充公積金,補充公積金不用個人繳費,全部由公司繳納。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種類
1、機關及事業單位的繳存比例為 12%
2、外商、港澳台商企業的為 10% — 12%
3、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他企業,繳存比例為 8% — 12%
二、計算方式
1、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三、繳納方式
單位需向中心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申請表》(附件1,電子版從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2)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國家機關設立批准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四、繳納范圍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五、申請材料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六、申請條件
1、城鎮職工個人與所在單位必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滿一年。
2、借款人購買商品房的,必須有不少於總房價30%以上的自籌資金作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雙方都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只允許一方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5、一個家庭同一時間只能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住房。
6、貸款人須有本省(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購住房做抵押。
(4)住房公積金繳稅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今天聯合發布通知,將單位和個人住房公積金免稅比例確定為12%,即職工每月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只要在其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就可以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E. 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基數多少以上要交稅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准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准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5)住房公積金繳稅擴展閱讀
按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部分構成:單位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個人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的員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單位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過20%。
單位和個人按照不高於核定的繳存基數與不高於20%的繳存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超過核定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稅務機關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F. 住房公積金納稅
住房公積金抄一般不需要納稅,超標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
按國家有關規定,住房公積金由單位繳存和個人繳存兩部分構成:單位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部分為繳存基數乘以個人繳存比例。
繳存基數是指按照國家統計局《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的員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單位繳存比例和個人繳存比例最高均不得超過20%。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每年核定一次。單位應按時足額為在職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於每月發放員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員工代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入住房公積金專戶內。單位逾期不繳或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單位和個人按照不高於核定的繳存基數與不高於20%的繳存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超過核定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稅務機關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超過核定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稅務機關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G. 住房公積金要納稅嗎
住房公抄積金一般不襲納稅。
單位和個人按照不高於核定的繳存基數與不高於20%的繳存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所得,免予徵收個人所得稅。
超過核定繳存基數或規定比例提取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稅務機關將其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H. 請問住房公積金是如何計算的,其中多少比例需交稅
沒有要求單位與個人的比例一致,但是個人比例一定要大於等於單位的比例。如果比例超過12%則必須將公積金超出部分合並當月工資算稅。12%指的是單方,不是單位及個人加起來的12%。
I. 租房提公積金,房東要繳稅嗎
租房提公積金,房東是不需要繳稅的。住房公積金作為一項政府福利政策,在提取繳納房租是是不需要繳稅的。但是房東在收房租時,會產生租賃所得的個人所得稅。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9)住房公積金繳稅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J. 住房公積金繳稅問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