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介紹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發[2002]12號文、桂政發[2002]49號文規定,2003年9月,經桂林市編委批准成立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心屬國家法律法規授權管理、授權執法、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經費由財政全額撥付、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相當正處級事業單位,直屬桂林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全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1。
Ⅱ 離職後怎樣才能取 桂林住房公積金。外地人的要一個月還是六個月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份(此表需加蓋單位公章內,提取金額暫不填寫)
2.申請容人身份證(身份證過期由派出所開具戶籍證明(附照片並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二代證正反面均復印)
3.原籍戶口簿(復印戶口簿首頁、戶主頁、本人頁)
4.終止勞動關系證明(由繳存單位出具或提供失業、下崗證)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辦理流程
辭職後公積金提取到住房公積金中心營業大廳領取《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相關提取指南或登錄下載《公積金提取審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務指南下公積金提取相關政策;
持由單位核實填寫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需蓋單位公章)和相關提取材料至我中心營業大廳審核;
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公積金中心一樓營業大廳審核後轉入本人公積金卡內,如轉入單位結算戶次日由公積金承辦銀行開出轉帳支票。
Ⅲ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網怎樣查找自己的住房公積金
輸入自己的身份證、密碼內。容http://www.glzfgjj.cn:8136/
Ⅳ 桂林市辦住房公積金提取在哪裡辦(地址)
可以抄在當地的公積金襲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Ⅳ 在桂林市住房公積金如何辦理轉移手續
首先你要打電話問桂林公積金管理中心,如果要辦理轉出,需要什麼手續,各地政策都不一樣,這個步驟不能少。
然後根據桂林的要求,跟新公司提出需要什麼手續,讓他們出具。
Ⅵ 桂林市住房公積金:我想查我的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怎麼查
你可以直接進入桂林市住房公積金網頁查詢http://www.glzfgjj.cn:8136/
輸入你的身份證號碼,初始密碼是你身份證號碼後六位,在裡面可以更改密碼
Ⅶ 桂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哪裡
對外業務網點地址
桂林市西城路20號
2836152
Ⅷ 桂林住房公積金怎麼查詢
上桂林公積金網站上輸入身份證號即密碼可以常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