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蘇州新區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職工因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等自住住房,首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哪些相關證明材料
(1)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原件及復印件;
(2)購房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
(3)提取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提取職工本人的銀行儲蓄賬號;
職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夫妻關系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買房人提取記錄單的復印件。
㈡ 蘇州新區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那裡
我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職工
蘇州新區目前無公積金辦理機構,統一在公積金大廳辦理
地址:干將東路877號,公交:2,68,146,900,9等
㈢ 蘇州新區住房公積金在什麼地方提取
干將東路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就是樂橋那個公交站台後面
㈣ 蘇州新區公積金到哪取出來
可以在支付寶上取出來。
在支付寶軟體提取公積金的方法/步驟如下版:
1、首先打開支付寶權,在搜索欄中輸入 "公積金 ",支付寶會直接顯示浙江省直公積金的生活號,點擊該服務
㈤ 蘇州公積金提取要什麼東西
員工住房公積金是需要滿足公積金提取條件之後,攜帶相應材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手續的。審核期為三個工作日。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㈥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如何提取
在蘇州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滿足購買住房、離退休、償還房貸等條件。符合條件的,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提取。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賃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經有權部門認定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困難救助對象和特困職工救助對象的;
(八)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下崗失業,且住房公積金帳戶封存滿兩年的;
(九)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戶口不在本市或者戶口遷出本市的;
(十)經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情況。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余額。本條第一款(一)、(五)、(六)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額度,均不得超過當期實際發生額。提取住房公積金同時注銷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的除外。
(6)蘇州新區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積金中心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余額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以欺騙手段違法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貸款額,並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取消其1至5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四)單位拒絕公積金中心檢查、不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資料信息的,由公積金中心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非經營單位可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單位可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
㈦ 蘇州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什麼手續
職工向所在單位申請,並提供相應材料;經單位初審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在提取申請書上蓋章;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辦理提取申請;經管理中心核准即可辦理轉賬支付。
在市區辦妥職工社會保險參保手續後,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社保經辦機構出示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園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填寫《蘇州市區參保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
社保經辦機構審核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轉移手續,並根據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記載參保人員的歷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情況。
一個公積金年度內只能支取一次,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購房合同、協議簽訂後1年內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住房公積金自存入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之日起按照國家規定的利率計息。按照規定繳存或提取的住房公積金及其利息,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
(7)蘇州新區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申報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
2、住房公積金龍卡(繳存憑證) ;
3、經單位審核、蓋章的《嘉興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
4、《房屋所有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或宅基地使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
5、當地城建、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危房鑒定報告(原件和復印件1份);
6、工程預(決)算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 ;
7、申請人為配偶的,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申請人為直系親屬的,提供直系親屬關系證明及未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