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烏魯木齊不知想提取公積金要哪些流程啊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專職工住房屬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先由所在單位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2、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各地公積金中心對公積金提取規定了不同的條件、流程,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❷ 在烏魯木齊不知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烏魯木齊要是想提取,現在是可以的。
❸ 烏魯木齊怎樣辦理住房公積金支取手續
(1)職工個人應根據住房公積金支取條件,向單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書面申請,並附上有關證明; (2)單位審核同意個人支 取住房公積金後,開具烏魯木齊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一式四份,由單位領導簽章並加蓋預留的銀行印鑒,並持該職工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到經辦行辦理住房公 積金支取手續。因購建修住房、置換公房、償還貸款、支付房租支取住房公積金的,不注銷個人帳戶,職工還應在該帳戶繼續繳存公積金,其他原因支取住房公積金 的,個人帳戶需銷戶同時還需辦理住房公積金儲蓄卡注銷手續; (3)經辦行審核符合支取規定後,列印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對帳單並填寫銀行付款憑證交取款人; (4)職工個人審核無誤後,憑銀行付款憑證提取住房公積金本息款; (5) 支取申請書經辦銀行留存一聯登記銀行帳,加蓋印鑒後退單位一聯,單位據此登記住房公積金單位帳和住房公積金個人分戶帳,另一聯交市住房資金管 理中心。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和住房公積金儲蓄卡。委託他人代辦的,須帶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❹ 烏魯木齊不知應該怎麼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烏魯木齊假如想提取,有條件估計可以。
❺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抄管襲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❻ 烏魯木齊不知如何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啊
去住房公積金中心咨詢,或者打電話,
一般取得話需要你得購房貸款合同和你得身份證,取了就可以辦理,或者你租房子得合同。你沒有購房貸款合同,也沒有租房合同等用於房屋裝修方面得費用是取不出來得。
❼ 不知烏魯木齊的住房公積金能夠提取嗎
可以支取出來的 正常繳存
可以158拔打99492這個392,要是有不租房或不買房的,你只要確定提取後,約定好時間,他可以給你提供材料,十個=工作日辦理完結,您只要提供基本資料就可以了到帳後再收費的。
❽ 烏魯木齊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哪,怎麼公積金提取啊
烏魯木齊每個區都有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積金需購房或者租房提取,
可以136拔打99968就是285要是有不租房或不買房的,你只要確定提取後,約定好時間,他可以給你提供材料,十個=工作日辦理完結,您只要提供基本資料就可以了到帳後再收費的。
❾ 烏魯木齊市公積金提取需要的手續
(五)根據提取原因的不同,還應提供以下相應證明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職工,提供經產權部門登記備案的《烏魯木齊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或專用收據、契稅完稅證明(屬分期付款的,可暫不提供契稅發票);
2、購買二手住房的職工,提供《烏魯木齊市房屋轉讓合同》、已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
3、購買單位公有住房(含全額集資房)的職工,提供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核的《單位優惠售房審批表》;屬購房補差的需提供《優惠售房補差計算表》和《房屋產權證》,同時應提供售房單位開戶銀行及賬號;
4、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職工,提供市級以上規劃、土地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規劃許可證》,建造、翻建住房的工程預算;職工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應提供建設、土地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集體土地使用證》; 5、大修自有住房的職工,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和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職工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大修自有住房的,應提供土地主管部門出具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或建設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6、職工按年償還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借款合同和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余額對賬單》;採取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的,應簽訂《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協議書》; 7、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需支付房租的職工,應提供《烏魯木齊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已經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出租人出具的租金繳納憑證; 8、職工因離異經法院判決需變更房屋產權提取公積金的,應提供《烏魯木齊市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法院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