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海南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申請條件是什麼需要提交什麼資料的嗎
海南省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凡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均可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購買商品房和單位集資建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以上的首付款;購買二手房的,應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籌資金不得低於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費用50%。 5、同意按照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6、借款人沒有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⑵ 在海南如何一下子通過中介把住房公積金提出來
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回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答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⑶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通過網路企業信用查看海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資訊。
⑷ 海南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賬號是幾位數
您直接撥打全國公積金服務熱線區號12329,查詢公積金。
從網站,微信公眾號,手機APP上查詢公積金一般在詳細信息里有公積金賬號。每個公積金中心的排序當時不同。
⑸ 海南住房公積金繳納比例是多少
公積金繳納比例:
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為:單位12%,個人9%,且單位和職工個人住專房公積金繳存比屬例均最高不得超過12%;各繳存單位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階段性適當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最低繳存比例不得低於5%。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⑹ 海南省的公積金應該如何才能提現啊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版和職工本人每權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⑺ 海南省如果辭職了,怎麼才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啊
1、辭職以後,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提出出來取決於你的戶口所在地與住房公積金所版在地是否一權致。 如果你目前戶口所在地與被凍結的住房公積金所在地一致,則不可提齲 如果你目前戶口所在地與被凍結的住房公積金所在地不一致
⑻ 海南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額度,具體政策是什麼
8月18日,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宣布自8月20日起,海南省將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有關規定進行調整,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
購買新建自住住房。借款人夫妻雙方均在本省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借款人僅單方在本省繳存的,貸款最高額度為70萬元。
此次額度調整自2020年8月20日起實施。2020年8月20日前,借款人已提交完整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材料,並經公積金局工作人員受理的,執行原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規定。
此次政策的實施為剛需購房者可省下一大筆貸款利息支出,以購買首套新建自住住房為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提高到100萬元,相對於商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可節省利息約40萬元,切切實實減輕了借款人家庭購房負擔。
⑼ 海南省海口市的住房公積金不知怎麼才能提取哦
符合提取條件就可以提取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