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取得《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證明》
可以到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取得住房公積金異地繳存證明。
根據《住房專城鄉建設部屬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1)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擴展閱讀
住建部近日出台的這份《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中要求,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然後,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要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公積金住房貸款或首次公積金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Ⅱ 異地貸款辦公積金繳存證明需要什麼資料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下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地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今後職工連續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並首次明確提出公積金將實現異地互認。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網上發布了簽署日期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辦理流程為: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
5、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Ⅲ 異地公積金貸款開繳存證明,要在公積金正常狀態下開,還是公積金封存
是在公積金正常繳納的情況下開,因為公積金貸款需要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版年(含)以上權的,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3.
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4.
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5.
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6.
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
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Ⅳ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怎麼填寫辦理
異地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填寫一些基本信息。
Ⅳ 如何辦理《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公積金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2015年9月,公積金異地貸款的具體操作程序已出台。其中規定,異地貸款需要在繳存城市開具公積金繳存證明。 住建部明確規定公積金異地貸款應按以下流程辦理: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Ⅵ 公積金繳存證明在哪裡開
到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
1、委託繳存單位代理人辦理的,單位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
2、委託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有效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關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委託其他人辦理的,代理人應當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開具繳存證明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一般流程如下:
1、職工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明前往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
2、工作人員受理資料,並對資料進行審核;
3、審核完成,符合條件的開具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
4、發放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同時開具無貸款證明。
(6)異地貸款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擴展閱讀:
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Ⅶ "南京"如何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到住房公積抄金管理中心去開具這個襲證明,帶上身份證和公積金卡就可以開。先到住房公積金貸款中心,開具「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再持「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及空白制式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到開戶管理部,管理部將證明填寫完整,加蓋部門業務章,即可。
Ⅷ 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怎麼填寫辦理
異地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
職工在就業地(繳存地)繳存、在戶籍所在地(貸款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憑繳存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向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公積金個人或租房貸款。
貸款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受理審批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時,繳存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應出具該職工及其配偶在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貸款情況證明以及其他相關信息。
辦理公積金異地貸款所需資料有:
1、申請審批表(蓋單位行政公章)(3份);
2、申請人家庭及社會關系調查表(3份);
3、購房合同復印件(3份)備案原件;
4、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正反兩面復印件(3份)原件;
5、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及貸款情況證明(3份);
6、申請人提供一名常駐本行政區域內且在本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固定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號碼(3份);
7、婚姻證明復印件(未婚、離異的,需提供借款人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證明)(3份)原件;
8、加蓋借款人及配偶單位公章的月工資證明(月工資5000元以上的需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近3個月工資明細表)(3份);
9、首付款收據復印件(3份);
10、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
11、信用報告查詢申請表(臨櫃填寫,夫妻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