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積金個人與單位繳納比例分別是多少
根據所在地市的不同地方上所制定的城市公積金繳存比例也是有所差別的,比如說個人繳存的比例為7%,單位繳存的比例為7%個人繳存的比例為7%,單位繳存的比例為7%。
北京地區個人繳存的比例為12%,單位繳存的比例為12%。
天津地區個人和單位繳存的比例分別都是11%。
深圳地區個人繳存比例和單位繳存比例分別是從5%到20%不等。
烏魯木齊地區住房公積金繳存的比例,個人方面和單位方面分別繳存的比例從5%到12%不等。
由此可以看出,國家雖然沒有制定統一的公積金繳存比例,但是個人繳存比例和單位繳存比例都是一比一對等的,只是公積金繳存總數佔到工資額的比例有所差別
⑵ 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是多少
1、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專5%;有條件的城市,屬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2、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3、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1、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3、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⑶ 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及單位各自繳存比例是多少
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積金個人和單位的繳存比例為5%-12%。
2018年住房公積金年度指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一、繼續延長北京地區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
北京地區企業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在5%-12%范圍內自主確定,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新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開戶時自行選擇確定;已建住房公積金單位於每年辦理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自行確定。
二、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審批單位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申請
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沒有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的,經全體職工2/3以上同意,可在1%-4%范圍內申請降低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或申請緩繳。
(3)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 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的通知
三、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繳存基數及月繳存額上限
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上限為北京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統計局(京人社規發〔2018〕115號)公布的2017年度北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018住房公積金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5401元,月繳存額上限為6096元,職工和單位月繳存額上限均為3048元。
凡繳存基數超上限的單位,應按照繳存基數上限予以規范,於2018年7月底之前調整完畢。
⑷ 住房公積金企業繳納比例
繳納單位可在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5%到上限12%之間,自主確定比例。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發布《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
《通知》指出,為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減輕企業非稅負擔,將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的期限,各地區2016年出台的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政策到期後,繼續延長執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通知》要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不得高於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凡超過3倍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
《通知》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上限由各地區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程序確定,最高不得超過12%。繳存單位可在5%至當地規定的上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此外,《通知》還要求,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應授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審批時限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4)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參考資料:
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的通知-中國住建部
⑸ 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的繳納比例是
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1、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
2、醫療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繳費比例: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5%,個人不繳納;
5、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每個月為你繳納0.8%,個人不繳納;
6、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10年下半年起,全國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5)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
1、機關、事業單位;
2、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4、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⑹ 2017年最新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
分析如下:
1、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職工平均工資的10%。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5、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
⑺ 一般公司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繳存比例是公司自己定的,繳存公積金要確定兩個數據,一是繳存基數(一般指基本工資),二是繳存比例(一個百分比,最高12%,最低一般是5%,以1%為單位來累進);
繳存比例分單位比例和個人比例,公司的比例是全單位統一的。
比如你的基本工資(繳存基數)為2000,公司及個人的繳存比例都是10%。
有10%是在發工資前繳存到了你的公積金帳戶里,而同時你的單位也要繳存200元到你的公積金帳戶,所以你實際上的收入是2200。
但可以自由支配的錢就只有1800,公積金里的400元要因為買樓或租房等原因才能申請出來用。
(7)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繳存程序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批准設立單位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號碼及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⑻ 住房公積金個人與單位繳納比例分別是多少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的規定,設區城市(主要指地級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最低不低於5%,原則上不高於12%(合計繳存比例為10%至24%),具體標准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中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並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這就是說,單位為個人繳納或者個人繳納比例超過12%的部分,將計入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住房公積金的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⑼ 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多少是按照社保工資繳納嗎
1、西安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是單位和個人分別不低於5%,不高於12%。繳納的比例根據企業實際的情況進行繳納。
2、公積金繳納基數是按照社保工資繳納的。
(1)職工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新設立單位的職工和用人單位新增的職工按照本人起薪當月的工資核定。
(2)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或起薪當月的工資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核定;超過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核定。
3、以下情況可以提取:
(1)購買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購房合同及發票(看原件留復印件)
(2)離、退休:個人申請,單位證明,離、退休批文(原件及復印件)
(3)在職死亡:委託提取人身份證明,提取人單位證明,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自建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建房審批手續(准建證原件及復印件)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個人申請,單位證明,有關審批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6)出境定居:個人申請,單位證明,出境定居證明
(7)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個人申請,單位證明
(9)住房公積金單位繳納比例擴展閱讀
1、繳存比例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要求,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分別為5%,上限分別最高不得超過12% 。
2、月繳存額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由職工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兩部分構成,月繳存額等於職工月繳存基數分別與職工和單位繳存比例的乘積之和。繳存基數、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應分別四捨五入到元,取整數。
3、其他事項
(1)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關繫到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繳存單位應按政策規定中的工資總額足額為職工繳存公積金。
(2)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自本通知下發後,嚴格執行本通知規定,做好各繳存單位、受委託銀行繳存基數調整工作的抽查與監督,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為繳存單位提供便捷服務。
(3)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待企業經濟效益好轉後,再提高繳存比例或恢復繳存並補繳其緩繳的住房公積金。
(4)本通知最終解釋權歸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所有,由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