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北京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
第九條 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封存、注銷等相關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繳、多繳或者逾期繳存。
單位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依法退回。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每次申請期限不超過1年。
第十一條 單位合並、分立時,應當為職工補繳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的,應當在辦理有關手續前,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
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時,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清償欠繳的職工住房公積金。
第十二條 在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時,申請管理中心給予貼息。貼息的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制定。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本市的住房價格、政策、職工購買能力及公積金的資金狀況等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以及按照規定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所需資金。
第十五條 審計部門應當對管理中心進行年度審計監督,並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第十六條 管理中心可以對未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進行檢查。
單位應當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資料。
② 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方法
北京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方法是一,退休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取,二是購買住房,三是憑租房合同也可以按季度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概就是以上這些吧。
③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出來
1、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核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領取表》(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鑒。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領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
(3)北京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提取類型:
一、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二、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
三、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根據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
第五條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國家機關;
(二)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
(三)事業單位;
(四)民辦非企業單位;
(五)社會團體。
第六條 管委會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等具體情況,可以適時擬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調整方案,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執行。
第七條 管理中心應當於每年7月31日前,向社會發布住房公積金對賬公告。
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應當於每年8月31日前,向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對賬憑證。
管理中心或者受委託銀行應當向繳存單位和繳存職工提供准確、便捷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查詢服務。
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及其相關工作人員應當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保密。
第八條 管理中心應當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發放住房公積金卡或者住房公積金存摺,作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
第九條 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封存、注銷等相關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繳、多繳或者逾期繳存。
單位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依法退回。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每次申請期限不超過1年。
④ 個人如何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個人如何提取公積金:
一、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依照上述1-3項提取的,提取金額保留到十位整數;依照4-10項提取的,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二、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申請時間
1.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後兩年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額達到實際支付的購房款。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償還貸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內提出申請,只能申請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不能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申請,以後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積金總額達到實際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規定的職工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領取並填寫提取申請表,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
2.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辦理第一次審核後,由開戶銀行發給《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以後憑《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辦理提取手續。
3.原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在上級主管部門託管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由上級主管部門核實並加具意見後,持有關證明材料到開戶銀行辦理審核手續;無上級主管部門,且職工住房公積金在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託管的,持有關證明材料到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審核手續。
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需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一)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購買一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購房合同(或預售契約)、購房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購買二手樓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地產權證、契稅完稅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征地補償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的,首次提取時,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購買增大住房面積發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時,提供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用地證明(或房地產權證)、鎮(鄉)以上規劃部門同意建房的批文、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城建部門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產權證、購買建築材料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鎮(鄉)以上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地產權證、修繕費用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指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合同或與單位簽訂的公房租賃合同)、房租發票(或收據)、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以後提取時,提供《XX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登記證》、提取人身份證原件。
(五)離休、退休的,提供離、退休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市以上醫院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簽證和護照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八)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九)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戶口遷出證明、職工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十)失業(或下崗)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失業(或下崗)12個月以上的,提供失業證(或下崗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十一)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戶口簿、提取人身份證、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合法繼承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提取,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及職工本人、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發生上述(一)、(二)、(三)項情形的,對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擁有所有權的家庭成員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所提住房公積金總額不得超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費用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時,需提供產權證明(配偶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及上述有關證明材料。
⑤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續
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個人因購房、租房、退休、特殊事項銷戶等原因需要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應填寫相應的申請表,並提交相關材料交由單位經辦人到管理中心下屬的辦理地點,經審核通過辦理提取。(該內容僅在北京適用)
一、買北京市住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購買北京市商品住房
(1)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註:①所填表內的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是指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上簽約系統中備案的購房合同編號和密碼;申請人或申請人配偶無法提供網簽合同編號和密碼的,應填寫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提供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②申請人有住房補貼的,可在表內提取限額欄在購房金額的數額內自行確定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的提取限額,二者之和不能超過購房款。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也稱兩限房)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選房確認單原件(未簽訂購房合同)
(3)《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兩種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3.購買公有住房(也稱房改房)、集資合作建房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房改售房或集資合作建房單位(也稱大產權人)給申請人開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據原件(只能提供收據復印件的,需售房單位在收據復印件上蓋章)
(3)《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4.購買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
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拆遷或徵收回遷協議原件
《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危改、拆遷、徵收回遷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5.申請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購買上述四種住房的,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填寫《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與商業銀行的組合貸款)購買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還可進一步便捷辦理。
二、買異地商品住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購房合同
3.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需提交原件
5.《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三、租房提取需哪些材料?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3.公租房合同及發票原件(租住公租房需)
註:若申請人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發票原件,可辦理季度提取,月提取金額為本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及月租金中較小部分。
夫妻購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夫妻雙方提取限額可在購房款范圍內自行確定,二者之和不能超過購房款。
來源: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⑥ 個人如何提取北京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地點:去北京公積金中心提取。
二、辦理所需材料:
1、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5、離休、退休的需提交離休、退休證。
6、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鑒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三、辦理流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6)北京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北京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
1、那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可以向自己公司咨詢,能夠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對購買、建造、修整、翻建擁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對離休、退休的;
4、常見的情況就是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且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5、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6、出國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7、正在享受城鎮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8、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因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10、還清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11、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
12、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一年以上未再就業的;
13、職工及家庭成員因重大疾病,發生了意外的話,或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導致家庭生活艱難的。
自5月1號開始,北京(樓盤)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做出調整,企業調整為5%—12%,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比例;其他單位是12%。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暫緩繳存,情況好轉後補繳。這個比例暫時執行兩年。
北京此次住房公積金新政規定: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高於12%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不得超過12%。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各地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高於12%的城市並不多見,大多在5%至12%區間范圍,僅個別地方上限達到了20%。
據了解,就北京地區而言,目前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為12%,單位和個人雙方繳納的公積金總數不得超過4654元。
因此,新政提出「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高於12%」,實際上公積金真正能夠每月繳存4654元的人非常少。如果要達到這樣的數額,那麼他的月工資至少要在2萬元左右。因此,可以說新政對北京影響並不大。
⑦ 北京市,個人是否能直接辦理公積金提取
不可以。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7)北京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異地使用
2017年7月1日起,全國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均可通過異地轉移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跨區域就業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手續齊全、符合轉出地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向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
即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轉移接續業務,解決了過去職工往返奔波、手續繁雜、時間過長等問題,提高了服務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具體來說,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的職責分工如下:
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核職工繳存和已貸款情況,向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出具書面證明,並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相關信息。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及受委託銀行負責異地貸款的業務咨詢、受理、審核、發放、回收、變更及貸後管理工作,並承擔貸款風險。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與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要定期對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核對,掌握提取、還款、變更和逾期情況。
異地轉移攻略
共分為「住房公積金由資金中心轉出至異地」和「住房公積金由異地轉入至資金中心」兩種情況。
住房公積金由資金中心轉出至異地
1、申請范圍
(1)繳存職工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將個人賬戶轉至國管中心集中封存戶封存;
(2)職工未存在住房公積金違規失信記錄;
(3)職工在異地新就業並已建繳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辦理轉移。
2、所需材料
具體請按照異地中心要求准備材料
3、辦理地點
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積金由異地轉入至資金中心
1、申請范圍
已在資金中心設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並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以申請辦理轉移。
2、所需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單位經辦人集中代為申請的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委託書》;
(2)《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申請表》(一式兩份);
(3)職工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4)單位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辦理地點:
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網點辦理。
⑧ 北京地區如何提取公積金
可全額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購房提取:
(1)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廉租房、危改回遷房、標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購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職工因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註:無論是哪種情況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提取時限:提交申請後三天內到賬。
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則上採取轉入個人銀行儲蓄賬戶的方式,特殊情況下,可以通過所在單位銀行賬戶轉付。
由單位轉付的流程為:經職工個人同意,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部審批後,單位可辦理通過單位銀行賬戶轉付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業務。單位在管理部辦理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業務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將公積金提取金額劃入單位銀行賬戶,由單位轉付職工個人。
辦理時間及地點
辦理機構:
到公積金賬戶所在管理部 或銀行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
各管理部於受理公積金提取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審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⑨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領取
1、填寫表格。按照樣表填寫《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
「所在單位名稱」為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單位。「聯名卡開戶銀行及聯名卡卡號」需為申請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已辦理過公積金聯名卡的,可以繼續使用。
2、提供材料
若申請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辦理過同套住房的提取,轉移至北京地方後申請繼續提取同套房屋剩餘限額的,申請成功後,申請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額度清零。
3、住房公積金櫃台審核辦理。
由經辦人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北京鐵路分中心的繳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規定辦理。
(9)北京個人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1、《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表》一份。
2、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3、房屋所在地的規劃國土部門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或鄉鎮人民政府批準的文件原件。
4、購買材料的明細發票或分攤到個人的費用發票原件。
5、產權人姓名為提取人配偶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