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北住房公積金可以在異地買房嗎
一般情況下是不可以的,這個還是要看地區的政策是否支持:
繳存公積金6個月即可辦貸款
新政: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我市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解讀:「此次調整,大大降低了公積金的貸款門檻,政策將更傾向於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石家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此前,石家莊執行的政策是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2 個月(含)以上,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而且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年限也不能合並計算。新規定不僅直接將申請門檻降低至6個月,還允許合並計算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期限,使更多職工能夠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異地繳存公積金可貸款
新政:戶籍在我市但在就業地(外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解讀:此條規定進一步放寬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准入門檻。而此前只能是在石家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石家莊購買自住房時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隨著就業流動性日益增強,許多人在就業地繳存公積金、卻因房價過高等原因而選擇回原籍購房,購房時就不能享受到公積金的優惠政策。異地貸款業務的開放,對於這樣的職工更加公平,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對全國房地產市場的交易量起到促進作用。
公積金貸款與商業貸款可組合使用
新政: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不能滿足職工貸款需求的,職工可同時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 職工已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在符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條件情況下,可申請轉為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解讀: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業務也是此次新推出的業務,組合貸款的推出,可以解決職工僅使用公積金貸款資金量不足的情況。我市某項目銷售經理趙先生告訴記者,目前不少首套房購房者,尤其是改善型住房貸款人,對商貸與公積金貸的組合非常期待,此次政策的調整,有望短期內帶來較大的購房需求釋放
原個人只能在繳納公積金的本市及轄屬的縣城裡使用,不過你如果是在外地(外省、外市)購買的商品房,可以憑借購房合同和完稅證明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這個是可以的!
詳情你可以咨詢你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
② 12月15日起 河北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為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11月30日,河北省住建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從今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據悉,從2006年開始河北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業務,2017年根據省有關工作要求,部分市結合本地實際暫停了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業務。
《通知》明確,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簡化和規范審批要件,優化辦理流程,落實繳存證明授權要求,健全信息核實聯系人制度,加強貸後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同時,省住建廳要求各地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盡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③ 河北省住房公積金是否可以跨市貸款
據燕趙都市報報道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合作協議簽約儀式近日在邯鄲舉專行此協議簽署後河屬北省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異地城市城鎮購房時可在購房地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了
除了實現了省內異地購房外,由於臨近京津兩地,河北省還計劃下一步將全省住房公積金對北京、天津對接,實現京津翼地區的公積金異地購房。
④ 河北省內可以跨市使用公積金貸款嗎
據燕趙都市報報道河北省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合作協議簽約儀式近日在邯回鄲舉行答此協議簽署後河北省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異地城市城鎮購房時可在購房地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了
除了實現了省內異地購房外,由於臨近京津兩地,河北省還計劃下一步將全省住房公積金對北京、天津對接,實現京津翼地區的公積金異地購房。
⑤ 12月15日起河北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從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官網獲悉,為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11月30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從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業務。
據悉,從2006年開始我省開展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業務,2017年根據省有關工作要求,部分市結合本地實際暫停了住房公積金異地住房貸款業務。
《通知》明確,職工在就業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戶籍所在地購買自住住房的,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異地貸款的職工,與申請本地貸款的職工享有同等權益,不得設置附加條件。
《通知》強調,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若干具體問題的通知》要求,進一步明確職責分工,簡化和規范審批要件,優化辦理流程,落實繳存證明授權要求,健全信息核實聯系人制度,加強貸後管理,確保資金安全運行。
同時,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求各地要加強住房公積金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綜合服務平台建設和功能完善,強化數據共享支撐,盡快實現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等信息查詢、出具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住房公積金個人繳存信息變更等住房公積金服務事項「跨省通辦」,滿足繳存職工異地辦事需求。
⑥ 住房公積金可以異地貸款嗎
不可以只能在交公積金所在地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