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補繳住房公積金應當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書面申請。逾期管理中心不受理。
就是訴訟時效,比如你被人打了,過了訴訟期還沒報案,就不能再起訴他了,起訴也不受理。1年內你都沒發現,就不再受理你的請求
❷ 合同中未註明繳納公積金,本人可以想有關機關申請仲裁嗎是否已過仲裁訴訟時效
合同中未註明繳納公積金,當事人不可以想有關機關申請仲裁,因為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公積金,勞動合同法也沒有明確規定公積金。如果已經超過兩年,超過仲裁時效。
❸ 深圳住房公積金,社保追回年限
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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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社保局只幫你追繳2年的依據為是將社保當作債權關系處理,這樣訴訟時效為2年,所以就只幫你追繳2年,這是不對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都有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違法的,只要一天未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違法的狀態就是存在著的,勞動者隨時有權要求單位依法補繳。因此,補繳社會保險的權利是不應該受到時效限制的。所以你可以追繳你進入該企業工作以來,單位沒有給你繳納任何時期的社會保險。
第二、單位未依法給你繳納社會保險,你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38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這種情況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1款。標准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47條。
第三、如果合同期未滿,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按照第二點的經濟補償金的2倍進行賠償,依據為《勞動合同法》第87條。
第四、建議與單位協商解決,未果,依法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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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祝你順利!
❹ 住房公積金是否有追訴期限
公積金是國家福利性政策。 繳納了住房公積金在以後是可以提取的。 在買房時也可以辦理住房貸款。
❺ 我單位沒有給我繳納公積金,我是否可以起訴他,應該怎麼算賠償金
國家對於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沒有立法,只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約束,目前有些地區的地方法規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不知道你所在的城市有無此項規定。建議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咨詢或投訴。
第一,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都應當依照這個行政法規繳存住房公積金,否則即屬於違法行為。
第二,該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第十七條規定:「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第三,該條例第二十條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第三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你到2008年8月1日才發現原單位只為你繳納了兩個月的住房公積金,如果欠繳情況確實如此嚴重,建議你首先和原單位聯系協商補繳問題,應該由你負擔的部分由你負責支付。如果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只能向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如果還不能依法合理解決,就應當向你原單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本案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你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侵害之日(2008年8月1日)起開始計算,超過這個法定時效再主張權利,法律就不保護你的勝訴權。
❻ 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勞動糾紛是否有仲裁時效或訴訟時效的限制
1、用復人單位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為勞動制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是勞動者不能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要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肥和住房公積金,而應該分別向主管的部門投訴,要求主管部門(勞動部門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單位徵收。這不受60日時效的限制。
2、以前很多仲裁機構受理勞動者要求單位交納社會保險費的仲裁,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法院是不受理了,因為應該請求勞動行政部門解決。法院即使判了也難以執行。
具體可以看一下《因欠繳社會保險費發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中的有關觀點。
❼ 有關離職後對前公司追討住房公積金的期限
您好。復住房公積金不是法定社會制福利,要看當地的法規,比如蘇州市新區要求企業給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而園區b類公積金則不包括住房。
所以,您應當咨詢當地勞動局,詢問公積金的相關政策。
如果貴地有要求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要求,您可以起訴要求單位補交,但原則上不超過2年的民事訴訟時效。
❽ 退休六年才知道單位沒有交住房公積金超過訴訟時效嗎
有工作證明材料,可以直接到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去申訴主張;
按照民法的規定,離職兩年內都 可以主張,如果有爭議,可以在這時效內處理。
❾ 公積金管理中心: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書面申請。逾期的管理中心不予接受
1、這句話講的是受理時效,而非補繳年限。類似訴訟時效,逾期回不受理。
2、受理答了,公積金才會立案處理,進行調查核實,如屬實會要求單位進行補繳,單位未足額繳納的,補繳年限一般是根據勞動合同期限和未依法繳納的期限來確定(當然不能超過國家公積金制度實施的年限,1999年國家才開始強制推行住房公積金)
3、具體補繳年限,建議撥打12329(全國統一住房公積金熱線)咨詢。
❿ 我工作八年公司沒給我叫住房公積金可以起訴理賠嗎
用人單位不給員工交納住房公積金的,員工可以去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
住房公積金和「五大保險」一樣,都具有強制的法律約束力。不論用人單位與職工對繳存住房公積金約定與否,均不能免除用人單位按規定方式和金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法定義務。勞動者公積金權益受到侵害時,應去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而不是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勞動仲裁。
而且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也就是說,員工一旦被單位錄用的,就必須在30日內為員工辦理繳存登記。而且第三十七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10)住房公積金訴訟時效擴展閱讀:
單位不為員工交納住房公積金的,員工可以在公積金管理中心投訴舉報。
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它覆蓋符合繳存條件的用人單位內所有在職職工,無論其單位性質如何,無論其家庭收入怎樣,無論其是否已有住房,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都必須按國家規定繳納住房公積金。
而且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轉移手續。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單位為員工繳住房公積金是法定義務 非可繳可不繳
網路-房公積金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