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
單位具備列條件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單位經濟效益較差繳存回住房公積金確困難
且單位答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本市統計部門公布
職工月平均工資60%
(二)按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繳交單位存、
發展造較影響或政府定困難企業文件證明單位
經營確困難按照原繳存比例申請辦理降低住房公
積金繳存比例;
(三)單位已連續三緩繳住房公積金或單位補繳前
度住房公積金困難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
期間住房公積金
㈡ 下調五險一金 公積金貸款買房怎麼辦
下調五險一金,一般是不會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只是會影響公積金貸款版買房的額度。
住房公積權金貸款流程:
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
對資料齊全的借款申請,銀行及時受理審查,並及時報送公積金中心;
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銀行;
銀行按公積金中心審批的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由借款人夫妻雙方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復核,公積金中心核准後即劃撥委貸基金,由受託銀行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區的房屋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簽字,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將有價證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㈢ 2017年公積金基數調整怎麼操作
以寧波市為例,公積金基數調整的操作流程如下:
1、登陸寧波市住房公積金網站,進入「單位查詢」,輸入本單位公積金賬號及密碼,登錄到「單位查詢」頁面,進入單位對賬單-基數調整表下載,保存本單位基數調整數據文件到本地計算機。
單位對保存到本地計算機上的文件進行修改。修改完成後,拷貝該文件到U盤,報送至分中心窗口,同時提供填妥並蓋章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通知書等材料。
2、因各種原因無法從公積金網站下載數據文件的單位,應攜帶U盤,到分中心窗口拷貝單位年度基數調整數據文件。調整完確認後,拷貝到U盤,報送至分中心窗口,同時提供填妥並蓋章的匯(補)繳通知書等材料。
(3)住房公積金下調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公積金基數調整的相關說明:
1、為了便於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基數調整表一律採用電子格式,並連同紙質列印的基數調整表一起上報。
2、電子格式基數調整表內不得隨意更改職工帳號、職工姓名、職工身份證等信息,如發現上述信息有出入的另行附加蓋單位公章的說明材料申請變更。基數調整表內其他信息應如實填寫並仔細核實。
3、7月份有人員變動的單位,不得在基數調整表中隨意更改,必須按常規辦理各項變更手續。
4、如單位地址、開戶銀行、法定代表人、經辦人等發生變動,請及時到分中心窗口辦理變更手續。
㈣ 單位給個人調整住房公積金基數怎麼操作
一般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按以下方式: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版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權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
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或經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
外國及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和別的經濟組織常駐代表機構。
有關於住房公積金對於單位的規定: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
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
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㈤ 住房公積金調整是在每年的什麼時候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根據條例,職工平均工資的變動將引起所繳納公積金金額的變動。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當年的6月30日為一個年度單位進行調整。不少單位會在每年辦理完6月份匯繳業務後,根據員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員工調整其公積金繳納基數。
(5)住房公積金下調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程序
(一)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辦理要件: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表;
2、批准設立單位的文件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個人賬戶設立
單位設立或新錄用職工,應自辦理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辦理職工賬戶設立手續。
辦理要件:
1、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
2、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職工身份證號碼及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變更登記
單位或職工個人基本信息發生變動,應提供相關證明,自發生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要件:
單位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所需材料:
1、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2、單位繳存登記事項變更的證明資料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職工辦理信息變更登記所需材料:
1、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登記表;
2、職工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銷登記
單位因合並、分立、撤銷、破產或者解散而終止的,應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辦理要件:
1、單位注銷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申請表;
2、上級單位或主管部門批准撤銷、解散或破產的文件,人民法院裁定破產清算的文件,工商部門責令關閉的文件和注銷工商登記等文件及復印件;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賬戶轉移
單位調整或職工工作發生變動,單位應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轉移包括同城轉移和異地轉移。
辦理要件:
1、職工調動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或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賬戶封存與啟封
單位破產、撤銷或解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與單位保留勞動關系但停止或暫停發放工資,暫時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且不符合銷戶提取條件的,單位應到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封存手續。
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且無接收單位的職工,其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應實行集中封存管理。職工需要恢復繳存住房公積金時,應辦理住房公積金啟封手續。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繳變更清冊;
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匯、補繳
單位應於每月發放工資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或按與中心約定的日期,辦理住房公積金匯繳手續。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的,或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的,應及時補繳住房公積金。
辦理要件:
1、住房公積金匯(補)繳匯總表及匯繳變更清冊;
2、付款票據(支票、進賬單或匯票等);
3、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繳存基數調整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應發工資全額進行核定,每年調整一次,繳存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每年調整時間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㈥ 住房公積金每年調整一次,那麼員工漲工資想給他按新工資標准繳納怎麼辦
可以的。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補繳手續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補繳辦理
1、單位填制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6)住房公積金下調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公積金繳存是由職工個人公積金繳存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公積金繳存的公積金兩部分構成,屬於職工個人所有。公積金繳存,個人公積金繳存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
㈦ 住房公積金繳存額比例調整如何申請
」
該負責人還表示,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應在辦理繳存額調整前持以內下資料到開立住容房公積金賬戶的分中心或管理部辦理審批手續。(1)《降低(緩繳)申請表》一份。單位可在住房公積金網站上填寫並列印,也可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領取後填寫。填寫後,應加蓋單位公章及工會印章。(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單位2012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單位2012年度《超級匯總表》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分中心或管理部當時就單位申請事項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列印《單位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緩繳住房公積金)審批表》,加蓋調整專用章後退回單位。單位以此作為核定月繳存額的依據。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方式:
㈧ 公積金基數調整怎麼操作
1. 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辦理。
已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可登錄公積金網,在網上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1)登錄系統:用公積金數字證書登錄住房公積金網上服務廳,在公積金業務申報欄中選擇「批量基數調整」業務。
(2)數據下載:選擇「基數調整」,點擊「查詢」,經辦人可查看單位和職工調整前的繳存比例、工資基數、公積金月繳存額、新職工補貼月繳存額。若需進行調整的請點擊「文件下載」,將《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下載到本地電腦。
(3)填報新基數:單位按規定在《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中填錄新的職工工資基數。
(4)導入數據:點擊「文件導入」,將填錄好的《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導入公積金系統,若單位繳存比例需調整的,經辦人應同時在導入界面錄入新的繳存比例。經辦人核對單位和職工調整後的繳存比例、工資基數、公積金月繳存額、新職工補貼月繳存額,若有錯誤的,可予以「刪除」,待修改後重新進行「文件導入」。
(5)提交業務:在確認無誤後,點擊「業務提交」,提交後調整信息方能生效。若業務提交前發現有誤的,可對本次批量基數調整業務予以「刪除」,重新進行《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填錄和文件導入操作;若業務提交後,新一年度的公積金匯繳前發現有誤的,經辦人也可重新進行《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表》填錄和文件導入操作;若在新一年度的公積金匯繳後發現有誤的,則單位須攜帶相關材料(具體請咨詢中心歸集部門)到公積金匯繳受理點辦理手續
2. 住房公積金匯繳受理點辦理。
未開通住房公積金網上單位業務的單位,仍可攜帶U盤到住房公積金匯繳受理點辦理基數調整手續。
(1)各繳存單位攜帶U盤到本單位住房公積金匯繳受理點拷貝基數調整相關數據信息。
(2)各繳存單位按規定如實申報職工工資基數,填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並將調整結果告知每位職工。
(3)各繳存單位攜帶填錄好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表》(最好以電子表格形式)到受理點進行基數調整。
(4)各繳存單位攜帶U盤到受理點拷貝調整後的職工清冊進行核對,並在匯繳7月份住房公積金前將核對結果反饋給受理點,不反饋或逾期反饋均視作單位已確認處理。如有差錯,單位應到受理點重新調整
㈨ 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怎麼下調,要啥證件
一、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的確定
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等於本人專上一年度月平均收入×屬20%。2016年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最低為400元,最高不超過2000元。
二、靈活就業人員月繳存額與貸款額的關系
1、計算貸款額度時,靈活就業人員的月收入水平按照本人申報繳存公積金的月收入及最近6個月實際平均收入(銀行列印蓋章的收入流水)的低值確定。
2、靈活就業人員在本中心辦理貸款後,每月繳存的公積金可直接抵扣還款,不足部分,由中心委託銀行直接在借款人還貸專用賬戶中扣劃。靈活就業人員在縣市區營業部辦理貸款後,在還款12個月後,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