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積金中斷了必須補上才能續交嗎
住房公積金中斷了不用補上也可以續交。
正常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以貸款時向前推移計算)方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未滿12個月的不能合並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
工因離職、停薪等各種原因中斷繳存住房公積金時,單位填報「住房公積金匯交變更清冊」將其住房公積金(包括個人交存部分和單位資助部分)結余本息封存在原帳戶內,封存期間按規定計息;恢復繳存時,單位填報「住房公積金匯交變更清冊」予以啟封。
(1)補繳住房公積金算斷了嗎擴展閱讀
補繳條件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補繳手續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補繳辦理
1、單位填制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❷ 補繳住房公積金之後可以視作連續繳納嗎我要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其中斷繳了一個月!在線等!
補繳來公積金後可以視為連源續交納,你其中斷繳一個月,現在補上就可以了,一般規定為連續繳納1年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有的地方規定是連續交納6個月就可以申請,各地規定有所不同。
你可以咨詢一下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網路一下「XX省(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例」。
❸ 公積金繳納期間中斷一個月,補繳後算連續繳納么
不算連續繳納的。
補繳條件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金等情況時,需通過補繳方式完成。
補繳手續
1、單位填寫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補繳辦理
1、單位填制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與《公積金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公積金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
2、管理部接櫃人員對《公積金補繳書》、《公積金補繳清冊》及轉賬支票進行審核,補繳確認後,接櫃人員列印《公積金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一份留存。
(3)補繳住房公積金算斷了嗎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辦法》:
第五條 下列單位及其在職職工應繳存住房公積金:
(一)國家機關;
(二)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其他城鎮企業;
(三)事業單位;
(四)民辦非企業單位;
(五)社會團體。
其他單位及其在職職工可以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六條 在職職工指公務員及與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勞動合同或雖未簽訂合同但經過勞動仲裁部門認定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滿六個月以上的職工。
第七條 有條件的單位可以按照雙方自願的原則,為實際工作不滿六個月未簽訂合同的職工建立住房公積金。
第八條 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可以申請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十條 單位應到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
新設立的單位應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單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應持單位法人證書副本、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單位設立批准文件。
第十一條 單位應指定專人代為辦理住房公積金相關業務。
單位經辦人應持單位授權委託書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管理中心登記備案。需要更換經辦人的,應及時到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單位應在辦理完成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之日起2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單位錄用職工,應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❹ 住房公積金斷繳了怎麼補繳
公積金補交的流程:
單位經辦人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登記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
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
❺ 公積金斷了半年 能補繳嗎
當單位發生集體繳存以前年度緩繳住房公積金及應繳未繳的公積金、職工個人漏繳公積內金等情況時,可容以通過補繳方式完成。補繳所需資料流程如下:
1、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書》。
2、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3、補繳原因需另附說明的,報補繳說明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❻ 請問社保和公積金斷了幾個月能補交嗎,怎麼辦
社保和住房公積金都是可以補繳的,也可以在新單位以後,把社保和住房公積金轉移過去繼續繳納就可以,但是中間沒有繳納的不可以由單位補繳,個人可以補繳。以北京為例。
社保的補繳:可以通過北京市網上申報系統(數字證書)查詢,核實個人繳費信息(查詢需補繳月份、繳費基數及繳費人員類別),確認補繳人員為正常繳費狀態。申報補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及外地人員補繳5年以上的,先去養老保險行政事務受理中心審批,然後網上預約取號。
申報補繳2011年7月1日(含)以後的,且補繳近三個月以前的,需單位攜補繳材料到業務核查科進行核查(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然後網上預約取號;補繳近三個月內的,直接網上預約取號,然後在社保中心業務受理櫃台辦理即可。
住房公積金補繳:如果是新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月起繳存住房公積金。借調、外派職工,由與職工確立勞動關系的單位負責落實住房公積金的繳存。需要補繳的,需要單位填制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補繳書》、《補繳清冊》及與《補繳書》金額一致的轉賬支票。
到管理部辦理補繳手續。對於未在《補繳清冊》中列明補繳原因的補繳,還應報補繳說明一份。補繳確認後,管理部接櫃人員列印《補繳書》一式兩份,蓋章後一份退單位經辦人。採用其他繳款方式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比照匯繳相應繳款方式辦理。
(6)補繳住房公積金算斷了嗎擴展閱讀:
社保和住房公積金都可以補交,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中斷繳費,中間幾個月沒有繳費,而現在由於招調或者落戶其他原因,需要補之前沒有交到的部分,從而獲得完整的社保時間段,以確保招調落戶等工作正常認可。
正常情況下,一般單位(分地域)只能做2個月的補交,而對於一些企業員工離職,到新單位繼續建繳公積金,如果新舊單位繳交公積金沒有出現斷檔,只要提供住房公積金繳交超過六個月的證明,申請住房貸款不受影響。
而如果因為換工作,繳交住房公積金出現了斷檔,那麼需等在新單位繳交住房公積金滿六個月後,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北京住房公積金的匯繳和補繳的辦理指南
網路-社保補繳
❼ 公積金斷交過,補繳算正常繳存嗎
單位補繳住房公積金的數額,可根據實際採取不同方式確定:
單位從未繳存內住房公積金的,容原則上應當補繳自《條例》(國務院令第262號)發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繳職工的住房公積金;
單位不提供職工工資情況或者職工對提供的工資情況有異議的,管理中心可依據當地勞動部門、司法部門核定的工資,或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
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❽ 公積金斷了有影響嗎,需要補交嗎
公積金補抄交的流程:
單位經辦人襲正確填寫《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一式兩聯),(此表可在網上下載)並加蓋單位預留財務印鑒;
單位經辦人攜帶填好的《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和《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及支票或現金到辦事處進行補繳登記;
登記完成後,中心櫃員將加蓋結算印章的《委託收款專用憑證》第二、三聯、《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單位聯、《住房公積金補繳清冊》單位聯及支票(現金)交由單位經辦人到銀行窗口存款;
銀行窗口收妥款項後,在《住房公積金匯(補)繳書》上加蓋銀行收訖印鑒,返單位經辦人作為記賬憑據。
❾ 補繳公積金算連續補繳嗎
根據您描述的情況:
補繳的不算的,要連續繳納6個月的公積金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希望您能採納。
❿ 因工作變動導致公積金斷繳一個月,後補繳後算連續嗎
補交算連續繳存。補繳的住房公積金可以視同按時、足額、連續繳存的情況,因為補繳的情況也是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的貸款。
住房公積金的連續繳存:指職工及其所在的單位按月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也就是說,在繳存住房公積金過程中沒有發生其中一個月或幾個月漏繳或未繳的現象。是否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也是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的標准之一。
(10)補繳住房公積金算斷了嗎擴展閱讀:
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經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單位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自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
單位合並、分立、撤銷、解散或者破產的,應當自發生上述情況之日起30日內由原單位或者清算組織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自辦妥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之日起20日內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