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株洲住房公積金貸款仍只限2次 月底政策或將有變
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通知,決定從5月25日起,對於繳存職工家庭名下現有兩套(含)以上住房的,暫不發放。不過,目前株洲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仍然是最多能貸款2次,並
沒有限制申請人為第幾套房貸款。
「我們仍然執行以前的政策。」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株洲住房公積金貸款最多允許貸兩次,第一次的首付為30%,90平方米以下的為20%,二次貸款的首付
為50%,利率上浮1.1倍。
該負責人透露,5月底,株洲將研究出台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有可能把商業銀行的房貸次數也納入株洲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計算。
⑵ 株洲市住房公積金主任什麼行政級別
正處級。
根據《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株洲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版意見權>的通知》(株發〔2010〕3號)精神,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市人民政府授權承擔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使用和核算工作的正處級事業單位。
⑶ 株洲住房公積金能第二次提現嗎
可以,但是只能提取全額的90%。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不同情況,提取額度也各不相同,具體如下:
1、購房並使用房貸的情況提取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購房一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裝修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發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房租總額。
5、銷戶提取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並且注銷賬戶。
⑷ 長沙公積金為什麼在株洲購房不能提取
根據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凡在異地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含6個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在株洲行政區域內購(建)普通自住住房時可以在株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貸款申請必須具備以下全部條件:
(一)借款申請人或配偶戶籍在株洲行政區域內,且入籍時間須1年以上。
(二)具有有效戶籍證明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三)職業和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
(五)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六)在株洲已有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七)借款申請人提交的《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無法核實或與核查結果不一致的。
(八)《株洲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及相關政策規定明確不予貸款的。
⑸ 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怎麼樣
簡介: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住房公積金管理的通知回》(國發[2002]12號)及株洲市機構答編制委員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的通知》(株編委發[2002]2號)精神,設立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株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承擔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的歸集、支付、使用和核算職能的正處級事業單位,由市人民政府管理。
注冊資本:1602萬人民幣
⑹ 株洲住房公積金提取有哪些條件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專存儲余額:屬
1、購買;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8、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並出具提取證明、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建造、翻建:
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大修自住住房的;
准予提取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管委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⑺ 我原在株洲工作,現在已經離職也離開株洲,我想請住房公積金,我可提取嘛!
不是株洲戶口可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