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能提取多少
8種情形提取額度為全部存儲余額:
1、退休;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台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6種情形提取額度為部分存儲余額:
1、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2、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
3、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
5、其他住房消費;
6、職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
B. 東莞住房公積金能提取嗎
一、東莞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工作調離東莞、戶口遷出東莞、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戶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東莞住房的;
(七)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並領取《失業證》的;
(十)職工享受較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十二)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二、東莞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領取並填寫《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二)將填寫好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交職工單位核對並蓋章;
(三)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蓋章;
(四)持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審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和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2)東莞市住房公積金領取條件擴展閱讀:
東莞公積金提取時間
(1)償還本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提取時限:此類提取必須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如屬於貸款購房,但在正常還貸期間未辦理,貸款已全部結清後才提出申請的,需參照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的方式辦理。業務辦理間隔: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2)償還商業購房貸款提取時限:此類提取必須在該筆貸款正常還貸期間申請辦理,下述首次、再次提取均指以同一筆貸款辦理提取,如更換貸款應按首次辦理。如屬於貸款購房,但在正常還貸期間未辦理,貸款已全部結清後才提出申請的,需參照一次性付款購房提取的方式辦理。業務辦理間隔: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3)租住本市住房提取時限:申請人所租住房必須位於本市轄區,並應在合同有效期限內申請辦理,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半年以上(半年指從上次提取日期計算起滿6個月)
(4)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取時限:此項業務申請人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一個月以上,每次辦理可提取賬戶全部余額(非銷戶),直至申請人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為止。
(5)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取時限:病患者仍在治療的,申請人可申請多次提取,每次辦理需與本人上次辦理日期間隔三個月以上
C. 東莞住房公積金提取最新方法
1、《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離休、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2、《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規定》第八條符合本規定第五條第(三)項租住本市住房的,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可計提不高於職工本人繳存當月金額60%且不超過540元的住房公積金作為支付租金的補充資金。
符合本條情形申請提取的,須是本規定頒布實施之後、申請日之前(不含申請當月)繳存月份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時間間隔不少於6個月。
3、《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等政策的通知》東公積金委[2015]3號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時間間隔為不少於3個月。
4、《關於調整租住本市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東公積金通〔2016〕20號每月提取限額從540元提高至1500元;提取比例從月繳存額的60%提高至月繳存額的65%;提取的時間間隔從不少於3個月調整為通過自助服務渠道辦理的可每月提取,臨櫃辦理的每隔12個月可提取一次。
(3)東莞市住房公積金領取條件擴展閱讀
辦理條件
1、適用范圍:適用於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申請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作支付房租的補充資金。
2、代辦要求:已辦理提取賬戶綁定或資金轉入已激活的東莞社保卡儲蓄賬戶的申請人可委託他人代辦此類業務,需提供雙方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批量代辦除外),否則,需申請人本人到場辦理。
3、賬戶要求:提取轉賬賬戶、提取綁定賬戶的條件請參照《提取綁定賬戶指南》。
4、信息申報:申請人須如實申報家庭成員情況(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和婚姻狀況,否則一經查實以騙提套取論處,5年內限制提取和貸款的權利,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辦理間隔:通過自助服務渠道辦理的可每月提取,臨櫃辦理的每隔12個月可提取一次。申請人提交業務申請時,應以一種方式為准,不能重復的提交業務,比如重復的發送提取簡訊;若反饋結果為失敗,申請人可以解決問題後,重新提交申請。
D. 請問有知道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怎麼樣可以取出來嗎要什麼證件和手續。
如果是外地戶口,憑廠家的解除勞動合同書與身份證就可以在住房公積金中心取出來。
如果是東莞本地戶口,只有退休後才來取出現金;只有購買住房或裝修、租房才可以提出公積金。
E.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
要符合租房提取公積金要求即辦理提取手續
租房提取公積金需要提交材料:
()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原件、住房公積金聯名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職工應提供單位簽章《都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式兩份本儲蓄賬戶)
(二)租房行證明材料:承租私住房應提供稅部門具稅收通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份;承租房管部門直管公房或其保障性住房應提供配租協議或由都公共住房管理具房租專用收據原件及復印件份昨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台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取消房租支占家庭收入比例限制需提供完稅證明租賃合同備案需租金發票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月本及配偶繳存城市自住房且租房提取雙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流程:
第步:具租房發票具租房發票通兩種式:1)與房東自行交租房者通所區街道辦事處具需要提供租住房屋房產證原件復印件、房東身份證復印件及租房合同等;2)通介交交租房者直接委託介具租房發票般型經紀公司都提供業務
具房租發票能超租房合同期內總租金另外具租房發票需要繳納5%稅率
第二步 :相關材料交由所單位相關部門負責據解公積金管理接受辦理提取業務需要通租房提取公積金職工要具發票租房發票及租房合同原件交給所單位相關部門並填寫公積金提取表待審核通查詢自銀行賬戶余額即安排提取
F. 東莞市住房公積金2020年3月1日起,是不是只能提取前12個月的,12個月以上取不了
只要你有購房合同,
可以全部提取的,
有租房合同也可以提取,
到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
G. 東莞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一、准備材料:
1、申請人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2、借款人簽署的《加入貸款信息互通授權書》(首次提取需提供)及其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申請人的提取轉賬賬戶原件(符合代辦要求的不需提供)。
二、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處窗口或受委託銀行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資料。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辦理,並出具《業務回執》。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經辦員不予辦理,並告知原因。
(7)東莞市住房公積金領取條件擴展閱讀:
公積金中心辦事處窗口聯系方式:
地點:【南城辦事處】東莞市南城區鴻福西路73號三聯大廈二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常平辦事處】東莞市常平鎮常東路東田麗園領豪坊127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塘廈辦事處】東莞市塘廈鎮花園街16號建行塘廈中心分理處二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虎門辦事處】東莞市虎門鎮虎門大道富民商務中心15樓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石龍辦事處】東莞市石龍鎮政府廣場東北角4號
辦理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