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裡面的其它住房消費一次最高能取百分之幾,最低能取百分之幾,誰知道的能幫忙回答下嗎
百分之八十,第一次
『貳』 關於——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我是用於深圳市內租房,我可以一同提取公司繳納部分嗎
不可以。只能提取你個人的部分。具體的流程是這樣先去銀行預約,然後到指定的銀行去辦理。
帶上網站列印的預約單,身份證就可以了。
『叄』 深圳市住房公積金住房消費提取額度
40%
『肆』 深圳住房公積金在異地購房怎麼使用
公積金不能用於異地貸款購房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
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這一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不實行住房公積
金制度,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
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
積金個人帳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
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
金,具有兩個特徵: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
實行專戶管理。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以上述規定和信貸業務規定,在異地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是不能可以的.
你可以試著用其他方法進行異地買房,現在買房已經有多種方式,袋款買房不合算.
『伍』 深圳住房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出來
退休後提取是存金的二倍,現在提取,不會拿滿全年的。
『陸』 為什麼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選擇其他住房消費提取只能取30%,支付本市范圍住房可以提取50%
政策是這樣規定的。
『柒』 深圳住房公積金,網上辦理提取業務,哪項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住房消費提取,租房方面,能提取多
可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條件為:
原是深圳職工,但是戶籍不在本市,並已申請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可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本息余額。
一、深圳公積金銷戶提取辦理時限
1)、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已結算」的,業務當場辦結;
2)、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未結算」的,先予受理,待結算後業務辦結;
3)、基本養老保險或基本醫療保險「未結算」的,自受理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之日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停止繳費時間達三個月的,業務辦結;
4)、資金到賬以入賬時間為准。
二、深圳公積金銷戶提取申請材料
A、《深圳市住房公積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請表》一份;
B、職工身份證原件;
C、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原件;
D、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或者醫療保險《參保憑證》等申請轉移手續證明文件原件;
E、委託配偶辦理的,須提交配偶的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委託其他人辦理的,須提交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並同時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原件。
租房提取條件及金額:
辦理網上租房提取業務,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必須是沒有住房,而且每個月最多可以提取月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一半,但不能超過實際支付的租金額度。職工一年裡可以提取兩次,連續幾年沒有提取的,還可以累計提取。由於租房提取實行誠信申報,不需提供租賃合同就可以直接辦理。
『捌』 深圳住房公積金對住房消費提取的基本要求有哪些規定
(一)所有的住房消費中,如同時發生了購房、租房、還貸,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其他住房消費情形的,只能選擇其中一項情形提取。
(二)在住房消費提取時,如果每一種住房消費情形下多套住房同時發生的,即同時購買了多套房、同時租了多套房、同時還貸了多套房,同時建造、翻建、大修了多套房和用於多套其他住房消費情形的,只能選擇其中一套提取。例如:職工同時租住幾套住房,申請提取時,只能選擇其中一套來提取。
(三)可申請購房提取和還貸提取的住房類型,限於具有所有權商品住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四)租房提取、還貸提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的住房限於本市范圍。
(五)購房提取不限本市范圍,在異地購房的也可以提取。
『玖』 深圳住房公積金:其他住房消費提取能拿多少錢
能夠提取住房的消費總額量
『拾』 深圳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公積金提取方法
根據《提取規定》,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台申報並預約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辦理業務。用於其他住房消費的,職工在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辦理協議後,可以通過公積金中心網上服務平台在線辦理。
公積金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積金中心委託的商業銀行辦理支付手續,銀行直接將資金轉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儲蓄賬戶中。
基本
材料
1、住房公積金聯名卡;
2、身份證;
3、《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
昨天,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公積金中心)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提取規定》)。該《提取規定》有效期為2年,將於9月1日正式實施。該規定進一步降低了提取門檻。
1租房提取
無需提交租房合同
《提取規定》:「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過12個月的月可提取額,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兩次;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提高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用於支付房租的建議,《提取規定》取消了1000元的額度限制,並取消了提取時提供租賃合同的要求,僅要求職工及其家庭成員應當在本市范圍內無具有所有權的住房並誠信申報。
2購房提取
限制進一步放寬
《提取規定》:「購買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時賬戶內存儲余額的60%,且不超過購房總價款;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降低多套房購房提取限制力度的意見,《提取規定》放寬了限制。徵求意見稿規定,凡是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
按照《提取規定》,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若是票據等憑證時間符合要求,還是可以提取60%的;該項規定僅是對2010年9月30日後購買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異地買房)要求不能提取,若其他住房的票據等憑證符合要求,也是可以選擇其中一套提取60%的。
同時,《提取規定》取消了票據等憑證出具時間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暫行辦法》施行(2010年12月20日)之後的要求,只保留了申請提取時間與憑證出具時間相隔在兩年以內的要求。因此,職工若是在2011年9月申請提取,其購房有關憑證出具時間最早可從2009年9月開始算。
此外,繳存職工不管是在深圳市內還是市外的住房都可按規定申請購房提取。
3還貸提取
首套房可提實際還貸額
《提取規定》:「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的,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僅有一套住房時,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職工上月實際還貸額;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合計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當月應繳存額的60%; 2010年9月30日起,職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員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解讀:徵求意見稿中,凡是職工及其家庭成員名下有三套房的,是不能提取的;首套房按月應繳額提取且不得超過實際還貸額。
按照《提取規定》,有兩個新變化:一是2010年9月30日之前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異地),還是可以提取60%的,但不得以2010年9月30日後購買的第三套房提取;二是首套房按月實際還貸額提取。
4留存額
3個月降為1個月
《提取規定》:「職工按照本章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後,其提取後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應低於職工申請當月的月應繳存額。」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降低留存額的意見,《提取規定》將留存額由3個月降為1個月。住房公積金制度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強制性的特點。保存留存額的規定主要是為體現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原則,即將留存下來的資金,用以確保和滿足後續職工購房貸款的資金需求。從各地住房公積金實踐的發展過程來看,其住房公積金留存額均是從多到少;同樣隨著我市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不斷發展,不久的將來我市住房公積金的留存額也將逐步降低,甚至可能取消。
5住房消費
裝修也可用公積金
《提取規定》:「用於其他住房消費的,職工應當按照《暫行辦法》繳存住房公積金累計滿12個月,每年度可以申請提取一次,可提取額不超過申請提取前12個月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當年度未提取的剩餘額度,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
本規定中所稱其他住房消費包括支付住房物業服務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住房裝修費、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等其他未納入本規定第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中的住房消費情形。」
解讀:根據公眾提出的增加提取情形、提高物業費提取額度的意見,《提取規定》新增了其他住房消費這一提取情形。將住房物業服務費、裝修費、日常收取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舊住宅區加裝電梯費以及其他不符合購房、租房、還貸提取條件要求的住房消費情形納入到其他住房消費情形。
職工只需到住房公積金業務網點簽訂網上業務辦理協議,就能每年在網上辦理提取手續,提取申請時間段內職工住房公積金應繳存總額的30%。
相關證明材料
1、購買商品住房:
一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經本市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契稅稅票;
2、購買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購房合同和專用收據;
3、異地購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和購房發票或者契稅稅票;
4、償還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的住房的貸款本息:
提交貸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證明;按月還貸委託提取的,需另行提交與公積金中心簽訂的按月還貸委託提取協議書;
5、建造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土地權屬證明、市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用地批復、報建批復或者其他批准證明文件、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6、翻建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規劃國土部門出具的翻建批復或者其他批准證明文件、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7、大修本市范圍內具有所
有權住房:
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市建設部門或者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購買建築材料及其他施工費用的發票。
8、支付本市范圍內住房租金和用於其他住房消費:
僅需提交基本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