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沒買房怎麼提取
公積金提取新規2020
1、根據公積金提取新規2020來看,公積金是不可以隨時提取的。因為想要提取公積金的話,就必須得滿足一定的條件。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不需要提供完稅證明和租賃合同備案,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聯合出台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
2、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這意味著,今後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發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3、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當地市場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積,確定租房提取額度。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三、不買房怎麼提取公積金
不買房怎麼提取公積金?一般來說,只要滿足公積金的提取要求,一般不買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以下是具體提取公積金的流程。
1、要先開具你所在城市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
2、如果個人公積金賬號在單位里由單位里開提取證明。
3、如果個人公積金賬號在"封存辦的由任意的區縣公積金開提取證明。
4、當提取證明開好攜帶以下材料去任意區的建行支行取款。需要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社保卡,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戶口本,(如代辦一定要是配偶或直系血親,需帶本人六份材料另加代辦人身份證和關系證明,如果有特殊情況需由其他人代辦的,需提供由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
5、那如果你已經辦理了公積金沖還貸,就不可以再提取公積金了。
② 房還沒有辦理房產證,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房還沒有辦理房產證,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買房子和租房子都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1、已購房沒有房產證的,可憑身份證、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簽訂過合同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供房管局備過案五年之內的購房合同。提供五年之內購房發票原件,來提取住房公積金。
2、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三個月,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名下無自有住房,且沒有以單位自建住房(包括軍產、院校周轉房等)、團購房、拆遷安置住房等原因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可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於支付房租。
3、購買拆遷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身份證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拆遷通知(批文)、拆遷安置協議、結算清單、兩年內的發票或收據。
(2)沒有房產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除了以上方法,還有人員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人員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需提供職工死亡證明,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一般要求單位經辦人員為其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住房公積金轉入其單位銀行賬戶。
單位因故不能辦理的,可轉入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卡或存摺。如果死亡人有幾個子女,應出具遺產繼承公證及委託書,委託一人辦理,辦理人填寫保證書,若發生家庭經濟糾紛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關,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③ 名下沒房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
「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3)沒有房產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積金提取辦理的相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
公積金提取可分為約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三種類型。
辦理公積金提取,需提前到指定銀行申領公積金聯名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約定提取
公積金約定提取是指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等情況而辦理公積金提取的職工及其配偶,向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相關申請,按照申請時填寫的約定時間,由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時將提取的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中。
部分提取
公積金部分提取是指公積金的繳存人按照公積金部分提取的要求,申辦公積金的部分提取。最高可提取額為賬戶總金額減10元。
銷戶提取
1、符合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條件
(1)離退休:離退休證或勞動部門的相關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2)戶口遷出本市:公安部門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3)出國定居:戶口注銷證明;
(4)喪失勞動能力且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門提供的職工喪失勞動能力鑒定及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提取人身份證;
(5)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6)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應當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應當提供職工死亡證明若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的,還需提供公證部門對該繼承權或受遺贈權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
2、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辦理
公積金提取的銷戶公積金提取和銀行賬戶的銷戶取款相類似,辦理銷戶提取時按公積金提取的銷戶提取的要求填寫銷戶提取申請書到公積金提取的管理部門辦理就可以了。
④ 我沒有住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可以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
⑤ 購買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申請支取住房公積金,應先填制《無錫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單》 (加蓋單位公章),攜帶身份證然後根據具體情況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一)、購方支取
1、 《房屋所有權證》或《江蘇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專用票據》或《江蘇省契稅完稅證》或經過無錫市產權監理處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首付款證明。
2、提取金額為產權建立日期或商品房購銷合同簽定日期的住房公積金余額。
(二)、建造自助住房支取
《建築規劃許可證》
(三)、大修自建私房支取
1、房屋所有權證》及復印件
2、道(鄉)城建管理部門出具的大修理證明
(四)、償還購、建、修房貸款本息支取(四月、十月辦理)
1、《房屋所有權證》
2、貸款(購、建、修)合同
3、借款借據
4、公積金償還貸款只能轉帳、不得提現。
(五)、離退休支取
《離退休證》
(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中止勞動關系支取
1、勞動部門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
2、與單位中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七)、出境定居支取
公安部門出具的出境定居證明
(八)、職工死亡支取
1、職工死亡證明
2、死亡職工所在單位的介紹信(介紹信上必須明確領取人)
3、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九)、交付房租支取
1、《房屋租賃契約》
2、 單位出具的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3、《無錫市公有住房租金收據》或《江蘇省無錫市租賃收入發票》(支取額:(月房租金—月家庭收入x10‰) x交付房租月數)
★ 申請人配偶依據以上一、二、三、四、九條支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
★ 戶口所在地與購、建、修房座落一致的同戶直系親屬依據以上一、二、三、四、九條支取住房公積金,除提供上述有關資料外另需提供戶口簿。
★ 支取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如需他人代領,代領人需提供支取人身份證,代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 新職工住房補貼的支取參照住房公積金支取規定執行。
⑥ 自己沒有房子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公積金的領取來需要以下條件:自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⑦ 沒有房產證,能提取住房公積金嗎
新房提取需購房合同,二手房提取需要房產證。
公積金提取材料和條件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7)沒有房產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⑧ 沒有房產證怎麼提取住房公積金
沒有房產證只要滿足以下情況都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