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公積金一個月交300能貸多少
若想在招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於各城市的相關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您所在當地是否有開展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規定(如:申請條件、審核標准、房產要求、額度、期限等),建議您與當地經辦網點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聯系確認哦。(應答時間:2018年12月26日,最新業務變動請以招行官網公布為准)
B. 公積金剛交6個月,可以貸款多少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要綜合計算才可以確定的。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計算方法如下:
按還貸能力計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房屋價格計算公式,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賬戶余額,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最高限額,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C. 個人每個月交300元公積金,交滿6個月可以貸款多少
若想在招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於各城市的相關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您所在當地是否專有開展屬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規定(如:申請條件、審核標准、房產要求、額度、期限等),建議您與當地經辦網點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聯系確認哦。
D. 我每個月交200住房公積金,剛交滿半年,我能最多貸款金額是多少
若想在招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於各城市的相關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您所在當地專是否有開屬展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規定(如:申請條件、審核標准、房產要求、額度、期限等),建議您與當地經辦網點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聯系確認哦。
E. 請問住房公積金要交納多久才可以貸款買房
如果是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交納6個月後,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如果是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需要足額交納1年後,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具體可以咨詢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
F. 每個月交最低公積金標准,請問能貸多少錢,怎麼算
若想在招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由於各城市的相關政策有所不同,具體您所在當地是否有專開展公屬積金貸款業務以及相關規定(如:申請條件、審核標准、房產要求、額度、期限等),建議您與當地經辦網點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聯系確認哦。(應答時間:2018年12月28日,最新業務變動請以招行官網公布為准)
G. 公積金每月交1000,一年可以貸款多少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限額根據各地政策不同,可貸金額也不同。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最高可貸60萬,其中貸款金額根據公式計算為:貸款金額≤繳存賬戶余額×(14+已繳存年數)。
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關於貸款額度的規定。貸款額度同時按以下3個條件認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限額。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含縣區,不含行業系統)住房公積金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含縣區)住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一不超過40萬元。
2、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即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計算公式如下:貸款金額≤繳存賬戶余額×(14+已繳存年數)
3、貸款的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過時降低相應貸款金額。
(7)住房公積金每個月交多少能貸款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關於貸款期限和的規定:
1、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
2、購買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二手房時,貸款年限最長為20年,購買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二手房。貸款年限最長為15年;
3、貸款年限可覆蓋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國家調整利率時,已放款的當年不調整利率,於次年1月1日起執行最新利率。已簽訂貸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時直接執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特殊行業繳存職工的貸款利率同時按合同約定規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