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
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2、離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4、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6、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並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憑證;
7、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首次提取
1、病患者有效身份證;
2、繳存人的戶口簿,已婚還需提供結婚證;
3、家庭所有成員的收入證明原件;
4、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社保特定門診批復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病患者沒參醫保不需提供);
6、醫院相關治療費用的憑證,如住院費用清單;
7、《職工因家庭突發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申報表》單位蓋公章;
8、當繳存人與當事人為不同戶口的直系親屬關系時,需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關系證明。
辦理要點
1、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付款憑證;
2、購買二手房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協議或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憑證;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規劃部門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費用憑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資質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證明、房屋權屬證明、工程預決算及支付費用憑證;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提供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借款合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租賃自住住房的,提供經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家庭收入證明;
7、離休、退休的,提供本人離、退休證明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戶籍注銷證明或出境定居的證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繳存人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證明、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繼承權或受遺贈權證明、公證書;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
11、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或失業證明;
12、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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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1、離開工作地:如果你在一個城市繳納公積金,來年離職前往其他城市工作,甚至未內來也不會在回來,這種情容況就可以拿著證明去提取公積金。
2、去其他地區定居:如果進行移民,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不會回到中國居住,這種情況公積金也是可以提取的。
3、喪失勞動能力/低保生活保障:是比較特殊的情況,生活能力困難,沒有經濟來源,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士,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
4、當事人死亡、繼承人提取: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一旦任職的員工死亡,之前繳納的公積金是可以提取出來的,提取人應該由繼承人繼承。
5、支付房租:每個地區的情況不同,對於支付房租這種提取公積金的方式,額度也有不同限制,不過前提都是需要本人或者家庭在當地無住房。
6、支付直系親屬大病醫療費用:並非得了重病都可以提取公積金,不僅需要符合當地政策,還有身份和時間限制,前者是固定,需要時支付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後者根據地區來決定。
7、為子女購房:這種情況需要出具相關購房合同和繳存公積金的相關證明,也是具有一定額度限制的,各地區情況不同,需要向有關部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