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三套房怎麼才能以改善性購房提取公積金
公積復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㈡ 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程序 1、職工填寫與提取類型相符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或《提取公積金還組合貸款(商貸部分)申請證明表》(可在武漢住房公積金網站下載,以下簡稱相關表格); 2、職工向單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所在單位應當予以認真核實,證明提取事由的真實性,在《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和《提取公積金還組合貸款(商貸部分)申請證明表》由貸款銀行審核蓋章; 3、職工持相關表格及資料,到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或繳存銀行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4、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或繳存銀行在受理職工提取申請時,經審核通過准予提取的,應在相關表格上簽署同意意見;經審核有疑問的,應將相關提取證明資料留存,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5、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或繳存銀行審核批准後,職工持相關表格,到所在單位開具《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再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6、住房消費類提取金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職工及配偶購買改善性住房的;職工家庭享受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繳存職工、配偶及繳存職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職工家庭遭遇火災、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的職工因購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須到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辦理審核。經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審核通過後,持《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手續。 繳存職工銷戶提取、憑購房備案合同轉賬提取、償還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部分提取金額超過10萬元(含10萬元)的,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不再辦理審核,由職工本人持相關提取要件到繳存銀行辦理提取。 7、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按初審、復核、授權的程序辦理,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和經辦銀行的受理審核部門在審核資料真偽的同時,需留存復印件; 8、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或受委託繳存銀行,對職工及配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沖還商業貸款的首套住房,原則上要求上人行徵信系統核實,如仍有疑問的則應與貸款行核實。 二、住房消費類提取 (一)職工及配偶有下列住房消費情形之一,且未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不含百元以下金額): 1、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 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尚未全額付清購房款的(不含二手房、外地購房),可以轉賬的方式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上的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 辦理本項提取手續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售房單位名稱、行號及收款賬號; (4)首期付款的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5)購房相關要件(購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持已在房產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購房改房的需持市房改辦的「售房批復」及購房協議,購省直房改房的需持資金審批表及購房協議;購集資建房的需持市房產局集資建房批復或省主管部門的集資建房批復及購房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註:(1)此項轉賬提取的有效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之日起6個月內或至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上約定的最後付款日期止,辦理轉賬提取1次。 (2)職工及配偶如轉賬提取金額未超過購房總價的,在首次轉賬提取滿3年後,可選擇憑兩證辦理提取或償還商業貸款辦理提取,兩種方式任選一種,提取方式確定後,不得進行調整。 2、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已全額付清購房款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 ◆購買一手房 職工以自有資金全額付清首套自住住房購房款的,可憑購房相關要件,每3年辦理1次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全額購房發票或正規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購買二手房 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為二手房的,可憑過戶後的購房相關要件,每3年辦理1次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完稅契稅發票上計稅房價的總價。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過戶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完稅契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以電子轉賬方式繳納契稅的需提供《武漢市房屋交易稅費繳款通知單》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原件及復印件)。 註: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為一手房或二手房,須注意事項 (1)職工及配偶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且《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時間在2014年1月1日以後的,可每3年辦理1次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 (2)《房屋所有權證》上登記時間在2010年3月8日—2013年12月31日期間的,可每3年辦理1次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的70﹪。 (3)在2010年3月8日—2013年12月31日期間,職工或配偶任何一方已在武漢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登記過購房轉賬提取信息,且職工及配偶轉賬提取金額未超過購房總價70﹪的,在首次轉賬提取滿3年後,可憑購房相關要件每3年辦理一次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購房總價的70﹪。 (4)首次選擇憑兩證辦理提取的,再次辦理時不能選擇償還商業貸款方式提取。 3、購買改善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 ◆購買一手房 職工及配偶購買改善性住房為一手房的,可憑購房相關要件,每3年辦理1次提取。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改善性住房全額購房發票或正規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購買二手房 職工及配偶購買改善性住房為二手房的,可憑過戶後的購房相關要件,每3年辦理1次提取。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首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4)改善性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完稅契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職工以電子轉賬方式繳納契稅的需提供《武漢市房屋交易稅費繳款通知單》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電子轉賬專用完稅證》。 註:購買改善性住房為一手房或二手房,須注意事項 (1)職工或配偶在2014年1月1日以後購買改善性住房,可憑兩證每3年辦理1次提取,累計提取的總金額為:( 140平房米-職工家庭首套住房面積)×第二套住房購房單價,且不超過改善性住房購房總價。 (2)職工及配偶購買改善性住房辦理提取的,應到管理中心所屬分中心進行資格認定;經認定符合條件,方可辦理提取審核手續。 (3)職工及配偶在享受「首套住房」提取政策的同時,又購買了一套符合「改善性住房」提取政策的住房,應先辦理「首套住房」的提取,待提取額度達到政策規定的限額後,再辦理「改善性住房」提取。 4、購買首套自住住房、選擇使用商業貸款且貸款未還清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 在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後,職工及配偶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每年辦理轉賬沖貸1次(轉入借款人約定還貸的銀行儲蓄賬戶),職工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直至商業貸款余額結清。 ◆本市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貸所需資料: (1)貸款銀行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儲蓄存摺(卡)原件及復印件。 ◆非本市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貸所需資料: (1)貸款銀行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住房貸款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4)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還款儲蓄存摺(卡)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抵押銀行蓋章)。 註:(1)首次辦理提取時,借款人需到提取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授權列印《個人信用報告》。 (2)首次選擇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貸款的,再次辦理時不能選擇兩證的方式辦理提取。 5、建造、翻修、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建造住房的,需提供市、區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4)翻建、大修住房的,需提供市、區房屋安全鑒定部門出具的《房屋安全鑒定書》和《危險房屋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施工合同及寫明本人(或配偶)姓名的購買建築材料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註:本項提取的有效時間,可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危險房屋通知書》發放之日起1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實際支出額。 6、通過市場租賃方式依法租賃本市住房、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20%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 每月租賃房屋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20%的(按照職工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計算),應在房屋租賃協議簽訂的承租期內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次,職工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承租期內租賃費用扣除同期家庭工資收入20%後的差額部分,且單身職工每月最高提取額度不超過600元、夫妻雙方每月最高提取額度合計不超過800元。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及配偶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無住房登記記錄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具證明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4)單身職工需提供民政部門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原件(出具證明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已婚職工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職工與配偶在同一戶口薄登記的)原件及復印件。 (5)單位出具的職工租房情況證明、與出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 (6)房產部門統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房屋租賃手續費發票以及房租繳費收據。 7、租賃本市政府廉租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辦理手續。 可在租賃期內每年提取住房公積金1次,職工及配偶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承租期內的房屋租賃費用。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市、區房產部門出具的《廉租住房租約》及房租繳費收據; (4)職工及配偶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無住房登記記錄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具證明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5)單身職工需提供民政部門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原件(出具證明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已婚職工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職工與配偶在同一戶口薄登記的)原件及復印件。 (6)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證明; (7)家庭成員(職工、配偶及子女)收入證明。 8、低收入無房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辦理手續。 低收入職工及配偶無房,且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購房的,正常繳存滿12個月後,可每年提取一次支付房租。 ◆無房單身職工 月收入在1300元以下(含1300元),提取額為本人一年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個月)。 月收入在1300元-1900元之間(含1900元),提取額為一年內繳存住房公積金中的職工繳存部分(月繳存額×12個月÷2)。 ◆ 無房雙職工 月收入在2600元以下(含2600元),提取額為本人一年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12個月); 月收入在2600元-3800元之間(含3800元),提取額為一年內繳存住房公積金中的職工繳存部分(月繳存額×12個月÷2)。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工及配偶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權屬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無住房登記記錄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出具證明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4)單身職工需提供民政部門無婚姻登記記錄查詢證明原件(出具證明之日起一個月內有效);已婚職工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職工與配偶在同一戶口薄登記的)原件及復印件。 註:(1)職工月收入以武漢住房公積金信息管理系統中計算住房公積金繳交額的工資為准(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 (2)已婚職工只有單方繳存公積金的,按單職工核定月收入和支取額度; (3)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如有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需求,可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是否提取(武漢地區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個人繳存余額等掛鉤)。 友情提示: 以上2-3項購買二手房提取,若同一套房屋半年內在房產交易部門辦理兩次以上(含兩次)過戶的,第二次過戶的《房屋所有權證》登記時間滿6個月後才能辦理提取手續;6-8項租房提取,只能在一年內選擇其中一項提取方式。 (二)職工及配偶申請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不含百元以下金額): 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後,商業貸款尚未結清且公積金貸款部分累計逾期期數在3期以內(不含),提取人未簽訂委託扣劃還貸協議的,可每年提取一次償還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部分。 辦理本項提取所需資料: 1、貸款銀行審核蓋章的《提取公積金還組合貸款申請證明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4、《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還款儲蓄存摺或卡(首次提取應附不少於6個月及以上的還款流水明細,以後提取應附提取日前12個月的還款流水明細)。 註:(1)提取歸還貸款本金: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商業貸款本金。 (2)按年提取還商貸本息: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此前一年(12期)應償還的月還款額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間以自有資金提前歸還的商業貸款本金,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三、其它類提取 職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尚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職工因離休、退休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本人《離休證》或《退休證》,未取得離、退休證的,本人身份證上註明的年齡應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5周歲),並由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出具證明。 2、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喪失勞動能力的傷殘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3、外地在漢從業人員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因出境定居或戶口遷出本市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戶口遷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出證明;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戶口注銷證明或移民簽證;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5、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男職工年滿50周歲、女職工年滿45周歲,或者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職工個人賬戶余額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6、個人賬戶集中託管滿2年仍未重新就業職工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武漢住房公積金集中託管憑證》。 7、職工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或配偶的《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原件及復印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8、職工因考取全日制大學(含研究生)辭職讀書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正規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 (4)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9、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職工死亡證明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個人合法身份證明、結婚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監護人憑其監護人身份證明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 (4)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或人民法院裁定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1-9」提取事由,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本息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0、繳存職工、配偶及繳存職工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市級以上醫院證明(加蓋醫院診斷證明專用章); (4)經醫保部門年審的重症病歷,[重症范圍包括:慢性腎功能衰竭需作腎透析治療及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惡性腫瘤(含白血病);慢性重症肝炎、肝硬變]; (5)住院專用收據(加蓋醫院收費專用章); (6)單位及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證明; (7)職工本人及配偶的結婚證; (8)戶口簿(職工與配偶、子女、職工父母及配偶父母不在同一戶口簿登記的,其關系的認定由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或公證部門出具證明)。 註:本項提取的有效時間,應在住院期間或出院之日起1年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含百元以下金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支付的醫療費用總額(扣除單位報銷或醫保支付部分)。 11、職工家庭在本市自住住房遭遇火災、地震,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資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和《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居住地街道辦事處及派出所出具的事故證明、職工單位證明; (4)結婚證、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 註:本項提取的有效時間,應在事故、災難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含百元以下金額)不得超過個人實際承擔的損失總額(扣除各項保險賠付部分)。
㈢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對以後是否有影響
首先,去年出台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新政中,規定提取公積金主要是「保障繳存職工購買首版套自住住房權或改善型自住住房」,購買三套房及以上的職工將與公積金無緣。而提取公積金付房租的前提是繳存職工名下無房,所以不存在影響提取公積金購房的問題。
目前公積金貸款中對於二套房的認定,是無住房記錄、無貸款記錄,以及無購房提取公積金的記錄。而租房提取公積金則不包括在上述認定范圍內。所以,租房提取公積金並不會影響你將來申請公積金貸款買房。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可貸數額。其中一個重要影響因素是公積金賬戶余額。
一般,公積金貸款額度=公積金賬戶余額*倍數(一般為30倍,各地實際情況請咨詢當地公積金中心)。
如果通過計算,在四項因素中,賬戶余額計算的公積金貸款額度,那麼那就是個人最終能申請到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所以,如果頻繁提取公積金來支付房租,那麼個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就會較低,導致總數降低,從而可能影響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㈣ 何為改善型住房,可以提取多少公積金
公積金可以全額提取可以部分提取。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版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權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㈤ 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原有住房的為改善再買的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原有住房的為改善不能提取公積金
㈥ 2018年公積金提取新政策是什麼
根據2018年5月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關於公積金提取的新政策如下:
一、規范改進提取政策
各地要按照「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規范改進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優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提取額度要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合理確定並及時調整。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二、優化提取審核流程
1、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咨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
2、繳存職工提取申請材料齊全的,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系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嚴格審核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三、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1、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並轉移;
2、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3、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
四、加強內部風險管理
1、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合理設置住房公積金提取受理、審核崗位,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崗位制約,實行定期輪崗。
2、完善內審稽核機制,形成前台受理審核、後台重點復核、內審部門稽核「三道防線」。委託商業銀行受理審核的,要將防控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納入業務考核,與受託資格和手續費掛鉤。
3、健全廉政風險防控制度,開展專題業務培訓,提升廉政意識和鑒別能力。對相關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為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提供便利,涉及職務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改善住房公積金提取擴展閱讀
公積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積金中心核準的提取
除外市戶口職工離職、職工離退休兩種提取類型外,其他類型的提取均需經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後才可到銀行辦理提取手續,辦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摺或公積金聯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二)委託銀行審核的提取
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和離、退休職工提取已全部委託建設銀行審核,申請人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非本市戶口職工離職)、離退休證、身份證等可直接到本市相關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
(三)公積金委託提取還貸業務(即按月自動劃扣)
辦理了本市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請辦理公積金委託提取住房業務。此業務必須本人持相關資料到公積金中心或辦事處審批辦理,不可委託他人代辦。
參考資料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財政部 人民銀行 公安部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
㈦ 關於改善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問題
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具備的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對穩定;
3、 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帳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它不良債務;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期間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 住房公積金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自然人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該新聞為搜房網資料,非目前即時信息。
㈧ 買改善性住房能提取公積金嗎
改善性購房提取公積金的條件
1、在本市房產主管部門的房屋登記信息系統中,職工家專庭已登記僅有屬一套住房且建築面積在武漢市現行普通住房標准144平方米以下,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時未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含組合貸款);
2、在2014年1月1日以後購買的改善性住房;
3、此前職工及配偶無兩套住房貸款記錄的(以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報告為准);
4、職工及配偶距上次改善性住房提取時間間隔3年以上。
㈨ 提取住房公積金新政策
1、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它用。職工採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購買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任選其一):購房合同或協議原件及復印件。
2、離休、退休人員,在提取公積金時,需要提供單位出具的離、退休證明材料,以及單位所提供的申請提取公積金的證明資料,另外攜帶身份證及戶口前去辦理。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如果想辦理提取公積金的,攜帶身份有效證件前往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
3、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人員,可攜帶房貸相關證明材料、購房合同以及身份證明材料,到市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進行辦理。對於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生活保障金的人員,可攜帶低保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以及相關生活保障證明材料即可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