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積金提取後錢去哪了
省直還是市直?都去公積金管理中心去取,不過要用於還貸款等條件才可以,具體要到公積金中心問問就知道了。
② 住房公積金交上的錢最後到哪裡了
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除非你買房,要不就找一些能走偏門的人,把公積金取出來,不過也相應的收取好處費,好處費也不少
③ 企業應負擔的住房公積金往哪記
1、企業按規定向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應貸記的是銀行存款科目;
2、具體分內錄是:
借:管理容費用-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款-住房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④ 買二手房公積金貸款的錢是打到哪的
貨款時你先選擇指定的銀行,然後你需要有該行的銀行卡,到公積金中心你指定銀行的窗口辦理手續,然後等審批下來就交到你指定的卡里,一手二手房都是一樣的,
⑤ 公積金貸款買房把錢打到哪裡
1,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
2,公積金貸款還款憑證在放款銀行和公積金管理中心出都可以打出來的。
⑥ 公司會把住房公積金的錢給我放在哪
公司來會在你們當地的自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你開設一個賬號,每個月把錢交到這個賬號里,由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監管。等你符合提取條件的時候,到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請,申請通過後,才會把錢打到你的公積金銀行卡里。
⑦ 住房公積金的錢是在哪裡的,公司都沒有給我發公積金卡。
一般來說公積金會發放到公司發放的另外的銀行卡上,主要看公司給你開的是哪個銀行的卡
⑧ 住房公積金到哪去取
國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
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
第二十八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准,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於購買國債。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擔保。
第二十九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應當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立的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專戶,用於建立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和建設城市廉租住房的補充資金。
第三十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照規定的標准編制全年預算支出總額,報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批准後,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級財政,由本級財政撥付。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費用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略高於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費用標准制定。
不知你什麼原因提取,上述供您參考。
⑨ 我只要辦理住房公積金卡了,公司給我辦的住房公積金的錢就會打到我的卡里了
住房公積金的卡,單位會統一辦理;如果是換單位的話,需要去公積金管理中心轉下,不需要在辦卡的!
⑩ 公司交了公積金的錢,一般在每個月的什麼時候到賬
一般規定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託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公積金每月到賬的時間需要根據你公司現金支付或者轉賬支票支付到公積金管理中心來進行計算,你可以在你發工資的5天以後查詢。實際工作中,企業繳納公積金日期是按照自己公司的規定,每個公司都不同,時間並不統一,若延遲,且公積金中心也無硬性規定。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1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聯合各個部門,研究修訂公積金條例工作中,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
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擬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 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從201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建部發布的《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操作規程》要求,通過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一的平台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廣州等20多個城市已經接入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住房公積金歸集和貸款業務辦理要件的通知》。
(資料來源:網路: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