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積金第二年提取時間
一般間隔一年可以提取一次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㈡ 第二年取公積金流程
提取流程
1、攜帶提取材料,前往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購買自住住房貸款的」和內「建造容自住住房貸款的」 的,經肇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掃描錄入系統並成功辦理提取業務。
3、在管理部門申請簽定《肇慶市住房公積金自動劃轉提取委託協議書》,簽約時,本人須到場。
4、成功簽約後,提取信息不發生變化的,按約定每一周年進行自動轉扣。
㈢ 第二年領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手續
住房公積金只能在以下情況領取:1,退休;2,工作調離本市,或者辭職到其他城市工作。這兩種情況可以一次性提取房屋公積金。其他情況只能用於貸款買房,有些地方可以貸款裝修,都不能提現金。
㈣ 貴陽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的提來取是有限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㈤ 貴陽第二次提取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有關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取住房公積金必備的共性申請資料
1 、填寫《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備案的專用章)。
2 、提取申請人及代辦人身份證明資料:①提取申請人身份證原件;②代辦人身份證明資料:委託他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提供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書;單位經辦人提供身份證原件。
3 、單位經辦人辦理兩人以上(含兩人),還需提供《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清冊》;
4 、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余額的,需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配偶身份證原件;
5、 已進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在提取時需提供《貴陽市住房公積金集中封存憑證》原件;
6、 提取原因的證明資料。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原因證明資料
1、職工購買商品房需提供的資料:購房合同原件,購房收據原件;預售房的提供《貴陽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表》及《貴陽市商品房預告登記證》原件;購現房的提供《商品房現房銷售證明書》復印件加蓋售房單位公章。已辦理房屋預告登記的提供《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書》原件及備案表復印件。
2、購拆遷安置房需提供的資料:拆遷協議原件及復印件。超過協議簽定時間半年以上的需房開公司出具購房欠款證明(此證明三個月內有效),拆遷單位與收款單位不一致,由拆遷單位提供授權證明。
3、購買二手房需提供的資料:過戶後的《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原件,辦理時限為過戶後產權證辦理後六個月以上,十八個月以內。
4、職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的資料:自建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規劃部門辦理的《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土地使用證》原件;翻建自住房的,提供縣級以上規劃部門辦理的《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5、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的資料:《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施工合同》原件。危房簽定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或由中心派人實地勘查後的意見。
6、職工償還住房貸款需提供的資料:職工在未還清住房貸款情況下,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間隔時間為12個月: 購房合同原件;借款合同原件;貸款銀行出具並蓋章的當前尚有多少貸款未還清的證明(即個人住房貸款對賬單及還款計劃表);扣款銀行卡的原件(借款合同或貸款對賬單上有現用還款帳號的可不提供);上年已使用住房公積金還貸的,可不提供購房及借款合同,只需提供上次《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回單。
7、租住私房支付房租需提供的資料:提供貴陽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職工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
8、其他事項提取:按照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有關規定辦理。
㈥ 第二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手續
1、身份證和公積金卡。
2、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3、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離休、退休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8、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9、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0、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6)貴陽市第二年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㈦ 貴陽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幾次
一般一年可以申請提交一次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㈧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貴陽住房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4)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女年滿45歲、男年滿50歲的;
(5)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並符合部分提取使用條件的;
(6)本市戶籍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1年或者轉入集中封存戶滿1年以上(含1年)並未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的;
(7)非本市戶籍並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8)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
(9)調離本市的;
(10)其他特殊情況。
2、部分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應保留不低於壹佰元的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房改房補交土地收益金或者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出讓金的;
(3)償還個人住房貸款本息的;
(4)承租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20%的;
(5)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單位自管公房的;
(6)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患有特殊病種的;
(7)遭遇重大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其他特殊情況。
(8)貴陽市第二年取住房公積金擴展閱讀
貴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二十六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比例、貸款最長年限、最高貸款額度按照國家規定和市公積金管委會的決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規定期限;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備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四)信用記錄良好;
(五)有符合法律規定及擔保條件的購房合同或者其他批准文件;
(六)購房首付款不得低於按照規定計算的應付款額;
(七)市公積金管委會確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八條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應當如實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經所在單位核實的貸款申請表及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
市公積金中心自受理貸款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予貸款的決定。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不準予貸款的,應當退回申請資料並說明原因。
第二十九條 市公積金中心應當建立健全住房公積金風險防範機制,完善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貸後管理等制度,有效防範貸款風險。
㈨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第二年怎麼提取
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版時;
在離休、退休權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㈩ 如何第二年提取公積金還貸
提取住房公積金還款,流程如下:
1、填寫《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提取申請表》(專一式三聯,住房公積金屬管理中心現場填寫)。
2、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3、銀行出具的前12個月的還款明細表(需加蓋銀行公章)。
4、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二手房提供契稅完稅憑證或全額銷售不動產發票原件)。
持上述文件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