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教師退休後如何領取住房公積金
你好,退休提取公積金辦理時需要提交的資料為職工的離、退休證、公積金賬戶聯名卡、身份證等(以上證件都是原件),具體可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攜帶以上資料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提取。
B. 我是教師,今年十月退休,住房公積金有多少
體制內工作人員的住房公積金,各地的存繳比例是有不同的。
要想確切知道自己的公積金賬戶到底存了多少錢,可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以及公積金卡,到當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辦公室去實際查詢。
C. 退休教師有住房公積金嗎
問你自己的單位,但是已經退休了,不上班了肯定就沒有了。
職工可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櫃台查詢、網上查詢、電話查詢等查詢方式,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支取情況
D. 退休教師還能用住房公積金買房子嗎
目前我國的住房復公積金制制度是提供給在職職工購房貸款的。退休教師是有資格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把你在職時繳納的所有住房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並銷戶。你可以用公積金賬戶的錢用來還貸或購房,但是目前來說就不能公積金貸款了。
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提取住房公積金,准備以下資料:
1、離退休的職工,提供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文件或審批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E. 教師退休後住房公積金是怎樣補償的
教師退休後住房公積金是可以提取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專列情形之一的,屬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F. 教師退休後可以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目前我國來的住房公積金自製度是提供給在職職工購房貸款的。退休教師是有資格去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把你在職時繳納的所有住房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並銷戶。你可以用公積金賬戶的錢用來還貸或購房,但是目前來說就不能公積金貸款了。
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提取住房公積金,准備以下資料:
1、離退休的職工,提供離退休證或人事、勞動部門文件或審批表(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2、申請人提取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攜帶原件,用A4紙復印一份)。
4、填寫《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中的單位名稱、職工姓名,提取金額先不填寫,每頁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註:辦理前職工的賬戶必須為封存狀態,若未封存,則先由單位經辦人員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後再辦理提取業務。)
G. 退休教師可領多少住房公積金,且退休工資是多少
能拿到多少住房公積金是根據基本工資為基數來計算的,基本工資的12%為個人和單位繳納版部分,4200*12%=504,所以每月公積權金賬戶可以拿到1008。但是工資不是一成不變的,不能只已現工資來計算公積金,因為公積金的繳納費用每年都會有調整的。
另外退休工資,要根據繳費年限、養老保險個人繳費賬戶余額,還涉及到視同繳費年限,大致估計,退休金2000左右。
H. 教師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要哪些證件
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專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屬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審批)書;
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提取須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由於哪種類型提取公積金按照相應的條件提供所需證明材料。
I. 退休教師的住房公積金能取多少
可以全部提抄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襲並能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證明的職工,可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十一)職工在職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十二)職工為農業戶口或非本市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