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結果公積金賬戶所有人身故了,沒有配偶,孩子在讀,無收入剩下的款還用還嗎
買房人沒有了,房抄子還在,並且房屋所有人還有孩子,只要這個孩子繼承這所房子就得還這所房子所貸的貸款,公積金貸款是需要拿房子做抵押的,如果不還款房子就會被收回拍賣,孩子沒有收入可以考慮把房子賣了在還貸款或者房子出租還貸款,也可以申請延長還款時間
㈡ 住房公積金貸款人死亡後,無任何遺產,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必須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
㈢ 住房公積金貸款人去世怎麼辦
由房產繼承人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沒有繼承人或者繼承人不願意承擔債務,銀回行會法院申請答拍賣房產(因為房產是抵押了的),拍賣的款項,優先用於償還銀行債務,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沒有繼承人。。。貌似只能充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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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期間,戶主突然死亡怎麼辦
節哀順便。這個問題確實很復雜。
最好你自己把房子賣了,把錢拿來還貸款,要是專等銀行來拍賣,那屬就得不償失了。
按程序來說,申請人尚未正式和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因此借款行為尚未正式生效,可以撤銷。
如果撤銷了,自然就不算公積金貸款了,那要再去申請商業貸款,要重新走一遍程序,利息自然也會高了。
但如果貸款合同已經簽訂,款項已經發放,也已經開始每月還款了申請人才去世的,理論上可以不撤銷貸款(雖然公積金中心有權利提前收回貸款但一般也不會去折騰),而有死者的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的義務,待貸款全部結清後才能處理此套房產的過戶手續。
現在問題就是合同還沒簽,騙簽的難度比較大,而且日後還會承擔風險(驗筆跡就知道了啊),所以不太建議使用。
正規的手續來說,這筆貸款應該作廢了,如果還行申請公積金貸款,就要是看死者的繼承人是哪些,誰來繼承這套房,然後繼承人有無繳存公積金、有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資格,如果有就重新申請,沒有資格的話那就只好算了。
㈤ 高分:關於公積金貸款人意外死亡的問題
借款人發來生意外死亡,無源繼承人承擔其債務的,公積金中心無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公積金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其貸款;有繼承人但確實無償還能力的,先由公積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其餘由擔保人承擔其部分擔保責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保證金償還。
㈥ 用公積金貸款如果這個人意外死亡,家屬還能繼續還貸么
可以繼續還貸。
《財政部關於印發〈住房公積金呆帳核銷管理暫回行辦法〉的通知答》(財綜[2006]10號)有相關規定:
第二條 本辦法專指借款人在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間發生意外死亡,其債務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的處理辦法。
第三條借款人發生意外死亡,無繼承人承擔其債務的,公積金中心無法對其財產或者遺產進行清償,公積金中心首先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償還其貸款;有繼承人但確實無償還能力的,先由公積金中心全部扣除借款人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帳戶內余額用於償還貸款,其餘由擔保人承擔其部分擔保責任,不足部分可使用公積金貸款風險保證金償還。
㈦ 人意外死了,他的公積金和社保能取出來嗎
存職工意外死亡,住房公積金有兩種處理方式:
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版可以憑戶權口簿,合法繼承身份的證明和身份證、遺贈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提取(繼承、受遺贈)全額支取住房公積金。
如果職工的繼承人不能親自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話,可以委託他人代辦。委託人需提供公證機關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戶籍證明,同時,受委託人還要出具職工工作單位的委託提取證明和受委託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受委託人身份證明。
在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或者他們放棄繼承或受遺贈的情況下,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社會醫療保險待遇停止,個人醫保賬戶余額可繼承。
根據醫保政策規定,參保人依法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一經繳納,不予退還。如果參保人離世之後,其醫保待遇相應停止,但其個人醫保賬戶里的余額可以由家屬繼承。
另外,醫療保險的主體是共享,個人日常享受部分在平時已交予本人按月享受。所以,在被保險人去世過程中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政策報銷,其他都不退不補。
㈧ 一個人用住房公積金還貸款,到退休結束。如果還未還清就去世了,那剩下的貸款怎麼辦
肯定復是提前就應該還完制了,如果真有你的說的情況發生銀行會給你合適的解釋,我認為是應該按照你辦理貸款時的利率進行結算。如果你有富餘的錢還有四年的時間這樣你也可以一次性還完剩餘的貸款,也可以把剩餘的四年的錢數算在在世的一位身上,這樣就得按照現在的利率進行還貸了。
㈨ 住房公積金貸款沒還完人去世了還是那個利率么
是的。
繼承人需要繼續還款。